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百年历史实践

2021-11-30 11:27屈军卫
贵州民族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

彭 谦 屈军卫 杞 茹

(1. 中央民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2. 中央民族大学 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北京 100081)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工作,始终将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作为开展民族工作的发展目标。从开展民族工作的途径来看,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保证与必然要求。从民族工作所涵盖的内容来看,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是民族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加强民族团结对于做好民族工作来说至关重要。2021年8月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指出,“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1]。本文在系统阐述民族团结所具备的基本特征,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理论渊源的基础上,以时间为线索,梳理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实践,总结了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百年实践的经验与启示,对于进一步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民族团结的特征

民族团结,指的是不同民族为了共同的利益和目标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的联合[2](P215),具有鲜明的长期性、系统性、认同性与时代性。

(一) 民族团结具有长期性

民族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恩格斯认为,民族的产生大致经历了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5个阶段[3](P65)。斯大林认为,民族是一种历史现象,是自我发展的过程,遵循社会发展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4](P64)。毛泽东强调:“首先是阶级消亡,而后是国家消亡,而后是民族消亡,全世界都如此”[5](P47)。根据马列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民族的产生、发展乃至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民族自身的发展规律决定了民族团结具有长期性。纵观历史,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脱离其他民族而独立存在,任何一个民族的发展都是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所取得的。正如马克思所说:“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6](P26)。从民族交往与民族团结二者的关系来看,交往是民族生存与发展所必需的社会活动,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交往状态的具体呈现。因此,只要民族存在,交往就会存在,民族团结也会随之长期存在。

(二) 民族团结具有系统性

民族团结是一个复杂的有机整体,具有较强的系统性。从民族团结的主体来看,民族团结既包含同一民族内部成员之间的团结,也包含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还涉及到境内民族与境外民族以及世界范围内的民族主义、民粹主义、多元文化影响下的民族关系。从民族团结的方式来看,民族团结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统一的双向互动。民族团结不只是民族事务工作机构的事,也不只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既离不开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又需要国家以及各地专门从事民族工作部门的统筹谋划,也需要人大、政协等系统民族工作机构的大力支持,更需要各族人民的共同参与和配合。从民族团结的途径来看,加强民族团结既要依靠雄厚的物质基础,也需要强大的精神力量,二者缺一不可。从民族团结的内容来看,民族团结既包括民族团结理论、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团结制度等顶层设计,同时也包括民族团结举措、民族团结社会效果等具体实践,以及对民族团结顶层设计付诸实践整个过程的监督,不能割裂开来。

(三) 民族团结具有认同性

民族团结的认同性主要体现在各民族的彼此认同与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两个层面。民族团结以各民族间的相互认同为前提。我国民族成分多元,民族文化丰富多彩,风俗习惯形态各异。理解才能认同,认同才能团结。各民族只有在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的基础上,对各民族间存在的客观差异性产生认同,进而在发自内心地接纳对方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团结。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民族团结的更高层次形态,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是最高层次的认同。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大家庭,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各民族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疆域、共同书写了悠久的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精神[7](P37-40)。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是各民族集体智慧与劳动的结晶,“共同”意味着“团结”,“共同”与“团结”以“认同”为前提。正是源于各民族内心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才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

(四) 民族团结具有时代性

民族属于历史范畴,不同的历史时期,民族团结的内容、任务、要求、方式、途径和载体等内容不尽相同。以不同历史时期民族团结任务的演变为例,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号召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这一时期,民族团结的任务是联合各民族共同抵抗外来侵略,捍卫民族尊严,维护国家主权与祖国统一。改革开放时期,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这一时期,民族团结的主要任务是促进各民族繁荣发展,加快民族地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改变,民族团结的主要任务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当前民族团结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发展中所呈现的不充分、不平衡问题,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理论渊源

(一) 马克思、恩格斯民族团结理论的主题:共同利益

马克思、恩格斯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认为在阶级斗争中只有“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结成团结关系,才能废除人剥削人的私有制,打破旧社会的枷锁,夺取革命胜利。若无视各国工人之间亲如兄弟般的团结,无视各国工人并肩作战而形成的强大力量,面对武装到牙齿气势汹汹的敌人,就会“受到惩罚”[8](P13)。马克思、恩格斯讲的团结,是全世界范围内所有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大团结,是为共同的革命主张而联合在一起的利益共同体,是共产党人努力争取的“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9](P66)。当然,各民族能够团结在一起,基础是各民族拥有共同利益诉求,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关系。“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要使他们的利益能一致,就必须消灭现存的所有制关系”[10](P287)。这个共同利益,就是共产党人主张的“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9](P44)。

