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何以可能?

2021-12-03 12:25郝淑贤
关键词:动员组织脱贫攻坚

郝淑贤

摘 要:脱贫攻坚关系到人民福祉与社会发展,目前关于脱贫攻坚的探讨聚焦于“做了什么、怎么做的”,对于“为何能做成”涉及较少。在脱贫攻坚收官之际文章从一种宏观的视角出发,沿着纵向“主要党委和政府-贫困群体”以及横向“主要党委和政府-其他政府部门”和“主要党委和政府-社会扶贫力量”两条主线,以政策文本、相关文献、实践经验为着手点,在全民扶贫的大格局下探索这两条主线在脱贫攻坚背后的组织动员逻辑,以期丰富脱贫攻坚的理论研究。

关键词:脱贫攻坚;党委和政府;动员;组织;社会扶贫力量

贫困是不稳定的根源,消除贫困是各国政府一项重要的政治与社会议题。我国作为贫困问题最为突出的国家之一,始终将贫困治理作为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从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的扶贫政策也在不断进行更新与优化,经历了救济式扶贫-输血式扶贫-反贫困计划-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产业化扶贫-精准扶贫,实践证明,政治任务下完全依托市场主导的扶贫面临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而完全依托行政主导的扶贫又遭遇着扶贫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的困境,这都将造成贫困差距的进一步增大与贫困群体的持续性贫困,甚至冲击地方政府的治理体系,为解决这一难题,行政主导下社会参与的扶贫模式成为我国当下的战略选择。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党中央、政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中国扶贫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贫困群众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贫困地区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贫困地区的社会发展稳步前进,政府贫困治理能力也得到了提升。在这一过程中值得深思的是: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国家是如何在短时间内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来有效完成这项任务,实现数千万人口的全面脱贫,从中央部署到地方实践的内在逻辑是什么?政府动员社会扶贫力量的内在逻辑是什么?

一、已有的研究视角及本研究的切入点

贫困治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伴随社会的发展,关于贫困治理的研究也逐渐向纵深推进,呈现跨学科和多方法的特征。回溯现有文献,内容多聚焦于脱贫攻坚思想的论述、地方脱贫攻坚实践经验梗概以及后革命时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路径,即已有的研究多从脱贫攻坚的政治背景分析、区域实践总结、国家战略契合上三个层面研究脱贫攻坚得以可能的原因。其研究成果带有明显的时间特征,即“初期论述思想—中期经验总结—后期长远发展”,然而对宏观上脱贫攻坚得以可能的背后缘由缺乏系统性的分析。

首先,学界对脱贫攻坚的思想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指出了脱贫攻坚任务得以可能的政治背景和历史条件。习近平新时代脱贫攻坚思想的形成源于国际社会对贫困问题的高度关注以及中国现实贫困情况[1],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思想的时代创新探析[2],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实践创新,取得了显著的减贫成效[3],但学者们也指出脱贫攻坚的理论与实践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在变化,这为脱贫攻坚任务提供了新的机遇,也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潜在空间[4]。其次,脱贫攻坚的实践研究聚焦于地方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路径选择、绩效提升与考核机制、助力脱贫攻坚的因素等方面,从政府层面解释了脱贫攻坚得以可能的部分原因。在地方脱贫攻坚的路径研究中,徐伍达通过对西藏贫困地区的探索,提出强化精准识别、激发内生动力等措施助力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5],肖宜滨等纵向梳理了沿海地区江苏的扶贫历程,系统总结了江苏省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如派驻省委扶贫工作队、实行“五方挂钩”[6];在脱贫攻坚绩效提升与考核机制中,莫光辉强调政府在脱贫攻坚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以政府为主体提出了若干措施来提升扶贫绩效[7],在助力脱贫攻坚方面,学界通过研究发现在脱贫攻坚中要注重生态扶贫[8]、文化扶贫[9]、产业扶贫[10]、教育扶贫[11]、金融扶贫[12]、新闻扶贫[13]等。最后,学界关注颇多的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者的有机衔接,研究聚焦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基本逻辑关系与有效衔接的实现路径这两个分支,系统总结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从侧面指出脱贫攻坚任务得以完成的战略性因素。

