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锁定的婚姻
——郊区女性婚姻现象的社会学研究

2022-03-16 03:28
当代青年研究 2022年2期
关键词:中西部人口婚姻

田 孟

(中南大学社会学系)

一、问题的提出

“剩女”通常是指那些已经达到适婚年龄却并没有结婚的女性,在我国独特语境和文化观念下,“剩女”现象通常被视为一种特殊的婚姻现象和婚姻形式。在性别比严重失衡的背景下,“剩女”现象中蕴藏着丰富的学术议题。[1][2]既有的研究主要聚焦于沿海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的“剩女”现象,形成了一批颇有启发的成果。[3][4][5][6]近年来,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县城范围内的“剩女”现象开始进入学术视野,取得了一定的研究进展。[7]然而,对横亘在城乡之间的郊区农村,学术界则鲜少提及。[8]

实地调查显示,与居住在郊区的外地女性相比,郊区的本地女性(以下简称郊区女性)更有可能成为“剩女”。而那些没有成为“剩女”的郊区女性在结婚时也往往面临着与郊区的外地女性明显不同的约束条件和地方性规范。具体而言,本地男性在迎娶外地女性时往往需要支付较高的彩礼钱,而在迎娶本地女性时则不仅支付的彩礼钱较低,甚至还有可能获得女方家庭父母以嫁妆的形式“倒贴”一部分资产(包括现金、车子、房子等)。这也意味着,在婚姻现象方面,郊区女性具有不同于中西部农村女性和东部城市女性的独特性。

21世纪以来,我国城乡婚姻状况出现了深刻而又巨大的变迁。对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来说,随着2000年以来“打工经济”的兴起,农村人口大量外流,青年女性是其中一支非常重要的力量。离开家乡之后,这些女性对家庭的贡献得以显化,独立性显著提高。[9]她们的眼界更加开阔,社交圈明显扩大,婚姻有了更多样的选择和更广阔的空间。[10]在此背景下,除了极少数地区的父母仍对女儿拥有较强的控制和支配能力外,绝大多数中西部农村都出现了本地女性大量流失和迎娶本地女性将支付更高彩礼的现象。[11][12]对那些缺乏足够支付能力的家庭来说,为了完成婚配任务,将不得不转向外地女性。[13]这些外地女性往往来自比本地发展水平更低的地方(包括国外),她们愿意嫁到这里来,主要是为了改善自己的处境,故而在婚姻要价上普遍低于本地女性。[14]因此,在绝大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找本地女性往往需要支付比找外地女性更高的成本。

从女性在婚姻市场上的要价能力角度来看,郊区与中西部农村地区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这与快速城镇化过程中人口流动及其所造成的独特人口分布密切相关。[15]人口的大规模、快速流动使全国分为“人口流入地”和“人口流出地”两种基本类型。[16]现实中的人口流动是高度复杂的现象,从人口的净流出和净流入角度来看,理论上存在着一个发生质变的点。其中,“人口的绝对流出地”的女性大量流出,也没有外地的女性补充进来,从而出现大龄单身男性扎堆的现象。与这种极端形态不同的是,大多数中西部农村地区属于“人口的相对流出地”,郊区严格上说属于“人口的相对流入地”。当中西部地区的女性与郊区女性在郊区婚姻市场上相遇时,学术界的既有观点认为,对从经济水平相对较低的地方来到郊区的外地女性而言,由于想要成为城市人,故而在与郊区女性开展婚姻竞争的过程中,她们可能会采用降低婚姻市场要价的策略,以实现自己的城市梦和阶层跃迁目标。但北京郊区的经验却显示,郊区外地女性似乎并不会“自降身价”,甚至还普遍提高了自己在婚姻市场上的要价;郊区本地女性不仅没有提出更高的彩礼要求,而且还会主动降低要求,甚至采取通过嫁妆“倒贴”方式完成婚姻目标。

本文认为,郊区女性更容易成为郊区“剩女”,这与郊区女性在郊区婚姻市场上具有相对较低的市场要价能力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表现,它们都反映了郊区女性婚姻的独特性。本文试图从社会学的角度,运用嵌入性理论,为郊区女性独特的婚姻现象提供一个学理性的解释。嵌入性视角的核心是将个体或群体的行为放置在其所处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中进行考察。具体到本文的研究,就是将郊区女性的婚姻行为置于郊区女性所处的郊区家庭和郊区社会之中进行考察,郊区女性婚姻的特殊性与郊区家庭、郊区社会的特殊性有密切的关系。

