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字词新证七例

2022-03-13 21:00黄艳玲
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5期
关键词:太宰吴王吴越

黄艳玲

(吉林大学古籍所,吉林 长春 130012)

我国先秦至秦汉时期的古籍数量庞大、内容丰富,历代有不少注家为之作注,但由于种种原因,其字词注释仍有可商榷之处。本文结合相关文献对《晏子春秋》《管子》《吴越春秋》中的一些字词提出新的解释,共七条,其中不足之处,还望方家指正。

一、履重不节

《晏子春秋·谏下第十三》:

景公为履,黄金之綦,饰以银,连以珠,良玉之朐,其长尺,冰月服之以听朝。晏子朝,公迎之,履重,仅能举足。问曰:“天寒乎?”晏子曰:“君奚问天之寒也?”古圣人制衣服也,冬轻而暖,夏轻而凊,今君之履,冰月服之,是重寒也,履重不节,是过任也,失生之情矣。故鲁工不知寒温之节,轻重之量,以害正生,其罪一也。

于省吾云:“按节犹适也,《吕氏春秋·重己》:‘故圣人必先适欲’,注:‘适,犹节也。’下弟二十四‘二子同桃而节,冶专其桃而宜’,节亦适也。”于说训节为适,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说法。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1]127、李万寿《晏子春秋全译》[2]86、王更生《晏子春秋今注今译》[3]80皆从之。但这种说法似乎仍有可商榷之处。于说所举第一个例子中,适训节,但这里使用的是“节”的节制义,而非适合义。意思是圣人要节制欲望,而非适合欲望。《谏下弟二十四》中所谓“二桃杀三士”的故事中,“二子同桃而节”,是否将“节”理解为“适”,仍有不同的意见。俞樾云:“夫同争一桃,何节之有?且‘宜’言不宜,则‘节’亦言不节,两句岂容异义乎?……古冶子之意,盖以二子之勇相等,二子同食一桃,则得其节矣。冶专食一桃,则得其宜矣。”[4]129俞樾似将“节”理解为适合,与“宜”相对。吴则虞以为俞说非,云:“二子既同反桃而节,冶专其桃而宜耶?”[1]170《晏子春秋全译》注“节”云:“成其名节。”[2]112《晏子春秋今注今译》又把节理解为“节度”“节限”的意思,得其节,“犹言中于节限也”[3]108。总之,于训“节”为适,缺乏有力可靠的例证。

按疑“节”应理解为关节。节,本意是竹节,引申为人的关节、骨节。《庄子·养生主》:“彼者节有间,而刀刃者无厚。”节即指关节。“履重不节”的“节”名词用作动词,即是指鞋太重,不能活动关节。前言“履重,仅能举足”,即与此意相应。

与此相关的,《淮南子·兵略》有一个例子也值得说一下:

夫射,仪度不得,则格的不中;骥,一节不用,而千里不至。夫战而不胜者,非鼓之日也,素行无刑久矣。

“骥,一节不用,而千里不至”一句,古无注。一些今译本如陈广忠《淮南子译注》作“骏马一点节制都没有,就没有办法达到千里之地”[5]652。陈一平《淮南子校注译》[6]731、许匡一《淮南子全译》[7]888、刘康德《淮南子直解》[8]799、赵宗乙《淮南子译注》[9]778都沿用了这种说法。熊礼汇《新译淮南子》也将“节”理解为“节度,指令”,但将“一节”理解为“犹言一道指令”[10]832,与前人说法略有不同。马建智认为:“此谓要骏马达到千里之地,就得使马的全身各个骨节都发挥作用,有一个骨节不起作用就不行。”[11]62马说将“节”理解为“骨节”,可从。马王堆帛书《相马经》简3:“信能知一,百节尽关。”整理者注云:“百节,本指人身的各个关节,此指马的各个关节。”[12]172但马说将“一节”理解为“有一个关节不起作用就不行”,于意似有不确。

仔细体会这几句话的意思,尤其是后一句“夫战而不胜者,非鼓之日也,素行无刑久矣”,意思是作战不能取得胜利,不在于临阵当天,而是因为平时行为举止没有法度很久了。也就是说要重视日常的训练,要不然,很难在战场上得到最理想的结果。像射箭如果无法瞄准就不能射中靶心,千里马如果平时不跑动就不能日至千里。“一节不用”,意思是一个关节也不使用。整句话可以理解为,即使是千里马,不挪动一步,也不能行至千里。《荀子·劝学》:“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潜夫论·相列》:“十种之地,膏壤虽肥,弗耕不获;千里之马,骨法虽具,弗策不致。”骨法即马之骨节也。骨节虽具,不用鞭子抽打他,千里马不动弹一步,千里也难至。与“一节不用,而千里不至”意思相近,皆强调积微的重要性。

