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皇清职贡图》中的东北渔猎民族

2022-03-16 03:35周喜峰
关键词:渔猎黑龙江民族

周喜峰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流域文明研究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80)

中国古代史书多以文字记载历史的史籍为主,而以插图形式记载历史的史书虽然有一些,但为数不多。清代最早以插图形式记载东北历史的史书当属清朝初年皇太极时期成书的《满洲实录》。《满洲实录》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记述了满洲起源及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建立后金政权的开国历史,它是研究清前史最为珍贵的历史典籍之一。清朝另一部带有插图的重要史书就是乾隆时期成书的《皇清职贡图》。《皇清职贡图》的内容十分丰富,对乾隆时期海外诸国及国内各民族的历史渊源、饮食服饰、风俗习俗、地理位置、土特物产以及职贡情况等都有较为全面的记载,其中对东北渔猎民族的记载尤为翔实和珍贵,不仅将东北渔猎民族的社会生活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的面前,也使我们对清代东北渔猎民族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目前学术界关于《皇清职贡图》所记载的东北渔猎民族的研究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都较为简略①郭天红:《〈皇清职贡图〉与赫哲族》,《黑龙江民族丛刊》,2011年第6期;侯瑞秋:《〈皇清职贡图〉与赫哲族民俗》,《满族研究》,1998年第3期;刘凡:《从〈皇清职贡图〉看鄂伦春族民俗》,《沈阳故宫博物院院刊》,2007年第1期;郝庆云、张嘉宾:《〈皇清职贡图〉记载的黑龙江流域各族》,《黑龙江民族丛刊》,2009年第6期;刘星雨:《“貂皮装点的王朝”——〈皇清职贡图〉中“贡貂人”与“貂皮政治”的呈现》,《美术大观》,2019年第8期。,本文将运用相关史料从民族史的角度对《皇清职贡图》中的东北渔猎民族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以期对清代东北渔猎民族有更为深入的了解。

一、《皇清职贡图》的编撰及内容

《皇清职贡图》是记述清代海外诸国及国内各民族的重要史籍。清朝入主中原后,经过康熙和雍正两朝的经营发展,到乾隆时期,进入了康雍乾盛世的鼎盛时期。国家政治稳定、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国力强大、疆域辽阔,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已经形成。与此同时,藩属国及海外各国也纷纷来朝,清朝上下呈现出一派和谐的太平景象。在这种背景下,乾隆帝颁布谕旨:“我朝统一区宇,内外苗夷输诚向化,其衣冠状貌各有不同,著沿边各督抚于所属苗、瑶、黎、僮以及外夷番众,仿其服饰绘图送军机处,汇齐呈览,以昭王会之盛。各该督抚于接壤处,俟公务往来,乘便图写,不必特派专员,可于奏事之便传谕知之。”[1]1接到皇帝谕旨后,各地总督、巡抚便着手调查统计其管辖境内的不同民族、临近藩属国以及与清王朝有交往的国家之民族,描绘各民族的衣冠形貌,调查其社会习俗和风土民情,形成材料,上报朝廷。在此基础上,乾隆十六年(1751),大学士傅恒奉谕开始领衔编撰《皇清职贡图》,并于乾隆二十二年(1757)基本完成了七卷本的《皇清职贡图》。同年正月,傅恒等人在给乾隆帝的奏折中汇报了《皇清职贡图》的成书过程及绘制情况。他的奏折写道:“臣等前奉谕旨将各省番蛮图样汇办总图,当即派员承办,敬成《职方会览》一部,共绘图五百五十幅,计十二册,分别为上下二函,内将朝鲜等外藩诸国列为首册,其余番蛮各以省分次序。所有部落沿革风土习俗俱就各该督抚等查送原文删纂后,按《大清一统志》《文献通考》及史传诸书酌加考证,各著图说书于左方,务期简明该括不致繁冗,至于各番蛮内有同一种类而两处互见,或同一部落而族姓偶殊,则俱酌量删并用,省重复并即声叙于图说之内,以便披阅。”①(清)傅恒等:《乾隆二十二年奏折》,《职贡图》第1册,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此后,随着清朝疆域和版图的不断扩大,《皇清职贡图》的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完善。乾隆二十八年(1763),《皇清职贡图》又增补了爱乌罕至景海的图像及注文,续成一卷。这样,历经十余年,加上卷首共九卷的《皇清职贡图》基本完成。嘉庆十年(1805),编者在第九卷末又增补了藩属国越南的夷官、夷妇、行人、夷人、夷妇等五幅图文,《皇清职贡图》最终刊行。

