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都市时代全球化与城市化关联的哲学反思*

2022-03-14 15:10
江海学刊 2022年6期
关键词:布展全球化资本

赵 强

全球化(globalization)与城市化(urbanization)原初作为学界思考的两个空间域,在资本全球化体系中是一体化形成的。虽然资本全球化作为体系一开始就内蕴全球化和城市化的关联,但城市在资本全球布展中地位的凸显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随着全球普遍进入“都市社会”,(1)[法]亨利·勒菲弗:《空间与政治》(第二版),李春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5页。城市作为资本全球布展基本空间单元的地位开始凸显,世界也日益呈现为一个全球城市(2)这里的“全球城市”是指全球范围的城市,“全球”更多具有“空间”和“体系”意义,区别于彼得·霍尔的“世界城市”和丝奇雅·沙森的“全球城市”。彼得·霍尔的“世界城市”和丝奇雅·沙森的“全球城市”更多是指“全球性”的某个城市或某些城市,在这里,“全球”更偏向一种全球“控制力”和“影响力”。体系。全球城市体系是全球资本通过城市资本在全球进行资本积累的体系,具有非均衡性、非正义性。从唯物史观视域反思全球化和城市化互构、互塑,对建构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和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

“城市”日益成为资本全球布展的基本空间单元

自地理大发现以来,西方用大炮、商品和资本建立世界版图,使“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几百年间,无论是商业资本主义时期还是工业资本主义时期,无论是自由竞争资本主义时代还是垄断资本主义时代,资本空间在将非资本空间纳入其中的过程都遭遇到传统生产方式的强烈抵制,民族国家成为全球区域基本单元。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殖民地纷纷独立,作为全球新的资本形态的金融资本,一方面得到了远距离传输技术的支撑,另一方面与各独立殖民地主动发展的强烈要求结合,最终实现了非资本空间在被纳入全球资本体系的过程中由原来的强烈抵制到主动接受的转换,民族国家对资本全球布展的作用下降,一种基于跨国公司全球产业转移发展起来的城市的地位日益上升。概言之,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殖民地纷纷独立为界,全球化基本空间单元开始发生转换,由民族国家发展成为城市。相应地,以西方资本逻辑为主导的旧全球化体系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民族国家为基础的全球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体系;第二个阶段是以全球城市分类体系为支撑的全球统治体系。

要对上述结论提供证明,需要明确以下理论前提。一是,需要反思资本的本质和功能。这里的资本不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而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资本。资本有经济和超经济双重功能:资本的经济功能主要指生产、贸易、资金转移、劳动力迁移、技术转让、货币投机、信息流通等;资本的超经济功能往往指政治贿赂、文化妖魔化、宗教渗透,甚至是武力征服等。但无论是经济功能还是超经济功能,它们都是资本的功能,“超经济”不等于“超资本”。二是,全球化基本空间单元从民族国家向城市的转换基于资本主导形态的变化。商业资本和工业资本的全球产业布展受空间和技术条件限制很难自由转移,只能转移商品并重构商品交换市场;而商品和市场要突破民族国家界限向全球布展,必须以资本强大的超经济功能为后盾,民族国家的地位因此得以确立。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空间限制被打破,金融资本全球产业布展成为可能,加之各民族国家对于产业的需求削减了资本全球布展中的超经济功能,使围绕产业发展起来的城市地位得以凸显。三是,全球化基本空间单元从民族国家向城市的转换与资本增殖方式的转换密切关联。商业资本和工业资本的增殖一方面是通过技术优势实现的,另一方面是通过政治和军事等超经济手段实现的;而金融资本的增殖更多是通过商品消费以及空间消费实现的,“空间的生产”直接凸显城市作为金融资本全球布展的基本空间单元地位。四是,国家和城市的不同本质对这种转换的影响。民族国家本质上是阶级统治工具,在资本全球布展中它通过执行资本的超经济功能以获取超额利润;而城市本质上是一种聚集化的生活方式和空间样态,在“城”和“市”中,“市”(交往、交换)是城市的深层本质,在资本全球布展中它通过执行资本的经济功能以获取超额利润。需要指出的是,城市成为凸显的全球化基本空间单元之后并不意味着民族国家地位的消失,后者只是更加隐蔽。

