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置身发展大局 着力强化安全保障 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沧州水利展现美好场景

2022-02-25 17:28沧州市水务局
河北水利 2022年12期
关键词:沧州市河湖水利

□沧州市水务局

水利纵横

自觉置身发展大局 着力强化安全保障 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沧州水利展现美好场景

□沧州市水务局

2022年,在河北省水利厅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沧州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水安全保障为目标,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解放思想、奋发进取,圆满完成各项年度任务目标,多项工作走在全省水利系统前列,得到国家和省的高度关注和充分肯定。河北省委书记倪岳峰到沧州市现场调研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防汛减灾工作,并在新闻发布会、属名文章中,多次宣介东光县干涸近40年的古井复涌情况。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先后两次报道沧州市治水成效。全省水利工作会议、多个水利专题会议均安排沧州市水务局作典型发言。河间市、献县代表河北省接受水利部河湖长制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制度现场监督检查。《京杭大运河百年来首次全面通水,沧州中心城区段实现旅游通航》《沧州深层地下水位同比回升5.39米,东光古井复涌走进“中国这十年·河北”主题新闻发布会》入选2022年度沧州十大新闻。

1.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定不移抓项目、促发展,水利投资创新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和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充分迈开两条腿、对接省部委,并印发《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七条措施》和稳经济大盘政策明白纸,切实以水利投资的大幅增长履行稳定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

1.1 抓项目建设

年内实施水利项目113个,涉及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系连通、城乡供水等,完成年度投资21.7亿元,投资完成率是省定任务的137.3%。特别是坚持多渠道筹资,积极争取方方面面支持,市级水系连通工程成功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获社会资本10.5亿元,成为沧州市投资最大的水利PPP项目,初步改变过去水利建设主要依靠财政投入的局面。

1.2 抓项目谋划

坚持规划先行,积极配合水利部、河北省水利厅有关单位修编《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编制《漳卫新河河口治理工程可研报告》《漳卫新河四女寺至辛集闸段达标治理工程可研报告》等,争取对沧州市的最大支持。编制完成《沧州市河道防洪治理工作方案》,形成《沧州市水网建设规划》《沧州市城市防洪规划》初稿,进一步夯实水利发展基础。组织谋划了2023年水利建设项目70个,总投资71.2亿元,正加快前期工作,积极跑办对接,确保水利工作保持强劲发展势头。

1.3 抓项目验收

作为国家重大水利工程的引黄入冀补淀工程(沧州市段)征迁安置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4000万元结余资金及时上缴市财政,既盘活了水利资金,又缓解了财政压力。另外,还组织完成了5个基建项目的验收或预验收,为工程由建设实施转入正常运行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2.始终牢记“市之要者”,坚定不移抓大事、促压采,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现圆满收官

沧州市委市政府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作为全市“三件大事”之一,2022年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就专题研究,并印发《沧州市2022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明确年度9125万m3的压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节、引、调、补、蓄、管”综合施策,提前一个月超额完成压采任务,标志着沧州市历史性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目标。重点在3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2.1 节水管水上实现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以市政府令发布《沧州市节约用水办法》,进一步推进全社会节水,预计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继续下降。对标对表国家节水标准,做好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准备及县域节水工作,青县、盐山县、吴桥县被水利部命名为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献县、河间也完成达标建设,待通过省水利厅、水利部验收后,沧州市达标县(市)将达到10个。积极配合省水利厅对延续、新办、补办取水许可严格技术审查,按期办结率保持100%,年内核减地下水许可水量4499万m3。通过加强督导、加快水源切换等措施,关停取水井16364眼,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实现应关尽关,切实把好地下水开采的“总阀门”。

2.2 引水蓄水上实现新突破

在常态化引中线江水的基础上,首次联合调度东线江水、黄河水和上游水库水,多渠道引水9亿m3,提前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中线江水消纳完成比例、引黄水量均列全省首位,不仅保证城乡供水安全,增加农业灌溉地表水源,压采地下水;而且持续为全市主要河湖补水,为沧州市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部消除V类作出重要贡献。特别是通过南运河引水3.4亿m3,实现运河全线、全年有水,并深度包联完成渤海路北南运河临时拦水坝建设,增加中心城区段蓄水河道长度2.2km,有力支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保障中心城区段实现50年来首次旅游通航,深受群众欢迎,实现既为水利争光、更为全市添彩。同时,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水系连通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启动“万塘千渠百河”水系连通工程,在全市构建“引蓄并重、丰枯互补、河渠相济、灌排共治”的水系水网,实现市级“大联通”、县域“小网络”、局部“微循环”,已完成投资11.67亿元。