二、家庭结构特殊性对郊区女性婚姻的影响

(一)中西部农村地区婚姻与家庭关系

一直以来,中国的婚姻与家庭之间都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联。在传统社会中,婚姻服务和服从于家庭的需要,两个人结婚的背后更为重要的是结两家之好,甚至是结两姓之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为两个个体成功缔结婚姻的最关键前置性条件。到了现代社会,虽然自由恋爱合法,但自由恋爱的背后依然存在着来自家庭的实质性影响。特别是在广大中西部农村地区,由于本地女性的大量外流使得当地的性别比更加失衡,严重影响到婚姻目标的顺利实现,从而对家庭的绵延造成了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家庭是中国农民的“宗教”,家庭不能绵延将危及农民本体性价值和社会性价值的实现。在此背景下,婚姻变成了一场以家庭为单位的集体行动,整个家庭都被深度卷入激烈的婚姻竞争中。

激烈的婚姻竞争引发家庭内部关系的重新调整和家庭生计、家庭规划、家庭策略等的重构。不少研究指出,受全国性婚姻市场影响,中西部农村的男性面临婚姻上的巨大压力,通过家庭观念和父辈的人生任务等机制作用,中西部农村男性的婚姻压力被传导到父辈,从而引起了中西部农村家庭结构及其功能的深刻变迁;[17]典型的家庭现代化主要表现为核心家庭化、代际关系疏离化、家庭功能逐渐从经济功能向情感功能转变等,与家庭现代化不同,我国中西部农村家庭反而出现了规模扩大化、代际关系紧密化和家庭功能的重新经济化等现象[18]。其中的解释主要是认为这种家庭结构和功能上的变迁能更好地满足家庭发展的需要。在家庭发展的意识形态占据了绝对的主流地位以后,每个人对家庭的贡献成为其在家庭中地位的主要依据。由此,中西部农村地区普遍出现老年人的养老危机[19]甚至生存危机:有些农村的老年人,为了不给整个家庭发展增加负担,在需要家庭支持时主动选择自杀[20]。

(二)郊区家庭经济、目标和关系实务的特殊性

在郊区,家庭与婚姻之间的相互关系呈现出与中西部农村地区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结果,这是因为在家庭的性质和功能方面,郊区与中西部农村地区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别。本文认为,郊区家庭的特殊性是揭示郊区女性独特婚姻行为的一个基础性因素。郊区家庭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家庭经济的特殊性、家庭目标的特殊性和家庭内部关系的特殊性三个层面。

首先,郊区家庭在经济上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家庭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并具有较高的收入。区别于中西部农村地区家庭以务农收入和务工收入为主要的收入结构,郊区家庭的收入结构更加多元,其中主要包括转移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郊区是一个利益密集型区域,有大量的外来人口,郊区家庭也因而通常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收入:一是城市政府提供的更高水平的社会福利政策;二是村庄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社区内部福利;三是通过出租自有或(和)集体的土地、房屋或厂房(即“瓦片经济”)等资产而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四是工资性收入,由于靠近本地市场,社会关系可以转化为市场能力,郊区本地人往往能够找到工资水平更高的岗位,或者工资虽然不高但比较稳定的岗位。综合以上四个方面的收入,使得郊区家庭往往具有相对较高水平的收入和较为可靠的保障。

其次,郊区家庭在目标上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家庭发展上升的动力不足,个体普遍追求安逸舒适的生活环境和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较少受到残酷和激烈的市场逻辑冲击。在中西部地区,受市场化和政府财力等因素影响,优质的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资源往往集中在城市,农民必须进城买房才有可能获得这些资源,这就使中西部农村地区家庭具有了发展的动力。农民之间的竞争和女性借婚姻提出进城买房的要求等方面的压力进一步增强了中西部农村地区家庭发展的动力。这种情况在郊区家庭则往往很难发生,特别是随着郊区与中心城区之间交通条件的极大改善,郊区生活的比较优势和距离优势日益显现出来,甚至成为市民羡慕和追求的对象。郊区家庭可以在不买房进城的同时享受到城市里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和教育等公共服务,由此造成郊区家庭对进城买房缺乏足够动力。

