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地理科学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021-12-01 02:59冯广京王睿谢莹
科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国土空间自然资源

冯广京 王睿 谢莹

2018年3月召开的“两会”,正式拉开了我国新一轮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改革和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大幕。这一重大改革,既给人文地理科学创造了新发展机遇,也给人文地理科学带来了新挑战。

人文地理科学的研究对象

我国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改革和国土空间治理体制机制改革,首先面临两个必须理清的问题,一个是改革的本质是什么?另一个是改革的主要矛盾是什么?这两个问题都与人文地理科学的研究对象关系密切。

第一,改革表面上看是有关各种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方式的改变,由行业的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治理的方式转变,但本质上则是一个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特殊系统的一体化管理。

第二,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人与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的协调发展,但本质上还是以有利于人的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

很显然,改革的本质实际上就是有关人文地理科学研究的人地关系问题。因此,这一改革对人文地理科学的发展意义重大。传统的人文地理科学从“自然”或“地理环境”决定的地域条件与人的关系角度,研究人地关系[1],而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已经导致人地关系不再只是一个由“地—地”和“人—地”关系决定的地域系统了,而已经逐步演进为在“地—地”和“人—地”关系基础上进一步叠加进了“人—人利用土地”关系的权域系统了[2]。地域系统理论能够有效地研究和协调由“地—地”和“人—地”关系决定的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但难以全面协调进一步叠加了“人—人利用土地”关系的人地关系权域系统,这就给人文地理科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

人文地理科学产生的内在逻辑

基于时空锥理论[3],构建一个分析人地关系演变的模型,然后再基于这一模型来分析人地关系演进的内在逻辑。在人类发展历史的长河中,从人地关系的角度看,可以将其迄今以前的发展浓缩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第一是人少地多阶段;第二是人地趋向均衡阶段;第三是人多地少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内,人地关系的主要矛盾是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利用的选择性问题,也就是在适宜人类生存的一些确定的自然资源空间中,人相对较少,而土地及其之上承载的各种自然资源相对较多,因而人们有充裕可利用的其他土地及自然资源进行选择,自然会逐渐将关注的重点集中于各种自然资源的类型、状态、分布、可利用程度等方面,如生态学及其相关科学的发展,在这一阶段开始逐渐居于主导地位,逐步形成了以生态学为主的范式[4]。在此基础上也逐步形成了以生态学范式为核心的有关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的范式,人们将研究的重心主要集中于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本身。

在逐步接近和进入第二个阶段后,伴随人们在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空间中的增殖,在一些确定的空间内,人与土地的关系逐步趋向均衡,并进一步体现较强的人口集聚性,引致人们对土地及其之上承载自然资源利用的可选择性逐步下降、受限,从而导致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条件的差异性对人们发展的制约逐步增大,并逐渐转化为人与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利用关系的主要矛盾。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认识、利用程度,不仅与一定空间内的自然资源有关,而且也与不同空间之间的自然和环境条件差异有关,形成了明显的地域条件差异的制约,人们开始将有关自然资源利用的关注重点,逐渐转向不同自然环境地域空间的差异性对人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上,逐步认识并提出有关区别利用不同自然环境地域空间开展自然资源利用的研究和利用的要求,形成了基于自然环境地域空间差异性的自然资源利用的研究视角,使得以生态学等相关学科为主的有关自然资源的科学,产生了库恩所说的“科学革命”[5],将人与自然地域空间的关系纳入了主要的研究视角并将其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逐渐形成以自然地域差异性为视角和范式的地理学。研究的重点进一步转向了人如何利用自然地域差异的方向上,形成了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范式,并最终成为主導地理学特别是人文地理学研究的基本范式。对于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方式,也相应地逐渐接受了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的范式,并用来指导实践。由生态学为主的有关自然资源科学向以地理学为主的有关自然资源科学的转化,其内在的逻辑和驱动力是人对自然地域差异性的可选择性逐步受限而引出的人与自然地域的关系。