《皇清职贡图》主要由傅恒、董诰等奉旨编纂,门庆安等绘图。全书共九卷,卷一为域外,如朝鲜、琉球、安南、英吉利、法兰西等地属人和夷人共二十五国官民男妇;卷二为西藏、伊犁、哈萨克等西域地区民族共二十二族;卷三为关东、福建、湖南、台湾地区民族共二十一族;卷四为广东、广西地区民族共三十三族;卷五为甘肃地区民族共三十四族;卷六为四川地区民族共五十八族;卷七为云南一带民族共三十六族;卷八为贵州地区民族共四十二族;卷九为续图,增加了土尔扈特、越南等九族。全书总共绘制了300种不同的民族与地区的人物图像,每一种图像都绘有男、女图像各一人,少数绘有带小孩的三人图,共计600 余幅。图中展示了各族男女生产生活等各种形态,栩栩如生。每幅图之后,皆附有文字,简要说明该民族与清王朝的关系及当地的风土民情。

在《皇清职贡图》中有关东北地区的渔猎民族,主要分布在卷三之中,书中将东北地区称为关东地区。清代东北地区的渔猎民族较多,主要生活在黑龙江流域。其中生活在黑龙江上游及嫩江流域的主要有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民族,生活在黑龙江下游及滨海地区的主要有赫哲、费雅喀、鄂伦春、库页等民族。《皇清职贡图》中所描绘的东北渔猎民族主要是指东北地区的赫哲、费雅喀、鄂伦春、库页等民族。这些民族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下游两岸及鄂霍次克海沿海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他们主要以渔猎经济为主,居住分散,姓氏较多,社会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清朝政府通过边民姓长制对赫哲、费雅喀、库页等族进行管理,以贡貂赏乌绫制与之保持着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

二、《皇清职贡图》中的赫哲人

在《皇清职贡图》中,赫哲人主要选绘了赫哲和七姓。其中署名“赫哲”的是一幅冬季赫哲男妇乘坐狗拉爬犁在冰雪上行驶的图景,而另一幅署名“赫哲妇”的则是一位赫哲妇女制作鱼皮的情景。其附文为:“赫哲所居与七姓地方之乌扎拉、洪科相接。性强悍,信鬼怪,男以桦皮为帽,冬则貂帽狐裘。妇女帽如兜鍪,衣服多用鱼皮,而缘以色布,边缀铜铃,亦与铠甲相似。以捕鱼射猎为生。夏航大舟,冬月冰坚则乘冰床,用犬挽之。其土语谓之赫哲话。岁进貂皮。”[2]256

赫哲人是清代黑龙江下游地区重要的少数民族。“赫哲”一名,最早见于《清圣祖实录》,康熙二年(1663)三月壬辰,康熙皇帝“命四姓库里哈等进贡貂皮,照赫哲等国例,在宁古塔收纳”[3]142。此后,在清代文献中,“赫哲”又被写作“黑斤”“黑金”“赫金”“赫津”“黑吉”“赫真”等,这些都是“赫哲”的同音异写。与此同时,在清代文献中,赫哲人还被称为“鱼皮部”“鱼皮鞑子”“剃发黑金”“不剃发黑金”“栖林(麒麟)鞑子”等。此外,赫哲人还有许多的自称和他称,或因部落不同,或因地域不同而各有名称,因此,赫哲人在清朝时期的名称多而复杂。

