民族、民族主义和东方民族主义概念辨析

2021-11-29 02:02黎跃进
关键词:民族主义民族政治

黎跃进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天津300387)

“民族”和“民族主义”是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人们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展开探讨,但“民族”“民族主义”和“东方民族主义”概念仍是众说纷纭,本文对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辨析。

一、“民族”的内涵

民族的形成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影响民族过程的因素是复杂的。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特征;加之研究者的视域及价值诉求不同,对民族的定义也是纷繁多样。

汉语“民族”一词是梁启超从日语中借用来的,1899年,在他的《东籍月旦》一文中最早使用“民族”一词。在这篇文章中,出现了“东方民族”“泰西民族”“民族变迁”和“民族竞争”等新名词。日语中的“民族”(みんぞく)是英语nation的翻译,据学者的研究,英语的“民族”(nation)“实际上经历了一个从生物学、人种学到社会学、政治学演变的历史过程。随着nation概念本身的不断演变,人们的看法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1]

正由于“民族”概念的历史演变,导致对“民族”的界定不一。西方学者从政治意义理解“民族”,将“民族”与“国家”的外延等同。英国学者安东尼·史密斯认为,民族是“具有名称、占有领土的人类共同体,拥有共同的神话、共享的历史和普通的公共文化,所有成员生活在单一经济之中并且拥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2]14英国另一学者吉登斯则认为,民族是指“居于拥有明确界限的领土上的集体,此集体隶属于统一的行政机构。”[3]美国著名学者卡尔·多伊奇指出:“一个民族(nation)就是一个拥有国家的人民(people)。”[4]美国另一学者本尼迪克特·安德森说:“遵循着人类学的精神,我主张对民族作如下的界定:它是一种想象的政治共同体——并且它是被想象为本质上有限的(limited)、同时也享有主权的共同体。”[5]

无论对“民族”怎样界定或者怎样描述,“民族”概念包含以下几方面:

第一,“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的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民族”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相同。从人类社会的纵线发展看,“民族”至少有三个阶段性的概念:(1)原初性民族。这种民族形成于原始时期后期和文明初期,具有部落联盟的性质,有血缘的基础但又突破血缘的关系而开始进入文化关系的社会;(2)次生性民族。这种民族形成于成熟的奴隶制社会和整个封建化过程中,地缘代替了血缘,以对祖先遗留的土地归属、共同认同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文化要素和对王朝政权的服从为特征;(3)现代民族。这种民族形成于19、20世纪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其特征是超越族类观念和传统的共同文化,由对民族国家和民主政治的认同代替对王朝政权与制度的服从。“民族”不是自然现象,而是人们社会实践的结果。必须以动态的眼光来考察“民族”,才不至于走向褊狭和机械。

第二,“民族”具有明显的文化属性。人类按不同关系的组合形成不同的群体,如阶级关系形成政党,血缘关系形成家庭,业缘关系形成行会组织,政治关系形成国家,文化属性是民族形成的重要因素。有论者认为:“民族与人种不同,民族的结合大半是文化性的。……基于血缘的人种成分,固然是民族构成的重要分子,但是更重要的是那形成的程序。……我们可以从单纯的血缘单位所构成的‘种’,演化为综合的文化单位所形成的‘族’这一过程中,看出每一民族经过的一般历史。”[6]文化的创造性和继承性决定了民族的创造性和继承性,人们在实践活动中不同的目标确立和价值选择形成不同的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文化内在结构的复杂性、多层性导致对“民族”界说的多义性。处在文化结构最核心的“精神文化”是民族的灵魂,表层的物质文化、中间层次的制度文化固然是民族构成的一些要素,但关键性的要素是“精神文化”。“民族的诸特征不是平列的,至少形成两个层次的结构:表层的是地域、经济、语言等方面的联系与源流关系,深层的则是以民族精神和民族认同意识为核心的观念文化系统。……深层的观念文化系统,是诸特征中最‘坚硬的内核’,少了它民族就不是自己,而表层的文化特征却是有‘弹性’的因素,有的民族突出这一因素,有的民族突出另一些因素;同一民族,在这时期突出这个因素,在另一时期突出另一因素。”[7]