由于郊区家庭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家庭的简单再生产,故而郊区家庭对收入的理解和认知并不是基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经济理性,而是以能否满足家庭简单再生产目标的生活理性。换句话说,如果政府的福利政策和集体的内部福利足以完成家庭简单再生产目标的话,那么郊区家庭对工资性收入的期待将大大降低,放弃工作的可能性将大大增加。有些郊区年轻人甚至放弃了原本就很轻松的工作,提前进入“退养型”的生活状态。正是这个原因,在郊区农村,父辈对子辈的期待普遍不高,对教育改变命运的诉求也远远不如居住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农民群体和居住在中心城区的新中产阶层那样强烈。

最后,郊区家庭在内部关系上的特殊性使情感属性凸显出来,家庭政治既不突出,也不激烈。在中西部农村地区,有限的家庭收入和巨大的发展压力之间存在着一道鸿沟,家庭的发展属性得到高度显现。为了家庭发展,家庭内部有限的资源必须进行高度整合,家庭内部的权力也随之高度集中。这个过程将激活家庭政治,引发剧烈的家庭矛盾和冲突。在郊区农村,由于家庭缺乏发展的外在压力和内在动力,并且家庭收入并不低,家庭关系得到相对充裕物质资源的润滑,家庭内部的权力较为分散,家庭政治没有被激活,围绕着家庭内部资源和权力的争夺既不必要,也不激烈。因此,家庭的情感属性受到了高度关切。除此之外,与中西部农村地区家庭的收入更多地来源于年轻一代在外务工的收入不同,郊区家庭的收入更多地来源于年老一代手中掌握的积蓄和所拥有的土地、房屋等有形资产,以及身份和社会关系等无形资产。因此,郊区家庭中的年轻一代对年老一代的依赖程度也更高,老年人在养老方面对子代的依赖性较低,从而有助于保持其在家庭内部的地位和权力。[21]

(三)郊区家庭的情感化与郊区女性婚姻的弱家庭动力

没有了家庭发展的压力,婚姻真正变成了年轻人自己的事情。父母参与子女婚姻抉择的程度很低,不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到子女身上。在郊区,家庭结构是扁平化的,家庭内部的权力并不是集中在父母手上,也不是集中在子代手上,而是在代际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力均衡,使得不同性质和类型的权力分散在不同家庭成员身上。[22]与此同时,郊区的家庭功能主要是情感性的,经济性的功能非常微弱,代际间具有不同的经济收入来源和生活方式。客观上说,由于父母的收入更加稳定,子代对父代具有一定的依附性。但子代也可以借助当地丰富的就业机会及潜在的工资性收入,形成对这种依附性关系的有效制约,结果造成父母不会过于干涉子女,子女一般也不能对父母进行婚姻绑架。

总之,在郊区可以看到家庭社会学主流研究中描述的关于“现代家庭”基本形态。在郊区独特的区位和条件下,郊区的家庭关系呈现出情感化的趋势:代际物质交换和价值干涉的程度较低,个体或小家庭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程度较高,家庭结构的核心化特征比较明显,家庭功能的经济面向日益衰减,而家庭的情感性功能则占据了越来越主要的地位。郊区家庭的情感化导致了郊区婚姻的自主化,但这也意味着郊区的婚姻缺乏来自家庭的动力,从而为郊区婚姻形式的多样化创造了条件,郊区“剩女”便是这种婚姻形式多样化的一种表现。

三、社会结构特殊性对郊区女性婚姻的影响

郊区婚姻的社会基础不仅包括微观的郊区家庭,而且包括超出家庭的整个郊区社会。作为一种发生在郊区里的社会现象,郊区女性婚姻的独特性与郊区社会的特殊性密切相关。学术界关于郊区的既有研究,一般都是将郊区置于城乡二元结构的框架之中。其中,有些研究是将郊区作为农村的非典型版本,还有一些研究则是将郊区视为城市的非典型版本。在这些研究看来,郊区生活是城乡二元结构中的非典型社会,属于问题社会和暂时现象。

然而,近年来也有少数学者提出要将郊区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社会实体。[23]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郊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地域面积和人口规模,并在此基础上生发出一种新的社会心理和社会关系。它既不同于纯粹意义上传统社会中的“传统性”“乡土性”或“熟人社会关系”,也不同于纯粹意义上现代社会中的“现代性”“城市性”或“陌生人社会关系”。[24]有学者将其概括为“中间性”[25]或“半熟人半陌生人社会关系”[26]等。

