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共同富裕的内涵及实现路径探析

2021-12-14 15:54刘东生
山西农经 2021年18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差距发展

□刘东生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天津行政学院)天津300191)

1 共同富裕概念的提出

共同富裕概念于1953年首次提出。1953年12月,由毛泽东同志主持制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中特别强调,“逐步实现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农业能够由落后的小规模生产的个体经济变为先进的大规模生产的合作经济,以便于逐步克服工业和农业这两个经济部门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并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1]。

邓小平同志进一步丰富了共同富裕的概念,并提出了“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并强调“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可以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其他地区、其他人,逐步达到共同富裕”的发展目标。共同富裕作为美好愿景成为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追求目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要让“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扎实推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的重大远景目标之一。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发展中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关系中国共产党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更是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

2 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新内涵

从共同富裕概念的提出到进入新发展阶段提出的远景目标“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国共产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在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与时俱进,使得共同富裕内涵不断丰富。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共同富裕的内涵更加丰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要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征程中扎实推进全体人民的全面共同富裕,就必须精准地把握好、领会好新时代共同富裕的新的深刻内涵。

2.1 共同富裕强调的是全体人民的全面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扎实有序地推进共同富裕,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鲜明立场。邓小平同志在1985年3月鲜明地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将“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是准确领会共同富裕深刻内涵的关键。

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根本遵循,1986年的扶贫工作开始步入有组织、有计划的实施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成功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有效造福了人民。

共同富裕属于全体人民,那就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参与。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人民群众勤劳创新致富是关键。

进入新发展阶段,要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的新变化,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落脚点,着力解决好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扎实有序地推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的实质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立场,是彰显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制度优势的内在要求。

2.2 共同富裕是有差别的普遍富裕

坚持在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人民生活发生的质的飞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但共同富裕并不等同于同等富裕、同步富裕,更不是平均富裕,而是强调普遍富裕基础上的差别富裕。

一方面,由于个体条件的差异以及历史条件、地域差别、行业差别等,实现共同富裕的时间是不同步的。另一方面,富裕程度因社会成员个体不同而迥然不同。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因对社会贡献的不同以及自身素质的差异,在富裕程度上必然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别,这是发展中的必然现象。

2.3 共同富裕是渐进共富的过程

马克思主义理论对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渐进性进行了揭示——这是一个由不同的阶段性目标共同构成的渐进的发展过程,属于“先富带动后富”的逐步共富。从历史发展经验来看,世界上并不存在一条绝对平均的“同时共富”道路,一蹴而就的共同富裕是不存在的。

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这一渐进过程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遵循自然发展规律,又要一步一个脚印、积极努力作为。共同富裕绝对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而是一个分阶段渐进实现的过程,需要党带领全体人民长期努力实践。

2.4 共同富裕是共建共富的共享过程

共同富裕是在全面脱贫基础上的普遍富裕,实现共同富裕需要全体人民的参与和努力,共建共享。共同富裕建立在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以高质量发展为基石。

在不断“做大蛋糕”的同时,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努力“分好蛋糕”,瞄准共同富裕发展目标,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而不断努力。要实现“共建共富、共建共享”的共同富裕,就需要以“发展为了人民,发展要依靠人民”为根本遵循,营造一个“人人努力参与”的发展环境,克服发展中的困难,在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上,要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及“公平性”,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硕果”。

同时,共同富裕强调“全面富裕”,而不是片面强调物质方面的富裕。确切地讲,共同富裕强调的是“五位一体”,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生态文明5个方面的全面跃升。这一跃升是大幅度的、全方位的,其内容涵盖了包括物质富裕在内的诸多方面的富裕。物质富裕是实现其他方面富裕的基础和保障。

3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面临的主要挑战

3.1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依然突出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发展,我国已逐渐摆脱了社会生产力落后的状况,人们的基本物质需要已经得到满足。目前,中华大地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但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依然突出,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城乡间发展不平衡仍是焦点,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2012—2018年我国基尼系数分别是0.474、0.473、0.469、0.462、0.465、0.467、0.468,均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

