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广州基层的实践探索

2022-03-04 05:11陈炜敖带芽
探求 2022年5期
关键词:协商广州民主

□陈炜 敖带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进入新时期,党中央作出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论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1](P260)。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基层民主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体现。

广州不仅经济发达,在政务公开、政策开明、民主法治等方面更是走在全国前列。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基层社会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本着“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精神,广州开启基层治理模式的转型,推动社会综合治理进程,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注重在改革创新、民主协商、提升群众获得感等方面协同发力,助力实现老城市新活力。

一、以党建引领基层民主新发展

广州以党建引领赋能基层治理体系,推动人、财、政策向一线前置,打造以前端治理为重心的基层治理模式。自2018年起,全市实施两轮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以强化党对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组织执行力、提升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养水平为目标,建立“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广州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基层党建网格与社会治理网格双融合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着力建强市、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党建网格,推进两新组织、商圈、园区党组织建设,有效扩大了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针对量大面广的网格、小区、楼栋、物业等与市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最后一米”覆盖难问题,广州采取“一方隶属、双重管理”方式,推动“支部建在网格上”,党组织对全市两万多个综合网格实现全覆盖,并在综合网格中统筹兼顾服务片区范围、居民结构状况、党员比例、特殊人群分布等条件,网格支部下再增设建立楼栋(单元)党小组和党员责任片区,同时推进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将党的组织根系牢牢扎在群众家门口,确保基层群众的困难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倾听和反馈。在智能管理平台建设上,广州在原网格服务系统和12345市民热线的基础上,建设“有呼必应”综合调度平台,分别对区、街(镇)、社区(村)、网格员设置处置权限,全市各级职能单位全部实现端口接入,打造政务服务一体联动系统,并对基层上报事务进行任务跟踪,对未按时处置情况予以公示和敦促。

(二)实行在职党员和单位党组织基层“双报到”

2012年以来,广州积极探索党员在基层治理工作中常态化发挥作用有效途径,部署开展在职党员和单位党组织回社区“双报到”并开展服务工作。为了做好党员平日志愿服务与突发应急事务之间的转换协调问题,广州在保持党员原有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的基础上,打破单一管理模式,组织全市党员和居住在广州市的中央和省驻穗单位党员,不分级别、不分领域全部下沉到居住地,并将党员建制化固定在网格、小区、楼栋上,引导党员在平时积极投身社区治理、邻里纠纷、政策宣传等工作,在特殊应急时期接受所在地党组织统一调度,全面壮大基层治理的“中坚力量”“骨干力量”。此外,广泛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街道、社区、两新组织之间的“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整治工程

在农村,村党组织对各项工作和各类组织的领导地位持续强化,全市1144个行政村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全面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对两千多个基层党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完成全部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摘帽”工作。针对农村党支部经费不足的问题,广州市按每村每年10万元,农村党员每人每年1000元拨付办公、服务、活动经费,把党的建设、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市场服务等资源和职责下沉到网格[2]。自2012年起,为提升农村干部队伍素质,广州市实施“羊城村官上大学”工程,先后印发出台《关于组织实施“羊城村官上大学”工程的通知》和《关于优化提升“羊城村官上大学”工程的实施方案》,大幅提高全市村(社区)“两委”干部、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同时对既有培训体系进行重新配置,拓展专业涉及宽度,探索出一条提升广州市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的有效路径。

(四)发挥党员在基层工作中的引领作用

党代表是联系党员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提升党代表对群众呼声的“收听频率”和“反馈效率”,是新时期广州基层党建的重要任务。党的十九大以来,广州实行党代表履职项目化,只要党代表发现问题,以联系服务群众为目标,就可以“立项”,项目由组织部牵头,社会各界的党代表共同参与。党代表在履职过程中提出专业化的项目,发挥了本职业的特长,增强了履职的积极性。党代表们提出、参与的项目内容多样,例如共建首个党代表志愿服务社区联络站、在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党代表为困难群体服务等等。2018年以来,广州市重点建设了一批“党代表工作室”,为党代表常态化联系群众提供了固定平台。全市各区均按照自身的特点和条件,设立了各具特色的基层党代表工作室,明确工作室的职能与联系范围,并出台相关的工作细则。

