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企业网络与数字经济融合路径研究

2022-03-01 06:57孙国强胡小雨邱玉霞
中国科技论坛 2022年2期
关键词:权力节点转型

孙国强,胡小雨,邱玉霞

(1.山西财经大学组织创新与网络治理研究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6;2.山西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0 引言

21世纪以来,以信息与通信技术 (ICT)为代表的信息革命推动了数字经济全面发展,现代社会已进入数字经济时代[1]。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化正在加速推进,各行各业的发展都处在大数据环境下。但在数字经济实际发展中,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大量数字化投入后,短期内看不到效益,导致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严重阻碍[2]。在这样的发展现状下,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17个部门以及互联网平台、行业龙头企业等共同启动 “数字化转型伙伴行动”,围绕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 “不会转、不能转、不敢转”的问题,通过构建 “政府引导—平台赋能—龙头引领—机构支撑—多元服务”联动机制带动中小微企业迈出数字化转型的第一步。同时,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也针对 “加快数字化发展”作出全面部署,要求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在大数据背景下,数字经济产业集聚效应日益凸显,更加印证了企业之间所形成的网络组织是获取外部资源有效途径。因此,探究数字经济与企业网络的深度融合成为需要思考的问题。

数字经济与企业网络通过何种路径融合?数字经济如何赋能企业网络中个别企业实现龙头引领?数字经济如何促进网络中企业间合作成为亟需讨论的议题。对于上述问题虽然目前国内外已有不少学者研究了数字经济对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企业组织结构的改变以及企业数字化平台建设的影响[3-4],并且对国内数字化转型龙头企业海尔进行了扎实的案例研究[5]。但已有研究大都是从单个企业层面探究数字经济的影响,鲜有对数字经济如何影响企业网络的研究。

已有理论研究认为,企业的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均对网络中的合作行为有影响[6-7],企业间资源依赖关系是网络权力产生的原因,并且网络能力的提升也离不开企业具有的信息资源优势。而数字经济能够赋能正在数字化转型的企业获得大量数字化信息和资源,包括其他组织不具备的稀缺资源。因此本文从数字经济赋能企业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的视角展开研究,尝试基于一个完整的路径探讨数字经济如何与企业网络融合发展。需要考虑的是,由于企业数字化转型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那么在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网络中各企业是否仍遵循此路径与数字经济发生融合也需进一步讨论。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数字化赋能与企业间合作行为

数字化赋能是随着数字技术的普及和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现象,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的深度融合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但包括数字基础设施在内的数字技术本身并不会产生价值,而是从结构赋能、资源赋能和心理赋能这3个维度为企业实现降本增效[8]。结构赋能的直接体现是消除阻碍组织获得信息、机会和资源的结构性障碍,资源赋能的重点是提高企业获取、控制和管理资源的能力,心理赋能侧重于改善社会心理、内在动机和个人的主观解释[9]。由于本文研究的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组织外部关系,所以重点从结构赋能和资源赋能两个维度来度量数字化赋能。

在数字经济驱动全球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下,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为其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10]。为了促进企业间数据资源的有效流通,数字经济发展集聚效应显现,企业间开始相互寻求合作,渐渐形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产业生态系统。在数字产业化方面,各地的数字产业园区逐步落成,吸引各类高新技术企业入驻园区,实现企业间网络化联结;在产业数字化方面,以数字经济为依托,撬动传统企业数字化转型,龙头企业引领中小微企业实现合作发展,共享数字经济红利。底层数字技术的应用为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助推,凭借数字化赋能带来的优势,企业打破了组织边界,实现跨界合作[11]。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H1:数字化赋能产业集聚效应凸显,促进企业间合作行为。

1.2 数字化赋能对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的影响

基于社会网络视角,企业网络是由存在合作关系的多个节点相互连接而成的网状结构,其中每个节点所占有的知识信息量大小影响着该节点的权力配置[12]。同时在网络中知识资源异质性较高的节点对其他节点具有较强吸引力,有利于构建与特定合作伙伴的外部关系,即具有自身信息优势的企业有较强的网络能力[13]。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化赋能通过结构赋能和资源赋能增强网络节点的知识量和信息流,使率先数字化转型的企业拥有海量的异质性资源,达到提升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的效果。

综上所述,因为网络节点拥有的知识信息量影响着该网络节点的网络权力,拥有异质性资源的多少影响着它对网络中其他企业吸引力和影响力的大小。数字化赋能从结构赋能和资源赋能两个方面分别消除了节点获取信息资源的结构性障碍并提高了获取信息资源的能力,从而通过数字化赋能使得节点网络权力提升,数字化赋能使率先转型的节点能够获得丰富的异质性资源从而提升该节点的网络能力。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H2:数字化赋能企业网络中率先数字化转型的节点占据资源优势,促进该节点网络权力提升;假设H3:数字化赋能企业网络中率先数字化转型的节点影响力扩大,促进该节点网络能力提升。

