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歌剧排练》课程考试评价机制的转变

2021-12-02 15:32唐芳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5期
关键词:选修课评价机制转变

摘要:高校《歌剧排练》课程的考试评价机制一直以来都是以学生舞台表演的具体表现进行评价,对舞台肢体语言、演唱、表情、服装道具的选择、台风等等方面进行笼统的、综合性的打分。这种评价机制有一定的科学性,但是存在着一些对学生个人能力考查不够全面和公平的缺陷。新型的课程考试评价机制会对不同特点的学生分类、分批的进行评价;这样一来整个评价机制会变得更全面、更公平、更准确。

关键词:歌剧排练;考试;评价机制;选修课;转变

一、《歌剧排练》课程考试评价机制现状分析

当前《歌剧排练》课程的考试形式是教师从学期中组织学生们从排练过的歌剧片段中挑选某一片段进行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考试,这是一种传统且固定的考试方式。在考试中学生们分为独立的表演小组,在小组成员中根据各自的特性分配角色,其中每一个小组都需要推举出一个小组长,由他(她)来统筹规划整个考试的表演全过程。而教师的评分依据则是:表演小组表演的完整性、表演技巧是否规范(演唱、肢体语言、配合熟练度等)、各个角色的性格是否表现准确、服装道具运用是否合理等等。其中的关键点还是各角色的演唱环节,唱和表演间的衔接是否密切。毕竟,歌剧排练的核心还是演唱。当某个表演小组中有好嗓子的同學时,往往评分不会低;甚至会因为某个小组有个别嗓音条件很好的同学的表演而使得其他助演同学的分数也有提升。他(她)一个人的突出表现会使得整个小组的表演都显得格外出众。

此外,传统《歌剧排练》课程考试的打分人是任课老师,且是唯一的打分人。他(她)主导整个考试,从考试纪律、考试要求、考试顺序安排、评分标准的制定等等关键环节事无巨细。虽然这样能保证学生考试分数评判标准的一致性,但是也有弊端,比如打分思考的方式单一(有些老师只看重学生的演唱环节,另一些老师只看重学生的表演环节)以及评价标准的单一。这种单一性会有损学生考试的公平性。比如有时候某组同学们整个表演都很完整,配合也很默契,但是由于歌唱者的演唱能力不强,导致咏叹调或重唱曲的演唱出现问题(高音破音等情况),那么重视演唱的教师会给出比较低的考试分数,而重视表演的教师却会给出较高的分数,因为他(她)的关注点不在演唱上,演唱中出现的问题他(她)可以原谅或忽视。

二、新型《歌剧排练》课程考试评价机制

新的课程考试评价机制将从多个方面进行概念的更新或方式方法的改良。它覆盖了考试方式、考试流程、考试评分细致、考试监考人员组成、平时成绩计算方式等方面。

(1)考试方式的改革

《歌剧排练》课程传统考试方式就是分组表演,教师打分的方式进行。这个方式的弊端前文已经有论述,此处不再赘述。新型考试方式将打破这个传统模式,采取灵活多变的方式进行考试。首先,分组的方式由学生自由组合改为自由组合、教师指定和随机组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种方式能充分调动学生的能动性和积极性,教师也能对各个分组的综合表演能力进行均衡调配,可以保证每个小组都有亮点,能尽量的实现公平原则。其次,考试方式由单一的分组表演改为个体表演和小组表演相结合的方式。因为《歌剧排练》往往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这就意味着任何对歌剧艺术感兴趣的的学生都可以选修这门课,他们可能来自器乐专业、舞蹈专业和理论作曲专业等,那么分组表演就对他们十分不利。因此,在平时的排练过程中,就应该为他们如何参加考试进行考量,我的策略是让他们各自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参与到平时的歌剧排练中去,器乐专业同学就担任排练的伴奏任务,舞蹈专业同学就在歌剧片段中穿插舞蹈动作,理论作曲同学一般有一定钢琴基础,也能在排练中担任伴奏。这样的安排就能充分照顾各种专业背景的同学既能参与到歌剧排练中去,又能再考试中获得更公平的评判。

(2)考试流程的变化

《歌剧排练》课程传统考试流程是从学期中排练过的歌剧片段中由学生任选一段进行考试。而新的考试流程改为由监考老师从多个歌剧片段中随机抽取一个进行考试(这个抽取时机可以提前一个星期或者考试当天甚至是考试进行中)。这样的变化能促使学生们更积极的准备考试片段,并且会认真的对待题库中的每一个片段;也增加了考试的不确定性和挑战性。这种考试形式并不建议题库的范围太大,争取控制在三至四个片段以内。

(3)考试评分细则的变化

《歌剧排练》课程考试评分细则的内容和涉及面也将进一步扩充。传统评分细则主要是演唱者的演唱表现(包括演奏者的表现)、舞台肢体动作、表演片段的完整性以及演员间的默契度等。以上这些要素虽然重要,但是并不是最全面的考量。新的考试评分细则将加入:服装道具的选择、演员表情动作、所片段的表演难度系数以及演唱与表演的协调性等要素。这样的扩充使得考试的评分标准趋见全面和公平,可以让同学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获得评分上的主动权,声乐强的利用演唱来获得分数,器乐强的利用伴奏获得分数,表演能力强的利用舞台感染力获得分数,道具逼真的也能获得分数等等。这样也能驱使学生们更加全面的要求自己。

(4)监考人员的组成

《歌剧排练》课程考试一般都是由任课老师单独监考并打分,这是一个常规的操作。但是这样的安排难免会出现评分不够公正的现象,毕竟每个人都有个人的偏好和审美,比如声乐老师往往对演唱能力强的同学打出高分,器乐老师一般对伴奏同学格外偏爱,舞蹈老师会对肢体语言能力强的学生印象更深刻等等。所以监考人员的人数和人员构成需要丰富起来。人数应该再增加两人共计三人,分别是任课老师、其他课程的任课老师(限定为音乐专业,条件允许的话最好也是随机抽调)以及其他年级的同学一名(限定为音乐专业,条件允许的话最好也是随机抽调)。其中第一和第二监考人员的选择很好理解,只有第三监考人员需要进一步解释一下,选择一个其他年级的学生可以更大幅度的获得评分的公平性,由于是其他年级的同学,这位参与监考的同学与参加考试的学生不大可能认识,此外,他并没有监考经验,所有的评分出发点都是自己在考场内获得的直观感受。“他”做为第三号监考官是考试评分公平性的基石和调和剂。

(5)平时成绩计算方式

每一门课程的考试成绩都由考试成绩(卷面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一般占比不超过总成绩的30%。一般情况下平时成绩主要按出勤率做为参考标准,只要不迟到早退或者缺课,那就能获得这30分成绩。这种平时成绩的获得方式对于重于实践的《歌剧排练》课程考试来说意义不大,价值也不大。所以平时成绩的计算方式必须进行改变,比如:平时课堂纪律纳入考核、期中组织一次集体联排(联排的表现纳入考核)、平时上课的积极性纳入考核等。

结语

《歌剧排练》课程属于实践类课程,它的考试评价机制的健全直接有利于提升这门课程的教学质量,同时也能丰富和完善这门课程的教学手段和价值。考试评价机制的公平和公正是其改革的核心和基点,只有紧紧围绕这个目的才能真正找寻到一条有利于课程建构和学生提升的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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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唐芳(1982-),女,湖南邵阳人,湖南科技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声乐演唱、教学及其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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