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血缘》中非洲医学文化的反抗叙事

2021-12-23 12:00蒋天平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关键词:白人黑人非洲

蒋天平,罗 曙

(南华大学 语言文学学院,湖南 衡阳 421001)

19世纪末,随着黑人中产阶级的出现,黑人作家开始登上美国文坛,宣扬黑人文学价值观。非裔美国作家宝琳·霍普金斯于1902年创作的《同一血缘》讲述了兄弟二人布里格斯、斯利文斯顿和妹妹戴安丝错综复杂的身世和命运。三人在身世不明的情况下发生乱伦关系,斯利文斯顿利用催眠术占有了戴安丝,布里格斯利用催眠术救治了戴安丝并陷入爱河。之后布里格斯踏上非洲之旅,在那里发现了自己的黑人血统和非裔皇室身份,成为非洲特拉萨(Telasser)城的国王,带领城中黑人部落重振本土文化。戴安丝转世投胎为城中女王坎迪丝,两人最终结为夫妻。

社会学教授亚瑟·W·弗兰克在The Wounded Storyteller: Body, Illness, and Ethics中提出“医学殖民”概念,认为“殖民化在现代主义医学取得巨大成就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1]34。正如殖民者占领地理区域进行殖民统治一样,现代主义医学把病人的身体作为殖民区域。女性主义生物伦理学家希尔德·林德曼·尼尔森认为:“当一个强势的社会群体认为比他们弱势的群体不值得受到道德上的完全尊重时,他们的身份就受到了损伤。”[2]xii在医学殖民主义主导叙事下,病人没有受到应有的道德尊重,他们的身份受到损害。在这样的处境下,他们必然会质疑他们在医学叙事中的位置[1]11。为了重获道德尊重,他们要求重建身份以摆脱此处境,这种反抗叙事尼尔森称之为“反故事”[3],尼尔森认为“反故事成为修复强权体系对身份造成伤害的工具”[2]xiii。《同一血缘》就是这样的反故事,作品中白人控制黑人的身体或灵魂,使他们失去了自我意识,为重建黑人身份,找回非洲医学文化的应有地位,作者采用反抗医学殖民叙事,塑造非裔皇室继承人布里格斯这一哈佛大学医学学生形象,作为非洲医学文化的代表,他精通催眠术,继承了黑人母亲的神秘力量,用催眠术解救了黑人,使黑人回归非洲故土,并找到文明源头,达到了揭示奴隶制、批判优生学、反西方医学话语的目的,同时,宣扬了本土医学与文化。

一 催眠术的反抗叙事

现代人认为,催眠是一种由催眠师运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引导被催眠者进入一种介于清醒与睡眠之间的特殊的意识状态,以改变他人的意识形态观念。在这种状态下,被催眠的人大脑皮质被抑制,意识逐渐减弱,容易接收来自催眠师的指令,以多种形式的反应应对外界刺激。催眠术起源于18世纪欧洲,传说可以治愈一切无法解释的怪病,因具有欺骗性质而被称为“江湖魔术”,同时由于它是属于无法用科学方法予以检验一类的知识,又被称为伪科学。19世纪中叶的人们痴迷伪科学现象,因而常成为作家、诗人的热门话题之一。霍普金斯笔下的黑人被白人控制,为摆脱控制,黑人借催眠术反抗,揭示黑暗的奴隶制,构建了一种反故事。

奥地利医生麦斯麦提出“动物磁力”说,认为“磁石可能会影响人体”,其方法就是用双手接触或稍离患者躯体,自病人头部顺下抚至足部。如此往复施行,使病人体内磁力顺畅流行来治愈病人[4]。“南西学派”认为:催眠是被术者接受了施术者的暗示所致。二次世界大战中,催眠术用于战争创伤性神经症,因侧重心理方面的暗示作用得到世人的承认,被推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治疗方法。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的导言中就认为,催眠术“是在人身上转化成一种无法估量的威力的电的奇迹;大脑和神经的种种现象证明存在着一个新的精神世界……思想列为一种流质,这种流质完全要靠它所产生的效果才能显现;而它的实体却是人类的感官”[5]。霍桑也相信催眠术是一种控制他人意识和精神的现代巫术,催眠师与被催眠者之间形同主仆,是奴役者与被奴役者的关系[6]VI。