综上所述,学者们关于脱贫攻坚的研究既有科学的理论分析又具丰富的经验总结,对于指导脱贫攻坚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然而现有研究还存在可拓展的空间,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现有研究遵循“是什么-怎么做”这一逻辑主线形成两类研究分支,一是对脱贫攻坚思想的理论探源,二是对脱贫攻坚实践路径的经验总结,但关于脱贫攻坚得以实现缘由的深入探讨相对匮乏。第二,以往研究呈现出单一视角的特征,或从政府角度,或从社会动员角度,缺乏对脱贫攻坚整体性的把握。基于此,本文将从一种更为宏观的视角出发,沿着纵向“主要党委和政府-贫困群体”以及横向“主要党委和政府-社会扶贫力量”和“主要党委和政府-其他政府部门”两条主线,以政策文本、相关文献、实践经验为着手点,在全民扶贫的大格局下探索这两条主线在脱贫攻坚背后的行为逻辑,以期豐富脱贫攻坚已有的理论研究。

二、何以可能:脱贫攻坚的纵向组织逻辑

在我国压力型科层体制下,政府主要是通过自上而下、层层推进的方式实现垂直管理部门之间的整合,体制内高层主要负责人通过行政问题政治化的方式在顶端理顺了政府“条”的逻辑,规范了政策传递途径,各级扶贫办贯彻国家扶贫理念,以政治表述建构自身行政与合法性基础[14],从而使扶贫政策传递到基层成为可能。体制内中层主要负责人将扶贫纳入各地核心工作议程,他们完成政策制定与政策执行的中间环节,发挥着关键的承上启下作用,确保了扶贫政策与扶贫资金等资源的有效传递。基层承载扶贫政策执行的重任,自上而下的压力督促着基层力量寻求扶贫政策有效执行的策略,为增强基层扶贫力量在扶贫场域中的作用,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推动着村级干部向行政科层化转型,形式上延长科层制链条。扶贫政策最终的落脚点是贫困群体,将这一庞大的扶贫客体转变为扶贫主体,纵向延长扶贫主线,打造扶贫的循环线路成为扶贫政策落地的关键。从纵向看,脱贫攻坚的主线为“中央-省-市-县-乡村-贫困群体”,这条主线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主要党委和政府,第二个层次是基层力量,第三个层次是贫困群体。这三类主体在各自的场域中形成了三种脱贫攻坚的策略,三种策略形塑了脱贫攻坚纵向的运作逻辑。第一种策略是通过制度性文件或者会议建立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即“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第二种策略是推动行政力量向下嵌入到农村场域,通过乡镇政府与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力量助力贫困群体脱贫致富;第三种策略是通过精神上的激励激发贫困群体脱贫的内生动力以及自我发展能力。(见图2)

(一)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我国实行的五级行政管理体系,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自上而下的授权奠定了各级政府合法性基础且衍生出“向上负责的制度”,在这种体系之下便于纵向整合起扶贫的主要行政力量。在扶贫人员、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构成的主要扶贫网络中,扶贫人员发挥着最为关键的作用,尤其是主要党委和政府,包括对扶贫负有首要和最终责任的党政一把手,他们是纵向动员体系的核心,将其动员起来依托的是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