“赫哲”是赫哲人的自称。由于赫哲人没有本民族的文字,无法记载本民族的历史,因此对“赫哲”一名的含义,史学界说法不一。萨英额认为,“黑津指黑水为名”[4]1448,这是望文生义。因为“黑津”是赫哲语“hejen”的汉字标音,字面上没有意思,所以这种说法难以成立。凌纯声认为,赫哲是由“窝集”转变而来,与“窝集”所含的“山间密林之处”之意是一致的①这是凌纯声在深入松花江下游赫哲人聚居区调查得出的结论。参见凌纯声:《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上册,“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35年,第49页。。这种说法也不能成立。“赫哲”是赫哲语,是“下游人”“下方人”的意思。[5]

在《皇清职贡图》中,还有署名“七姓”和“七姓妇”的两幅图,描绘的是七姓男妇用弓箭捕射野猪和貂的情景。其文字说明为:“七姓在三姓之西二百余里之乌扎拉、洪科等处。性多淳朴。地产荞麦。虽知耕种而专以渔猎为生,遇冬月冰坚则足踏木板,溜冰而射。其妇女亦善伏弩捕貂。衣帽多以貂为之,土语谓之乌迪勒话。岁进貂皮。”[2]253

赫哲人与明代的东海女真(也称野人女真)有着极其密切的承继联系,当时散处于黑龙江下游沿岸的虎尔哈、瓦尔喀等许多部落氏族,就是后来赫哲人的主体。明清之际,赫哲人主要由三姓、四姓、七姓、八姓等22 个氏族为主体组成。其中三姓即葛依克勒氏、卢业勒氏和胡什哈哩氏,主要分布在松花江下游地区。四姓也分布在松花江下游地区,具体为赫哲嘎山达黄甲力带领40 余户在胡尔哈河(今牡丹江)口居住;由胡尔哈河口沿松花江顺流而下百余里的汤旺河口,为赫哲嘎山达萨柳带领的百余户居住;由汤旺河口顺流而下百余里的玛那哈地方,为赫哲嘎山达阿勒珠带领的百余户居住之地;胡尔哈正东使鹿的地方,为赫哲舒穆鲁氏人居住。因此胡尔哈河口及其以下的松花江下游沿岸地区,“此四姓赫哲占住处也”[6]18。七姓赫哲为必勒达奇哩、贺齐克哩、乌扎拉、扎克苏鲁、必喇勒、哲勒图哩、图勒都笏噜,主要分布在伯力以下的黑龙江下游。八姓赫哲为湖克定、乌克定、霍勉、揣果尔、卓勒霍勒、图黑里尔、嘎即拉、舒穆鲁,主要分布在乌苏里江及黑龙江下游地区。[7]482从这一时期各氏族部落的分布情况看,“三姓东之松花江两岸,直达东海,系赫哲部落”[6]51。这些氏族部落沿江由西向东依次而居,又相互交错,共同过着渔猎为主的生活。

清初,四姓及其他姓氏的大批赫哲人被编入八旗,成为“新满洲”。他们或迁往内地披甲驻防,或在三姓等地开垦务农,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后来大多都融入“满洲”共同体中。而留居原地的赫哲人则继续保留原有的氏族部落名称和以渔猎为主的社会生活方式,成为清代赫哲人的主体。这部分以三姓、七姓、八姓为基本氏族部落的赫哲人,在吸收了鄂伦春、费雅喀、库页等族部分成员的基础上,不断地发展壮大,成为“通古斯的雄族”[8]143。

