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陆丰苏维埃政权的经济工作

2021-12-28 05:50谈蕴哲
兰台世界 2021年8期
关键词:海陆丰苏维埃政府苏维埃

谈蕴哲

1927 年,国民党连续制造了“四一二”“四一五”和“七一五”反革命政变,大肆屠杀中共党员和革命群众。为了反抗国民党的屠杀政策,海陆丰农民在中共东江特委领导下,于 1927 年 4 月、9 月、10 月先后三次举行武装起义,并且在第三次武装起义中取得胜利。11 月13 日至18 日,陆丰和海丰先后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告了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府——海陆丰苏维埃政府的建立。

新诞生的海陆丰苏维埃政权是依靠革命的武装斗争取得的,要巩固这个红色政权,特别是要实现当时中共广东省委提出的将革命“由海陆丰扩大到全东江割据的计划”,需要革命武装的保障[1]。同时为保障苏维埃政权的正常运转,也需要稳定而持续的经费支撑。“如果长久地驻在这一个小小区域得不到发展,则第一个月农民群众是欢迎的,第二个月即觉得负担太多,愈往后愈觉得负担的重。”[2]海陆丰苏维埃政权的领导人彭湃早已察觉到此问题,早在1923 年,彭湃在成立海丰县总农会之初就“设立了财政等九个部”负责经济问题,并提出“经济的斗争与政治的斗争并进”的主张[3]。1927 年初,成立中共海丰县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筹集和管理党内经费事项,在红色政权甫一建立之际就将经济工作作为重点来抓。

一、实行土地改革,实现农民“耕者有其田”

当时的海陆丰地区经济基础薄弱,农民占了总人口的90%以上。反动腐朽的封建剥削制度,是海陆丰人民长期贫困落后的根源,特别是土地的高度集中,更是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手段,加之当时反动政府的苛捐杂税,使得海陆丰农村经济日渐衰落,农民生活入不敷出。海陆丰苏维埃政权在与封建地主阶级的长期斗争中看到,要使广大农民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获得彻底的解放,必须从根本上废除作为帝国主义压迫中国的经济基础和阻碍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土地制度,真正实现“耕者有其田”。

海陆丰人民在取得第三次武装起义胜利之后,首先把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巩固红色政权和建立根据地的重要任务提出来。11 月6 日,海丰县临时革命政府成立后在政府布告(第九号)中宣布:“凡田主有向农民收租者枪决;有勾结田主私还租谷,破坏大局者枪决;凡私藏土地契约者,应缴交本政府,否则枪决……窝藏地主土地契约者枪决;如已先向农民勒取租谷者,应一律即刻缴出,否则枪决。”[4]这标志着苏维埃政府土地政策的建立,以及国民党政权的田赋、契税制度的取消。次日,海丰县临时革命政府颁布了“执行土地革命,一切土地皆归农民”的布告。11 月中旬,在彭湃的主持下分别召开的海丰县和陆丰县工农兵代表大会上,300 位代表一致通过了《没收土地案》《取消苛捐杂税案》和《禁止米谷白银出口案(临时)》等。会后,苏维埃政府立即实施上述法案,开展苏区经济工作。

《没收土地案》对土地分配的原则和具体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一是不劳动者不得田;二是不革命不得田;三是革命士兵应分给土地,家中无人耕种者,准许其雇工;四是掘去田茔,并限期掘完;五是土地分配后由苏维埃政府发给土地使用证[5]。海陆丰分配土地时恰值秋收时分,因此先实行分禾,广大贫苦农民很快就得到了切实的经济利益,尝到了土地革命的甜头。