中央统筹。中央在整个脱贫攻坚阶段处于核心领导地位,是脱贫攻坚的总设计师《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强调党中央、国务院主要负责统筹制定脱贫攻坚大政方针,出台重大政策举措,完善体制机制,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协调全局性重大问题、全国性共性问题。为做好脱贫攻坚总体规划,中央共召开四次重要会议、开展七次专题座谈会、发布三大重要文件以及十九个配套文件。在重要会议上,内容呈现“总体要求-具体部署-激励监督-强化巩固”的阶段特征。在重要文件上,《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逐渐落实并细化各项政策,筑牢了中央在脱贫攻坚战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省负总责。省级在整个扶贫工程中处于枢纽位置[15]。首先《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提出“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对扶贫开发工作负总责,抓好目标确定、项目下达、资金投放、组织动员、监督考核等工作”,这从制度上对省级党委和政府提出了要求。其次《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对各省减贫成效、精准识别情况、精准帮扶情况以及扶贫资金的监管与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的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最后将责任落实到纸上,中央要求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政主要领导要向中央签署脱贫责任书,并每年要向中央作扶贫脱贫进展情况的报告,这种行政施压推动着省级党委和政府加入脱贫攻坚的政治任务当中。

市县抓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对市县两级政府的责任进行详细的规定。市(地)党委和政府在脱贫攻坚中处于中间位置,连接省级党委和政府与县级党委和政府,起着沟通协调与上传下达的作用。县级党委和政府是脱贫攻坚的第一责任人,他们主要负责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指导乡、村做好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工作等,在市县抓落实方面南宁市创新治理模式,为脱贫攻坚提供了成效显著的南宁经验,按照相关要求,南宁市委市政府建立了南宁市脱贫攻坚战前线指挥部,前线指挥部设立办公室,办公室下设项目推进组、驻县(区)工作组等10个工作组。驻县(区)工作组长期驻扎南宁各县区,深入贫困一线,紧密联系群众,发现实质问题,了解真实需求,并向指挥部定期汇报工作,这种双层扶贫治理体系深化了市县脱贫攻坚责任,巩固了“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16]。

(二)向下嵌入的行政力量

行政力量对乡村扶贫场域的嵌入。乡镇政府位于科层制链条的最底端,权责的不对等导致乡镇政府部分脱离了科层制的运行逻辑,逐渐演变为“悬浮式政权”,在上级政府重压及多项行政事务下,乡镇政府在扶贫工作中心有余而力不足。村庄是较为复杂的扶贫场域,村民委员会对于正式的政治任务执行缺乏一定的经验,完全依托村干部的力量难以达成扶贫目标,取得乡村扶贫场域的胜利还需注入外部行政力量干预乡村扶贫过程,即第一书记与驻村干部,第一书记与驻村干部出自传统的科层体制,是行政力量和党的力量在基层的延伸,他们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增强基层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方面发挥着关键的作用。从2015年到2020年2月,全國共派出25.5万个驻村工作队、累计选派290多万名县级以上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深入扶贫一线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他们在贫困地区的嵌入不仅将党和政府最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精确地将行政力量与扶贫客体连接起来,而且激活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了贫困地区脱贫工作进展。《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规定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需由县级以上各级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选派的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人员,因此一般来说他们专业能力及各方面素质都高于普通干部,同时文件还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稳定性予以了规定,要求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确保全身心专职驻村帮扶。综上,行政力量的嵌入活跃了乡村的扶贫力量,延伸了脱贫攻坚的纵向组织体系。

(三)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

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的纵向体系中,涉及的最后一类主体即为贫困群体,贫困群体是扶贫资源的需求者与接收者,传统扶贫方式存在的不确定性难以实现持续有效的资源供给,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能够将其纳入扶贫链条末端,推动贫困群体“反客为主”连接起其他扶贫力量,从资源的需求者与接收者转变为资源的供给者与制造者,从而盘活整个扶贫体系,纵向延伸扶贫的链条,保障脱贫的持久性与有效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都将“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作为脱贫攻坚的基本原则之一,以往研究发现贫困深度越深其脱贫内生动力越低,陷入贫困时间越长其脱贫内生动力越低[17],因此对于贫困地区或者深度贫困地区,要想实现贫困人口长期有效的脱贫,就要“治本”而非“治标”,即授之以渔而非授人以鱼。要坚持脱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扶志”的提出契合了当下“造血式”扶贫与“我要脱贫”的境况,促进输入的资源转化为贫困群体自身发展的资本,从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持久的动力;“扶智”就是从知识与技能上对贫困群体进行扶持,扶持方式主要是教育与技能培训,教育的作用在于打破贫困的代际传递,而专业的技能培训为贫困群体提供了致富技能,增强了他们脱贫的信念与勇气,“扶志”与“扶智”的结合,在脱贫纵向体系的末端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实践中各省纷纷出台相关措施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如:湖南省大力开展扶志教育,通过正向激励、技能培训、改进帮扶方式杜绝“保姆式”扶贫;甘肃省按照“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扶贫工作思路,将扶志扶智作为扶贫的重要抓手,不断提升贫困群体教育程度和就业创业能力以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