资本实现全球布展是经济和超经济手段的统一。旧全球化时代前期,资本全球布展更多面临的是传统社会的生产方式的阻力,这一时期资本全球布展的动力主要借助超经济手段,民族国家作为市民社会的合法暴力机构,适合推动资本全球布展的要求。总体而言,从大航海时代,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这一旧全球化的前期,全球化呈现为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元的全球体系。从“世界公民”(民族国家)的“普遍历史”“世界历史”,到“产业和市场”超越“民族国家”的界限向全球布展即“历史向世界历史”的转变,从垄断资本主义国家建立的“全球殖民体系”,到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落后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中心—边缘”的全球“依附”体系,这些全球化理论中用来指涉全球基本空间单元的范畴多是“民族国家”。

长期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引发了20世纪30年代末的世界性危机。为了应对全球经济大衰退,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加强了对经济的干预,凯恩斯—福特主义成为国家加强经济干预的主要手段。但是,国家权力的过度强大伤及资本本身。到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凯恩斯—福特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模式逐渐失灵,这客观要求资本的超经济功能退后。为了应对危机,国家放松了对资本的控制,跨国公司在掌控核心技术和信息的前提下顺势把自己的制造业向后发国家转移。这样,资本就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挣脱出来在全球流动,国家被穿透了,形成了一种“没有国家”的、在全球四处流动的资本。但是资本不能飘浮在空中,它必须落地,并重新嵌入空间,因此还要“再区域化”,这种再区域化的基本空间单元历史性地选择了城市。跨国公司在国家放松控制的条件下推行的全球化经营战略,一方面使那些地理位置重要、交通便捷、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产业积淀深厚的城市空间因成为产业转移的首选之地而迅速发展起来;另一方面,空间消费尤其是居住空间的消费成为资本增加积累以摆脱危机的重要手段,房地产繁荣发展推动了大规模的城市化运动。

随着都市时代的到来,城市这种空间形态日益凸显,成为全球基本空间单元,全球化完成了从民族国家的全球体系到城市的全球体系的转换。“在界定历史资本主义的传统概念中,城市确实占据了一个相对边缘的地位,它的作用也仅限于金融和商业技术在前工业化时代的诞生,以及工业革命时期对无产化的劳动力的关注。现在则正相反,城市成了全球资本主义和日常生活之争的焦点。”(3)[意]乌戈罗西:《城市与全球资本主义》,国荣译,江苏凤凰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第1—2页。需要指出两点:一是,在全球资本再区域化的空间选择中城市只是全球基础性的空间单元,在其之上还有城市群、国家、区域一体化组织等;二是,资本全球布展和积累对资本超经济功能的依赖,决定了全球城市体系形成之后民族国家间的统治体系依然存在,因为,“民族国家依然是强有力的政治实体”。(4)[意]乌戈罗西:《城市与全球资本主义》,第50页。但是资本全球布展和积累过程中经济功能相较于超经济功能地位的提升,又决定了城市作为全球基础性空间单元的地位的日益巩固。

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研究理论溯源

在全球化刚刚开启的时代,康德和黑格尔就试图从哲学上思辨地把握资产阶级国家在全球实现的“普遍历史”(5)[德]康德:《永久和平论》,何兆武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年版,第24页。、“世界历史”(6)[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年版,第505页。进程。19世纪中期,马克思恩格斯继承了康德和黑格尔的“世界历史”思想,但抛弃了他们纯粹的哲学思辨,把“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视为资本通过产业、市场超越“民族和国家”界限向全球布展,为“世界历史”奠定了唯物史观基础。从中我们也可以得出“民族和国家”是马克思恩格斯全球观的基本空间单元的结论。然而,由于客观的历史阶段和主观的理论任务所限,马克思恩格斯并未将城市作为基本空间单元来审视“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变”的全球化进程,当然也没能对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作深入研究。