第三,在实际运用中,“民族”概念因其外延不确定,论述问题范围的大小而有所变化。可以大到把地球人类分成东、西两半,称为“东方民族”“西方民族”;还由于重大的历史文化活动而形成的跨越洲际的民族,如由于历史上的阿拉伯帝国而形成的“阿拉伯民族”就跨越亚洲和非洲,流散世界的“犹太民族”遍布世界各地;再到以国家命名的民族,如“中华民族”“法兰西民族”“美利坚民族”“印度民族”等;还有由于历史上种族的流徙而形成的跨国民族,如“突厥民族”“斯拉夫民族”等;再到一国内部组成部分的各民族,如中国的汉族、藏族、蒙古族等,印度的印度斯坦族、泰鲁固族、孟加拉族、泰米尔族等。这样形成外延由大到小的不同层级的“民族”体系,成员之间的文化关系也相应于由大到小的不同民族层级而呈现出由粗疏趋向密切的梯度。

正是在这样的维度上,有论者不主张给“民族”下明确、清晰的定义,而是强调它们之间的一种模糊的文化关系。当代英国学者盖尔纳就有这样的表述:“在我们这个时代似乎是普遍存在的和规范的民族的概念究竟是什么呢?对以下两个权宜的、临时的定义进行分析,将有助于明确这个难以捉摸的概念。(1)当且只当两个人共享同一种文化,而文化又意味着一种思想、符号、联系体系以及行为和交流方式,则他们同属一个民族。(2)当且只当两个人相互承认对方属于同一个民族,则他们同属一个民族。换言之,民族创造了人;民族是人的信念、忠诚和团结的产物。如果某一类别的人(比如某个持定领土上的居民,操某种特定语言的人),根据共同的成员资格而坚定地承认相互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时候,他们便成为一个民族。使他们成为民族的,正是他们对这种伙伴关系的相互承认,而不是使这个类别的成员有别于非成员的其他共同特征。”[8]

第四,现代民族与现代国家外延重合,但内涵不同。在当代学界,许多学者强调民族的政治含义,将“民族”与“国家”等同,以至于很多场合下nation被用来表示国家,但民族之所以与政治或国家、政治组织有关,是有它的现实的政治背景的。从前文民族一词的发展演变过程看到,nation到法国大革命时成为有关政治的词汇。的确,现代民族与现代民族国家相生相伴的关系,赋予了现代民族许多不同于古代民族的新内容,但作为学术研究,我们必须看到,“民族”(nation)和“国家”(state)是两个概念,他们的内涵有着本质的区别。

英国学者安东尼·史密斯就认为:“民族不是国家,因为国家的概念与制度行为相关,而民族的概念则指的是某种类型的共同体。国家的概念可以被定义为一套与其他制度不同的自治制度,拥有在给予的疆界内强制性和家世(extraction)的合法垄断。这与民族的概念非常不同,就如我们已经说过的那样,民族是被感觉到的和活着的共同体,其成员共享祖国与文化。”[2]12也就是说“国家”指的是不同于其他社会机构的、在一块既定领土上垄断性地实施强迫和压制的公共机构(public institutions),而“民族”指的是倚靠文化和政治契约而统一在一起的一个政治共同体,成员们分享其历史文化和领土。“民族”的成员们分享共同的文化传统,这与“国家”公民们之间存在的纯粹法律和科层制联系纽带是完全不同的。当然,在两者之间确实存在着重合的部分,如都强调领土,在民主国家中也都强调人们的权利,但是其内涵和着重点是很不相同的。“国家”主要指一整套具有公共认可的权威性社会行政管理组织体系,这套国家机器由于受执政集团控制,所以与执政集团的意识形态背景密切相关。

二、“民族主义”的概念

“民族主义”比“民族”的概念出现更晚,据考证,“民族主义”一词,最早在15世纪出现于莱布茨格大学的校园里,围绕“波希米亚人”和“非波希米亚人”的“出生地”(Nations)问题曾进行了一场学术争论。争论中,双方使用了“Nationalism”这个词。当时这个词仅仅指莱布茨格的教授为了保卫相同出身地同胞的共同利益而组成的联合组织,1836年这个词首次出现于《英国牛津词典》。[9]1844年意大利学者首次将“民族主义”(nationalism)运用于社会文本中,其基本含义是对于一个民族的忠诚与奉献,体现为一种突出的民族认同意识,即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特别强调促进和提高本民族文化和本民族利益,以对抗其他民族的文化和利益。[10]