将郊区社会视为一种既不同于农村社会也不同于城市社会的社会实体,具有重要的理论新意和政策意义。从政策上看,从郊区社会的角度出发,可以更好地指导郊区治理的实践,从而完善郊区的治理体系并提升郊区的治理能力。从理论上看,郊区社会的特殊性构成了郊区作为一个独立经济社会实体的重要依据。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郊区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构成了区别于城市和乡村的第三种人类聚居形态。截至2016年年底,我国郊区总面积约有2153673平方公里,约占全国陆地国土面积的20%,承载了约4亿常住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30%。其中,作为承载了中西部农村地区人口最多的市郊区有1956701平方公里,约占郊区总面积的90.9%。考虑到我国独特的人口分布规律,若只考虑“胡焕庸线”以东地区的话,那么郊区面积占比将会更大。

其次,从郊区的经济特征上看,郊区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一个非常重要的增长点。郊区经济与中心城区经济一道,共同推动城市作为我国经济增长极的基本角色和功能。郊区经济的结构具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一方面,郊区农业是郊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种植结构上,与一般农业型地区往往以水稻、小麦等大田作物为主不同,郊区农业主要是以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为主,单位面积上的资本投入和活劳动投入都要比前者高得多。另一方面,郊区非农业是郊区经济的关键性产业构成。郊区非农业的形成主要得益于城市经济的郊区化过程,在此过程中,那些原本位于中心城区的产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再适合继续在中心城区存在,于是就发生了往郊区转移的过程。其中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郊区工业。这是建立在城市工业郊区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产业形态,是郊区经济中最具独特性的业态。二是郊区商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这是对中心城区第三产业的重要补充。由此可见,从一般农村到郊区,再到中心城区,基本形成了以“大田作物”为主到以“经济作物+工业+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再到以“高端服务业”为主的、连续的产业形态分布格局。

城市经济的郊区化不仅为中心城区的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空间,也推动了郊区的发展。沈洁曾明确指出,郊区经济已经构成了现阶段我国资本积累模式的重要环节。[27]早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上海市便开始将郊区纳入城市发展战略之中进行谋划和布局,上海郊区成为“全市创新驱动的重要实践区域、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和全市人口优化布局的重要载体”。截至2010年年底,占全市约90%土地面积的上海郊区,承载了全市约70%的常住人口和约90%的工业产业,为全市贡献了超过58.3%的GDP。[28]此后,郊区经济的贡献持续提升,到了2017年,上海郊区经济的总量占到了全市经济总量的61.2%。郊区已经成为全市实体产业的主要分布地,全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的主要集聚地和未来核心的承载空间。从总体上看,郊区对全市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既是关系全市未来发展的战略空间,也是全面提升全市实力水平的重要阵地。[29]

最后,从郊区的社会特征上看,郊区的社会关联度介于典型的城市和典型的乡村之间。在典型的城市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联度较低而经济关联度较高。城市里的社会关系嵌入在经济关系之中,“交换”构成了城市社会中人际交往的核心逻辑。在典型的乡村社会中,恰恰相反,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联度较高而经济关联度较低。村庄里的经济关系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之中,“互惠”构成了农村社会中人际交往的核心机制。而在郊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联度和经济关联度往往介于典型城市和典型农村之间。从社会关联度的角度看,郊区既不像村落里那么“密集”,也不像城市里那样“疏松”;而从经济关联度的角度看,郊区既不像村落中那样“疏松”,但也不如城市中那样“密集”。过于“密集”的社会关联使整个社会构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 “非正式权力与文化之网”,在这个熟人社会里,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有可能被村落中的舆论评价和传播,甚至泛道德化。而过于“密集”的经济关联使整个社会构成了一个无处不在的 “正式权力与利益之网”,在这个充满了“执法装备”(如摄像头)的现代都市社会中,个体的任何行为都有可能面临来自公权力的凝视。

不管是农村还是城市,个体自由都是非常有限的。在郊区,人与人之间虽然也有一定的社会关联,但与传统农村社会相比,由于个体可以从郊区社会中退出来,故而个体往往不容易被既有的公共舆论所绑架,尤其是道德上的绑架,从而为个体规避非正式的公共舆论监控提供了余地。与此同时,人与人之间虽然也有一定的经济关联,但与中心城区社会相比,由于郊区经济的质量和总量难以提供现代执法力量所需要的条件,使得公权力的行使遭遇到基础能力的制约,从而为个人躲避公权力的监视创造了空间。郊区为个人的个体性和创造性提供了潜力。也正是如此,巴克指出:“郊区的空气使人自由。”[30]