三、何以可能:脱贫攻坚的横向动员逻辑

(一)同级政府内部的动员逻辑

脱贫攻坚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教育、医疗、文化、科技、农业、外交等各个方面,仅仅依靠主要党政负责人的力量难以达成识贫和具体的扶贫目标,因此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将具备不同职能的政府内部组织人员动员起来。然而我国科层制下条块的界限分割了政府内部的整体性功能,各职能部门各行其是,表面上高度专业化与非人格化能够消除外界环境带来的不确定性[18],而现实中完全理性的科层制是不存在的,受限于诸多因素,故在非常态化下,纵向上需保留科层制的专业与高效,而在整体性视角下政府内部的协同需要主动打破条块分割的界限,聚集政府跨部门的合力推动政治任务的完成,消除科层制的固化与政策的僵化,提高对行政力量的横向整合能力。因此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整合同级政府内部各职能部门的力量、消除同级政府以及各职能部门间的碎片化才是打赢脱贫攻坚的关键,这一横向动员策略有三,一是通过高层领导方式直接要求各部门的加入,这是一项政治要求;二是以人为本的职责要求,即政府应把以人为本的脱贫攻坚任务作为共同的目标追求;三是通过正向激励与负向约束实现政府内部的组织动员。(见图3)

1. 高位推进的政治要求

在每层级政府内部,主要党委和政府承担着协调推进、统筹规划扶贫活动的重任,他们是政府内部政治动员的发起人,他们的直接介入实现了同级政府不同职能政府部门的整合,以高位推进的方式推动脱贫攻坚成为各级政府的核心工作。从中央层面来讲,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目前由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同志担任组长,其组织成员包括了国务院扶贫办、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这种高层领导的方式赋予了该机构政治重要性,从侧面对中央其他各个部门提出了政治要求,进而形成了涵盖全面、高效有力的组织机构,保障了扶贫开发重大战略政策措施的顶层设计。从地方政府层面来讲,也采用了高位推进的方式,即以地方部门负责人为首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以及脱贫攻坚办公室打破科层制条块模式的约束与局限,以问题为导向再造动员体制。从最基本的村级组织来讲,对于扶贫末端非正式的村级组织,高位推动仍然存在,主要通过第一书记与驻村工作队的嵌入推动村干部与村级组织向行政科层化转型[19]。在政府内部这种高位推动的动员逻辑将脱贫攻坚的工作上升为政府各部门的中心任务,将政府各部门纳入脱贫攻坚的体系中,保证了脱贫攻坚的各项各类扶贫措施的有效实施。

2. 以人为本的职责要求

美国学者珍妮特.登哈特和罗伯特.登哈特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一书中强调公共服务型政府应重视人的作用。我国自提出构建服务型政府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提到公务员应勤政为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条提到公务员具有“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的义务。脱贫攻坚作为党和政府着眼于未来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兼顾了不同地区的发展境况与不同人口的利益需求,契合了当下共同发展的理念,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在政府主导下,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底的551万人,连续7年每年减贫人口都在1000万以上,充分体现出政府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他们拥有经济职能、政治职能、服务职能与文化职能,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将政府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不同部门拥有不同的分工与任务,但在重大的政治任务面前,他们需要履行共同的职责,践行以人为本的理念,需要与其他部门相互协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且在脱贫攻坚中牢固树立为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合力推进脱贫攻坚任务的顺利进行。因此职责要求下以人为本的脱贫攻坚是各个政府部门应该承担以及必须承担的政治任务。