把土地从地主阶级手里无偿转移到农民自己手里,是一场生产关系的伟大变革,它把海陆丰广大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从几千年来的封建剥削中解放出来,从而激发了他们的革命热情,为捍卫红色政权而奋勇战斗,同时也使海陆丰的农民经济情况大为改善。在红色政权存在时期,为了向工农革命军提供经费,“海陆丰苏维埃区域的农民每月每户捐献1 角钱,共捐献3 个月,每户合计捐献3 角”[6]。这充分表达了农民对红色政权的拥护,同时也体现了海陆丰农民经济状况的改善。同时,根据《取消苛捐杂税案》,苏维埃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果断的措施,进行地方财政整理。废除反动政权原有的草税、厘金税、河甲捐、油灯捐、花捐等26 种苛捐杂税,对减轻红色政权区域人民的负担、促进城乡市场贸易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也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二、开展对内对外贸易,提升苏区经济水平

在海陆丰第三次武装起义胜利初期,农民尚未分得土地,无力承担财政负担,且当时红色政权刚刚建立,刚诞生的苏维埃政权经济工作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可靠的经济收入,但支出之项却不少。“仅以每个工农革命军和地方部队每天需要一角钱菜金计算,每天就需要开支现金200 余元。仅此一项,一个月就要开销6000 多元。如果再加上被服、药品以及其他必需开支,则是一笔很大的数字。”[7]故此,在起义军第三次武装起义之时,即开始通过打土豪筹款。1927 年11 月份,筹款万元以上的收入有三笔,没收反动派财产1.2 万元;没收2 家当铺的金银首饰折合现金1 万余元;向豪绅地主和反动商人等罚款5 万余元,共计收入8 万元左右[8]。

到了1927 年12 月之后,苏维埃政权工作相对步入正轨,且海陆丰地区的地主豪绅大都在起义之前闻风卷款潜逃,靠打土豪筹款、罚没等手段筹集资金来源的减少,苏维埃政权慢慢将税收作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海陆丰苏维埃政府在废除国民党政府名目繁多的税收的同时,仅保留烟税、酒税、屠捐税与对外贸易(指与白区和香港之间的贸易)商品出入口税等几项。当起义军第三次起义攻占海陆丰县城之时,不少商家,特别是与帝国主义有关联的大商家闻风而逃,抽走资金,关闭商店,一方面给苏区的商品流通带来困难,一方面造成大量商户和工厂的工人失业。1927 年12 月22 日,苏维埃政府制订了“海陆丰政府对商人等政策”,鼓励他们从国民党统治区运进苏区人民急需的生活品来平抑物价,繁荣苏区商业市场,打破国民党军队的经济封锁[9]。同时为活跃苏区物质生活,解决失业工人的就业问题,苏维埃政府决定创办工农贩卖合作社。合作社包括苏维埃政权投资的公有合作社,这部分主要是将原反动政府所有的资产收归政府管理,再组织合作社经营。还有一种是由苏维埃区域的工农群众自己集资开办的,一般是每位集资者出资一角,合作开办。合作社成立之后主要从事海陆丰地区出产的土特产和日常必需品的经营。

苏维埃政权除了在内部通过经营盘活经济之外,还充分利用海陆丰地区地处沿海、毗邻港澳的优势大力开展对外贸易。虽然国民党政府和港英当局对苏维埃政权实施了严密的封锁,但在海陆丰军民的努力下,与白区的进出口贸易并没有中断。其贸易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组织苏维埃区域内的民船以及商人到香港、汕头、广州、澳门等地进行贸易;另一种是派人到上述地区招来商船和商人到苏维埃区域内进行交易[10]。为使对外贸易顺利进行,苏维埃经济委员会主任陈子岐、彭汉垣亲自到香港开展对外贸易,在港购置电船组织货运。当时进口的物资有棉纱、面粉、煤油、布匹、火柴和西药等,出口的货物有盐、猪、牛、鸡蛋和鱼虾等[11]。因海陆丰地区一直是优质盐的盛产地,故在出口的货物中以盐为大宗,1928 年春季,仅广州德盛隆、广祥隆、广隆茂、兴顺隆等13 艘船只到海陆丰的坎白、石桥、小靖、海甲四盐场一次进货,成交额就达20 余万元。国民党人哀叹说:“共产党得此巨款,遂足以支持危局矣。”[12]通过开展对外贸易,不仅有效地增加了苏维埃政权的财政收入,并且及时地使用苏区产品从白区换回急需的日用品,在保证苏区军民的物资供应、活跃苏区经济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由于市场商品流通渠道的畅通,以及农民在分得土地之后经济情况好转购买力增强,因而在海陆丰苏维埃政权存在的几个月时间里,市面上的经济状况是良好的。一位参加过海陆丰第三次武装起义的老战士回忆道,当时“海陆丰地区经济很繁荣,东西很便宜,群众生活有着显著的改善”[13]。苏维埃政权在维持自身运作的同时,还能在经费上支持党组织的其他工作。1927 年12 月广州起义前夕,“海陆丰根据地的彭湃从没收地主的财产中,拿出二万元送到省委……加快了起义的步伐,购置了一批起义急需的物品”[14]。