1.3 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对企业合作行为的影响

关于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对合作行为的影响国内外学者已有不少研究。权力作为网络中的核心力量,影响着资源控制、网络动态以及合作和竞争关系[14]。现有研究认为在网络中稳定的权力等级有助于激励成员改善协调与合作关系[15]。还有学者[16]将网络权力划分为强制权力和非强制权力来考虑对合作的影响关系,强制权力会引发成员不满和冲突,不利于网络内合作关系的构建,而非强制权是指网络内核心企业能够对其他成员提供协助与支持而产生的权力,非强制权力的正确运用能够增加合作,促进共赢[17]。

网络能力是企业利用组织间关系获取其他参与者资源的一种能力。该能力越强,越能促使网络成员相互调试和彼此协同合作[18]。Ritter等[19]对308家德国机械和电气工程公司进行抽样调查后得出网络能力对组织间技术合作程度有积极影响。沙振权等[20]以珠三角地区的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将网络结构和吸收能力作为中介变量,得到了网络能力间接提升合作绩效的结论。宋晶等[21]从网络利用能力和网络开拓能力两个方面对网络能力进行划分,探究不同地域文化下网络能力对合作创新绩效的影响。

企业网络中核心企业率先数字化转型后,数字化赋能为核心企业带来的资源和数字信息吸引其他企业学习和吸收经验,核心企业网络权力提升。因为通过与核心企业合作能够提升自身获取资源和收益的能力,非核心企业合作和学习意愿强烈。同时,企业网络能力越强,证明企业拥有的异质性资源越多,其他企业想建立合作关系获取自身不具备的信息和资源。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H4:在企业网络中,占据资源优势的节点能够为其他企业提供协助和支持,即节点网络权力越大,越有利于促进企业间合作行为;假设H5:在企业网络中,影响力大的节点能够更好地协调企业间关系,即节点网络能力越强,越有利于促进企业间合作行为。

1.4 网络能力对网络权力的影响

从能力基础观的角度看,网络能力构成企业间领导力的基础,网络权力的形成离不开强大的网络能力,企业网络能力越强,越有利于在网络中拥有更高的网络权力[22]。网络权力是节点占据核心位置和稀缺资源后具有的影响和控制其他企业的能力,网络能力是企业改善其网络位置和通过构建外部关系来获得各类资源的能力。核心企业网络能力越强,越能有效引领及统筹网络中的创新发展,提升自身网络权力[23]。张巍等[24]基于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39家企业的调研结果,利用典型相关分析方法发现技术创新网络中存在企业网络能力与网络权力之间的显著正相关关系。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H6:在企业网络中,节点网络能力越强,越有利于提升其网络权力。

1.5 网络权力与网络能力的中介效应

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方面出发,不论是数字产业园区还是传统产业集群的数字化转型,数字经济均为网络中各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示范和模板。但由于各企业对数字经济的嵌入难度不同,其数字化转型过程呈现明显差异[25],进而催生企业网络中核心节点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产生变化,这是促进企业间合作的重要原因。企业网络中核心企业一般具有规模大、成立时间长、资金雄厚、拥有其他企业难以模仿的技术和异质性资源等特点[26]。当企业网络迎接数字化经济浪潮时,网络中企业数字化转型不可能同时发生,核心企业能承受更高的试错成本,有能力在网络中带头数字化转型,使其他节点对核心节点产生不同程度的非对称依赖,核心节点拥有更强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优化数字经济产业集聚,推动企业网络协调发展。企业网络与数字经济的融合过程充分体现了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在企业网络与数字经济融合过程中起到的纽带作用。

在数字经济发展中,数据逐渐融入企业日常运营管理流程,企业渐渐向数字化全面贯通阶段迈进。网络中的其他企业看到核心企业数字化转型初具成效便纷纷开始进行数字化转型,但非核心节点各项能力薄弱,只能学习核心企业成功的经验,渴望通过合作来推动自身数字化转型,此阶段中数字技术赋能核心企业网络权力显著提升。数字化赋能核心企业提升从企业网络中获取其他企业资源的能力,并且使核心企业调动协调其他企业的能力增强,促进网络中企业间合作行为,数字化赋能对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均有正向影响,同时网络权力又中介于网络能力和合作行为之间。数字化赋能节点网络能力增强,节点向优势网络位置靠拢的同时能够调动更多网络内资源,网络权力相应提升,吸引其他节点合作学习。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设H7:网络权力在数字化赋能深化企业间合作行为的过程中具有中介效应;假设H8:网络能力在数字化赋能深化企业间合作行为的过程中具有中介效应;假设H9:网络能力和网络权力在数字化赋能与合作行为之间具有链式中介效应。依据假设H1~H9,构建数字化赋能对企业间合作行为的研究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研究理论模型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本文使用Smart PLS对数据进行处理,基于偏最小二乘法的结构方程模型 (PLS-SEM)对研究模型和假设进行验证。相对于普遍使用的基于最大似然估计的协方差结构分析法,PLS-SEM更适合预测和探索性理论研究,对样本需求量较前者低,同时能够有效处理非正态的样本数据,而且PLS能够有效避免不正确解和因子不确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本研究采用PLS-SEM进行实证分析。