二、杀之,断其头而葬之

《晏子春秋·杂下第三》:

晏子对曰:“昔者先君灵公畋,五丈夫罟而骇兽,故杀之,断其头而葬之。命曰‘五丈夫之丘’,此其地邪?”公令人掘而求之,则五头同穴而存焉。

王念孙云:“既言‘断其头’则无庸更言‘杀之’,‘杀之’二字,后人所加也。《说苑·辨物篇》有此二字,亦后人依俗本《晏子》加之。《文选·上建平王书》注引作‘悉断其头而葬之’,《太平御览·人事部·五》作‘断其头而葬之’,《人事部·四十》作“‘故并断其头而葬之’皆无‘杀之’二字。”[13]547于省吾云:“王说非是,言‘杀之’者非专就断头言。先杀之后断其头于义本通,《说苑》有‘杀之’二字,尤其显证。不当舍《晏子》《说苑》而以《选》注、《御览》为据也。”[14]228

按于省吾说优。《晏子春秋》汇编史料和民间传说而成,约成书于战国时期,山东临沂出土的银雀山汉简所出《晏子春秋》更可与今本对读,其历史价值自不必多言。《说苑》的可靠性亦高于时代更靠后的《文选》与《御览》。《说苑》成书于汉代,多摘录先秦资料,一些新出土的材料有不少可与《说苑》对读,如《说苑·杂言》:“伍子胥前功多,后戮死,非其智益衰也,前遇阖闾,后遇夫差也。”郭店简《穷达以时》云:“子胥前多功,后戮死,非其智衰也。”可见《说苑》是有所据的,其史料价值值得重视。实际上,从文意来看,杀之与断头并不矛盾,一般杀人,尚留得全尸,若有深仇大怨者,可能会有进一步损坏尸体的行为。如《搜神记·断头而语》:“渤海太守史良姊一女子,许嫁而不果。良怒,杀之,断其头而归,投于灶下,曰:‘当令火葬’。”更有甚者,还有杀人之后断舌、斩手足等残忍行为。《史记·游侠列传》:“轵有儒生侍使者坐,客誉郭解,生曰:‘郭解专以奸犯公法,何谓贤!’解客闻,杀此生,断其舌。”《后汉书·董卓列传》:“卓施帐幔饮设,诱降北地反者数百人,于坐中杀之。先断其舌,次斩手足,次凿其眼目,以镬煮之。”这些皆可证杀人与断头不矛盾。吴则虞《晏子春秋集释》[1]375、张纯一《晏子春秋校注》[15]278皆未提及于说而从王说,似有不当。

三、独与是

《管子·宙合》:“故君出令,正其国而无齐其欲,一其爱而无独与是。”尹知章注:“民欲既异,长随其欲而教之也。”俞樾读“齐”为“济”,云“此言君但求正其国,而无自济其私欲也”。按俞说可从。“一其爱而无独与是”,尹知章注:“王臣其爱,宜一率土周之,无所独与,则是爱不一、毋独与是也。”张佩纶以“与”为“其”,“无独其是,言君无自是也”。许维遹认为“与”犹“为”也,“言君非自以为是也”。黎翔凤云:“是从日、正。不以己之私欲,强加于人而取之。”[16]212郭沫若云:“以张说为是……‘是’当是‘足’,与‘欲’字韵。言爱恶之情可一,而满足之道多方也。”[17]276

“一其爱而无独与是”一句解释纷纭,没有定论。联系上下文或许可以使我们有所发现。现将此段抄录如下:

左操五音,右执五味,此言君臣之分也。君出令佚,故立于左;臣任力劳,故立于右。夫五音不同声而能调,此言君之所出令无妄也,而无所不顺,顺而令行政成。五味不同物而能和,此言臣之所任力无妄也,而无所不得,得而力务财多;故君出令,正其国而无齐其欲,一其爱而无独与是。王施而无私,则海内来宾矣。臣任力,同其忠而无争其利,不失其事而无有其名,分敬而无妒,则夫妇和勉矣。

这一段主要阐述了君臣各自的责任,君出令,臣任劳,相互配合则四海宾服。君令行政成,臣力务财多。王不能以国济私欲,应施而无私,臣子则“同其忠而无争其利”。既要求臣子之间不可争利,那么君王就不能独予臣子私利。张珮纶和许维遹皆以“是”为“自是”,但这种说法与前文“一其爱”文意不贯。一其爱,强调君王不偏私,“自是”则偏向君主独断专行,不听群臣劝谏,二者之间缺乏明显的逻辑联系。

