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替普酶溶栓治疗急性脑梗死的效果及安全性分析

2022-01-01 21:26郭莞莹
当代医药论丛 2022年22期
关键词:阿替普尿激酶溶栓

舒 可,郭莞莹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医院,云南 昆明 650224)

急性脑梗死患者的病情危急、严重,应紧急进行救治,尽可能在短时间内采取各种有效的治疗措施,防止病情的进展、恶化,减轻神经功能受损的程度。急性脑梗死的发生与脑血管狭窄、闭塞引起的脑部血液供应障碍有关。在持续性缺氧、缺血状态下,患者的脑组织会发生坏死,并导致神经功能缺损。临床上在治疗急性脑梗死时,关键是解除脑血管狭窄、闭塞,恢复脑组织的正常血液供应,避免脑组织坏死及神经功能缺损持续加重。进行静脉溶栓治疗可有效溶解血栓,使闭塞的脑血管复通,保护急性脑梗死患者的神经功能,促进其恢复[1]。静脉溶栓治疗一般应用于急性脑梗死发病后的6 h 内,可及时恢复脑血管的再通及改善脑组织代谢。在急性脑梗死患者的静脉溶栓治疗中,尿激酶、阿替普酶均可以作为溶栓药物使用。其中,阿替普酶在快速溶解血栓方面有着更为显著的优势,有助于改善患者的预后。应用阿替普酶进行静脉溶栓治疗的过程中,既要关注其溶栓疗效,也要考虑到治疗的安全性,需要警惕不良反应的发生[2]。本文就阿替普酶在急性脑梗死溶栓治疗中的应用效果进行探讨。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研究对象为我院2019 年8 月至2021 年10 月期间收治的88 例急性脑梗死患者。病例纳入标准:1)病情经病史采集、体格检查以及头颅CT、MRI 检查后确诊,符合《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中关于急性脑梗死的诊断标准[3];2)其家属自愿参与本研究,并已签署知情同意书;3)各项临床诊疗资料完整、真实、有效。病例排除标准:1)对阿替普酶、尿激酶等药物过敏;2)存在凝血功能障碍;3)发病时间>4.5 h;4)合并心血管疾病或出血性疾病;5)中途退出本研究。将纳入对象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44 例。观察组中有男23 例,女21 例,年龄范围57 ~79 岁,平均年龄(67.28±5.16)岁。对照组中有男24 例,女20 例,年龄范围59 ~77 岁,平均年龄(66.92±5.24)岁。两组一般资料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有可比性。

1.2 方法

两组入院后,均予以阿托伐他汀钙片(生产商:宁波美诺华天康药业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622)、阿司匹林片(生产商:湖南中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1065)、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生产商: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23116)治疗。阿托伐他汀口服,10 mg/d ;阿司匹林口服,100 ~300 mg/d ;氯吡格雷口服,75 mg/d。对照组在此基础上应用注射用尿激酶(生产商: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0115)治疗,用药方案:10×105U 注射用尿激酶+ 生理盐水100 mL,静脉滴注给药。观察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给予注射用阿替普酶(生产商:Boehringer Ingelheim Pharma GmbH &Co.KG ;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J20160054)治疗,用药方案:总剂量0.9 mg·kg-1·d-1,先静脉推注10% 剂量的药物,再静脉滴注另外90% 剂量的药物。两组均在发病后4.5 h 内应用溶栓药物。

1.3 疗效判定标准与观察指标

1)比较两组治疗前后的神经功能,应用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对两组治疗前后的神经功能进行评价,分数越低说明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越轻[4]。2)比较两组的临床疗效,以显效(NIHSS 评分降低幅度>45%,各项体征指标稳定,临床症状显著好转)、有效(NIHSS 评分降低幅度为18%~45%,各项体征指标明显改善,临床症状减轻)、无效(NIHSS 评分降低幅度<18%,各项体征指标仍处于异常、不稳定的状态,临床症状无明显改善)为评价标准,临床总有效率=(显效例数+ 有效例数)/总例数×100%[5]。3)比较两组治疗前后的肢体活动功能,应用Barthel 指数评价两组治疗前后的肢体活动功能,分数越高说明患者的肢体活动功能越佳。4)比较两组治疗前后的凝血功能。分别在治疗前后采集患者的空腹静脉血,进行凝血功能检测,检测及比较指标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T)和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5)比较两组治疗前后的炎症指标。分别在治疗前后采集患者的空腹静脉血,进行炎症指标的检测,检测及比较指标包括白细胞介素-1β(IL-1β)和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

1.4 统计学处理

以SPSS19.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的处理和分析,分别应用±s和% 表示计量资料和计数资料,行t、χ² 检验,P<0.05 代表有统计学差异。

2 结果

2.1 两组临床疗效的比较

观察组的临床总有效率为97.73%(显效23 例、有效20 例、无效1 例),对照组的临床总有效率为81.82%(显效17 例、有效19 例、无效8 例),组间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²=4.456,P<0.05)。

2.2 两组治疗后不良反应发生情况的比较

治疗后,观察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55%(皮肤黏膜出血1 例、牙龈出血1 例),对照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5.91%(消化道出血1 例、皮肤黏膜出血3 例、牙龈出血3 例),组间对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²=4.062,P<0.05)。

2.3 两组治疗前后NIHSS 评分、Barthel 指数评分的比较

治疗后, 观察组的NIHSS 评分由治疗前的(19.71±3.70) 分 降 低 至(11.97±2.26) 分,Barthel 指数评分由治疗前的(57.15±5.29)分提升至(76.74±4.95)分,组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 意 义(P<0.05);对 照 组 的NIHSS 评 分 由 治 疗前 的(19.55±4.29) 分 降 低 至(15.62±2.89) 分,Barthel 指数评分由治疗前的(57.48±5.43)分提升至(71.20±4.37)分,组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组间的NIHSS 评分、Barthel 指数评分比较,NIHSS 评分观察组更低,Barthel 指数评分观察组更高,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2.4 两组治疗前后凝血功能的比较