(二) 列宁、斯大林民族团结理论的主题:联合与团结

在马克思、恩格斯“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政治主张的基础上,列宁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进步理论,提出“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11](P413)。列宁认为,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要联合起来共同推翻帝国主义统治,被压迫民族之间要联合起来与压迫民族作斗争以争取民族独立和人类解放。民族压迫是阶级压迫和剥削制度造成的,消灭民族压迫的前提是消灭剥削制度,只有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才能消灭民族对民族的压迫。列宁认为,无产者可以打破民族的界限最大限度地联合起来,“可以不按民族,而是根据他们对一般国家制度进行深入和重大改善的愿望把他们联合起来”[12](P354—355),为实现民族平等而斗争。列宁和斯大林认识到工人阶级是推翻帝国主义统治,是夺取无产阶级革命胜利的重要新生力量,要不分民族地把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工人,这样无产阶级革命在团结的基础上才能更容易成功[13](P536)。斯大林进一步指出,工人之间的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一个必要条件”[14](P117)。

(三) 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民族团结理论的主题:联合、自决、自治与团结

李大钊、陈独秀、毛泽东、瞿秋白等中共早期领导人对党的民族团结理论进行了开创性探索。李大钊提出,中国的民族问题不是种族问题,而是中华民族兴衰存亡的问题。各民族只有联合起来互帮互助,共同反抗民族压迫、民族分裂,才能实现民族解放和更高层次的团结。

陈独秀认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组成部分,中华民族要和全世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争取早日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他认为,世界各民族“都应该表示友爱互助的情谊”[15](P160),要采取革命斗争的方式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

毛泽东猛烈抨击帝国主义所谓的“民族自决”,提出“摧(推)翻帝国主义,不许他再来作祟”[16]的政治主张,认为民族自决不适合中国国情。他热烈讴歌中华民族团结的力量,认为各族人民联合起来的力量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他以革命者身份又撰文预言,与其他民族相比较,将来中国的改革最为彻底、前途最为光明、各民族大联合也最先成功。

瞿秋白对民族自决、民族自治有深刻的认识。他高度认同民族自决而反对民族自治,“主张民族自决及其自行分立国家之权”[17](P679)。他认为民国政府提出的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宪政阶段实行县自治的设想,是难以实现的,而针对工人、农民和小商人提出的“乡村自治”替代苏维埃政权的理念则更不可信。他认为,自治是一个法律概念,在沙皇俄国时期由地方自治局行使,并未达到民众心中的理想自治。工人和农民如果“不拿起武器”[18](P18),那是永远得不到选举权、无法实现自治权利的。只有把帝国主义驱逐出中国,改变军阀混战局面,才能实现民族自决。

三、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百年历史实践

(一) 民族团结的孕育时期(1919年之前)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朝历代都十分重视民族关系。统治阶级采取通使、移民、和亲、互市以及朝贡、赏赐、册封等“文治”为主,开拓、羁縻等“武治”为辅的政策来处理民族关系。上古时代,帝尧非常注重平衡各部落之间关系。《尚书》 《礼记》均有柔化戎狄、协和万邦的记载。汉代董仲舒认为,“《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19](P237)。唐代,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各民族“平等”的观念,这是民族团结核心理念形成的重要标志。唐太宗李世民曰:“自古皆贵中华而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20](P306)。唐太宗认为自己超越了以往王朝处理各民族关系“贵贱有别”的历史局限,而是以一个统一的标准看待各民族、爱护各民族,各民族把唐太宗看成一家之主、衣食父母。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前人所争论的“华夷之辨”应为“华夷一体”。各民族虽有差别,但他是同等对待各民族的,“朕即为天下主,华夷无间,姓氏虽异,抚之如一”[21]。在以“平等”为核心的团结理念指引下,初步奠定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1840 年鸦片战争爆发,中华民族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难。曾国藩、李鸿章、康有为、梁启超等具有民族责任感的有志之士,实施洋务运动、发动戊戌变法、抵御外来侵略,试图找到救国救民、民族振兴的改革方案。作为开门看世界的先行者,左宗棠在处理西北汉回民族关系时,认为要停止民族之间的仇杀,尽快平息和缓和事态的发展,消除仇恨、和谐相处,遂提出“俾令汉、回相安,永其得所,共为盛世良民”[22](P174)的政治主张。左宗棠认为语言相通是教化各民族增强国家认同的关键,主张通过“分建义塾,令回童读书识字”[23](P466)等教育政策,把爱我中华的民族自觉从小浸润到孩童心中。