学界对民族主义内涵从不同侧面加以论述并进行界定。英国学者安东尼·史密斯提出五义说:“(1)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2)民族的归属情感或意识;(3)民族的语言和象征;(4)争取民族利益的社会和政治运动;(5)普通意义或特殊性的民族信仰和(或)民族意识形态。”[2]6

美国学者海恩斯认为“民族主义”大致有四种涵义:(1)作为一种历史进程的民族主义,成为创建民族国家政治联合体的支持力量;(2)作为一种理论的民族主义,它提供实际历史过程的理论、原则和观念;(3)民族主义包含着一种政治行动,如特定的政治党派的行动;(4)民族主义是一种情感,意指一个民族的成员对本民族国家有着超越于其他的忠诚。[11]

中国学者余建华将民族主义定义为:“民族主义是民族共同体的成员在民族意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对本民族至高无上的忠诚和热爱,是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以及在这种理论政策指导或影响下的追求、维护本民族生存和发展权益的社会实践和群众运动。[12]

民族主义作为民族生存和发展的观念体系,以民族历史和文化的强烈认同、归属、忠诚的情感与意识为基础,追求民族政治独立的民族运动,维护民族权益,实现民族与民族国家发展的纲领和政策,致力于民族文化统一性的文化变革和措施,这是民族主义观念体系应用于民族现实问题的具体表现和行为取向。

对于民族主义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民族情感和民族意识是民族主义的基础,但不是民族主义本身。“民族情感”源于一定的民族文化,同一民族的成员生活在共同的文化氛围中,长期的目濡耳染会形成共同的心理倾向和行为方式,成为民族共同体中的情感维系,随着民族形成、发展过程而积淀于民族成员的心灵世界。“民族意识”产生于民族之间的交往与冲突过程中,在“他族”的参照下,形成“本族”的自我意识,而且在民族发展过程中通过民族的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表现出来,如语言、文字、音乐、舞蹈、戏曲、饮食、服饰的特点,以及社会风尚、节日和民族传统等,并不断得到强化。这种“民族意识”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和稳定性。即使民族的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甚至共同语言等特征发生了变化,而民族意识仍然明显存在(如海外华人和犹太民族)。这样的民族情感和民族意识是民族主义产生的前提和心理基础,但它们是情绪化的、本能直觉式的、零散片断化的,民族主义是将它们升华、理性化而形成的观念体系。

第二,政治上的民族认同是连接民族情感、民族意识与民族主义的中间环节。民族认同往往在与异民族及异文化的相互关系中显露、强化和发挥作用。它是民族情感、民族意识的主体性追求,其基本职能在于族属上我与他的主观区分。任何民族与民族社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都处于一定的民族关系过程之中,因而民族认同对民族的生存和发展始终是必需的,人类各民族正是通过认同与排斥的机制来区分本民族与异民族。民族认同对于加强民族内部团结和凝聚力,促成民族内部一体化过程,抗拒民族同化,保持民族传统,都具有重大的作用。民族认同首先是心理的、情感的、文化的、宗教的、血缘的等等,但这样的民族认同还不是现代性意义上的民族认同,作为与现代民族国家一同产生的民族主义意义上的民族认同,是一种政治上的民族认同,具有合法性的政治意义。当然政治、法律意义上的民族认同并不排斥文化、心理、宗教、情感等方面的认同和归属,但作为民族主义形态上的民族认同,主要是政治和法律意义上的,也就是说,这种认同是建立在民族共同体的政治合法性这一基点上的,没有民族国家的建构,民族认同便失去了基础。因而,政治上的民族认同是民族情感、民族意识升华到民族主义的重要环节。

第三,民族主义与现代化的产生发展相生相伴。民族意识的觉醒与现代化进程是同步的,现代意义上民族国家的诞生就是其直接结果。民族主义产生于欧洲由中世纪向现代社会转化的时候,民族主义日渐演化成一种不可抗拒的社会思潮。同一地域、同一语言、同一风俗习惯的自在的民族急切地向自为的民族过渡,民族自觉、民族独立成为时代的潮流。这种民族自觉以创建现代民族国家和铸造自强、自立的新国民为目标:在这样的民族主义理念引导下,欧美的许多民族成功地创建了新的民族国家,实现了传统社会的现代转换。随着现代化浪潮的全球性扩散,在殖民与反殖民、传统与现代的剧烈冲突中,欧洲之外的美洲、亚洲、非洲各地的民族意识觉醒,各具特色的民族主义思潮兴起,民族主义也是这些地区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动力。梁启超在总结这种历史性的社会变革时精辟地指出:“民族主义,是制造近世国家之原动力也。”[13]