二、依法落实基层民主选举

民主选举与协商是现代治理的两个抓手[3]。全过程人民民主,既体现在选举过程中,也体现在选举结束之后;既表现为决策权,也表现为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在此意义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可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伟大创造,相较于西方的“一刹那”民主,全过程民主具有巨大的实践优势。

(一)依法保障基层换届选举

广州有11个市辖区、35个镇,在基层人大换届选举年,大约有6000名基层人大代表需要换选,占广州市全部人大代表的90%以上[4]。为确保选举合法有序高效推进,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联工委”)与市委组织部都会联合召开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单位和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确保换届工作人员熟悉业务,依法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投票选举前,选联工委还会加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辖区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全方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使选举工作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部分选区还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了流动票箱,工作人员走村串户、深入农户当中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和投票纪律,保证每一位选民能够依法行使选举权。投票结束后,各选区在区、县级市和镇选举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进行公开的唱票、计票工作,确保选举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二)依法调整人大代表数量

为履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部分城市人大代表数量进行动态调整的要求,2011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个别市县区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草案)》,广州市人大代表总名额由过去的506名增加至582名。次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的决定》,按照选举法第十四条关于“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做好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依法重新调整和分配人大代表名额,在适度增加总名额的基础上,重新理顺各区人大代表的分配方式,以体现各区人口的变化,调整后,各区、县级市人民代表大会应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发生部分变化,一些人口流入较多区,如白云区、天河区等,获得了一定的增长。

(三)落实基层代表“两升一降一保证”①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党中央及全国人大提出基层人大代表结构“两升一降一保证”,把更多的发言权留给基层的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使人大会议议题更了解基层、更关注基层;政策方针将更有利于基层、有利于操作;更加及时解决基层的问题和矛盾。

为落实中央关于基层人大代表“两升一降一保证”的精神,2021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新的决定,适当提高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一线基层代表的比例,继续控制党员代表人数比例,从严掌握党政干部担任代表的比例,保证少数民族代表和归侨、侨眷代表人数,同时向对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适度倾斜。此外,针对市内部分镇、街的外来人口大量聚集、人数超过户籍人口数倍的人口“倒挂”现象,广州在选举制度设计中对这部分地区进行了适度调整,通过新增外来人口人大代表,探索外地人与本地人共管的新模式。2011年9月,广州市基层人大代表选举首次产生外来工人大代表,3名外来工人大代表候选人当选为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四)举办代表候选人见面会

长期以来,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并不为普通群众所熟悉,选民对于候选人的认知仅停留在书面介绍中,在实际选举中,对代表候选人情况的介绍过于简单,不利于扩大选举影响力[5]。对此,2010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增加了“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的规定,目的就是增强社会公众对候选人的了解。

为改进基层人大代表候选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广州市于2011年8月出台《广州市区、县级市和镇选举委员会关于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会的规定》,对候选人参与见面会的相关事宜做出了详细安排。按照规定,见面会的规模原则上在60人左右,包括正式代表候选人、各选区的选民小组组长和选民代表,参加见面会的选民由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确定。选民可致电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登记预约参加见面会,如人数过多,以报名先后顺序确定。

三、创新“有事好商量”基层民主协商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执政的过程中,逐步开拓了一条不同于西方社会的民主之路,即票决民主和协商民主互为补充、相辅相成,协商民主更是这条文明之路的独特优势。面对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种种社会矛盾,“协商对话式”相较于“权威裁决式”具有更好的运行机制和治理成效[6]。发挥协商民主在利益协调、信息整合、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功能,对预防和化解社会转型期群体事件意义重大,而随着协商民主的实践推广,程序规范化和制度常态化将成为地方治理建设的发展方向。

为破解“有效克服人民群众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治理中无法表达、难以参与的弊端”的难题,广州市政协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组织、媒体搭台、党派聚力、群众参与”,以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将城市基层社区治理与民主协商进行制度融合,在协商制度化、成熟化和定型化上迈出了有价值的一步[7]。