借用经济社会学对社会关系强度的类型学划分,可以将郊区社会的关系强度界定为“中度关系”,从而区别于传统乡村社会中的“强关系”与现代城市社会中的“弱关系”。换句话说,郊区社会是一个以中度社会关系为主要关系形式的社会类型,这种独特的社会关系形式是造成郊区社会区别于城市社会和农村社会,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社会类型的根由。显然,郊区里虽然有很多问题,但不能将郊区社会等同于问题社会,郊区社会中的问题需要在更加宏观的城乡关系和我国城镇化进程中进行考察。与此同时,郊区社会也不是一个暂时现象,作为一种独特的人文地理景观和社会类型,郊区社会的存续具有长期性和动态性。

在以中度社会关系为主要类型的郊区社会中,郊区女性的婚姻行为具有高度的自主性,并不会引起郊区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郊区女性婚姻形式的多样性与此密切相关。换句话说,与家庭动力缺乏相似,郊区女性婚姻也缺乏来自郊区社会层面的积极推动。婚姻与否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不会作为社会议题进入公共领域,难以形成外在的社会压力。

四、全国性婚姻市场结构对郊区女性婚姻的影响

(一)全国性婚姻市场的形成过程及位阶

郊区家庭的情感化和郊区社会的中度社会关系特征使郊区女性的婚姻具有较高程度的自主性,特别是缺乏来自郊区家庭的内在动力和来自郊区社会公共层面的外在压力,较少受到家庭和社会的牵绊和干涉,从而为作为一种婚姻现象的“剩女”在郊区女性群体中发生创造了社会条件。但从家庭和郊区社会层面并不能为郊区女性在婚姻市场上的低要价行为或要价能力提供解释。在这里,需要将郊区女性的婚姻放置在更为宏观的整个全国性婚姻市场结构中进行考察。

随着全国性劳动力市场的基本形成,全国性婚姻市场也随之基本形成,全国绝大多数地区都受到了全国性婚姻市场的影响。但是,不同的地区居于全国性婚姻市场的不同位置,亦具有不同的婚姻市场位阶,处于城乡之间的郊区属于中等婚姻市场位阶。

由于打工经济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中西部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农业和农村,进入城市和工厂,其中,郊区构成了他们在城市里的主要居住地。人口的大规模流动不仅促成了全国性劳动力市场的形成,而且促成了全国性婚姻市场的形成。这是因为,在这个人口迁徙的大军中,包含了中西部农村地区绝大多数正值婚配年龄的青年女性。尽管,中西部农村地区绝大多数正值婚配年龄的青年男性也同样涌入城市和工厂,但由于我国客观存在着“男多女少”的性别比结构,他们在全国性婚姻市场上的竞争将更趋激烈。而女性则在全国性婚姻市场上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从而助推了女性家庭地位的提升。

在真实世界里,任何一个地方都有可能出现人口流入和人口流出的现象,而且这两种现象可能同时出现。但为了更好地考察郊区的婚姻特性,需要对全国的人口流动状况及相应的婚姻市场结构进行理想型建构,提炼出以下四种理想的人口流动地域类型。其中有两个是绝对意义上的人口流动:人口的绝对流出之地(即没有流入)和人口的绝对流入之地(即没有流出),分别称为人口纯流出地和人口纯流入地。另两个是相对意义上的人口流动:人口的相对流出之地(即流出大于流入)和人口的相对流入之地(即流入大于流出),分别称为人口净流出地和人口净流入地。人口纯流出地、人口净流出地、人口净流入地和人口纯流入地,这四种理想的人口流动地域类型构成了我国人口流动的一个连续谱系。[31]

与之相应,全国性婚姻市场也形成了不同的层级或位阶。在人口纯流出地,不仅当地的适龄女性绝对流出,而且外来的女性也没有流入,性别比高度失衡,从而造成了当地婚姻缔结的严重困难和超高的“剩男”发生率,家庭的简单再生产陷入困境,家庭的功能急剧萎缩。与之相应,在人口纯流入地,不仅本地女性没有流出,而且还有外来女性的大量流入,性别比相对均衡,甚至处于倒挂状态。在此背景下,婚姻缔结的可能性较大,但由于女性被高度吸纳进市场组织体系之中,家庭的功能急剧弱化,缔结家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迅速下降,女性的独立性和自足性快速提高,故而可能出现较高的“剩女”发生率,这是一种主动不结婚的婚姻形式。当然,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两种情况都是从绝对意义上说的,现实中这两类地方并不存在。从总体上看,有研究发现,确实存在农村多“剩男”、城市多“剩女”的现象,并且越是偏远的农村“剩男”越多,越是发达的城市“剩女”越多。[32]