随着人口的持续增殖,在一些特定的适宜人类发展的地域空间中,逐渐进入到人多地少的第三阶段,人与土地的关系不仅受到自然地域差异的影响,而且日益增多的人口对自然资源利用增多的需求和自然资源有限性的矛盾,也使得国家间、地区间乃至不同权属的地块构成的各种权域空间逐渐成为制约人们利用自然环境地域空间的重要因素,并逐渐转化为人与自然资源关系的主要矛盾。在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之上又叠加了人与人开展土地利用活动的更为复杂的社会经济关系问题,使得人地关系地域系统逐步演进成为一个以人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的,包括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系统,人与自然地域系统的关系由过去占主导地位逐步转变为和人与人利用自然资源的相互关系,一同成为影响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并不是针对研究人与人利用自然资源空间的关系而产生的,难以直接有效协调和解决有关人与人利用自然资源空间的关系,这就给人文地理学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即如何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地域系统理论。

人们在有限自然资源空间中,不仅要研究以土地为基础的自然资源差异性对人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更要研究协调在确定空间中由于人口增长引致的人与人的关系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必然会引起对基于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为核心的地理学范式的“科学革命”,从而导致能够同时有效协调“地—地”“人—地”和“人—人”关系的新的有关人与自然资源科学的范式及其科学的出现——以人地关系权域时空系统理论为基础的土地科学及其范式[6]。这一“科学革命”如同地理学范式对生态学范式的“革命”,既是必然,也是必须。

由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为基础,向以人地关系权域时空系统为基础的有关自然资源科学的发展,其内在的逻辑和驱动力是日益增多的人口与权域空间中的自然资源有限性的矛盾逐步尖锐,导致人与人开展土地利用活动的关系逐步成为制约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从而引出了以土地权籍理论、土地租价理论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为核心理论[6]的新范式,即人地关系权域时空系统理论及其范式。

这一新范式从制度层面提供了人类利用土地并协调人与土地关系及其人与人开展土地利用活动关系的理论基础,从自然科学层面提供了人类利用土地并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基础,从社会科学层面提供了人类利用土地并协调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基础,从技术层面提供了人类利用土地并协调人与人、人与土地、人与自然系统关系的各种工程技术方法[6]。而且为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新时代国土空间的治理,是要实现基于国家管辖权的国土空间的系统和统一的治理,而权域空间保证了国土空间治理的统一性、系统性和通约性。

土地是包含各种自然资源的复杂系统

自然资源问题,本质上是土地问题。英国经济学家马歇尔早在1907年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就已指出:“土地的含义,指的是大自然无偿资助人们地上、水中、空中的光和热等物质和力量。”[7]美国土地经济学家伊利和莫尔豪斯在1924年出版的《土地经济学原理》中进一步指出:“土地的含义,就经济学的术语来讲,不仅限于土地的表面,它包含一切天然的资源——森林、矿藏、水源等在内。”经济学家所使用的土地这个词,指的是自然的各种力量,或自然资源。而按照法学家的定义,土地不仅包括地面或土壤,而且也包括附着于土地的任何东西,不管是自然长成的,如树、草和木,或者是人工造成的如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它所包括的范围向上或向下是无限度的,一直可以包括地上或地下的每样东西。[8]

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1976年出版的《土地评价纲要》指出:“土地是比土壤更为广泛的概念,它包括影响土地用途潜力的自然环境,如气候、地貌、土壤、水文与植被,还包括过去和现在的人类活动成果”。1995年我国出版的《中国自然资源丛书(综合卷)》也定义:“土地是由气候、地貌、岩石、土壤、植被和水文等自然要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自然综合体及人类生产劳动的产物。”[9]

由上可以明晰,土地实际上是一个包含其上各种资源的复杂综合体,并不是一个狭义的单一土地空间。不过由于我国之前长期实施分领域、分部门分散管理各种资源的体制,结果导致了普遍将土地视为狭义的单一资源空间的倾向,客观上又支持了分领域、分部门的分散管理体制。但狭义的土地空间并不符合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的要求和目标。

土地是国土空间治理的基础

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内涵

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是吴传钧先生在2008年提出的,他将“地域”定义为“自然”和“地理环境”的概念,指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是以地球表层地域为基础的人地关系系统,也就是人与地在特定的地域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动态结构……人地关系系统的研究,其中心目标是协调人地关系,重点研究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优化。从地理学入手来研究人地关系,是明确以地域为基础。”强调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主要研究内容包括:①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形成过程、结构特点和发展趋向的理论研究;②人地系统中各子系统相互作用强度的分析、潜力估算、后效评价和风险分析;③人与地两大系统间相互作用和物质、能量传递与转换的机理、功能、结构和整体调控的途径与对策;④地域的人口承载力分析,关键是预测粮食增产的幅度;⑤一定地域人地系统的动态仿真模型。根据系统内各要素相互作用的结构和潜力,预测特定的地域系统的演变趋势;⑥人地相互关系系统的地域分异规律和地域类型分析;⑦不同层次、不同尺度的各种类型地区人地关系协调发展的优化调控模型,亦即区域开发的多目标、多属性优化模型。