综合文意,我们认为文中“是”字当通为“实”。《孝经》:“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中“是”作“实”。《国语·晋语八》:“实为夏郊。”《说苑·辨物》作“是为夏郊”[18]461。上博简《周易·既济卦》简57有“是受富吉”,今通行本《周易》作“实受其福”。马王堆帛书本26行下“是”亦作“实”[19]21。《说文》:“实,富也。”《左传·文公十八年》:“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杜预注:“实,财也。”《史记·张仪列传》:“是我一举而名实附也。”司马贞《索隐》云:“实,谓土地财宝。”

“一其爱而无独与实”谓君王施爱不偏私,不独与臣下财宝一类的东西,如此群臣才能分敬而无妒。

四、射之闇,接矢不可中

《吴越春秋·阖闾内传》中吴王阖闾欲杀先王僚之子庆忌,伍子胥进要离,吴王阖闾言于要离曰:

庆忌之勇,世所闻也。筋骨果劲,万人莫当。走追奔兽,手接飞鸟,骨腾肉飞,拊膝数百里。吾尝追之于江,驷马驰不及,射之闇,接矢不可中。今子之力不如也。

黄仁生《新译吴越春秋》在“接”字下断,注“闇接”云:“熟练地接住。闇,通‘谙’。”[20]86薛耀天《吴越春秋译注》注“闇”为“遽然”[21]107。刘玉才《吴越春秋选译》与薛说相近,云“遽然,形容动作利落快捷”[22]45。张觉《吴越春秋校正注疏》在“闇”下断,译作“在暗中射他,他把箭接住了而不能射伤他”[23]106。

本文以为应在“闇”下断,“闇”即“暗”字,“接”通“捷”,“接”“捷”相通,古籍常见。《左传·桓公六年》:“接以大牢。”《礼记·内则》郑注引“接”作“捷”。《国语·周语中》:“郑伯捷之齿长矣。”《公羊传》中“捷”作“接”。《荀子·大略》:“先事虑事谓之接”,杨倞注:“接读为捷,速也。”这句话应该读为“射之闇,捷矢不可中”。“射之闇”即射之于暗。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在黑暗中射向他,快捷的箭矢也不能命中。上文言“追之于江,驷马驰不及”,驷马是套有四匹马的马车,行驶速度也比较快。《论语·颜渊》:“夫子之说君子也,驷不及舌。”《邓析子·转辞》:“一言而非,驷马不能追;一言而急,驷马不能及。”[24]11“驷马”正与“捷矢”为对文,都体现了庆忌身手敏捷的特点。

五、易财之所轻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中,勾践返国五年,欲兴越灭吴,但未闻敢死之人,因此愤而召群臣曰:

今孤亲被奴虏之厄,受囚破之耻,不能自辅,须贤任仁,然后讨吴。重负诸臣,大夫何易见而难使也?”……计研答曰:“夫官位、财币、金赏者,君之所轻也;操锋履刃,艾命投死者,士之所重也。今王易财之所轻,而责士之所重,何其殆哉?”

徐天祜曰:“‘易’字不通。”张觉《吴越春秋校正注疏》云:“《国语·晋语一》‘虽获沃田而勤易之’韦昭:‘易,治也。’易财:治财,管理财物,此指在财物的奖赏施舍方面斤斤计较。”[23]333刘玉才《吴越春秋选译》注:“君,原作‘财’,据上文‘君之所轻’及下文‘责士之所重’,此当作‘君’。”[22]197

《越绝书》有相似语句,云:“计研对曰:‘夫官位财币,王之所轻;死者,是士之所重也。王爱所轻,责士所重,岂不艰哉?’”[25]60徐说与张说盖据此而来。不过让人疑惑的是,越王既已轻视官位、财币,又何必对士人吝啬呢?且上文越王云“幸蒙诸大夫之策,得返国修政,富民养士”,勾践富民养士,可知越王并不吝惜财物。下文计研进谏越王,认为尊仁义、选贤能才是得士心之术,也说明赏财物不能使士人投死刈命。《越绝书》所言或另有所本。刘说改“君”作“财”,拘于文句形式,擅改原文,亦不可取。

本文认为“易”当通“赐”,“易”“赐”本为一字,相通之例常见,此不赘举。“财之所轻”即“所轻之财”,君王轻视财物,故赐之士人。写作“财之所轻”是为了与“士之所重”的句式保持一致。如此,“今王易财之所轻”,这句话应理解为“今王赐所轻之财”,整句话的意思就变成了:现在君王赐给士人自己所轻视的财物,而要求士人去做他们所看重的事情,是多么糊涂啊!

六、宰嚭,是子无乃闻寡人言

《吴越春秋·勾践阴谋外传》中勾践向吴王夫差“请籴”,吴王欲予,伍子胥反对,太宰嚭指责伍子胥为人臣却违背君王的心意而使自己称心如意;伍子胥即言太宰嚭受敌国财物,惑乱吴国,其言实不可听。

太宰嚭曰:“子胥为人臣,徒欲干君之好、咈君之心以自称满,君何不知过乎?”