催眠术虽然起源于欧洲,但由于医疗系统的分离,欧洲发明了手术刀等器械就逐渐摒弃了靠心理暗示行为等无法科学解释的方法使受术者康复的催眠术,而非洲人接受催眠术来行善、治病救人,逐渐成为了自身的传统医学。

20世纪初,黑人常是催眠术的受害者,创作于1902年的《同一血缘》中的黑人都是受害者,被白人用催眠术控制,丧失了自己的意识和灵魂。小说中斯利文斯顿是白人庄园主斯利文斯顿的儿子,就读于哈佛大学医学院,连同他父亲都精通催眠术。黑人母女米拉、戴安丝和黑奴吉姆都受斯利文斯顿父子催眠术的控制。米拉曾受斯利文斯顿父亲的催眠术控制为游客表演各种节目。斯利文斯顿曾回忆说:“我还小的时候,很多次看到我父亲使她(女奴米拉)进入恍惚状态,我太小了不知道父亲在做什么。”[7]55老斯利文斯顿还进一步控制米拉为他生下三个孩子——布里格斯、斯利文斯顿和戴安丝。小斯利文斯顿也使用催眠术作恶:谋杀未婚妻莫莉、控制并占有戴安丝、控制黑奴吉姆去谋杀布里格斯。这些情节揭示了白人控制、奴役黑人的事实,为解救受白人控制的黑人,布里格斯运用动物磁力使戴安丝“起死回生”,帮助她渐渐恢复了意识。同时,在非洲探险途中,他利用催眠术看清了真相,得知家中发生的一切和斯利文斯顿的阴谋,揭开了斯利文斯顿伪君子的真面目。

奴隶制下,黑人成为白人的私有财产,《规训与惩罚》中说道,“身体直接卷入某种政治领域;权力关系直接控制它,干预它,给它打上标记,训练它,折磨它,强迫它完成某些任务、表现某些仪式和发出某些信号”[8],黑人的身体被卷入白人的殖民统治,白人用权力制约黑人,限制其人身自由。为了揭露黑暗的奴隶制,《同一血缘》把催眠术描述为工具,成为白人控制、奴役黑人身体或灵魂的邪恶力量,在催眠术之下,黑人成为了白人的“奴隶”,正如奴隶制下黑人失去人身自由一样。父子代表白人男性及西方医学,母女、黑奴代表非洲黑人及患者,种族、性别殖民以及医患关系都共同强化了西方男性对东方女性的“殖民统治秩序”,作为非洲医学的代表,布里格斯用催眠术解放黑人的身体、重建黑人的身份。

霍普金斯通过记叙白人用催眠术奴役、控制黑人,黑人用催眠术救治黑人的身体和灵魂等事实,形成一种对立,采用反抗叙事的方式揭露白人犯罪的行径,批判奴隶制,流露出黑人渴望自由的强烈愿望,同时表明黑人的解放需要依靠自身文化的强大。

二 优生学的反抗叙事

1883年优生学创始者法兰西斯·高尔顿在《对人类才能及其发展的调查研究》中提出优生学“利用优良的血统取代无能的血统,从而更快地推动人类进化的速度”[9],这极大促使优生学成为了一门独立学科,并在20世纪40年代就“远播至整个西方世界”[10]。内战后二百年,美国社会一直把黑人奴隶作为种植园经济的主要劳动力,因而在美国社会黑白的混血不可避免。混血人问题也引起了文学家的兴趣和关注,文学作品中大量出现混血人人物[11]。种族歧视观念根深蒂固的美国白人把黑白混血儿视为一种堕落的产物,优生学家苏通认为,白色人种血统纯净、高贵、伟大、辉煌,而混杂的血液则会使种族堕落[12]。美国人也普遍认为,纯血黑人毫无疑问比黑白混血儿要优秀[13]。因而黑白混血人是最底层、最愚昧的人群。《同一血缘》借助三个混血儿人物,采用反抗叙事,批判优生学的荒谬,修复黑人身份。