为加强对赫哲人的统治,清朝政府最初将包括赫哲族在内的东北渔猎民族划归宁古塔将军及副都统管辖。康熙五十三年(1714),清朝政府在三姓设协领衙门,管辖三姓一带赫哲等族。雍正十年(1732),清朝设三姓副都统,仍管辖三姓地区的赫哲等族,并兼管库页岛。黑龙江下游的赫哲等族由宁古塔副都统管辖。乾隆四十五年(1780),清朝政府对赫哲管辖区进行调整,以瑚尔穆河到入海的约色河为界,其南由宁古塔副都统管辖,其北归三姓副都统管辖。清朝政府除将部分赫哲等族部众编入八旗成为“新满洲”外,对黑龙江下游两岸地区的赫哲人实行边民姓长制统治,即对这里的赫哲人按氏族部落就地编户,以其部落首领为姓长、乡长。乾隆末年,赫哲族共有姓长6 名、乡长80 名、子弟61 名,这些人负责赫哲族的贡貂事宜及各姓氏村落的编户管理。对于编户的赫哲人,清朝政府征收贡物,即每户每年贡貂皮一张,同时清朝政府根据贡貂者身份的高低分赏布绢等生活用品,此即“贡貂赏乌绫”制。赫哲族和清朝政府间也保持着联姻关系,这是清朝政府实行边民联姻制的结果。按清朝政府的规定,赫哲等族不论地位高低,只要备足一份以毛皮为主的聘礼,便可以向清廷提出申请并进京娶妻。赫哲族进京娶妻者即霍集珲(满语“女婿”之意)所准备的聘礼是很贵重的,有近400 张珍贵毛皮及其制品。进京娶妻者由官府提供车马,并派兵护送,沿途供应饮食。到京后举行隆重婚礼,然后由原驿路返回,这也被称为“娶皇姑”。被赫哲族霍集珲迎娶回的“京女”称萨尔罕锥(满语“少女”之意),在赫哲族中很受尊崇。乾隆五十六年(1791),赫哲族中有萨尔罕锥2名,即必勒达奇哩姓1名、贺齐克哩姓1名。[9]28加上乾隆五十九年(1794)乌扎拉氏新迎娶的萨尔罕锥,则赫哲族在乾隆末年共有萨尔罕锥3名。

赫哲人以渔猎经济为主,很少从事农业。他们除了进行渔猎活动外,主要的活动就是贡貂赏乌绫,同时换回自己所需的生产生活用品。居住在奇集(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奇集湖)西部地区的赫哲人最初是到宁古塔城贡貂,后来改为到三姓城贡貂;居住在奇集以东的赫哲人到德勒恩地方贡貂,由三姓副都统派官员收纳。恰克拉至乌苏里江等地的贡貂户,也由三姓副都统派官员前往收纳。一年一度的贡貂赏乌绫,是赫哲人的重要活动。赫哲人通过贡貂来向清朝政府尽臣民的义务,同时他们也得到朝廷的丰厚回报。他们纳贡时不仅受到热情款待,得到赏赐的乌绫即布绢等生活必需品,还可以用多余的毛皮换取其所需要的其他生产生活用品。这种贡貂赏乌绫活动对促进赫哲族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与满族及其他民族的交往过程中,赫哲族的社会经济也有所发展。咸丰十年(1860)以后,随着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被沙俄割占,这里的赫哲人也随之归入俄国。归入俄国后的赫哲人,被称为那乃人。

三、《皇清职贡图》中的费雅喀人

在《皇清职贡图》中,关于费雅喀人主要选绘了费雅喀和恰喀拉。费雅喀人是清代黑龙江下游及海滨地区与赫哲等族相邻的重要渔猎民族。费雅喀人的先人在明代称为乞列迷。在清代文献中,费雅喀也写作非牙喀、飞牙喀等。费雅喀是赫哲人对该族的称呼,其意为“不穿裤子”。据《柳边纪略》记载,“飞牙喀,俗产与不剃发黑金同,而赤臀无裤,以皮蔽其前”[10]78。可见其名是因其俗而来。在《皇清职贡图》中,一幅署名“费雅喀”的图画画的是一位身穿毛皮袍服、手持标枪,拎着一只貂的费雅喀男子;而另一幅署名“费雅喀妇”的图画画的则是一位上身穿毛皮衣服、下身穿裙装的费雅喀妇女。其附文为:“费雅喀在松花江极东,沿海岛散处。以渔猎为生。男女俱衣犬皮,夏日则用鱼皮为之。性悍,好斗,出入常持兵刃。岁进貂皮。”[2]247由此可以看出,清代费雅喀人大致分布在松花江极东、黑龙江下游以东的沿海地区及库页岛。费雅喀人居住的村屯主要有布裕尔屯、索木宁屯、韩布齐努屯、斡齐屯、庙街、扎哈达屯、塔克提音屯、莽阿臣屯、奇集屯等。到19世纪中叶,黑龙江下游的费雅喀人共有39 个村屯,140 户。[11]在库页岛,费雅喀人住于岛的东海岸、西海岸和北海岸,北部额尔什河流域有9 个小部落,东部海岸有23 个小部落,西部海岸有48个小部落。[12]247