帝国主义时代和后殖民时代的全球化理论学者也在试图把握地方和区域的全球化进程。罗莎·卢森堡基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过剩工业品为实现剩余价值必然突破资本空间向非资本空间布展这一规律性认识,延续了马克思恩格斯的“产业和市场”突破民族国家实现“历史向世界历史转换”的全球化观点。列宁基于一种工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生长而形成的“垄断企业”突破民族国家界限向全球布展的思考,建构了帝国主义理论。后殖民时代,拉美学者普雷维什、弗兰克、阿明、多斯桑托斯通过全球性的经济组织即“跨国公司”向全球布展来解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依附”关系。全球化理论学者沃勒斯坦通过全球产业分工的时代转换来揭示不同历史时期全球国家体系呈现出的“中心—半边缘—边缘”结构。可见,无论是殖民地时代的帝国主义论还是后殖民时代的“依附论”“全球体系论”,全球区域性基本单元都是民族国家,而作为“垄断企业”或“跨国企业”所在地的城市的地位则若隐若现。

随着20世纪末都市时代的到来,新马克思主义城市理论学者开始关注空间尤其是城市空间对资本全球布展的意义。列斐伏尔认为,全球化本质上是一种与资本主义相关的社会空间组织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与交织,而都市是其中的一种社会空间组织形式。(7)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生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序言第17页。在哈维看来,当代城市是资本主义全球空间生产的一种结果样态,是资本主义全球性地缘政治规划的空间形式,是为了解决其经济危机和困境而进行全球地理重组造就的新的地理单元。“哈维从资本主义空间生产的角度把全球化理解成一种地缘政治方案。”(8)唐正东:《当代资本主义的全球化:一种批判性的解读》,《河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卡斯特从信息和技术角度来审视全球化和城市化的关联,认为城市作为收集、传播和处理信息的节点,对信息的掌控力和适应力决定其在全球的控制力强弱和地位的变动。这些城市理论学者把握住了新的历史时代全球化和地方化、区域化关联中城市空间凸显带来的新变化,但他们主要是从空间辩证法的角度对全球化与城市化关联进行抽象把握。

综上,由康德和黑格尔通过哲学思辨开启的“普遍历史”“世界历史”理论被马克思恩格斯继承,并加以唯物史观改造。虽然主客观原因决定马克思恩格斯不可能专门研究城市化和全球化的关联,但是他们的“产业”和“市场”超越民族和国家界限,即“历史向世界历史转化”的全球观,为我们分析城市化和全球化关联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方法。马克思恩格斯之后的左派全球化理论学者和20世纪70年代以来都市马克思主义理论学者看到空间发展、城市发展给全球化带来的新变化,为我们分析城市化和全球化关联提供了知识资源。都市时代呼唤站在马克思主义视角继续展开这一问题的研究,将民族和国家的世界结构回溯到一个更为基础的支点即“城市”上,揭示以城市为基本空间单元的全球体系。

都市时代全球化与城市化关联理论的历史唯物主义阐释

都市时代,“城市”日渐成为资本全球布展的基本单元,全球化和城市化的关联研究成为时代呼唤。要对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进行历史唯物主义阐释,需要在全球产业空间分工基础上深入揭示全球资本何以将区域化的基本单元定位为单个城市的内在逻辑,并总结出全球资本和城市资本的相关律。