高尔顿认为,“每一代人的品质都来自于她们的祖先”[14]13。混血儿布里格斯是哈佛大学医学院学生,掌握极少数人能掌握的古阿拉伯语,医术高明。混血儿戴安丝是一位著名女高音歌唱家,歌喉响彻云霄,在音乐方面天赋禀异,美妙嗓音和外表让大家迷恋不已。他们的黑人血统来自母亲,却都表现出优秀品质,反击了黑人血统使人堕落、退化、低劣、愚笨,以及行事作风漫不经心、粗心大意、没精打采、自私自利的传统观点,抨击了种族主义者极力将黑人贬低为愚昧无知、性情懦弱的野蛮人的谬论。传统观点认为,白色人种优于黑色人种是一个自然而渐进的过程,白人的血统赋予个体的优点减缓、拯救黑人血统带来的劣根性[12],而混血儿斯利文斯顿表现的是白人社会玷污了黑人血统:一直生活在白人社会的斯利文斯顿为得到戴安丝不择手段,谋害未婚妻,控制黑奴吉姆去谋杀布里格斯。他的恶劣行为源于白人父亲血统中的劣根性以及白人文化的劣根性。

坎贝尔认为智力缺陷除了种族遗传因素外,还有环境因素[15]17。博特认为在引发犯罪的遗传、环境、身体和心理等四个环境因素中,遗传是主要因素[15]163,由于智力欠缺,无法应对现代的、复杂的城市生活导致犯罪[14]158。在美国,黑白混血儿冒充白人的现象处处皆是,或者掩盖其真实身份,或者不明祖辈血统,究其根源正是建立在肤色基础上的种族歧视和种族隔离制度,“做黑人就如同出生在生活的地下室里,出口的门被锁上、封死,而白人则生活在楼上”[16]。布里格斯冒充白人以求生存,刻意隐瞒混血身份,导致身份认同危机,徘徊在两个种族之间,时常陷入忧郁情绪。在种族歧视的环境下,最终因迫于生计,他作为随从医生踏上了非洲寻宝之旅,一直处于底层社会,他与斯利文斯顿同在哈佛大学医学院,掌握了斯利文斯顿没有掌握的古阿拉伯语,可见环境与遗传并未造成智力缺陷。种族主义优生学认为白优黑劣由先天遗传决定,后天因素无法改变[17],而且“最好的环境不能提高劣等种族的人们例如乞丐和黑人,同样也不可能提高文明社会中最底层的人群”[18],显然,布里格斯的环境不如斯利文斯顿优越,但不论品质还是智力都优于后者,这都有力反击了种族主义优生学的观点。

“黑人劣等论”认为,在人种进化过程中,白人处于人种的最顶端,黑人则位于最低端,被认为在智力、判断力、意志力等方面都异常低下。因而白人能够奴役黑人,这是由两者的种族特性所决定。因而白人是优等种族,理应是社会的统治者,而黑人种族只能居于从属地位[17]。布里格斯在非洲寻宝途中,意外闯进了黑人部落——Telessar城,凭着身上非洲皇室继承人的标记——莲花白合,恢复了王权,也意味着整个黑人文化的回归,他将守护黑人文明并担起复兴非洲文明的大业。而生活在白人社会的斯利文斯顿无论在智力、体质、道德上都不及布里格斯,最终自杀身亡。这一结局说明了白人种族并非生而为统治者、黑人也并非生为从属者。

《同一血缘》提供了优生学的一个反例,三个混血儿禀赋各异,后来证实三人都是同一黑人女子生下的孩子,具有相同的黑人血缘,原先种族鲜明对立的人物却产生了联系,身上流淌着同一血液,证实了黑白人种本是同根生,打碎了种族主义的谣言。