恰喀拉也是费雅喀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皇清职贡图》中,署名“恰喀拉”的图画画的是一位恰喀拉男子划着皮艇在波浪中捕鱼的情景,而另一幅署名“恰喀拉妇”的图画画的则是一位身着漂亮的裙装、拎着两条鱼的恰喀拉妇女。其附文为:“恰喀拉散处于浑春沿东海及富沁岳色等河。男女俱于鼻旁穿环,缀寸许,银铜人为饰。男以鹿皮为冠,布衣跣足。妇女则披髪不笄,而襟衽间多刺绣纹。其屋庐、舟船俱用桦皮。俗不知网罟,以叉鱼射猎为生。性防惰,无蓄积。土语谓之恰喀拉话。岁进貂皮。”[2]250

清朝建立前后,包括恰喀拉在内的费雅喀人纷纷归附并向朝廷进贡。清兵入关后,前来进贡归附的费雅喀人日益增多。清朝政府在派兵驱逐黑龙江下游地区的沙俄侵略者的同时,也通过宁古塔梅勒章京等官员派人“前往附近东海费牙喀部落温屯村,宣布朝廷德意,并行招抚。于是温屯村以内九村人民,皆愿归顺,庄屯头目克尔格孙等进贡黑狐皮、貂皮”[13]959。

为加强对归附费雅喀贡貂的管理,清朝政府规定:费雅喀“贡物应送至京师,交与户部。此后费牙喀部落人民进贡,应送至宁古塔,照例宴赏遣回,今该部落初经降附,有欲赴京来朝者,从其便”[13]959。随着费雅喀族归附部落的增多,清朝政府也加强了对他们的管理。康熙帝对此事特别重视,他在康熙十年(1671)谕令宁古塔将军巴海,“飞牙喀黑折虽服,然其性暴戾,当善为防之,尤须广布教化,多方训迪,以副朕怀远至意”[14]495。在充分了解这一地区费雅喀等族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前提下,清朝政府在其原有氏族、部落组织的基础上,任命各氏族、部落首领为“哈赉达”(氏族长、姓长)、“噶珊达”(乡、村长),通过他们来管理各自氏族,也就是在费雅喀人中实行边民姓长制。这样,清朝政府通过在费雅喀中建立边民姓长制,使“其一姓一乡各有长,有不法不平诸事,则投乡长、姓长,集于证,公议处置”[15]120。由三姓副都统直接管理,吉林将军统辖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了清廷对费雅喀等族的管理和统治。根据《三姓副都统衙门档案》记载的统计,乾隆五十九年(1794),清朝政府在黑龙江下游费雅喀人中设姓长6名、乡长26名、子弟15名。[9]37在库页岛的库页费雅喀人中设姓长6 名、乡长18名、子弟2名。