(一)全国首创城市协商章程

2009年,中共广州市委率先在全国出台《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对广州市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主要形式和主要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广州市政治协商的两种基本形式:一是市委同市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二是市委在市政协中同市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协商,其中第一类协商又细化为五种方式;第二类协商则有九种方式。此外,《规程》还明确了广州市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和主要实践路径,厘清各类协商主体的功能与参与范围。依据《规程》,政治协商包括制定计划、举行协商动员、正式协商、结果公开与反馈监督等主要流程,广州市每年1月底前要制定协商计划,并要具体明确到每个程序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职责、分工和时限,凡属于《规程》中所明确的城市重大问题,如重大设施建设、公共基础服务保障、社会福利政策调整,重大突发危机预案制订等,都列入为必须进行协商的范围。

(二)打造民生实事协商平台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8](P29)协商民主成为城市社区治理中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的双向过程,将协商民主下沉至社区层面、解决现代社区治理面临的复杂挑战,是目前广受关注的话题[9]。广州市在2018年启动“有事好商量——广州市政协民生实事三年协商行动”,打造民生实事协商平台,每年选定9到10个重点协商议题,聚焦与市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形成长期协商、广泛协商、有效协商的工作机制。2019年广州颁布实施《广州市开展“有事好商量”民生实事协商办法(试行)》,对协商平台的建设与实际运转作出制度性安排,成为全国首个以法律形式明确地方民主协商制度及具体程序的超大城市。依据协商办法,各级党委负有总览责任,各级政府必须协调相关职能单位依照指定时间地点配合参与协商活动,并确保每个议题协商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协商结果的落实,不仅是对协商质量的体现,还影响了下一次协商的可信度与参与积极度。为此,“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在协商成果的执行、跟踪与反馈上进行了制度安排,建立政府与政协联合工作机制,专设协商成果公开跟踪平台,以电视、报纸专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各方代表和社会公布督办进展。在协商落地后,平台还有专门的跟踪队伍和评估机制,以问卷调查、第三方评估、群众代表回访等方式加强对协商成效的掌握。

自“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搭建以来,通过数次的成果落地,让政府部门和群众都看到了协商的实效,改变了过去双方对协商的认知,前者找到了推进民生难事的抓手,后者则看到了解决民生问题的可能,逐渐从以往对协商民主的回避、无用变为主动参与、积极建言献策。“有事好商量”协商平台作为广州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成果获得中组部肯定,纳入全国干部培训教程案例,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成为广州在新时期改革攻坚克难的典型案例。

(三)推动政协协商走向第一线

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是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民政协的政治使命和制度设计,就是为实现各条战线上最广泛的民主协商。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市陆续完成全市街镇政协委员联络机构全覆盖,推动建设一千余个“委员工作室”,每年组织各级政协委员参加“委员工作室”履职6000多人次,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困难问题三千余件[10]。广州把握政协组织作为政治组织、统战组织、协商机构的性质特点和工作规律,以党的建设统领政协自身全面建设,探索建设“火柴”型组织,致力汇聚各方能量、激发政协委员深度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实践中,协商工作委员会通过“穗协通”APP、政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择机发送工作简报或提案线索,为委员提供一站式、菜单式索引,引导委员围绕城市中心工作,合理把握“大”与“小”、“冷”与“热”的关系,科学开展调研,在委员发现的问题与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之间搞好对接。

四、探索村(居)建设新模式

村(居)是人们生活的最小单位,村(居)治理水平的高低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但与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存在差距,如何打通村(居)治理的“最后一米”,畅通基层民情的末梢终端,是加强新时代社会治理必须回答好的“必答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用绣花功夫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

(一)推行“令行禁止、有呼必应”

2018年,广州参考北京基层治理的经验,依据城市自身特点出台《全面提升组织力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党建工作格局实施方案》以及具体落地措施,围绕“有呼必应”智能一体化系统建设,打造全市各职能单位与基层组织相贯通的快速相应机制,以村(居)为触发点,以街镇为中转站,以区为综合调度中心,建立自下而上呼叫系统的自上而下的项目派单系统,改变过去基层“呼叫不灵”、市民“投诉无门”、职能部门“有心无力”等治理低效状况,构建基层事务联合快速响应网,实现基层“一根针”调动上级“千条线”的治理结构性改革。此外,为确保“令行禁止、有呼必应”社会治理格局落实到基层,广州制定《关于建立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完善阵地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基层运转经费及时拨付,保障基层组织的终端执行力。