在现实中,更为普遍的情况是人口的相对流动,形成了人口净流出地和人口净流入地。在这两类地区中,在本地女性外流的同时,也存在着外地女性流入的情况。两地的性别比都是相对失衡的,但失衡的程度并不像人口纯流出地和人口纯流入地那样处于两个非常极端的状态。这两类地区构成了我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基本情况。其中,从性别比相对失衡的宽松和紧张程度来看,人口净流出地处于一种相对紧张的性别比失衡状态,婚姻缔结的难度和压力相对较大;人口净流入地则处于一种相对宽松的性别比失衡状态,婚姻缔结的难度和压力相对较小。郊区农村在婚姻上的基本特征是处于全国性婚姻市场结构中的中等水平,由于存在着大量的外来女性适龄人口,当地性别比失衡的程度并不严重,缔结婚姻的难度和压力普遍不高。

与中西部农村地区的适龄男性要么面临着“找不到”的基本困扰、要么面临着“娶不起”的经济压力相比,郊区农村的适龄男性不仅不存在“找不到”的基本困扰,而且几乎不存在“娶不起”的经济压力。郊区农村可以在一个非常宽阔的范围内进行婚姻关系的缔结,而不用像中西部农村地区那样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只能在一个非常狭窄的范围之内缔结婚姻关系。从全国性婚姻市场的角度看,婚姻市场的具体运作在郊区社会中展开得更加立体和丰富。郊区提供了比中西部地区更加有利于全国性婚姻市场中各个主体进行婚姻交往的条件,而中西部地区则由于促成婚姻市场运作所需的基础要素严重不足,出现了婚姻缔结的压力。

显然,全国性婚姻市场位阶分析有助于从市场结构的角度把握特定区域的婚姻特征。对理想化的城市和农村来说,它们处于全国性婚姻市场中的两个极端:最高的婚姻市场位阶和最低的婚姻市场位阶。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是一个连续的位阶序列,真实世界的情况往往落在其间。就中西部农村地区、郊区和中心城区而言,郊区处于中等婚姻市场位阶上。

(二)中等位阶市场对郊区女性婚姻的影响

郊区在全国性婚姻市场上的独特位阶使郊区婚姻具有了不同于一般农村地区的特殊性。与郊区具有显而易见的开放性(不仅包含有各种不同的产业形态和空间形式,而且包容了大量具有异质性特征的人口)不同,郊区女性的婚姻呈现出一种被结构锁定的状态。

锁定是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最早由保罗和阿瑟等人提出,用以表示某一技术应用中的路径依赖现象及其后果:早期的技术选择往往会形成一种不可逆的自我强化趋向,从而对后来其他(往往也是更好的)技术产生一定的排斥效应。[33]诺思后来指出,与技术变迁相似,制度变迁中也同样存在着收益递增和自我强化的机制,从而使得制度一旦选择了某一路径,它就会沿着既定的方向在以后的发展中自我强化。[34]本文将锁定应用到婚姻现象上,主要是指郊区适龄青年在选择婚配对象时所面临的结构性约束。锁定的内涵经历了从技术锁定到制度锁定再到婚姻锁定的演进,表明了这个概念所具有的高度适应性。

郊区婚姻的锁定现象主要表现在郊区户籍人口中的适龄群体,在选择适宜的婚姻对象时面临的两难困境。其中,一方面,由于郊区位于全国性婚姻市场中相对较高的位阶上,因此,郊区适龄群体在进行婚姻对象的选择时,不太可能跃迁到相对更低位阶的婚姻市场中去。另一方面,由于比郊区更高位阶的中心城区是全国性婚姻市场竞争最激烈的地方,吸引了来自全国的优质适龄群体。在与其进行婚姻竞争时,郊区适龄群体显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因此,在调研中,郊区本地人经常反映他们虽然离城市很近,但想嫁进城市却也并不容易;想要通过婚姻的方式实现从郊区到中心城区的发展或跃迁,似乎存在着一个隐形的天花板。