3. 奖惩并施的制度要求

脱贫攻坚涉及多项机制,如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精准的投入机制、全方位的监督机制等,而将这些制度体系连为一个闭环的则是严格的考核机制,这一机制既可以独自起作用又能反过来作用于其他机制,使整个扶贫体系成为有秩序、有规则的整体。以地方政府为例,各地方政府在中央的指导下会针对本省情况对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相应考核要求,如陕西省出台了《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强调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显著,受到国家表彰或在全国推广经验的单位,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重用;对因工作指导不力、帮扶措施不到位等省直部门(单位)会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约谈、通报批评,若考核结果较差,其党政正职及分管领导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由此可见制度上的要求体现在正向的激励与负向的约束两个方面。一方面脱贫攻坚主要党委和政府会以政策倾斜的形式对其他政府部门形成正向的激励,如许诺参与脱贫攻坚会获得财政上的支持与评选先进的优先权,另一方面脱贫攻坚主要党委和政府会以惩处的形式对其他政府部门形成负向的约束,如对扶贫绩效不佳的政府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降职调岗,为了避免通报批评、降职调岗,其他政府部门会在约束下被动地参与脱贫攻坚,且有质量地完成扶贫任务。

(二)对社会扶贫力量的动员逻辑

所谓政府在扶贫中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政策制定、资金供给以及行政体制内部的动员,也在于政府构建起一个直接面对社会贫困群体,由纵横交错的科层组织、正式和非正式交织的制度规则和庞大的官僚群体组合而成的“扶贫工厂”[20]。这个扶贫工厂具备专项功能,专门负责社会中贫困群体的资源准备与分配,除了科层制内部横纵组织网络,扶贫还依赖工厂与社会之间的互动,作为带有政治性、社会性与市场性的一项工程,脱贫攻坚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还涉及一个国家的所有人口,因此需要在上下联动的基础上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横向联合与各方联动,再造扶贫流程与识别程序,总之社会扶贫力量的补充机制能够弥补了政府在扶贫资源生产与配置上的不足。在《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見》中,社会扶贫包括以下几个大类: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帮扶、企业帮扶、军队帮扶、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等。根据政策文本以及相关文献总结,政府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逻辑有三:一是政府利用利益联结的政策激励社会各界力量的参与;二是政府通过荣誉性奖励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三是利用党建平台建立政府与社会各界力量的资源互惠机制。

1. 利益联结的政策激励

首先在东西部扶贫协作上,2016年国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规范东西部扶贫协作行为,文件提出要充分利用资源禀赋与产业基础落实帮扶双方的产业合作,于政府而言产业发展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于社会扶贫力量而言,通过贫困地区的各类资源能够实现地区进一步发展。当前已形成了东部9省市帮扶中西部14个省区市、东部343个经济发达县市区与中西部573个贫困县开展携手奔小康的活动协作局面。其次在定点扶贫上,目前已经形成了308家中央单位定点扶贫592个国家重点县,全军部队帮扶4100个贫困村的帮扶格局。于政府而言,定点扶贫拓展了扶贫资源,解决了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21],于社会扶贫力量而言,在脱贫攻坚的工程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最后在具体社会力量帮扶上,主要包括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一些扶贫项目如浙江马云公益基金会的“让每个乡村孩子成为最好的自己”项目、台州市青公益服务协会的“青海玉树地区藏族学校医疗援助实践”项目等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政府为动员吸引更多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细化落实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济困活动的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性费用减免、业务知识培训等政策,作为政府与扶贫之间的桥梁,社会组织能够快速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扶贫效能[22],从资源上弥补了政府在脱贫攻坚上的不足,实现了双方在脱贫攻坚工程中合作共赢的局面。