(二)全民共建共享激发村(居)活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塑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广州持续健全村(居)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并在增城区下围村“一事一议”、越秀区五羊社区居民“分层议事”协商模式等的探索基础上,总结提出城市议事协商规范流程。同时,为解决社区资源不足、解决问题能力薄弱的问题,加大社会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引入社会组织承接基层专业事务,丰富第三方事务清单目录,建立社区合作诚信档案,提升多元共治效能。

为推动居民参与村(居)事务,广州不断加大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建立村民、市民议事厅工作,健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社区议事会议制度,对议题的收集、协商、决策、执行、监督等全部环节进行统一规范,切实提高城乡社区议事制度化建设水平。在城市社区,议事会成员包括社区“两委”干部、专业社工、社会组织负责人、物业公司代表、业委会成员等,通过社区、楼栋、片区等分层协商议事,有效化解社区矛盾。在农村,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基层政府部门、驻村团队、驻村律师、非户籍居民等多元主体代表共同商议村里的公益事项、公共事务,解决为老服务、青少年服务等事项。

在人口流动加速的大环境下,超大城市如何创新人口管理与服务,让新城市人快速融入当地社区,成为考验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指标。2017年,广州实施《广州市来穗人员融合行动计划(2016—2020年)》,加快推进来穗人员在文化、经济、政治、生活等领域全方位融入社会发展。其中,白云区三元里街试点打造融合社区模式,推动来穗人员投身社区公共服务与安全秩序维护,其工作成果入选2017年9月举办的全国“砥砺奋进的五年”大型成就展。

(三)基层民主助力乡村振兴

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广州以村“两委”班子为抓手,重点规范村“两委”换届工作。2019年,广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村党组织书记“三个一肩挑”工作的通知》,短时间内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村党组织书记“三个一肩挑”②。同时,为了加强班子成员联系农户的频次和质量,各区先后建立“两委”班子工作效能评定和定期巡视机制,要求由各镇(街)党(工)委书记负责、“两委”成员各自划片进行入户访谈调查,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实行“一村一策”。

为推动村民有效自治与治理,广州自2012年起先后出台了《广州市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的工作方案》《广州城乡社区议事厅标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样本》等系列规范指引,规范协商议事内容,规定包括村集体资产与分红、招商引资、预决算等重大公共事务都必须经统一程序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协商和表决。2015年,广州进一步出台《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各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逐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和资金监管,破除村社干部寻租问题,有效防控农村基层干部腐败状况。

五、广州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经验与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为破解超大型城市治理难题,激发老城市新活力,做到“四个出新出彩”,广州持续推动基层民主治理,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汇聚四方资源,形成多元合力共治共建共享格局。同时,广州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市民社会发育较为成熟,对公共事务的参与积极性与规范性一直处在全国前沿,对民主治理的理解力与行动力较强,这是广州得以形成良好治理的深厚社会资本。

(一)主动为基层减负,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

进入新时代,社会治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尤其是基层情况多变、人员流动频繁,工作负担很重。由于基层可用于服务群众的资源和手段少,却承载了与之不匹配的工作量,常被比喻为“小马拉大车”[11]。为切实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广州持续推动全要素资源下沉基层,出台为基层减负10条改革措施,集中整治牌子多、台账多等问题,明确每个街道党工委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2名专职人员和4名党建指导员,书记、主任“一肩挑”的社区增配1名专职副书记和1至3名组织员,以充实基层队伍,扩大服务覆盖面[12]。此外,以推动“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广州进一步整合基层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职能智能化处理,上线“穗好办”新集成平台,持续整合高频办理事项,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间,让基层工作者从重复机械工作中脱身。

