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是否能通过协议保留电梯的使用权或所有权等2则

2021-12-05 06:35
人民之声 2021年12期
关键词:请求权杂物主管部门

开发商是否能通过协议保留电梯的使用权或所有权?

编辑同志:

我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开发商说如果我想使用电梯就要另付一笔款项,或者是按次收费,否则我没有权利使用电梯。开发商这样做是合法的吗?

广州市 黄先生

黄先生:

电梯属业主法定共有,开发商出卖房屋时不能通过协议保留法定共有部分的所有权。法定共有部分是法律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事关业主基本利益的共有部分的界定和规范,不允许当事人对此自由约定或变更。开发商更无权保留法定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其已出售了专有部分,共有部分应一并转让。

即使开发商在出售或安置时确实未将电梯价格计算在内,并取得购房者同意,也仅享有要求购房者支付电梯价格的债权请求权,而不享有要求确认电梯所有权归开发商所有的物权确认请求权。

邻居在楼梯通道堆放杂物,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同志:

我的邻居常年在单元楼的楼梯通道堆放杂物,每次我们让他把东西搬走,他总是说反正平常走楼梯的人不多,不肯把他私人物品搬走。我们可以向法院起诉他吗?

佛山市 段小姐

段小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若邻居对于其在楼道堆放杂物的行为仍不履行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等义务时,您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并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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