(一)全球产业分工与空间分工

要从唯物史观视角阐释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首先需要在唯物史观视域中审视全球化内涵。我们认为,全球化首先呈现为这样一种现象,即生产、商品、技术、贸易、信息、金融、人口等要素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其本质是资本全球化。其次,这些在全球范围自由流动的经济要素逐渐与地方社会结构打通并再结构化,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世界体系。再次,这种由资本权力造就的世界体系是不均衡的,具有“中心—边缘”的非均衡结构,发达主体占据体系中心,而后发主体处于体系边缘。最后,从内容上看,全球化是以经济全球化为基础的包括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军事等在内的综合体系。全球轴心产业的转换决定全球化的结构的新旧历史转换,信息、技术产业取代大工业成为全球化主导性生产方式,决定了全球化从以“工业—农业”为结构特征的旧全球化时代向以“后工业—工业”为结构特征的新全球化时代转换。

全球化既是全球资本产业分工的结果,也是全球资本空间分工的结果。产业分工和空间分工是密切关联的。学界对全球资本产业分工论述很多,而对空间分工的讨论较少。所谓全球资本空间分工是指全球资本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将不同层级的产业安排于各自适宜空间的一种分工类型。从微观区域角度看,全球资本空间分工是不同层级产业的空间合理化;从宏观全球角度看,全球资本空间分工是个别空间、异质空间在全球产业分工基础上的体系化。以往的全球化理论更多从全球资本的产业分工加以建构,而空间分工的维度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实际上,产业资本突破国家空间走向全球,一定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在最适合它的空间落地。全球资本空间分工具有以下特征:首先,全球资本空间分工原动力是资本增殖的内在需求。其次,空间的异质性与非均衡性是空间分工发生的前提,资本通过制造空间的非均衡性以再生产出空间分工发生的条件。最后,全球资本空间分工是资本经济功能和超经济功能双重作用的结果。

全球产业空间分工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的阶梯性转移:在第一个阶段,即世界工业化初期,发达空间发展工业,传统空间发展农业,世界产业分工表现为以商品输出为纽带的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之间的分工。在第二阶段,当传统空间要求进入工业领域的时候,发达空间则占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让传统空间进入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领域,这样,世界分工体系随之表现为“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资源、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结构。在第三阶段,当后发空间也要发展高科技资本密集型产业时,发达空间就把这方面的产业转移到后发空间,而自己牢牢抓住研发。这样,世界分工体系又发展为“科技研发—技术、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结构。第四个阶段,当研发也变为后发空间的发展需求的时候,先发空间就把一部分研发机构转移到后发空间,让其参与到末端和边缘研发活动中,但是产业核心的、最高的和总的研发战略,还控制在先发空间手中。全球资本以其政治、文化、军事、宗教等超经济功能确保发达主体与后发主体之间的技术鸿沟、信息鸿沟。

从全球产业空间分工的第二阶段起,“城市”日益成为全球体系的微观基础,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问题凸显,揭示全球化和城市化关联的内在机制随之具有理论需要。

(二)全球城市定在与全球城市分类体系建构

现代全球产业分工的实际推动力量和行为主体是全球资本的经济组织形式即跨国公司。(9)张世鹏等:《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版,第9页。跨国公司之所以是全球性的,是因为它的整个经济流程都不是限定在某一个国家和地区完成的,为了利润最大化,它必然对产业环节进行合理化空间选择,榨取全球各类优质空间资源,并在全球范围内将其组织起来,使之成为它的经济体系。“跨国公司生产与生产基地的多样化最终强制性地要求它的组织结构向有利于分散决策的方向发生变化。”(10)张世鹏等:《全球化时代的资本主义》,第7页。第一,合理选择科研中心。研发是全球公司在同类产业中获取超额利润的根本保证。这就要求全球公司一定会把它的研发机构放在最能实现研发目的的地方。比如“硅谷”,那里有世界一流大学、顶尖的科研机构和一流的科研团队,把研发放在那里可以实现由大量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带来的聚集效应。第二,合理选择金融中心。生产和销售需要大量的资金,即时融资是全球公司生存的关键。如纽约、伦敦和东京的金融交易中心,其核心竞争力就在于能够在资金传输速度、资金量、效率方面支撑起全球公司的融资体系。第三,合理选择销售中心。全球公司一定会把销售中心设在背靠巨大市场而且交通方便的地方即全球区域中心作为商品销售地。第四,合理定位生产中心。在交通和信息条件都具备的条件下,地方生产力综合成本的性价比就是其考虑的主要内容。这些综合成本包括地理位置、劳动者素质、劳动力价格、地方文化、背后市场情况等。