(二)善于汇聚民情民意,畅通群众声音表达渠道

广州基层民主实践经过十年的不断完善,形成了较为有效的“政府—社会—个人”三方沟通模式,广开言路成为社会重大问题决策的前提,突出问题导向,做到“什么问题群众反映最强烈就协商什么问题”,在决策前就将城市民生工程的优先顺序与市民心中的紧迫民生困难进行对接。在协商过程上,一方面搭建政协与政府之间的协商渠道;另一方面沟通政府与群众代表、群众内部的协商渠道,形成宽领域、全过程的协商流程。在协商主体上,坚持协商主体的多元化,通过多利益主体间的平衡,尽可能让不同群体发声,避免少数人协商、少数人获益的情况。在重大问题特别是改革与民生问题上开展多次协商,已经成为广州城市文化的一部分。广州还主动适应城市社会群体结构和社会组织架构的变化,在全国率先建成政务服务一线接听、一网通办,以“有呼必应”基层快速响应机制建设为抓手,在纵向上建立区、镇街、居委会、楼栋片区四级合作,在横向上联系各职能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企业主体的全网络协同传递反馈工作链条,调动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

(三)精准识别社会主要矛盾,完善治理议题筛选机制

我国城市基层治理正在经历从权威式管理到党政社群合作的“现代治理”的转变,存在基层党组织、行政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居民自治组织的“现代多中心”关系,过去以行政命令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逐步变少,而需要多方协调、群策群力的事项日益增多。然而,传统的政治协商偏重于政府重大决策,而失焦于民生实事、难事,产生的社会效应影响有限,工作报告中的“可见度”较高,人民群众中的“可感度”较低。对此,广州基层民主发展的经验是,以精准识别群众需要优先级为前提,在有限的资源下,选取呼声最高、合作可能性最大的议题,打通政府、社会、市场与群众个人之间的沟通与信任桥梁,保证后续实践顺利落地。在协商治理过程中,始终以问题为导向,最大限度平衡多方意愿和利益,推动社会利益共同体的形成。

(四)发挥多方力量,建立基层民主治理成果监督机制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体现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五个环节当中。民主权利实现需要各环节进行制度设计加以保证,任何一个环节的“中梗阻”都会迟滞民主权利的实现。所以,权利的闭路循环制度是民主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不仅在决策之前要进行广泛的调研和必要的听证,在决策之中要进行协商和对话,在决策之后还要进行成效评估和监督反馈,失误的决策要有问责机制兜底。只有这些基本的制度设计作为保障,才能保证民主决策的闭路循环。

过去,基层民主协商治理成果往往停在纸面公告上,真正转变成施政效果的不多,“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的情况较多、“马上就办”的情况较少,督办反馈“文来文往”较多、“人来人往”较少。为解决基层民主自说自话、提议悬置的问题,广州较早开始民主治理成果落地监督,以“有事好商量”为例,就建立了多个落地监督机制,包括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电视台、地方报刊等上定期披露协商议程与最新进展,公布监督热线和在线监督平台;市政协专门委员会对对口职能部门进行跟踪联系,设立专项意见反馈通道;邀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对全年各项议题的实施情况和市民满意度进行评估,对协商效果不被认可的项目重新开展调研和整改;将协商议题与市政协年度提案、专题调研等项目,以及委员来信来访等方式相结合,等等。

(五)始终坚持党组织在基层民主治理中的总揽地位

持续发挥民主在基层治理的作用,离不开党对民主发展方向的引领。全过程人民民主涉及到众多主体,这些参与主体在各种民主形式中难免因观点差异而交锋碰撞,只有实现有效的磨合才能在民主实践中产生最大的合力,因此,有必要强化各类主体的关系耦合。根据我国社会治理运转的现状,最重要的是党委领导,必须坚决维护党组织在各级治理中的权威属性,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同时不断改进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方式,依照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等指引来影响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党领导民主发展的制度建设要及时规范并予以完善。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党对基层民主的引领能力,扩大对各类社会组织和新兴市场主体的覆盖面。经过十年的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广州已形成了一套覆盖全市各行业、各领域基层党支部建设的规范指引,对建立党支部、党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支部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处置不合格党员等进行了详细说明,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了有操作性的依据。此外,广州积极推动党员参与基层民生议事,倡导党员通过自身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族缘关系,投身“身边的公共事务”,培育党员常态化倾听社区民意的意识和习惯,主动协调解决邻里关系,帮扶村社集体工作,在突发公共事件中成为前置力量。

[注释]

①“两升一降一保证”:即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上升,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所降低,少数民族、归侨代表要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

②“三个一肩挑”:指村改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职务由同一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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