同赫哲等族一样,清朝政府在费雅喀人中也实行贡貂赏乌绫制和边民联姻制。在对费雅喀人进行编户的基础上,清朝政府规定,费雅喀人每户每年要“至宁古塔入贡貂皮一张,或三年一贡。又有远在混同江海口之飞牙喀、奇勒尔二部及远在海中之库叶一部,不能以时至宁古塔,则以六月期集于宁古塔东北三千里外之普禄乡(今俄罗斯波卡罗夫卡附近),章京舟行如期往受。雍正七年(1729)设三姓副都统,遂归三姓办理。定例,岁贡者宴一次,三年一贡者宴三次,皆赐衣冠什器,名曰赏乌绫,自诸部言之,则曰穿官”[16]383。费雅喀人的贡貂一般由其姓长、乡长负责收缴,然后按时到普禄等地纳贡。清朝前中期,费雅喀人仍然处于较为原始的父系氏族社会的发展阶段。他们各以氏族、部落为单位聚屯而居,由其氏族、部落首领管理内部事务。在清代,费雅喀人也可以以珍贵毛皮等作为聘礼到京城娶宗室之女为妻。对于进京娶媳妇的费雅喀人,清朝政府也礼遇有加,由“礼部光禄寺供筵宴,盛京工部供薪藁,略如蒙古仪”[17],举行隆重的婚礼后由驿路送回。由于路途遥远,进京娶妇多有不便,后来清朝政府将费雅喀等族的娶宗女改由吉林将军负责。于是吉林“将军即购买民女乘以红舆代宗女,以厚奁赠之。其部落甚为尊奉”[18]192。乾隆五十六年至乾隆五十九年(1791—1794),费雅喀姓氏中就有“萨尔罕锥”两名。[9]29,37

费雅喀是清代东北渔猎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和赫哲、库页等相邻或杂居,过着以渔猎为主的生活。他们定期向清朝政府贡貂,参加一年一度的贡貂赏乌绫活动。他们通过贡貂从清朝政府那里领得衣帛,同时用自己的渔猎产品与内地的满汉商人换取生产生活用品。咸丰十年中俄《北京条约》签订以后,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被割让给沙皇俄国,费雅喀也成为俄国的民族。沙俄侵占这一地区后,称费雅喀为吉里亚克,也称尼夫赫。

四、《皇清职贡图》中的鄂伦春人

鄂伦春人是清代黑龙江流域分布最广的渔猎民族之一。在《皇清职贡图》中,关于鄂伦春人主要选绘了鄂伦绰和奇楞。其中署名“鄂伦绰”的图画画的是一位牵着一只驯鹿的鄂伦绰男子,而另一幅署名“鄂伦绰妇”的图画画的则是一位身穿袍服、披长发的鄂伦绰妇女。其附文为:“宁古塔之东北海岛一带,唐书所云少海之北,三面阻海,人依屿散居。有鱼盐之利者。人有数种,鄂伦绰其一也。在近海之多罗河强黔山游牧。男女皆披发跣足,以养角鹿捕鱼为生,所居以鱼皮为帐。性懦弱。岁进貂皮。”[2]238这里所说的“鄂伦绰”实际就是鄂伦春的一部分。清初分布在黑龙江下游奇集以下至海口及沿海地区,鄂伦春人居住的村屯主要有喀拉尔(黑勒尔)屯、郭爵亨屯、齐克都哈屯等。在库页岛上,鄂伦春人主要居住在阿当吉山、特肯河和启多什河等地。[19]92当时鄂伦春是与赫哲、费雅喀、库页等杂居共处。他们主要以养驯鹿、捕鱼打猎为生。为加强对鄂伦春人的统治,清朝政府以其氏族、部落为基础,实行姓长、乡长制。同时实行编户贡貂赏乌绫制和边民联姻制。根据《三姓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记载,乾隆五十九年,在黑龙江下游及库页岛的53 个各族姓氏中,鄂伦春部占有16个姓氏。这些姓氏共设乡长22名,子弟1名。[9]37,38

清代文献将鄂伦春与奇椤、使鹿部等并用。“鄂伦春一名奇勒尔”[20]7280。奇楞同时还作奇勒尔、奇里、齐凌、栖林、麒麟等,是指活动于外兴安岭以南、黑龙江以北、牛满江以东至海滨地域内渔猎定居的女真人,是邻族赫哲人对他们的称呼。在《皇清职贡图》中,署名“奇椤”的图画画的是一位扛着猎获鹿的奇椤男子,而另一幅署名“奇椤妇”的图画画的则是一位身穿袍服、戴着皮帽的奇椤妇女。其附文为:“奇楞在宁古塔东北二千余里,亨滚河等处。性强悍,以捕鱼打牲为业。男女衣服皆鹿皮、鱼皮为之,无书契,其土语谓之奇楞话。岁进貂皮。”[2]241