跨国公司将产业链各环节合理选择和嵌入空间的过程也是完成“城市”定在从而形成全球城市体系的过程。其一,处于全球城市体系最顶端的城市是“世界城市”,即国际大都市。国际大都市是世界性的科研机构、金融机构、信息网络、服务咨询机构聚集形成的在全球范围具有最大影响力和控制力的空间样态。其二,处于世界城市下一级的城市是“全球区域城市中心”,这一级城市是在一个全球区域(洲际、跨国)具有最大影响力和控制力的空间样态。全球区域性城市中心是围绕全球商品销售和服务消费功能发展起来的主要呈现为中央商务区和高档办公区的空间样态。其三,处于“全球区域城市中心”下一级的全球城市是“国家中心城市”,这是指在一个国家内部某个区域具有最大影响力和控制力的城市。国家中心城市能够承担全球贸易、实现中低端研发,并为区域国家提供金融服务。其四,处于国家中心城市下一级的城市是全球重要的“节点城市”。重要节点城市是以全球商品生产和流通为主导功能而构成的综合性的空间,主要呈现为大量的工厂、企业聚集,资源流动和配置的战略通道纵横交错,交通枢纽星罗棋布,以及住宅和写字楼林立的空间样态。其五,处于节点城市之下的是大量的“低线城市”,低线城市是消费的巨大市场和调节廉价劳动力的蓄水池。其六,低线城市下一级是广大的城镇,城镇一边面向劳动者和原材料来源地的农村,一边面向劳动者和原材料使用的城市,是联结农村和城市的“过渡空间”。

需要指出的是,全球资本要素嵌入新的空间的过程,也是资本发挥超经济功能推动其经济要素全球布展的过程。包括政治、文化、宗教、军事等在内的资本超经济手段,跟随资本经济要素背后,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嵌入全球城市体系内部,构成政治的全球城市体系、文化的全球城市体系、宗教的全球城市体系、军事的全球城市体系等。这样,整个资本全球化生产和分配、交换和消费、经济和政治、人口和文化、军事和殖民的布展体系,日益显现为一个紧密相连的、庞大的世界城市体系。每个城市日渐成为支撑全球体系分工的网络节点,执行着全球体系指派的各项功能,并表现为单个的城市资本。

(三)全球资本与城市资本的相关律

一方面,全球资本是城市资本的宏观前提。首先,全球资本决定单个城市各自独特的片层。全球资本借助产业和空间分工等进行全球布展的过程,同时也是开启全球单个城市各自的经济、人口、交通、治理、制度、文化、生态等诸多片层的过程。其次,全球资本决定单个城市各自独特的主导功能。全球资本不是均匀地流向每一单个城市,而是在利润最大化原则下,将差异性产业对应不同特质的城市,从而造就全球单个城市各自特定功能,使一些城市成为全球科研中心,一些城市成为全球金融服务中心,一些城市成为全球销售中心,一些城市成为世界工厂,等等。再次,全球资本在决定单个城市各自的主导产业的同时,也在塑造单个城市各自的空间结构。最后,全球资本决定单个城市各自的历史命运。全球资本并非永久固定在特定的空间;经过一定的历史阶段,这一城市空间也要被资本均衡化,成为均衡空间。当超额利润被瓜分完毕,资本便要寻找新的空间,以获得新的可以瓜分的超额利润。这一过程伴随着单个城市的崛起、繁荣和衰落。