民族主义和现代化进程紧密相连,民族主义具有强烈的民族整体忧患意识、自强意识和赶超意识,它能激发起强烈的民族自豪感、奋进心和凝聚力,在各国、各民族的现代化建设中,一直是重要的精神资源。

三、东方民族主义

东方民族主义是从空间层面对民族主义进行的分类与西方民族主义相对应。在东方的亚非大地,生息过众多的古老民族,古埃及、古巴比伦、古波斯、印度、希伯来、中国……都有各自独立发展的久远文明,有的一直传承至今。这些古老民族在数千年前的民族交往中,就形成了以血缘、地缘、种族为基础的原生态民族,并形成早期的民族意识:一套反映“我族”以区别“他族”的风习、原始信仰和行为规范。而且在早期的民族意识中,往往体现出“我族中心”的色彩,古代埃及人认为埃及是世界的中心,中国古人也一向以“天朝上国”自居,视他族为“夷狄蛮番”,希伯来人称自己是上帝的特选子民。这种“我族中心”意识,是人的自我意识在族群关系中的反映,只是东方民族文化传承悠久,这种原始性质的族体意识更为醒目。

现代意义上的“东方民族主义”诞生于反殖民主义、反帝国主义的斗争之中。有论者粗线条地描述“民族主义”的演进脉络:“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思想意识形态大致经历了三个历史的发展阶段,呈现出三种基本的表现形态。第一个历史阶段是文艺复兴以来西方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所逐渐锻造出来的对于西方各主要民族的政治认同,以及围绕着这种认同所日渐丰富的文化形态。这一政治与文化双重推进的民族主义伴随着、促进着欧美各主要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发展。民族主义的第二个历史阶段是20世纪以来亚非拉各弱小民族在摆脱西方政治奴役的过程中所产生出来的民族独立运动和民族文化认同意识,这一时期的民族主义与前一种形态的民族主义有着重大的区别,它对于民族国家的政治诉求和各个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同,呈现出全权主义的强势特征。民族主义的第三个阶段可以说是20世纪末随着美苏两大阵营的解体以及当今政治、经济、文化的全球化进程所表现出来的对于各自民族全方位的政治和文化认同,这一阶段目前还刚刚开始,它的发展趋势以及内在的问题虽尚未明朗,但端倪却已出现”[14],这里说的“第二个历史阶段”大体上就是东方民族主义。我们要提出的是:第一,从习惯的区域概念来看,东方是指亚洲和非洲地区,拉丁美洲不属东方的范围;第二,从时间上看,19世纪中叶开始,东方的民族意识开始觉醒,民族主义思想已经开始确立。

西方民族主义在深入传播和发展的进程中出现了向外侵略扩张的殖民主义。由于殖民体系的建立和各宗主国对殖民地的争夺,使民族主义思想开始在欧美以外的东方广泛传播。在帝国主义入侵以前,东方诸民族对民族沦亡没有休戚相关的感受。现在面对民族的灾难和受辱,欧洲民族主义思想启发了东方民族的知识精英,他们逐渐形成明确的民族主义意识。

对于东方民族主义的独特内涵,彭树智指出“第一种主要观点认为,东方民族主义是反殖民主义的‘现代化意识形态’。……第二种观点认为,东方民族主义是‘涵化’过程的结果。……第三种观点认为,东方民族主义现象是反殖民主义的革命理论的一部分,是东方各民族用武装斗争进行反殖民统治的革命结果。”[15]10—13彭教授还从“思潮”的层面对东方民族主义作了自己的概括:“民族主义思潮是20世纪东方国家和地区的主要政治思想倾向,又是盛行的政治信仰、情感、思维方式和伦理价值观,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政治文化。它在共性上集中表现于政治文化的核心——国家观,在共同任务上表现于反帝反殖和发展民族经济方面;同时在内容和形式方面又表现为个性各异、绚丽多彩。”[15]5