2. 情感互动的荣誉激励

社会力量不同于正式的政府组织,他们受制度约束的程度较小,因此除了政策上的激励外,政府对于社会各界力量的动员还需使用情感互动的方式,让社会力量充分认可脱贫攻坚这一政治任务,从而在情感上与政府产生共鸣,进而在价值目标的驱动下参与脱贫攻坚。政府采取的情感互动的手段主要有宣传引导与情理劝说,并辅以荣誉奖励的方式对社会力量进行动员。在宣传引导上,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的意见》,提到要大力倡导民营企业扶贫,引导社会组织扶贫,广泛动员个人扶贫,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全民公益理念,为巩固理念倡导的动员成果,国家建立了脱贫攻坚的荣誉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奖、脱贫攻坚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表彰为脱贫攻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2019年国务院扶贫办评选了“社会组织扶贫50佳案例”以发挥榜样作用、汇聚更多社会力量。在情理劝说上,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扶贫济困理念,使之成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基本价值取向[23],同时注重培育社会力量的善心,激发其扶贫济困的行为热情,另外政府以平等的姿态激发社会力量的社会责任感,以荣誉性的奖励给予社会力量认可,有利于强化社会力量进一步的扶贫活动,增强社会力量的参与精神,从而实现对社会力量的情感动员。这种情感式动员方式消除了纯利益交易的弊端,能够更好地将社会力量转化为脱贫攻坚的行动主体,是一种更为长效的动员方式。

3. 资源互惠的党建激励

党建能够提高基层组织对党的高度认同感,使基层组织成员形成强大的凝聚力。社会组织、企业、高校、医院以及志愿者等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社会力量,增强他们对党、对国家的认同感与责任感是吸纳他们参与脱贫攻坚最重要的一步。从社会组织来说,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是新时代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战斗堡垒作用的重要体现[24],有利于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引导社会组织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激励社会组织主动参与脱贫攻坚的政治任务。从企业角度来说,2019年国务院扶贫办、中国社科院联合发布的《企业扶贫蓝皮书(2019)》显示近七成中国100强企业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且党建引领成为企业培育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重要方式。在政府资源、专业能力有限的背景下,企业是贫困地区发展产业的关键抓手,是推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直接力量,企业党建激发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引导企业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扶贫政策,并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影响力。从医院与高校来说,他们是教育扶贫与医疗扶贫的主力,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与知识素质,是贫困地区亟需的帮扶资源,其党建有利于医护人员与教职人员坚定救死扶伤与教书育人的信仰与信念,增强对党和政府的认可与肯定,激发其社会责任感,获得个人价值观上的满足,因此党建在脱贫攻坚中具有重要的思想动员作用,能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实现有效的社会动员[25]。

四、结语

实践表明脱贫攻坚的成功经验主要体现在党和政府高效有力的组织动员。从纵向看科层制下实现了“中央-省-市县”的主线串联,完成了脱贫攻坚的重大部署、责任落实和主要执行工作,行政命令下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嵌入扶贫一线,切实保障贫困地区脱贫工作有效落实,精神激励下党和政府以“扶志”与“扶智”为抓手,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与发展潜力。三重逻辑安排实现了从中央到贫困群体的纵向垂直动员,形成了“中央-省-市县-乡村-贫困群体”的组织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汇聚了主体力量。从横向看同级政府内部的政治动员主要依托的就是各项要求:高层领导推进的政治要求、以人为本的职责要求以及奖惩并施的制度要求,政府内部的横向动员是政府在各项要求下的一种理性选择。党委和政府动员社会扶贫力量主要就是通过各项激励措施,从经济人角度讲,社会力量存在趋利行为,政府以利益联结的机制驱动社会力量付诸扶贫行动;从社会人角度讲,社会力量本就拥有乐于助人的特征,政府以情感共鸣辅以荣誉激励的方式激发社会力量的社会责任感,并通过党建方式凝聚共识,形成“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常态[26]。

脱贫攻坚在党的领导、政府主導与社会的参与下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并为世界上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与方案,也为推动世界文明进程做出了巨大贡献。“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社会合力是决胜之要”,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收官阶段,系统总结已取得的经验教训,有利于强化脱贫攻坚的成果,为后期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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