霍普金斯生于1859年,生活在优生学的社会语境下,处于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盛行时期,周围充斥着“种族主义”“黑人劣等论”的观点,科学种族主义强调黑人天性野蛮,坚持黑白混血会玷污了白人的种族纯洁性,维护美国白人至上的种族等级制度,黑人受到极不公平的种族歧视,成为弱势群体。作为非洲后裔,为重获尊重,摆脱黑人被歧视的处境,霍普金斯为黑人发声,采用反抗叙事,揭露优生学的荒谬,修正黑人群体的形象,争取黑人应有的社会地位。

三 帝国医学科学基础的反抗叙事

西方医学家根据病因论归因的差异,即人们对导致疾病的认识论的异同,将医学分为西方医学与民俗医学两种医疗体系,前者是科学的,后者是从信仰体系以及经验发展出来的一套对疾病与患病的认知体系,是非西方的、原著民的、非科学的[19]。历史学者指出,欧洲医生认为巫术等非洲的医疗和文化实践是非洲人非理性的证据,然而与此同时,欧洲人和非洲人也用医学、文化和犯罪的术语来分类并重新发明这些医疗和文化实践[20]。由此非洲形成了西方人眼中非理性、非实证知识的巫术文化。虽然,很多人类学家想竭力凸显非实证知识的主体性,但是西方科学思维还是对“土著智识”冠以冷漠[21]。可见,西方科学思维不认可非实证的巫术文化,《同一血缘》为恢复非实证知识在医学中的合理地位,采用反抗叙事,为非洲医学文化正名。

医疗体系是一套信仰与行为,包括对疾病的认知、解释、命名、分类、治疗、评价、预防等过程。不同的医疗体系表达了不同的医疗观念。其研究对象有二:一是病人,二是治疗者[22]。按照病因学的概念,医学人类学家将非西方医疗体系即民俗医疗体系划分为两个亚体系,即拟人论体系和自然论体系。拟人论体系将疾病解释为中间力量(人:男女巫师;非人:鬼、祖先、邪恶的灵魂;超自然力量:神或其他拥有神力的物质)的干预,自然论体系则认为疾病并非源于超自然力量的惩罚,而是受之于自然的力量[23]。非洲的巫医则归属拟人论体系范畴,巫医是一个具备两重身份的人,既能交通鬼神,又能兼及医药[24]。女巫或巫师是具有神秘力量的人[21]。

在现代社会,巫医经过巫医同源、巫医分离等环节逐渐脱离主流。随着现代生物医学的介入,加剧了巫医的边缘化,对主流现代医学不能解决的问题或领域起到补充辅助的作用[24]。在殖民前的社会中,巫术是种犯罪行为,可以被识别。巫医并非下等职业,《论语正义》认为:“巫医皆包道怀德,学彻天人,故必以有恒之人。或以巫医为贱役,非也。”[24]巫术对西方医学难以解决的问题起到补充作用,解决非洲某些不知成因的病症,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缓解作用。作品中非裔后代米拉和其母亲汉娜都是具有神秘力量的女巫,她们能预知未来和带来神启。米拉的灵魂时刻出现在戴安丝和布里格斯的身边,帮助戴安丝发现了一行文字“For there is nothing covered that shall not be revealed.”下面的“Mira”[7]72,如此戴安丝才感知了米拉的存在及其神启,发现斯利文斯顿的阴谋。米拉的神启帮助布里格斯一步步逼近真相,找到寻宝途中叛徒——吉姆,揭开斯利文斯顿伪君子的面目。

宗教和医学有很多相似之处,医疗是宗教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各国传统医学的起源几乎都与宗教相关。如我国的“巫医同源”“道医不分”的说法;古埃及、古巴比伦的僧侣医生和传道医生等等,因此治病救人成为了一项神圣的宗教使命[25]。柏拉图在《理想国》的结尾讲述了一个灵魂不朽的故事,《法篇》中也表达了灵魂不朽的思想,柏拉图承认灵魂不朽,灵魂高于身体。戴安丝死后的灵魂依附在坎迪丝里得以重生并与布里格斯结合,完成本土“善恶有报”“轮回”的宗教书写。作者引入宗教医学转世和灵魂不朽的内容,为布里格斯和戴安丝在白人世界乱伦成功探索出一条解决途径。