民国时期,孙中山、梁启超等对“民族”“中华民族”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将民族团结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梁启超提出,“现今之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24](P1680)。孙中山提出“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25](P529)的五族共和执政理念。孙中山认为,“中华民族,世界之至大者也,亦世界之至优者也”[26](P339)。从满汉对立、到五族共和、再到中华民族,他们眼中的“民族”,不再是单一民族,而是囊括了中华大地上各个单一民族,和国家命运、中华民族凝聚力相始相随。

(二) 民族团结的萌芽、发端时期(1919—1949 年)

1921 年中国共产党成立,面对千疮百孔的旧中国,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只有通过革命斗争才能获得民族解放和国家统一,才能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只有打倒帝国主义以后,才能实现平等和自决”[27](P15)。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明确规定:“不分性别、不分民族,均可接收为党员”[27](P3)。允许各个民族入党,建立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观的较早体现。1922年7月,中共二大上提出要争取建立蒙古、西藏、回疆三个自治区域,再进一步联合成立共和国[27](P17)。这里提出的联合借鉴了苏联联邦制的经验,是民族团结的最初表现形式。1925年10 月,中共四届一次扩大会议提出,工农兵的大同盟,要支持和联合内蒙古农民开展斗争[27](P39)。党的民族团结主张,不再是笼统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治宣言,已被运用到建立工农兵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实践斗争中。

土地革命时期,经过革命斗争的洗礼,中国共产党对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开始尝试把理论形式上的民族团结付诸实践,把民族平等理念运用到“打土豪、分田地”上。1930 年11月,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理念更加深化,认为党领导下的工农兵政权“能实行一国里面一切民族的真正平等”[27](P145),要“援助台湾的番人”[27](P145),“反对日本帝国主义进攻番人的暴动”[27](P145)。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在长征途中发布公告称:“中国工农红军,解放弱小民族;一切彝汉平民,都是兄弟骨肉”[28](P4)。

针对1937年日本发动的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共产党号召全民抗战,一致对外战胜日本帝国主义。1937 年7月15日,中国共产党在《国共合作宣言》中提出,“在民族生命危急万状的现在,只有我们民族内部的团结,才能战胜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27](P548)。1944年7月7日,中国共产党提出,中国迫切需要“民族间的、阶级间的、党派间的、国际间的”[27](P956)等各方面的团结,只有人民民主与团结一致,才能增强抗战力量,最终使中国走上正常发展轨道。八年艰苦卓绝的抗战,中华民族观念深深刻印在各族儿女的心上,中华儿女心手相连,守望相助,增进了对中华民族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

进入解放战争时期,党对民族团结的认识有了新的发展和深化。党确立了少数民族统一战线政策,建立省级自治地方,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做准备。1945年10月,晋察冀中央局提出要成立内蒙古人民解放协会,使之“作为一个包括各阶层的统一战线的群众团体”[27](P973)。1947年5月,内蒙古自治政府在王爷庙正式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斗争中,确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成果,是党领导下成立的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区,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政策实践趋于成熟的重要标志。

(三) 民族团结的雏形和发展时期(1949—1978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把民族团结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把马克思主义民族团结理论同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相结合。党主张团结各民族消灭阶级压迫,建立民族团结政策制度框架体系,开辟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实现了真正政治意义上的平等团结,人民翻身当家做了主人,这是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政治大事。毛泽东认为,民族团结至关重要,“团结少数民族很重要”[29](P259),中国各民族的团结是“兄弟般的团结”“不论大的民族、小的民族都要团结”[30]。周恩来认为,“人们都说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其实汉族是‘人口众多’,少数民族地区是‘地大物博’,各占一条。所以,我们各民族必须互相合作,才能发展”[31](P308-309)。