在上述两方面的影响下,郊区适龄人口对婚姻对象及范围的选择出现了较大的性别差异。如果说郊区的男性还可以在比郊区相对更低的市场位阶之地找到婚配对象的话,那么,在传统婚姻模式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情况下,郊区的女性在婚配对象的选择上是极为受限的。她们基本上是被锁定在郊区范围之内,而且还受到了来自中心城区适龄剩余女性的挤压。因为中心城区婚姻市场上的激烈角逐客观上会对郊区的婚姻市场产生一种涟漪效应:在中心城区婚姻竞争中“败退下来”的女性可能会“退而求其次”,到郊区寻找婚配对象。

由此,我们看到了郊区农村和中西部农村地区的适龄青年在婚姻选择上存在的巨大差异:从男性择偶方面看,郊区农村的适龄男性几乎可以在整个全国性婚姻市场上做选择,而中西部农村地区的男性则是在一个非常有限的范围内选择婚配对象。从女性择偶方面看,情况恰好相反,郊区农村的女性只能在一个非常受限的范围内选择婚配对象,而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女性则几乎可以在一个相对连续和完整的全国性婚姻市场中进行婚配对象的选择。郊区农村的男性和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女性在全国性婚姻市场上的选择范围更大,且具有连续性,这从结构层面的解释是因为郊区农村和中西部农村地区处于全国性婚姻市场的不同位阶上。在不同位阶表现出不同的婚姻锁定形式:在郊区农村中,本地女性处于一种婚姻上被锁定的状态,从而相对降低了她们在婚姻市场上的要价能力,而在中西部农村地区中,本地男性处于一种婚姻上被锁定的状态,从而进一步削减了他们在婚姻市场上原本就比较弱的还价能力。

综上所述,婚姻锁定效应具有区域差异性,且表现出性别上的差异:中西部农村地区主要是男性婚姻锁定,而郊区农村则主要是女性婚姻锁定。后者又可细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婚姻要素上的锁定。对郊区农村的女性来说,虽然她们可以接触到来自全国各地的适龄男性,但能从中进行婚配选择的空间却极为有限。一方面,她们在试图通过婚姻的方式进入中心城区的过程中,面临着来自全国且相对于她们而言更具竞争力适龄女性的挑战和限制;另一方面,对那些来自更低位阶市场的适龄男性,除非他们能够接受从妻居的模式(包括招上门的方式),否则将很难进入郊区农村女性的婚姻对象选择范围之内。在以上两种情况都难以实现的情况下,郊区农村女性只有郊区本地的适龄青年可供选择。

其次是通婚圈的锁定。这是婚姻要素锁定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主要指的是郊区农村女性的通婚圈与郊区社会的范围高度重叠,具有封闭性:既不可能向上延伸,也不能向下拓展。向上延伸遭遇到了中心城区婚姻的天花板限制,向下拓展则面临着郊区婚姻观念的抵制。

最后是婚姻要价的锁定。郊区农村的女性在婚姻市场上的竞争不仅没有提高,甚至可能还降低了她们的市场要价能力。这主要是因为郊区农村的绝大多数女性都只能在郊区范围内寻找婚配对象,内部之间形成了一个激烈的内部竞争市场。这与在全国婚姻市场中女性因为具有较为明显的性别比优势而普遍具有较高的市场要价能力形成了非常鲜明的对照。郊区女性被局限在狭小的通婚圈内展开激烈角逐,而郊区农村的男性却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婚配对象的选择。这种情况客观上使郊区农村的男性具有了更大的婚姻市场定价权。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解释本文开头提到的在北京近郊区调研时发现的有趣婚姻现象。北京近郊区会出现外地媳妇要高额彩礼,本地媳妇不仅不要高额彩礼甚至还“倒贴”嫁妆的现象,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第一,外地媳妇为什么能够在郊区索要高额彩礼?一方面是因为全国性婚姻市场中女性的要价能力普遍较高,故而出现了普遍性的彩礼价格上涨情况,这是全国性的“大气候”。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嫁到郊区农村的外地媳妇不仅来自中西部农村地区,更重要的是,她们普遍是在中心城区婚姻市场的激烈竞争中剩余下来的适龄人群,普遍具有相对于郊区农村女性更为强大的婚姻竞争力。相对于她们处于更低市场位阶的家乡来说,郊区是相对于中心城区的次优选择,依然是处于相对较高的市场位阶之中。但作为从中心城区下降到郊区的补偿,她们往往会向郊区农村的男方家庭索要更高的彩礼。第二,本地媳妇为什么不要彩礼,甚至还“倒贴”嫁妆?主要是因为郊区农村的女性不仅有进入中心城区的天花板限制,而且有不愿从郊区农村嫁到更低市场位阶地区的观念约束。此外,还有外地女性对郊区本地女性的婚姻挤压与冲击,这些构成了一个区域性的“小气候”。也正是因为这个区域性“小气候”的存在,使得全国性婚姻市场的“大气候”难以深入郊区农村,尤其是难以对身处其中的郊区农村女性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从而构成了一种锁定。