当前我国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及新发展格局构建的需求。一边是人们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需求的变化,另一边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待解决。这一突出矛盾的化解,还要靠经济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新旧矛盾叠加的转型期,使我国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时面临诸多挑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作为社会主要矛盾,影响到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制约了我国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乃至党的建设等,是需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也是实现共同富裕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2]。

3.2 全面脱贫后返贫风险依然较大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新时代要实现的共同富裕是普遍的、全体人民的富裕。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下,要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当下,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在于如何使已经脱贫的原贫困地区实现“富裕”。只有这些地区的人民实现了富裕,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因此,当前摆在我国面前非常严峻的问题是如何防止已经脱贫的地区重新返贫。

民政部部长李纪恒曾指出,“已经脱贫的人口中,还有将近200万人仍然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还有近300万人存在致贫风险”。因此,牢牢巩固并拓展脱贫攻坚战的胜利“硕果”以及在绝对贫困消除后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是现阶段对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考验[3]。

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只是在渐进实现共同富裕这条“万里长征”道路上迈出的关键一步,未来还有很长的“奋斗路”要走。

3.3 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

共同富裕不仅是新时代发展的主攻方向,更是新时代发展的主旋律。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要求“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不仅关系到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否得到满足,还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一步。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的快速发展,尽管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已经大幅提升,但总体而言,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甚至有扩大的趋势,基尼系数居高不下,收入分配不公平问题突出。

长期的二元经济体制造成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的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都有很大差距。作为收入再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虽然对收入分配具有调节作用,但因城乡参保项目、缴费方式等参保政策不同而对低收入群体的调节作用比较有限,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

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于居民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相对较弱,并没有从根本上起到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

收入差距造成居民财富累积速度的差距,财富积累多寡又进一步拉大了收入差距,如此往复,收入差距及财富差距将不断扩大,形成恶性循环。由此可见,收入分配问题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道路上的关键难题。要确保实现共同富裕的远景目标,必须妥善解决收入分配差距问题。

4 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路径

4.1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缩小区域间差距

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其抓手在于如何处理好区域协调发展。在这一过程中,要聚焦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一主要矛盾,将不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及收入分配差距作为主攻方向,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共同富裕的最显著标志,也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内我国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4]。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就是在“做大蛋糕”的同时,致力于“分好蛋糕”。这就需要在推进高质量发展中逐渐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并“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兼顾”的发展思想,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构建更加有效的区域发展新机制,加快推进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共同富裕强调“共同”,更加注重发展中的共享,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就是要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征程中更加注重发展成果的“普惠性”,使发展成果更加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增强人民在共建共享、渐进共享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4.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

2020年是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我国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发展起点。

在中华大地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应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的胜利成果,接续推动已经全面脱贫地区持续发展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我们要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5]”。

共同富裕离不开乡村的富裕。尽管贫困地区已经消除了绝对贫困,但我国还有很多相对贫困人员,这些人员大多集中在山区或者偏远地区。只有有序衔接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持续发展壮大扶贫产业发展,将产业发展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的内生动力,以产业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铺路架桥,才能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不仅涉及产业衔接,还涉及规划、政策、理念等多方面的有序衔接。应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进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资源向重点帮扶县聚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出现返贫现象。同时,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推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普惠性政策落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间公共资源配置上的差距,使城乡共享发展成果,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4.3 健全收入分配机制,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

共同富裕是在实现“富裕”目标基础上的“共享”。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显然,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还是收入分配问题。

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6]。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只是具备了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但不能自主推进共同富裕。要实现共同富裕,就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渐健全我国收入再分配机制,逐渐形成合理有序的分配格局,促进改革发展的成果由人民所“共享”。

在“做大蛋糕”“做好蛋糕”的同时,如何“分好蛋糕”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面临的新问题,是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因此,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破解收入分配中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调节收入的贫富差距,缩小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间的差距,让改革成果惠及每个人,将城乡居民收入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5 结束语

当前,我国已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中央将共同富裕纳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任务中,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明确指出了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实现路径。应正确认识新时代共同富裕目标的阶段性特征,确保稳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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