西方学者常在西方民族主义的参照下论述东方民族主义,美国学者汉斯·科恩在《民族主义思想》一书中认为,西方民族主义以启蒙运动的理性和普遍人道主义为基础,旨在建立开放、多元、前瞻的社会。它是和民主、自由主义以及宪政联系在一起的,其目标是解放个人,因而是政治的、理性的,而东方民族主义是对西方理性主义文化的效仿式回应,是一种威权制度,它封闭、仇外,以特殊论对抗普遍论,是后进社会面对科学上更先进文化时用以弥补心理自卑和落后感的武器,因而是文化的、神秘的。[16]

普拉莫纳茨也将东方民族主义与西方民族主义加以比较。他以在西方民族主义中次生形态的德国和意大利的民族主义为例,认为德意志人和意大利人成为坚定的民族主义者时,他们拥有的民族文化足以与英国人、法国人放在同一水平上比较,他们在文化上不需要借鉴相异民族的文化来武装自己。他们最迫切需要的是获得自己的民族国家,但东方民族主义产生于一种“转变国家社会结构以便增强在世界水平上竞争能力的欲望”,[17]43源于在文化上既想模仿西方文明又想抵制西方侵略的矛盾心态。东方民族被迫分享西方文明时,不得不在文化上重新装备自己或转换自己。同时,东方民族想要提高自己到比他们先进得多的民族水平时,仅仅从祖先那里获得的技能、思想和生活习俗是不够的。“东方民族主义既是对西方社会的模仿,又是同西方文化的竞争,是社会结构相关变化的一种结果。”[17]45普拉莫纳茨将东方民族主义概括为“接受-回拒”型。所谓“接受”,指模仿西方的科技文明成就,尤其是科技启悟,后来还包括西方的典章制度。“回拒”指反对西方入侵于殖民统治,而这些正好又是东方人在文明上模仿的对象主体。[18]

东方民族主义确实是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产生发展起来的,具有不同于西方民族主义的独特个性,可以从几个方面理解:

第一,被动应对性。东方民族主义是在西方殖民扩张、民族生存面临危机时不得不做出的反应。西方民族主义的产生,是重商主义与自由主义理念相结合而促成的;东方民族主义的产生则是基于19世纪中叶以来西方列强的威逼与侵凌,使东方各国面临空前的生存危机,这种由于民族危机而激发、并作为对西方挑战的回应而产生的民族主义具有被动应对的性质,从根本上说,这种民族主义源于本民族的危机意识以及由此产生的“避害反应”。

第二,民族文化认同性。有学者认为:“在亚洲和非洲,所有现代民族主义运动都有其本土文化传统根源,特别是对于西方入侵以前本民族悠久历史及其成就的强烈意识和自豪。舍此,就难以想象它们有那样的激情和精神动力。”[19]的确,东方古老民族有自己独具特色的悠久文化资源,东方国家的政治精英和思想家们试图通过挖掘传统文化的资源,培植起本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禀赋,来迎战西方文化扩张和文化霸权,以保持或恢复民族自尊心,获取政治号召力。因而,文化民族主义在东方民族主义中占居中心地位。

第三,错综复杂性。东方民族主义是一个内涵丰富、矛盾复杂的集合体,这种错综复杂性根源于东方民族主义的后发性和东方传统文化的多样性。东方民族主义的错综复杂性表现在许多层面:其一,对西方殖民统治及其文化的矛盾态度与艰难选择;其二,对民族传统的困惑与矛盾;其三,东方民族主义肩负着对内反对封建主义、对外反对殖民主义的双重任务,这双重任务的矛盾演化成救亡与启蒙、眼前现实与长远利益等矛盾;其四,“国家民族”的内部冲突,东方民族国家建立的时候,其民族整合过程远未完成,当反帝反殖的目标达成之后,内部的民族冲突凸现出来;其五,东方民族主义与其他社会思潮的彼此渗透交错。

在理论研究中,与“东方民族主义”相关的概念还有“第三世界的民族主义”“发展中国家的民族主义”“非西方民族主义”等。这些概念与“东方民族主义”有部分重合,但不完全相等,在运用时要注意辨析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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