另一方面,城市资本是全球资本的微观基础。首先,单个城市为全球资本提供一个嵌入性规制空间。全球资本不可能总漂浮在空间中,它必须落地,并对重新落地的空间进行新的规制,这样才能开始新的积累。单个城市以其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历史条件,承接全球流动的资本要素,为全球资本提供一个可以落地和重新加以规制的空间。其次,单个城市为全球资本提供精准固定和挪移的空间。单个城市充当了资本全球布展在空间中打下的“楔子”,充当了资本全球布展之网的“纽结”,通过各个类型和层次的单个城市这一“纽结”和“楔子”,全球资本能够轻易地精准有序移动。再次,不同层次和类型的单个城市资本共同构成了全球资本回流体系。每一个层级的单个城市资本有不同的获取超额利润的能力,借助这种不同的获利能力,形成一个从下至上的垄断利润回流体系。通过这个回流体系,财富源源不断流向全球资本体系顶端,推动资本创新,进而推动全球资本新旧形态转换。

建构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

资本全球化城市体系是资本自觉创造的、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以获取全球利润为目的的、具有“中心—边缘”结构的全球非均衡控制体系。全球资本通过单个城市资本在全球谋利,使全球呈现为城市间的“丛林状态”。丛林法则造成的后果绝不只是发达城市和落后城市之间由于产业、人口、居住、迁移、生态等城市片层的非均衡性结构对两极城市主体带来的双向危害,更是丛林法则下,全球单个城市之间在资本利益最大化的全球谋利规律支配下过度、无序竞争导致的全球性危机。包括由全球资本通过虚拟房地产业造成的全球金融危机,过度开发自然造成的生态危机,城市之间差距拉大导致全球城市体系张力断裂带来的贫困甚至战争等,已经不再是地域性危机,而是全球性危机,并且这种全球性危机从生存论意义上威胁人类整体生存和发展。换句话说,丛林法则下全球城市过度和无序竞争造成的结果如今进入一种否定自身的阶段。在这一历史阶段,以牺牲其他城市发展而维持自身的战争输出、商品输出、资本输出等以前看来行之有效的各种主体性输出都将失去效力。这种严重的、普遍的、深层的、在生存论意义上威胁整个人类社会整体生存和发展的全球危机是全球每个城市都要面对的,也需要全球各个城市携手解决。(11)桑明旭:《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三个基础性问题——基于马克思世界历史理论视域》,《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20世纪末,互联网和信息时代到来,技术和信息产业取代大工业成为全球性主导产业,全球结构正在从“工业—农业”的“主体—客体”二元对立结构向“后工业—工业—农业”的“主体—客体—主体”多元交往结构转变,全球化从旧的全球化走向新的全球化。当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空间生产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爆发,金融中心随着美元地位的衰落而衰落,知识创新中心地位翻转,生产中心发生变革,西方文化中心地位被颠覆,全世界各级城市的分层和分工以及相互从属关系被打破,旧有城市格局正在被替代。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呼唤一种多元主义、平等发展、合作共赢、文明互鉴的,与新全球化时代匹配的新全球城市化体系即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出场。

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是都市时代为有效应对全球城市丛林法则支配下的全球风险和危机而逐渐凸显的一种全球城市体系的应然样态,是都市时代“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城市领域的具体化,旨在共同应对都市时代全球资本通过单个城市资本进行全球布展造成的全球问题、全球风险,追求多元城市主体共同利益,促进人类自由而全面发展。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具有以下内涵。首先,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同样是全球城市的“类共同体”。资本通过单个城市资本进行全球布展带来的全球依存性的、体系性的、整体性的危机要求全球城市悬置多元异质并作为一种类的存在才能够应对。其次,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是一种全球城市的“利益共同性”。单个城市的特殊利益服从全球所有城市的共同利益,是全球单个城市结成“类城市主体”的深层根源。最后,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同样指向“所有城市的共同发展”。(12)庄友刚:《“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双重价值指向》,《阅江学刊》2018年第5期。这一共同体是为应对全球资本通过单个城市资本进行全球布展而带来的从生存论意义上威胁人的整体命运的深层危机而结成的全球城市类存在,根本目的在于全球单个城市的共同发展。