在清代,奇楞是黑龙江中下游地区成分最复杂、分布地域最广、流动最大、变化最大的居民。根据乾隆年间《三姓副都统颁赏边民乌林数目清册》及《三姓副都统收得边民贡貂清册》统计:在黑龙江下游各族的56姓中,奇勒尔(奇愣)部共有12 姓,有姓长4 名、乡长32 名、子弟27 名、白人400余名。从贡貂领赏情况看,奇勒尔部总体户数在454 户至467 户之间波动,他们分别居住在48 个村寨之中。从氏族成分上看,奇愣主要由两部分人构成。一部分姓氏属于奇愣人的本地支,是古老的当地氏族。如乌迪尔、乌德恩、珑奇尔、哈勒滚、部尔哈勒、柴塞拉等姓。他们世代居住在乌德尔湖畔和黑龙江下游沿岸及库页岛,主要以捕鱼为主,以狩猎为辅。另一部分姓氏属于奇愣人的鄂伦春支。如奇津、阿雅玛喀、托罗莫科、哈勒滚、诺谟托喜、赛马尔、奇勒尔等姓。他们分别来自乌第斯河以北、牛满江和恒滚河上游地区,主要以狩猎为主,以捕鱼为辅。和其他东北渔猎民族一样,清朝政府对这些鄂伦春人也实行边民姓长制、贡貂赏乌绫制和边民联姻制。

鄂伦春人虽然处于原始的父系氏族社会阶段,但已经出现了等级和贫富分化。清朝政府的统治政策对他们的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由于所处地域相同,社会经济发展相近,加之频繁的交往,这里的鄂伦春各部后来大多融入黑龙江下游沿岸的各族人民之中。如部分奇勒尔人融入赫哲人中,成为赫哲人的四大氏族之一。[21]15咸丰十年,沙俄通过中俄《北京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吞并了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领土之后,生活在这里的鄂伦春人及其他民族被划归沙俄,黑龙江下游地区的鄂伦春人便融入其他民族或成为异域民族。后来俄罗斯远东地区的鄂伦绰、玛涅格尔(埃文克)、涅吉达尔、乌德赫、奥罗克等民族,都与清初黑龙江东部地区的鄂伦春有着较密切的渊源关系。

五、《皇清职贡图》中的库页人

在《皇清职贡图》中,库页人也被称为库野。其中署名“库野”的图画画的是一位头戴草笠、毛发浓密的库野男子,而另一幅署名“库野妇”的图画画的则是一位身穿袍服、长发披肩的库野妇女。其附文为:“库野居东海岛之雅丹、达里堪等处,男则薙顶心以前之发而蓄其后,长至肩即截去。草笠布衣,缀红布卍字于肩臂间,亦有衣鱼皮者。性好斗,出必怀利刃。妇女幼时即以针刺唇,用烟煤涂之。土语谓之库野话。岁进貂皮。”[2]244

库页人是清初生活于黑龙江入海口以东的库页岛上的土著少数民族。库页之名,明代称为苦兀,在《重建永宁寺碑记》中称为苦夷。清代史书称之为库页,又有库野、库叶、库耶等不同写法。库页人属于千岛人种或称阿伊努人种、虾夷人种,介于蒙古人种和赤道人种(尼格罗—澳大利亚人种)之间的过渡类型。其“最有代表性的特征是全身毛极发达,特别是脸部胡须极多”,家庭制度具有母系氏族制特点;语言结构中,“保留了明显的单音节特点,更接近于印度尼西亚各族人民”[22]。

