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研究

2021-12-05 23:55凌均奇
农业工程技术 2021年35期
关键词:经营权农场培育

凌均奇

(云南省彝良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云南 彝良 65760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是彝良县农业工作的重点内容,只有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质量,彝良县的农业经济水平才能从根本上得以提升。

一、彝良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近年来,彝良县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政策,发挥当地农业产业优势,因势利导,精心培育,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

截至2020 年底,全县工商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913 个,有合作社成员43667 个,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7626 个;共有部、省、市、县各级示范社65 个,其中国家级1 个、省级9 个、市级29 个、县级26 个。

2、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截至2020 年底,全县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和农业规模经营户共214 家,其中:家庭农场44 家、农业规模经营户170家,经营土地面积达5042亩,全年经营总收入达2870万元。

3、龙头企业发展情况

截至2020 年底,全县共有龙头企业11 家,县级以上龙头企业8 家,其中:省级1 家,市级2 家,县级5 家;销售收入过亿元的2 家,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3431 户,55905 人。

二、彝良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流转与资金问题

(1)土地流转制约因素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不健全,政策咨询、合同签订、价格评估等流转服务比较薄弱,供需双方信息有效对接机制还没有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不规范,主要是流转合同签订率不高,部分农户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口头协议为主,不签订合同。此外,部分耕地流转后会出现非农经营问题。

(2)资金问题

资金周转相对较慢、融资渠道相对较少、贷款相对较难等问题,是农业经营主体合理发展最为紧迫的问题。此外,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额相对较低,市场接受度还不够高,导致防范风险的能力始终不强。

2、政策扶持与人才技术问题

(1)政策扶持力度不大

经营主体较多,财政扶持资金总量较少,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没有办法享受扶持政策。近年来,没有制定相应的家庭农场扶持政策,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主动性。

(2)人才技术制约

经营主体业主自身的综合素质相对较低,生产经营理念相对陈旧[1]。目前,经营主体经营管理型人才短缺严重,导致经营主体不能做大做强。同时,由于农业企业科学创新水平不高,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彝良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建议

1、科学优化主体结构

应不断突出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扶持重点,科学优化主体结构,将管理规范、产业发展前景好的合作社、专业大户以及家庭农场,作为全新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力军来培养。

2、提升扶持力度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促进全新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加大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的财政资金扶持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改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能力,最终以点带面规范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2]。当下农业投资周期长、风险系数高、比较效益较低,融资相对困难[3]。政府部门应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整合新农村建设项目,优先集中建设示范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此外,要切实全面解决农业经营户贷款抵押难以及担保难的问题。

3、加快土地流转

加快土地流转,不断壮大发展规模,按照稳定所有权、放活经营权的思路,切实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的后续工作,规避土地所属权纠纷,引导、支持和鼓励农户采取互换等形式有效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新型经营主体规模化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彝良县农经站要大力指导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流转土地,科学合理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草拟彝良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意见,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范本,指导签订规范合同、完善备案。

4、提升服务水平

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为现代农业提供相对科学的技术保障。组建成立以农民企业家、返乡农民工等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设立农业创业基金和创业贴息贷款,鼓励当代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对引进大学生就业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工资、社保等各种类型的补贴,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持。

5、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

按照彝良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科学合理展开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在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清理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空壳社”。

6、政府购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

整合财政支农资金,稳步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工作,落实实现耕、种、防、收等各环节的机械化作业,从根本上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服务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开展农技推广服务补助,最大化提升彝良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水平。

四、结语

高度重视彝良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提升与强化主体培育水平,才能确保当地农业经济效益。在培育中需加大扶持力度,优化主体结构,加快土地流转,提升服务水平,同时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最终实现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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