西方文明既有基督教文化的信仰也有古希腊文化的理性[26]。西方主要是受基督教的影响,认为人类始祖的原罪就是受到了魔鬼的引诱,因而鬼是邪灵和恐怖的化身。在几千年前科技还不太发达的时候,人们经常会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而自然现象中有一些超出人类知识范围的事发生,因此人们常对自然心存敬畏,开始相信世界上的鬼神,“只要人们对鬼神心存敬畏,鬼神就不会降罪于自己[27]。由此一来,东方人敬畏鬼魂,加上东方人重血缘、重孝道、重家族的伦理观念,使得他们家庭观念重、更为注重情感义理的联系,由此形成了祖先崇拜文明。

作品中记叙在万圣节前夜大家参观当地白人眼中的鬼屋——海德故居,一片荒芜,充满恶鬼,而Telassar城民相信灵魂的存在,认为死亡只是生命的表现形式,人的周围有天使、超自然力的存在,无形无影却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Telassar城民的这一观点与白人将逝去的先人视为“鬼”的态度相距甚远,显示出东西方对祖先的不同态度,前者崇拜、尊敬,后者恐惧、害怕。海德鬼屋周围及内部一片虚无,其鬼屋是西方文明的缩影,较之崇拜祖先、保留黑人文明的缩影——Telasser城,暗示西方文明走向没落的命运,同时预示着东方文化走向辉煌的必然。

显而易见,西方世界抛弃祖先文化,他们将祖先视为“鬼”而不是“神”,带着恐惧与害怕,用科学的观点拒绝祖先;东方世界崇拜祖先文化,他们与逝去的祖先“对话”,抱着尊崇、敬畏的态度,代代祭拜祖先、沿袭传统。海德鬼屋的虚无和Telasser城的繁华的对比描写揭示了只有传承才有文明的事实。

与西方实验医学基础相对应的是非西方医学,包括被污名化为巫医、巫术的医学及文化。巫术不被白人认可,“欧洲或西方白人有意使用‘传统医学’一语来强调东非本土医学,认为东非本土医学是一种原始的、静态不变的医疗技术,认为东非本土医学缺乏生物医学中关键的药物成分、实践工具、实践理念和科学方法等基本元素。因而在欧洲或西方白人眼中,东非本土医学都是巫术[28]。为找回本土医学在医学中的应有地位,作者采用反抗叙事,女巫的神秘力量反抗了西方的医学科学,为非洲医学文化正名,非洲文化崇拜祖先,将祖先视为神灵,由此文明得以传承。

四 死亡观念的反抗叙事

在西方,死亡观是以否定性为特征的原始死亡观[29]。西方人以身体器官不再发出生命体征来判定死亡,他们能更坦然地讨论死亡问题是因为基督教给人们描绘了死后的彼岸世界,通过追求以上帝为精神象征的终极价值,来建立生存信仰体系,从而使人们获得生命超越,给人们提供克服死亡恐惧的灵丹妙药[26]。而东方的死亡观是灵魂观念,有投胎、转世轮回之说。

艾略特·弗雷德森在《医疗专业:应用性知识的社会学研究》中提出,现代医学的权威是建立在假定的专业知识和人道主义意图基础之上的[30]。医生通过专业学习掌握医学知识,而病人对医学知识一概不知,知识的不对等促成了医生和病人权力的不对等,医生通过绝对的专业优势、现代的医疗器材实现了医学殖民统治。在这样的医学主导叙事下,病人失去了对自己身体的解释权和话语权,随之也失去主导地位。为重获黑人医学的权力、地位,《同一血缘》构建了反故事,反抗西方死亡医学和权力话语,用东方的死亡观对抗西方原始的死亡观。