库页人主要生活在库页岛上。库页岛的名称,汉代时称“女国”,唐代称“莫曳”,明代称“苦夷”,清代方称“库页”。库页人当是因库页岛而得名。“《水道提纲》曰大长岛(即库页岛)为黑龙江口海中大护沙,南北袤长一千六百余里,东西最阔三四百里,或一二百里。地形夭矫如游鱼,中脊有山连峰,自北至南松林相望,蜿蜒不绝,水分流东西入海,海平处有居人数处”[23]20。当时,库页人主要聚居在库页岛的南部,即鄂多河、萨克努楚河、博和必河、音格绳河、塔塔玛山、德必河等地。[19]92

从努尔哈赤时期开始,后金政权就征服了库页岛上的库页等族。如天命二年(1617)二月,“时东海沿边散居诸部,多未归附,上(努尔哈赤)遣兵四百往取之,悉收其散处之民。其岛居负险不服者,乘小舟尽取之而还”[24]67。此后,在清朝政府的招抚政策下,库页人便同费雅喀、鄂伦春等一起归附清朝,并向清朝政府纳貂进贡。如康熙二十九年(1690)十月,有“归顺奇勒尔、飞牙喀、库耶、鄂伦春四处头目进贡,赏赉如例”[25]645。同费雅喀、鄂伦春等族一样,清政府对库页人也进行编户,以其部落首领为姓长、乡长等,每户每年贡貂皮一张,清朝政府则赏以财帛。这样,在库页人中也实行了边民姓长制和贡貂赏乌绫制。其贡貂赏乌绫地点最初在普禄,后来改在奇集,其后又改在德椤。根据乾隆五十九年《三姓副都统衙门满文档案》记载,在当年贡貂的黑龙江入海口沿海岸及库页岛赫哲、费雅喀、鄂伦春等族53 个姓氏中,库页人只占1 姓。库页姓没有姓长、乡长、子弟等,只有白人17 名。[9]37库页姓的村屯编户情况是:居住在襄玛喇河之图虾必努噶珊6 户、纳都齐噶珊4 户、和罗奇噶珊3 户、额赫穆春噶珊2户、楚都车噶珊2户。[9]164该姓氏共计有5个村屯,17户,如果以每户5口人计算,有约85 人,这只是贡貂的库页姓的数目。在库页费雅喀的耨德、都瓦哈、雅丹、绰敏、舒隆武噜及陶等六姓148个贡貂户中,也可能有库页人。这些都是额定参加贡貂赏乌绫的,而实际的库页人口要比这多得多。

库页人处于原始氏族部落阶段,带有母系氏族社会的残余。库页人常年以捕鱼打猎为生,过着渔猎为主的生活。他们和当地的费雅喀等族一起定期向清朝贡貂,参加由三姓副都统主办的“贡貂赏乌绫”活动,同时也用珍贵的毛皮等物与内地的满汉商人进行交换。这种交往对其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咸丰十年中俄《北京条约》签订以后,中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的广大地区被割让给沙皇俄国,库页人也随之归入俄国。库页人归入俄国后,被称为阿伊努人。

六、结语

《皇清职贡图》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将清代东北渔猎民族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种图谱史学在清朝的运用,使我们对清代东北渔猎民族的社会生活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对加强边疆民族史的研究意义重大。《皇清职贡图》中的东北渔猎民族,是世世代代生活于黑龙江下游及鄂霍次克海沿岸包括库页岛在内广大地区的赫哲、费雅喀、鄂伦春、库页等民族。他们游猎捕鱼,食肉衣皮,与中原地区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清朝继承明朝在东北的统治后,除将部分东北渔猎民族部民编入八旗成为“新满洲”并迁移内地外,对赫哲、费雅喀、鄂伦春、库页等东北渔猎民族,各设姓长、乡长,分户管理,实行了由吉林将军统辖和三姓副都统管理的边民姓长制。与此同时,清朝政府对东北渔猎民族还实行联姻制和贡貂赏乌绫制。这样既加强了对东北渔猎民族的统治,达到了“羁縻诸部,固我边陲”[16]383的目的,也加深了东北渔猎民族与内地各族的经济文化交往,对东北渔猎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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