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指向正义性的全球城市体系。这里的“正义”的含义是指“公平的正义”。所谓“公平的正义”就是尽可能使“公正”的结果“平等”化的正义。运用在宏观全球城市层面,所谓公平的全球城市体系是指将全球各单个城市主体在市场竞争的共同原则下造成的虽然公正但明显不平等的结果和差距鸿沟降到最小,使全球各单个城市主体尽可能平等。公平的全球城市体系具体体现为:在前提上要求全球单个城市主体资格的一视同仁和非歧视(平等);在过程中满足后发城市主体提升自己生存状况的要求(发展);在行动上强调先发城市主体和后发城市主体之间的互补性和协调行动(合作);在结果上主张全球单个城市主体对合作带来的增值成果的共享(共赢)。可见,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本质上是全球城市主体之间平等、发展、合作和共赢的正义性全球城市体系。

首先,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是全球城市主体平等的共同体。“平等”是指一种无差别的结果或状态。所谓全球城市主体平等是指全球城市不分地理位置、经济水平、政治制度、文化传统、宗教信仰、语言、民族等,在城市的“基本人格和权利”(13)俞可平:《重新思考平等、公平和正义》,《学术月刊》2017年第4期。方面都应当受到同等对待。全球城市主体平等因为表达了全球多元差异城市主体之间在基本资格上的无差别性从而具有正义性,目的在于反对全球资本空间分工控制下的部分特权城市。

其次,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是全球城市主体共同发展的共同体。全球城市主体都有发展权。发展是一种描述事物在时空中向上的、进步的运动变化范畴。这里的“发展”指的是后发城市主体的自我觉醒,即在承认发达城市由于自身个性资质而取得优先地位的公正性,但不是采取暴力的手段从发达城市强制获取发展权和发展资源,而是通过先发城市把自身的资源配置权向后发城市倾斜(结果的公平性)来实现进步,缩小城市间的差距。这种“发展”反对无限制的掠夺,也反对暴力破坏,通过这种自我觉醒,增加了“蛋糕”总量,缩小同发达城市的差距,实现先发城市和后发城市之间的均衡,从而具有“正义性”,目的在于对抗资本空间分工控制下的全球城市体系的断裂和破坏造成的发展的不可持续性。

再次,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是全球城市主体合作的共同体。合作是平等的多元差异主体彼此将对方优势作为自我发展的条件的活动。合作意味着先发城市和后发城市不是把自己的发展和资源优势作为要挟和剥夺对方的手段,而是作为优势互补和协调行动的条件。全球城市主体之间通过合作实现一种优势互补和协调行动的状态,建构一种多元主体平等的共生体系,造就彼此更大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从而具有正义性,目的在于打破全球资本城市体系之间的对抗。

最后,全球城市命运共同体是全球城市主体对合作取得的成果共赢的共同体。共赢是对合作产生的增值结果的共享。全球城市关联治理的共赢原则是指公平共享先发城市和后发城市因合作发展而产生的增值结果,反对不劳而获、单方面获利、一方获大利而一方获小利。全球城市共赢由于在结果上实现了先发城市和后发城市的公平获利,最大程度增加了城市财富,实现了结果的相对公平,从而具有正义性,共赢原则的目的在于打破资本通过非均衡的城市体系而创造的存在剥削的单一获利体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推进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14)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60、62页。揭示全球化基本空间单元从民族国家向城市的历史转换,在此基础上从唯物史观视域深刻揭示全球化和城市化之间内在关联,并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大背景下,倡导平等、发展、合作、共赢等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全球城市治理原则,为构建正义的全球城市体系提供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是阐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必要逻辑探索,也是从全球结构基础支点转换的角度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论的具体化和丰富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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