治疗后,观察组的PT 由治疗前的(9.24±1.02)s增 加 至(13.61±1.75)s,APTT 由 治 疗 前 的(34.25±3.42)s 增加至(39.47±3.02)s,组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的PT 由治疗前的(9.30±1.13)s 增加至(10.74±1.51)s,APTT由治疗前的(34.29±3.89)s 增加至(37.20±3.46)s,组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组间的PT、APTT 比较,观察组均更高,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2.5 两组治疗前后炎性因子水平的比较

治疗后,观察组的IL-1β 水平由治疗前的(72.14±7.05)pg/mL 降 低 至(37.25±5.46)pg/mL,TNF-α 水平由治疗前的(35.20±3.81)pg/mL 降低至(12.79±2.06)pg/mL,组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照组的IL-1β 水平由治疗前的(73.56±7.61)pg/mL 降 低 至(49.94±5.29)pg/mL,TNF-α 水平由治疗前的(35.47±3.63)pg/mL 降低至(18.42±2.78)pg/mL,组内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组间的IL-1β、TNF-α 水平比较,观察组均更低,组间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急性脑梗死具有急性起病的特点,脑动脉粥样硬化是其主要致病因素。粥样硬化斑块的形成会引起动脉管腔狭窄、闭塞,随着病情的持续进展,斑块会发生破裂,导致血栓形成,进一步加重动脉管腔狭窄、闭塞的程度,导致脑组织血液供应障碍,进而发生缺血性坏死[6]。急性脑梗死的发生会引起局灶性神经功能缺损,病情持续的时间越长,神经功能缺损的严重程度会显著增加,疾病的危险程度、治疗难度亦会明显增加。急性脑梗死在确诊后,应及时进行治疗,应用脱水、降低颅压、补液等治疗方法,并配合使用具有调脂、抗血小板聚集、神经营养等功效的药物,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患者病情的进展,改善其临床症状。在此基础上,为了有效解除脑血管管腔狭窄、闭塞的状态,可采取静脉溶栓的方法治疗,通过溶解血栓,达到促进脑血管再通的目的[7]。急性脑梗死患者的静脉溶栓治疗需要在溶栓时间窗(发病时间<6 h)内完成。在溶栓时间窗内,脑梗死周围的半暗带组织仅发生功能改变,但尚未发生坏死,及时进行溶栓治疗可有效防止梗死范围的扩大,更好地保护神经功能。尿激酶、阿替普酶均可作为急性脑梗死的静脉溶栓药物。尿激酶具有激活纤溶酶原的作用,对于纤溶酶原具有催化、裂解的效果,进而生成纤溶酶,有效溶解血栓。与此同时,应用尿激酶还可以达到抑制血小板聚集的效果,防止血栓形成[8]。但在急性脑梗死的静脉溶栓治疗中,尿激酶的应用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尿激酶使用剂量较高时,易引起消化道出血、皮肤黏膜出血、牙龈出血等不良反应,反而会增加患者治疗过程中的痛苦,使其产生较大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阿替普酶的应用,能够利用其活性成分中的糖蛋白,对纤溶酶原产生选择性的激活作用,诱导其转化为纤溶酶。在纤溶酶的作用下,纤维蛋白发生降解,进而达到溶栓的效果。相比于尿激酶,阿替普酶的溶栓效果更好[9]。用阿替普酶静脉溶栓治疗急性脑梗死时,需要在患者发病后4.5 h 进行,随着治疗时间的延长,阿替普酶的溶栓效果也会进一步下降。对于发病时间超过4.5 h 以上的患者,尿激酶溶栓是相对更好的选择[10]。本研究结果显示,接受阿替普酶溶栓治疗的观察组患者其临床总有效率达到97.73%,显著高于接受尿激酶溶栓治疗的对照组患者(P<0.05)。说明在发病时间未超过4.5 h 的急性脑梗死患者的静脉溶栓治疗中,阿替普酶是更好的用药选择。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观察组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55%,显著低于对照组的15.91%(P<0.05)。这充分凸显了阿替普酶在安全性方面的优势,治疗期间可以有效减少不良反应对于溶栓效果的影响。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应用阿替普酶的疗效和安全性,还需要密切关注急性脑梗死患者治疗后的神经功能恢复情况、肢体活动障碍改善情况、凝血功能变化以及炎症反应的减轻程度等。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组间的NIHSS 评分、Barthel 指数评分比较,NIHSS 评分观察组更低(P<0.05),Barthel 指数评分观察组更高(P<0.05)。说明观察组神经功能、肢体活动功能的恢复效果比对照组更好,充分反映阿替普酶在急性脑梗死的临床治疗中具有良好的应用价值。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组间的PT、APTT 比较,观察组均更高(P<0.05)。说明治疗后观察组的凝血时间有明显的延长,能够降低局部凝血途径激活的风险,防止血栓形成。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组间的IL-1β、TNF-α 水平比较,观察组均更低(P<0.05)。说明阿替普酶的应用在减轻炎症反应方面的作用比尿激酶更好,有助于提高治疗的安全性,促进患者快速、良好的恢复。

综上所述,在急性脑梗死的临床治疗中,应用阿替普酶进行溶栓治疗能获得良好的临床疗效,可改善患者的神经功能,调节凝血功能,减轻炎症反应,且不良反应少,能充分保障治疗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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