为了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中国共产党实施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立民族工作机构,建立民族自治地方,保证各民族自治权利。二是制定民族团结相关政策,《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等[27](P1290)。三是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采取“派下去、请上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中央慰问团和少数民族参观团、访问团,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活动,疏通民族关系,消除民族歧视。同时,进行民族识别,开展民族政策大检查,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从政治主张转化为了实践成果。

(四) 民族团结的丰富和完善时期(1978—2012 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这一时期,随着民族团结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加快推进,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伟大实践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与完善。一是1987年4月《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提出,要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进步、相互学习、共同致富出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32](P303-304)。1984年5月颁布实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二是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蓬勃开展,利用文成公主进藏、刘伯承与小叶丹彝海结盟、云南普洱市民族团结誓词碑等历史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三是适时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1982 年11月,新疆召开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这是全国范围内率先召开的省级民族团结表彰大会。此后,江西、内蒙古、广西、宁夏、河南、河北、辽宁等省区和湘西州、甘南州等地州以及一些民族自治县相继召开民族团结表彰大会。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1988年召开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了一批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在全社会产生了广泛影响。四是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于1979年4月召开全国边防工作会议,1981年召开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会议,1987年6月召开全国牧区工作会议,研究制定边疆发展、牧区经济发展、民族贸易三项照顾政策等政策措施,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也全面铺开。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对民族问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提出了“三个离不开”思想。这时,协调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已经体现在民族工作的具体实践中。一是199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城市民族工作条例》 《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法律保障;二是先后于1992年、1999 年召开中央民族工作会议,通过分析民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对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三是做出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等重大决策,加快了民族地区的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并在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2010年3月,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和国家民委联合下发文件,提出要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更加专业化、人文化、大众化、社会化,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伟大实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五) 民族团结创新推进时期(2012年至今)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历史性成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步伐走得更稳更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这一时期,党中央先后于2014年召开了第四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2019年召开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021年召开了第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分别强调要做到“八个坚持”“九个坚持”和“十二个必须”,对一些错误认识正本清源,对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予以表彰,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高考加分等差别化支持政策进行调整和完善,不断增强各族干群的“五个认同”。

四、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百年历史实践的经验与启示

(一) 坚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政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政治保障,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在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中的核心领导作用集中体现在党围绕民族团结所做的统筹谋划与具体实践两个层面。从统筹谋划层面来看,建党以来,党中央先后召开了五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贵州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等省(区) 先后制定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对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从具体实践层面来看,中国共产党进行民族识别工作,明确了民族团结的主体,引导各民族建立了以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以及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等,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民族团结工作。由此可见,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各族人民亲如一家”的根本保证,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

(二) 夯实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物质保障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物质保障,即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两个共同”是贯彻落实各民族一律平等这一根本原则的本质要求与具体体现,其最核心的是确保各民族享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共同发展的平等权利。在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扬着“践行初心、担当使命”的建党精神,立足于为各族人民谋幸福的根本出发点,着眼于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宏大格局开展民族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这为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物质支持。但总体来看,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仍然存在。因此,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发展阶段,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遵循以“发展”促“团结”的思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所取得的伟大成果,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进一步夯实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物质基础。

(三) 健全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法治保障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法治保障,即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具体而言,健全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法治保障,一是要加强民族法制建设。结合民族工作步入新时代的特征,不断完善民族工作法律体系,增强民族工作法律体系的科学性与实效性,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法律依据。二是要积极推动“法制”向“法治”的转变,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与水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涉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族人民的合法权利,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倡导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拓宽法治教育的对象,延伸法治教育的广度。与此同时,还应丰富法治教育的途径与形式,加大法治教育的力度,以此增强各族人民的法律意识,为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结语

历经百年发展,我国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绩斐然。需要注意的是,国内外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仍然存在,并将长期存在。因此,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必须要坚持党在民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紧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结合民族工作领域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保障机制,助推中国共产党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猜你喜欢
民族团结中华民族中国共产党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验
·杨宁出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现场推进会时强调·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颂
中国共产党何以拥有强大的群众组织力?
中华民族的独立之路
中国共产党100岁啦
民族团结之歌
聚焦中华民族之瑰宝“非遗”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