三、建立新型金融机构,维护苏区金融秩序

旧的金融机构是官僚买办和地主豪绅剥削广大工农群众的工具。海陆丰农民运动领导人彭湃早就提出要摧毁旧的金融机构,建立为贫苦农民谋利益的金融机构的主张,明确将“开办农民银行,以低利借给农民”[15]。

大革命前,海陆丰境内民间利息率高达50%—100%,很多农民成为高利贷的债务者。在地主阶级的盘剥下,农村经济极为贫困。当时海丰市面上当铺林立,这些以收取物品作为抵押的当铺,也是迫使农村经济贫困的债权者。苏维埃政府成立以后,宣布取消一切债务,勒令高利贷剥削者将债约送到苏维埃政府予以焚毁。全县共没收当铺20 多家[16],所有抵押物品均于数日内由农民持票认回,使农村恢复了经济活力。

为保障苏维埃政权的经济独立自主,稳定金融市场和发展商品流通,据1928 年2 月召开的海丰县第二次工农兵代表大会议案,苏维埃政府决定筹建新的金融机构,建立海丰劳动银行,发行苏维埃纸币。发布了海丰县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第四号通告:“为救济金融、利便市面交易起见,决议建立劳动银行,使工农贫民在推翻资产阶级革命进程中,有此借贷机关,得以从事生产,发展社会经济。”[17]考虑到苏维埃纸币暂未能印刷,所以暂时决定在已被取缔的官僚资本开办的海丰大金融机构——南丰织造厂银票上加盖“劳动银行”印章,以作暂用。待筹足资金和劳动银行的纸币印好之后,即布告收回。紧接着,又为这种加盖劳动银行印章的纸币的发行和流通问题颁布了专门条例,规定“此项银票分10 元、5 元、1 元三种,暂发行 10 万元,十足通用,不折不贴”[18]。并规定自布告日起,“两属人民须一律通行此项银票,不得拒绝使用”。还保证“此票俟换回纸币后,可随时到行兑现。必要时,再设分行,以便各地就近兑换”。这种加盖劳动银行印章的银票只限于在苏区流通,在其他地方不能通用,更不具备作为外贸基金的价值,只是作为“交换媒介”[19]。当时,这种代用纸币被法定为苏维埃本位货币发行后,由于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很快就在苏区流通开来。连国民党政府也不得不承认,苏维埃纸币“在市行驶,初称便利,可以现洋换取之(与银毫同值兑换)”[20]。南丰织造厂加盖代用纸币的行使,在大革命时期,为巩固和发展苏维埃财政事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其发行经验,也为井冈山时期的瑞金银行所仿效。

海陆丰苏维埃政权是中共领导下建立的最早的苏维埃政权之一,苏维埃政权的经济工作和其他建设一样,处于初创时期,一切皆没有现成的章程可循,一切皆在摸索之中。其经济工作,受当时的环境及认识所限,有偏颇之处,但对保障海陆丰革命根据地及巩固苏维埃政权还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都是我党在土地革命初期建立政权过程中进行的有益探索及尝试,海陆丰苏维埃政权在经济上的很多经验为后来兴起的革命根据地所效仿和借鉴,在中共党史及中国革命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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