2.2 样本选择与数据收集

山西作为资源转型大省,传统产业的数字化转型迫在眉睫。随着腾讯云工业基地、百度云计算中心、华为大数据中心分别落地在长治、阳泉和大同等地,山西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正在加速融合,逐步推动山西中小制造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了研究不同数字经济发展阶段的产业,本文选取传统产业集群和以数字产业化为主体的新兴产业集群,包括山西老陈醋生产基地、运城河津铝基地、清徐精细化工循环产业园、太原-忻州半导体产业集群、长治-晋城光电产业集群、太原-阳泉人工智能产业集群。通过问卷调查法,在相关专家的建议下,先后确定上述6个产业集群中的龙头组织,再滚动式地确定其上下游机构和同行企业,采取现场发放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向企业中高层管理者发放问卷,共回收问卷346份,回收率达73.9%,剔除无效问卷后获得有效问卷315份,有效回收率为67.3%。

2.3 样本数字经济发展阶段测度

汪淼军等[27]在研究信息化对组织的影响时,将企业信息化分为3个发展阶段来考虑,而信息通信技术是数字经济的核心,数字化替代信息化不仅应用于企业内单个部门而且影响跨部门的整合与集成,数字化渐渐成为更高阶的企业发展方式。既然企业处于信息化的不同阶段时企业内部组织行为会发生相应变革,那么当企业在数字化的不同阶段时,数字化赋能企业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的程度可能也会有所不同。其中数字化阶段的衡量指标借鉴刘军等[28]对中国数字经济的测度研究,得到企业的数字经济指数 (DEI)为:

式中,Xi代表不同企业网络从信息化发展、互联网发展和数字交易3个维度衡量的数字经济指标,指标值通过问卷中的李克特五点量表衡量,所有指标值均为1~5,数值越大代表指标水平越高。Wj(j=1,2,…,11)代表第j个三级指标相对于数字经济指数的权重,通过熵权法对三级指标的权重赋值,本文数字经济指数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表1 数字经济指数评价指标体系

通过问卷中收集到的对各产业集群数字经济发展题项的取值,将熵权法得到的指标权重以及题项值代入DEI计算公式得到各产业集群的数字经济指数见表2,将所有企业的数字经济发展指标进行聚类分析,得到3个不同大类,说明本文所收集样本处于数字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样本采集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

表2 样本集群数字经济指数

2.4 变量定义与测度

在综合参考国内外文献以及专家建议的基础上设计调查问卷,量表题项均通过李克特五点量表测量。数字化赋能参考国内外学者研究,从结构赋能 (Structural Empowerment,SE)和资源赋能 (Resource Empowerment,RE)两个维度衡量,并提取能够反映赋能程度的题项[9,29-30];参考郭献强等[31]和魏龙等[32]的研究,从知识权力 (Knowledge Power,KP)和结构权力 (Structural Power,SP)两个维度测度网络权力;参考Mu等[33]和李随成等[34]的研究,从寻找网络合作伙伴能力 (Finding Ability,FA)、管理网络关系能力 (Management Ability,MA)和利用网络关系能力 (Utilization Ability,UA)3个维度衡量网络能力;参考吴晓云等[35]和吴松强等[36]的研究制定合作行为 (Cooperation Behavior,CB)的题项。在进行正式问卷调查前,先进行小范围预调研后对量表中的部分题项进行修正,最终确定的具体题项见表3。

表3 变量因子分析与信效度检验

3 实证分析与假设检验

3.1 信度和效度分析

采用SPSS和AMOS对量表进行信度和效度分析。首先,使用SPSS进行探索性因子分析 (EFA),所有构念的Cronbach’s α系数均在0.8以上,确保了本研究量表的信度。KMO统计量为0.91,大于0.8且在0.001显著水平下通过检验,表明样本数据非常适合进行因子分析,具有较好的结构效度。最终共析出结构赋能、资源赋能、知识权力、结构权力、寻找网络合作伙伴能力、管理网络关系能力、利用网络关系能力和合作行为8个特征根大于1的因子,累计解释了72.56%的方差,因子载荷系数均在0.6以上,说明本文的指标具有良好的聚合效度。