2.3 水位回升上实现新突破

定期通报各县(市、区)地下水位变化情况,对排名靠后的作出预警,对地下水位下降严重的进行约谈,并对每季度深层地下水位变幅排在全省前10名、后10名的县(市、区)分别进行经济奖罚,激励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压采措施。在降水量比上年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全市深层地下水位持续同比回升,到12月与上年同期相比回升2.8m,位居全省前列。

3.始终牢记“业之重者”,坚定不移抓监管、保安全,水利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守牢发展与生态底线,全面强化水利行业监管,河湖面貌、水利工程面貌正在发生前所未有变化。

3.1 河湖治理管护“有能有效”

以实行河湖长制为龙头,报请市级总河湖长主持召开全市总河湖长会议,两次签发总河湖长令,清、管、补一体推进。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作用,借助检察院驻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平台,市县两级检察公益诉讼部门加强与河(湖)长办公室、河(湖)长制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建立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巡河、案件移交等机制,在协同推动河湖治理保护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95件,制发检察建议89件,督促清理垃圾256.4t、清理淤泥9万m3、拆除违建9处、修复河岸围栏22处、整治黑臭水体1处。全市各级河湖长积极巡查河湖,现场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452处;市河湖长办加强明查暗访,发现并督办整改问题52处,实现河湖“四乱”问题清理常态化规范化,并首次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市近岸海域重点区域和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全市河湖治理管护进入标本兼治的新阶段。沧州市河湖长制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在“河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省分配沧州市的先进名额是各设区市中最多的。

3.2 水旱灾害防御“有力有序”

深刻汲取郑州“7·20”暴雨洪水灾害教训,提前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排查整改水工程度汛隐患,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层层压实度汛责任,坚决守住防洪安全底线。积极配合市防办开展应对极端暴雨天气、超标准洪水桌面推演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遇强降雨过程,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妥善应对。在汛期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多7%,且多条河道先后承泄上游来水的情况下,经过科学调度,未发生汛情,各河道水势平稳。同时,引蓄雨洪水4.8亿m3,有效弥补我市水资源短缺状况。圆满完成河道内村庄防洪整治工作任务,进一步消除河道内洪水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3 水利安全监管“有为有方”

以开展“三区三线”划定为契机,完成沧州市3座水库、56段堤防、391座水闸划定,夯实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基础;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为重点,排查整改问题隐患483个,切实保障了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及党的二十大等关键敏感时期的水利生产安全;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完成全市45段三级以上堤防安全评价工作,以及9家水利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5家企业持续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4.始终坚持“人民至上”,坚定不移抓重点、带全局,构建中国式现代化沧州水利美好场景

2023年,沧州市水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沧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通过开源节流、新改扩建、巩固提升,改善全市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水利行业管理,推动构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现代区域水网,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在沧州水利展现美好场景,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提供更加充分的水安全保障。

4.1 坚定不移巩固压采成效

科学制定2023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实施计划,逐级落实责任。完成1~2个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建设,统筹用好长江水、黄河水、上游水库水、雨洪水和本地水等水源,精准实施农业节水、水源置换、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巩固保持治理成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以市人大立法的形式,研究制定《沧州市地下水管理条例》,规范地下水保护和管理。

4.2 坚定不移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把项目作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最重要载体,结合“十四五”水利规划和国家水利投资政策导向,加快推进河道治理、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城乡供水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积极跑办对接,充分利用各类财政资金、金融工具、社会资本支持水利建设,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落实投资、开工建设。加快推进“万塘千渠百河”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按期完工,提升全市引蓄水能力。

4.3 坚定不移强化河湖监管

认真落实省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一年典型示范、两年全面攻坚、三年全力冲刺”的工作思路,2023年,市域内建成1条典型示范幸福河湖,县域内建成3条(个)幸福河湖。加大对各级河(湖)长和巡河员管理力度,推动履职更加高效高质。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作用,用好河湖高清智能监控系统,常态化开展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加强水域岸线用途管制,不断提升河湖监管水平。

4.4 坚定不移抓好水旱灾害防御

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四不”目标,强化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深入排查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紧盯每一次降雨过程,强化工程调度运用管理,抓好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确保工程安全。切实做好抗旱供水保障,搞好雨洪资源利用。

4.5 坚定不移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坚持典型带动和全面推进相结合,逐步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工作制度,压实农村供水保障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健全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明确村级供水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人、水利行业监管责任人、饮水工程管护责任人等“三个责任人”。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理管护主体,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逐步实现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让农民群众享受到市民饮水待遇。□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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