医学殖民话语可以帮助医生与病人保持一定的距离,通过把病人的痛苦和问题以一种病人无法理解的语言形式表现出来,使得医生能操作和控制病人的痛苦和问题[31],从而医生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戴安丝因发生车祸被送往医院,西方世界的白人医生掌握了权力话语,由“女孩已经冰冷、僵直了”[7]39和无法恢复意识,判定戴安丝已经死亡。布里格斯从护士处得知戴安丝没有受伤的迹象,在触摸戴安丝的身体后,发现虽然她“湿冷的眉毛,冰冷的、青灰色的双手,无脉动的心脏的区域,没有呼吸通过的张开的嘴唇,赋予活力的器官静止不动”[7]40,但因为身体没有创伤,因此只是一种“假死”。布里格斯作为非洲医学的代表,成功救治了戴安丝,创造了西方医生认为的“奇迹”[7]43,这一情节是对西方死亡医学和权力话语的彻底拒绝和反抗。戴安丝身体的生死矛盾现象是实实在在的辩证矛盾与对立的统一,是人的超越性和有限性的诗意表达[32]。实际上,《同一血缘》中的“死亡”概念含有黑格尔所说的双重意义,一是肉体的消逝,二是肉体的消逝产生一种“更高的精神的东西”[33]。已故的米拉虽肉体消逝,灵魂却存在,为布里格斯、戴安丝带来神启:揭穿斯利文斯顿的阴谋,找到非裔皇室继承人身份和同为三兄妹的事实。米拉灵魂的存在和戴安丝转世为坎迪丝女王都宣扬了东方的灵魂观念。

死亡观念的反抗叙事宣扬了非洲医学,也挑战了西方死亡医学和权力话语。由此打破了非生即死这一二元对立观念,模糊了生与死的界线,颠覆了传统的生死观。不同于生死的对立,肉体与灵魂的关系并不完全是对立的,它们是共生的[6]21。作者笔下生死观的矛盾实则凸显、否定了西方医学的矛盾性,提出了多维度地审视死亡的医学观念。

五 金字塔中的医学文明——西方科学文明的反抗叙事

针对西方宣扬的西方文明,作者也有意提到了涵盖宗教、文字、数学、天文学、医学等领域的金字塔文明。作品中地下之城Telassar就是埃塞俄比亚黑人金字塔文明的缩影。作者借助金字塔文明形成了一种对西方科学文明的反抗叙事,旨在推翻“非洲无历史”论调,修正黑人女性形象,指出黑人的生存困境并呼唤黑人回归故土重振文明。

布里格斯在非洲探险途中意外发现了Telassar城。开始小说以西方白人的眼光刻画出“骆驼、狮子、豹子、蝎子和毒蛇”[34]514的非洲荒漠意象,通过“一堆废墟”[34]526的描写体现出非洲文明的荒芜。随后作者对Telassar城中神话般仙境的描写——俨然圣经中遍地芳香四溢的伊甸园,作者还有意将城中埃塞俄比亚的雕塑与古埃及的雕塑进行比较,认为埃塞俄比亚雕塑更悦目,更具有东方女性的神韵,挑战了埃及文明曾被看作是非洲唯一的古文明[35]的话语。埃及从埃塞俄比亚吸取了艺术、科学和知识,埃及的很多规章制度都源于埃塞俄比亚,埃及文明延续了埃塞俄比亚文明,埃塞俄比亚文明经由埃及传到欧洲,成为“西方文明的源头”[36]。

Telassar城中没有种族歧视和隔离,埃塞俄比亚皇室延续了黑色血液血统,黑色代表骄傲、高贵,是美丽的颜色,这与Telassar城国王身边的近臣艾了解到的在美国黑色是耻辱的标志,及“埃塞俄比亚的后代被贬低为次人类、会讲话的狒狒”[34]538形成反差。与霍普金斯同时期白人文学作品中将黑人女性描写成被动、悲惨的形象不同,霍普金斯修正了白人视角下的黑人女性形象。Telassar城中王国由母系氏族统治,具有“母亲般的特质”[36],《圣经》中第一位女王——示巴女王的出生地“俄斐”就在埃塞俄比亚地区,女子联结了过去、现在与未来,使得血统和国家都得以延续,在这里永远没有女性被强奸、被性奴役等事情。