本文分别使用AMOS和Smart PLS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 (CFA),结果显示模型拟合优度较高,见表4。各维度的AVE大于0.7,构成信度 (CR)均大于0.9,且AVE的平方根大于相关系数,表明测量模型具有较好聚合效度和区分效度,见表5。进一步采用HTMT比率对区分效度进行评估,该方法相较于通过AVE评判区分效度来说更灵敏,结果发现比率均低于建议的临界值0.85,测量模型的区分效度得到进一步验证,见表6。总之,本文测量模型满足信度和效度的基本要求。

表4 模型拟合结果

表5 描述性统计、相关分析与效度检验

表6 HTMT比率

3.2 同源偏差检验

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由于所有题项均由同一被试填写,可能会出现同源偏差 (CMV)的问题。本研究采用事前预防程序的措施对可能出现的同源偏差进行避免和检测,采用匿名填写和选项重测等方式进行程序控制。在统计控制上,通过Harman单因子检测,将问卷中所有题项在一起做因子分析,在未旋转时得到的第一个因子的方差解释量为34.084%,小于临界标准40%,所以本文数据不存在显著的同源偏差。

3.3 全模型检验

本文采用基于偏最小二乘法的结构方程模型进行实证分析,采用一致性的PLS方法进行路径分析,运用经过检验合格的潜变量量表,对图1所示的研究理论模型进行检验,得到拟合标准化的路径系数。模型检验结果显示:①数字化赋能正向影响企业间合作行为 (β=0.17,p<0.05);②数字化赋能显著正向影响节点网络权力 (β=0.28,p<0.001)和网络能力 (β=0.68,p<0.001);③节点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显著正向影响企业间合作行为 (β=0.29,p<0.001;β=0.24,p<0.001);④节点网络能力显著正向影响网络权力 (β=0.17,p<0.001)。

综上所述,假设H1~H6成立,说明数字化赋能显著正向影响企业间合作行为,同时初步判定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在数字化赋能和企业合作行为之间可能存在部分中介作用,接下来将对中介效应进行进一步验证。

3.4 中介效应检验

就中介作用而言,采用当前主流的Bootstrapp-

ing对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的中介效应进行检验。为了研究数字化赋能通过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对合作行为的间接影响,本文用5000个自举样本以95%的置信区间自举,结果见表7。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在数字化赋能对企业间合作行为的并行中介作用以及链式中介作用显著 (置信区间上限和下限均不含0)。因此,假设H7~H9成立。

表7 中介路径的Bootstrapping统计分析

3.5 融合路径分析

依据表8中的直接路径系数,数字化赋能影响企业间合作行为的路径系数W=0.29,其中结构赋能和资源赋能对企业间合作行为的路径系数分别是W1=0.13和W2=0.16。说明企业网络与数字经济融合的直接路径表现为数字化赋能对企业间合作行为的促进作用,同时数字化赋能从结构赋能和资源赋能两个方面均能直接深化企业间合作行为。

表8 数字经济与企业网络融合直接路径系数

4 研究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企业网络与数字经济视角,研究二者的融合路径,构建数字化赋能企业网络中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而影响企业间合作行为的理论模型。针对山西处于数字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产业集群的问卷数据,结合基于偏最小二乘法的PLS结构方程模型对数字经济与企业网络的融合路径进行探索,拓展了数字经济与企业网络以及二者融合方面的相关文献。

(1)数字经济时代下数字技术通过结构赋能和资源赋能促进企业网络中的合作行为。数字经济为企业带来了利用先进数字技术的机遇。大数据背景下,传统企业逐渐形成以数据为中心的新思维,在网络中核心企业率先数字化转型的过程中,其他企业为了弥补转型后发劣势会积极向核心优势企业寻求合作,实现网络内在联结和协同转型。

(2)数字化赋能企业网络内节点网络权力和能力提升。随着数据逐渐成为企业新的经济资产和重要的生产要素,数字化赋能使网络中率先进行数字化转型的核心企业具有先发优势,从而拥有相较于组织内其他企业更为丰富和更具异质性的数据和资源,网络地位和权力得到提升。同时更易于核心企业利用组织间关系获取其他企业的有用资源,网络能力得到加强。本文样本选择了处在数字经济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网络,结果发现随着数字化赋能程度的加深,企业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不断提升。

(3)节点网络权力和能力越大,越能促进企业网络内合作行为。在一个网络中某个企业的网络权力越大,说明该节点占据着资源优势,此时其他企业为了打破网络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局面会主动寻求合作。同时网络中企业的网络能力越强,说明该企业有能力协调构建组织间关系,增进企业间合作。

(4)网络权力和网络能力在数字化赋能影响企业合作行为关系中均起到了部分中介作用,同时网络能力正向影响网络权力,在数字化赋能企业合作行为中具有链式中介效应。在数字经济与企业网络融合的过程中,数字经济势必会为敢于先转型的核心企业带来红利,提升其在网络中的权力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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