子胥曰:“太宰嚭固欲以求其亲,前纵石室之囚,受其宝女之遗,外交敌国,内惑于君。大王察之,无为群小所侮。今大王譬若浴婴儿,虽啼,无听宰嚭之言。”

吴王曰:“宰嚭是。子无乃闻寡人言,非忠臣之道,类于佞谀之人。”

其中吴王所言“宰嚭是。子无乃闻寡人言”一句注解众说纷纭,张觉《吴越春秋校正注疏》注“无乃”为“不就”,译作:“太宰嚭是对的。您不就是听我的话嘛,这不是忠臣的德行而类似于巧言谄谀的人么?”[23]354-355“子”指代的是太宰嚭。黄仁生《新译吴越春秋》译作:“太宰嚭的话是对的,你莫非是听了我说过的话,以为不这样谏阻我,就不是行的忠臣之道,而类似于巧佞阿谀的人。”[20]318刘玉才《吴越春秋选译》译作:“太宰嚭是对的,你没有像他那样听我的话,不是忠臣的道德,倒像个奸佞谄谀的人。”[22]225薛耀天《吴越春秋译注》译作:“宰嚭是对的。你莫非以为听我的话就不是忠臣之道,而像是奸佞谄谀之人?”[21]378黄仁生、刘玉才、薛耀天认为“子”指的是伍子胥。

按上面几种译注文意都不甚通顺。张觉注“无乃”为“不就”亦非。“无乃”相当于“莫非”“恐怕是”,表示委婉测度的语气。《论语·季氏将伐颛臾》:“求,无乃尔是过与?”其意思是:“求,恐怕是你的过错吧?”《论语·雍也》:“居简而行简,无乃太简乎?”“无乃太简乎”的意思是:“恐怕也太简单了?”

关于这句话的断句,今注本都在“是”下断,似有不妥。《越绝书·请籴内传》云:“吴王曰:‘嚭,止!子无乃向寡人之欲乎?此非忠臣之道。’”[25]34很明显,吴王批评了太宰嚭,认为他过分纵容君王的欲望,不是忠臣的行为。综合文意,我们认为应以“宰嚭”下断句为是。吴王曰:“宰嚭,是子无乃闻寡人言,非忠臣之道,类于佞谀之人。”“子”指宰嚭;“是子”意思是你这个人,与典籍中常见的“吾子”义近。翻译一下就是:“吴王说:‘宰嚭,恐怕你只听寡人的话,不是忠臣的德行,而和佞幸谄谀之人相似了。”夫差虽然反感伍子胥的进谏,但仍知宰嚭一味地顺从,并非有德之人的做法。下面太宰嚭向吴王回禀说:“臣闻:‘邻国有急,千里驰救。’是乃王者封亡国之后,五霸辅绝灭之末者也”。这其实是太宰嚭向吴王解释,意思是自己不是谄谀之人,封王、辅绝是圣王、霸主做的事情,而今越国有难,吴王施以援手也是应该的。宰嚭的辩解很有效,既消除了吴王对自己的不满,又奉承了吴王,最终,夫差同意送给越国粮食。

七、威折万里

《吴越春秋·勾践归国外传》云:

范蠡对曰:“唐虞卜地,夏殷封国,古公营城周、雒,威折万里,德致八极,岂直欲破强敌、收邻国乎?”

“威折万里”,徐天祜无注,张觉《吴越春秋校正注疏》[23]308、薛耀天《吴越春秋译注》[21]328都把“折”译为“折服”。黄仁生《新译吴越春秋》释作“威服天下”[20]271,略“折”字而不译。

按“折”当通为“制”。“折”与“制”相通的例子不管是在古籍还是在出土材料中都很常见。《尚书·吕刑》:“制以刑。”《墨子·尚同中》引“制”作“折”。《论语·颜渊》:“片言可以折狱者。”《释文》:“鲁读折为制。”郭店简《老子》甲本简19:“始折有名。”今本和帛书本“折”作“制”。郭店简《成之闻之》简31:“折为君臣之义。”《六德》简2:“作礼乐,折刑法。”这两处“折”字皆读作“制”。“威折万里”即“威制万里”,意思是威势服制万里。与此相关的文例亦见于《尉缭子·兵谈》:“富治者,民不发轫,甲不出暴,而威制天下。”《韩非子·有度》:“威不贷错,制不共门。威制共则众邪彰矣,法不信则君行危矣。”《淮南子·兵略训》:“德之所施者博,而威之所制者广。”《汉书·匈奴传下》:“非所以永持至安,威制百蛮之长策也。”所谓“威制万里”“德致八极”,即畏威而怀德,圣明的君主常用威势制服他人,用德行折服对方,可谓威德并用,恩威并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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