十分明显,吴传钧提出的人地关系地域系统,一是包含了其他各种自然资源;二是强调这一系统研究的是人与“自然”或“地理环境”决定的“地域系统”的关系,包含了“地—地”和“人—地”的关系;三是地域系统的空间边界是由“自然”或“地理环境”所决定的。因此,人文地理科学研究的地域空间,提供了研究自然环境地域条件差异对人的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但并没有提供研究包括国土空间、省域空间、市域空间等权域空间约束下的地域空间对人的可持续发展影响的基础,使得实践中开展的一些空间规划落地困难以及多种空间规划的矛盾和冲突。

人地关系权域时空系统的内涵

人地关系权域时空系统是一个可以设置并行使土地权利的地球陆地表层(包含内陆水域、海岛和沿海滩涂)的时空系统。简单说,它是一个由土地权籍决定和规范的可持续发展的自然—社会—经济时空系统,本质是由“人—地—权”关系中的权利(权属)、利用(用途)和时间三个要素所决定的时空系统。土地是由土地权籍单元共同构成的集合,其核心要素是地块空间的“界址”(地块空间界线的位置及其走向)及其地块中“人—地—权”的生命周期[10]。地块空间是由权属界线封闭而成的时空系统,规范了人们可以利用自然和地理空间的边界和范围,构成了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11],从而也构成了国土空间的边界和范围。

很明显,基于新时代国土空间治理视角的人地关系权域时空系统不仅提供了开展国土空间治理的权域基础,也包括了地域系统内部的各种关系,正如2010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2019年《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对国土空间的定义,即国土空间是“国家主权与主权权利管辖下的地域空间”。可以看出,国土空间首先是一个权域空间,其次才是一个地域空间。

我國业已完成的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改革和国土空间治理体制改革,充分体现了这一内在逻辑,即这一改革是以土地权籍管理为核心,以土地资源利用管理为基础,整合之上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属调查、确权、登记和统一自然资源空间规划等职能。这一改革,不仅理顺了我国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和国土空间治理的基本逻辑和路径,也拓展了地理学特别是人文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和领域,提供了一个发展的新机遇。

结 语

我国自然资源利用管理改革和国土空间治理体制机制改革是一项有关人和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系统优化和管理體制与治理机制的改革,不仅是由多行业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的转变,更是向以土地资源为承载、以土地权域为基础的各种自然资源、资产和社会经济等关系的整体系统优化和治理的转变,因此以研究人地关系系统为核心任务并且具有长期理论和技术积累的人文地理科学,应当顺应人地关系演进的客观规律,在重点研究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基础上,不断革新并创造新的理论和技术,始终把人地关系演进的趋势和前沿问题作为自己的研究方向和重点,拓展研究领域,不断引导研究向更有利于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

[本文相关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18VSJ 041)的资金资助。]

[1]吴传钧. 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理论研究及调控.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40(2): 1-3.

[2]冯广京. 关于土地科学学科视角下“土地(系统)”定义的讨论.中国土地科学, 2015, 29(12): 1-10.

[3]冯广京. 土地科学学科独立性及学科体系研究框架.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5: 103-107.

[4]邬建国. 生态学范式变迁综论. 生态学报, 1996, 16(5): 449-459.

[5]库恩. 科学革命的结构. 金吾伦, 胡新和, 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 85-100.

[6]冯广京. 土地科学学科独立性及学科体系研究框架.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15: 166-171, 46-50, 97.

[7]马歇尔. 经济学原理(上卷).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64: 157.

[8]伊利, 莫尔豪斯. 土地经济学原理. 藤喂藻, 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2: 13, 19.

[9]孙鸿烈, 石玉林. 中国自然资源丛书·综合卷. 北京: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1995.

[10]詹长根, 冯广京. 地籍学演进及其理论体系框架研究. 中国土地科学, 2017, 31(10): 4-14.

[11]张叶笑, 冯广京. 土地利用动态规划研究. 中国土地科学, 2017, 31(12): 25-32.

关键词:人文地理科学 人地关系 自然资源 国土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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