五、总结与讨论

本文从北京郊区一个较为普遍的婚姻现象出发,探讨了郊区女性婚姻的表现形式、社会基础和结构性约束。与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婚姻现象相比,郊区婚姻的独特之处主要表现为郊区女性在婚姻市场上处于一种被锁定的状态。郊区家庭的情感化和郊区社会的中度社会关系特征既是造成郊区女性婚姻被锁定的重要社会基础,也是她们缺乏足够动力冲破枷锁的社会根源。正是由于郊区农村的女性婚姻锁定效应,促成了郊区女性婚姻的独特表现形式。

一直以来,郊区农村的婚姻现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学术界更多是从中西部农村地区婚姻变迁的角度考察整个中国农村的婚姻,形成了一些较有启发的研究发现。显然,这掩盖了郊区农村婚姻本身的独特性。本文在试图呈现郊区农村婚姻模式独特性的基础上,指出郊区农村的婚姻模式为透视整个中国农村婚姻提供了重要切口。婚姻是家庭的重要基础,特定的婚姻行为会形塑出特定的家庭关系模式。本文通过对郊区女性群体独特的婚姻行为及其与郊区家庭和郊区社会的相互影响,呈现了郊区家庭和郊区社会的特殊性。郊区家庭和郊区社会的提出对丰富我国家庭社会学和社会类型学具有一定意义。

本文也揭示了我国农村婚姻状况及社会关系的区域差异性。这种区域差异性以我国城镇化的历史进程为背景,肇始于城乡人口的跨区域和大规模流动,以及在此基础上出现的人口分布在地域上的不均衡现象。人口的流动促成了全国性婚姻市场的形成,而人口的不均衡分布则使不同区域受婚姻市场不同程度的影响,并催生了不同的应对策略——主要表现为婚姻策略和家庭策略。[35]实际上,关于农村婚姻区域差异性的既有研究主要集中于村庄社会结构和地方性社会文化及价值观念等视角,形成了以南方农村、中部农村和北方农村为主要地域类型的“南北中国”社会层面的区域差异分析范式;[36]而本文则主要基于人口流动和婚姻市场特征的新视角,形成了以人口相对流入地的郊区农村和人口相对流出地的中西部农村地区为主要地域类型的“东西中国”社会层面的区域差异分析范式,具有一定的理论新意。

值得一提的是,郊区女性的婚姻锁定效应并不意味着郊区农村的女性在婚姻市场上处于一种完全被动局面。在实地调查中,我们也发现了当地女性在“解锁”方面所做出的各种努力,彰显了郊区农村(尤其是女性及其家庭)在应对当地独特的婚姻现实中的能动性。其中,有些家庭通过“招赘”的传统方式进行“解锁”,使郊区农村的女性也具有了范围更为广阔的婚配对象选择空间。当然,这需要建立在来自市场位阶相对较低地区的男性能够接受这种婚姻方式的基础之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另外,也有一些家庭逐渐改变了传统以男性为主导或为核心的婚姻模式和家庭模式,接受了以性别平等为基础的婚姻和家庭关系,婚姻和家庭制度从男系主导到双系并重的转变。当然,这与郊区农村过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更早且更严的背景有关,这个政策使得郊区农村普遍出现了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家庭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女性的地位,而且也增强了婚姻关系中女方家庭的地位。在此背景之下,彩礼的形式、性质和意义发生重构,“不嫁不娶”成为一种新兴的婚姻模式。[37]因此,从婚姻的锁定到解锁,构成了观察郊区农村乃至整个中国城乡婚姻变迁的重要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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