古埃及人在医学方面一直处于古代世界的领先地位,他们掌握着精湛的医术、丰富的医药学知识,并记载了很多宝贵的医学文献。Telassar城中科学技术十分发达,保留了古埃及时代流传下来的防腐技术。即在国王的尸体中注入珍贵的香脂油来防止腐烂,尸体变成木乃伊永远保存,正如Telassar城中逝去的女子经过特殊处理后历经数年美貌依旧。由于制作木乃伊的需要,古埃及人最早接触并涉足了人体解剖学知识,熟知人体的各种构造[37]。较于非洲文明,西方人用福尔马林等化学试剂来保存尸体,福尔马林是甲醛的水溶液,具有腐蚀性。而香脂油源于香脂树流出的汁液,采用自然、温和的办法保存尸体的方式,显示出非洲人的智慧。此外,Telassar城中还有能窥见过去、预见未来的圆盘发明,几个世纪前就被古埃塞俄比亚、埃及和阿拉伯所掌握。总之,金字塔文明已经达到堪比西方文明的地步。

非洲文明崇拜祖先,衍生出的寻根性注定了布里格斯最后回到非洲大地,找回一个全新的自我。他经历了弗兰克所描述的“出发”“进行”“回归”三个阶段[1]117-119,获得了新的非裔国王身份,脱离了西方殖民文化,带着黑人血统的布里格斯生活在黑白两个世界,有着两种不同的文化体验和生活经历。非洲之旅促使戴安丝完成了自我蜕变——从来自南方的黑人女高音歌唱家变成了非洲大地Telasser城的坎迪丝女王,她回归故土,实现了与布里格斯的结合。非洲寻宝这个经历实则为隐喻,它既使布里格斯和戴安丝的黑人身份得以揭示,把他们过去和现在两种身份连接起来,过去和现在的身份不断进行协商、转化,产生了“非此即彼”的文化杂糅身份。又把布里格斯带回属于他自己的空间——非洲,在这里来自不同文化传统的因素不断进入,彼此交织、碰撞,结果产生新的文化意义,它不是原来的任何一方[38]。布里格斯回归非洲故土,是Telassar城期盼已久的国王,他将复兴并发扬金字塔文明,带领黑人部落重振本土文化。

为推翻“非洲无历史”论调,找回金字塔文明在人类文明中的缺失地位,霍普金斯采用反抗叙事,通过描写一个偏远未被人类文明与工业侵蚀的母权社会,一个人与自然、亡灵与神灵和谐共处之地[39],一来宣扬埃塞俄比亚文明是西方文明的源头;二来修正黑人女性形象,批判和反思父权现代文明社会的种族偏见、政治偏见和文化扭曲,埃塞俄比亚古老、持久的传统和文明遗产为诸如强奸、乱伦等美国社会种种罪恶开出了疗方;三来对黑人的生存窘境提出控诉,建立了黑人群体不断追求自由、平等、正义社会的愿景;四来传达出黑人的自豪感以及作者对黑人回归故土担负历史使命的召唤。

六 结 语

近代以来,理性主义大行其道,实证知识获得了崇高地位,难以实证或实验的知识被贬为次等知识[21]。由此,西方医学被推向神圣地位,而贬低难以实证的传统东方医学。在此背景下,霍普金斯通过对黑人医学、文明等的描述,显示了黑人群体在西方世界的生存困惑,揭示了非洲医学文化在世界文明中应有地位的缺失。作者进一步采用反抗殖民医学叙事,为重塑黑人医学、文明另辟蹊径,批判了奴隶制度的黑暗,揭露了优生学的荒谬,用本土医学解构了西方医学的科学医学、权力话语和死亡观念,弘扬了本民族的传统医学,最终找到了人类文明的起源——金字塔文明,解除了黑人的身份认同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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