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感中的审美文化分析
——以上海版《不眠之夜》为例

2022-03-22 09:59肖娴
海外文摘·艺术 2022年18期
关键词:戏剧媒介受众

□肖娴/文

沉浸式设计产业迅速发展,在全球各领域衍生出了众多体验项目,通过现代科技制造还原近乎真实场景等方法,让受众在的触觉、视觉、听觉等感官上的逼近真实,达到心理上的投入,培养受众群体与商家的黏性互动。沉浸式戏剧作为一种剧场观众体验的新方式,类似于上海版的《不眠之夜》(Sleep No More)这种沉浸式的戏剧打破了原有的传统审美经验的获取,打破了观众与舞台之间的壁垒,从根本上改变了观众在演出中的角色,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

近年来,沉浸感一词络绎不绝的出现在我们的耳边,其应用于展览、餐饮、戏剧、旅游等众多领域,一系列刺激消费者亲身体验的沉浸式的项目在国内外风靡,成为了一种时尚热潮。沉浸式业态是文化和科技融合而形成的新型业态,是内容创意与技术创新相结合的产物。现代多数沉浸式项目,是通过灯光、投影等技术创设出一个精心营造的时空,艺术家的作品被透过现代技术予以“放大”,能够给受众带来巨大的感官冲撞与心灵震撼。就2018年7月在“广州城市客厅”向公众开放的“文艺复兴2018——意大利沉浸式多媒体艺术展”为例,应用世界顶尖沉浸式多媒体技术让观众“置身”乌菲齐美术馆、梵蒂冈博物馆等名作的收藏之地,近距离感受文艺复兴的魅力,与文艺复兴大师进行跨越时空的心灵交流,实现人类文化艺术瑰宝与现代科技创新融合[1]。

沉浸式带来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大众的生活习惯上,还体现在经济上。从全球市场来看,《2020全球沉浸式设计产业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沉浸式娱乐行业于2018年市场价值达497亿美元,2019年价值则达到了618亿美元,同比增长了24%。据No Proscenium(社交媒体平台,该平台是一个“一切沉浸式作品的指南”)的统计,2019年内,仅统计地域范围内(以美国为主)就出现了至少755部全新的沉浸式体验作品。足以表明沉浸式娱乐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从国内市场来看,自2013年王潮哥推出沉浸式演艺《又见平遥》开始,我国沉浸式产业呈现指数级增长态势,《幻境·2020中国沉浸产业发展白皮书》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沉浸式产业总产值48.2亿元,沉浸业态也从2018年的21种增长为35种,沉浸感体验项目数量达1100项。

沉浸式活动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大的影响力,和受众的需求定是息息相关的。随着全国经济水平发展,大众在文化水平与消费能力的不断升级,马斯洛的第一级生理需求的满足感已经不再是人们关注的重点[2]。人们对环境、互动性、趣味性等更高层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强。无论从市场经济还是审美文化等方面,正处于持续发展中的沉浸式活动项目已经成为了我们有必要探索分析的一个重要领域。

1 沉浸感的源起与特征

沉浸感所带来的是一种精神上的快乐。心理学家Mihaly Csikszentmihalyi发现钱并不能使我们快乐,而人们往往可以参与不同活动时到达的一种“流动”(flow)的状态中寻求到快乐和持久的满足。他提出的“flow”一词,国内将其译为“心流”。他定义心流为一种将个体注意力完全投注在某活动上的感觉,心流产生的同时会有高度的兴奋及充实感。要使心流产生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方式:有使人专注一致的活动;有清楚目标的活动;有立即回馈的活动;对这项活动有主控感;可以通过不断地练习来增加完成障碍的能力等。基于这种“心流”理论,沉浸感对于参与活动的群体在体验专注度上起着极大的作用。沉浸式的体验就是让人们在活动中体验这种沉浸感,让参与者调动自身的感官,专心投入到某种虚拟或者是结合场景、灯光及文化融合的环境中[3]。

2 传统戏剧与沉浸式戏剧的审美异同

沉浸式戏剧的出现并非偶然,获得戏剧爱好者的热捧也并非一蹴而就。经过欧美戏剧发展颇为丰厚的实践基础,于20世纪90年代这一名词正式出现在公众视野中。沉浸式戏剧这种来自西方的舶来品,一进入中国,便有不少商家利用了观众的猎奇心。滥用“沉浸式”一词的演出不在少数,质量也是良莠不齐。《不眠之夜》经过了在纽约的数十年不断打磨,呈现给我们的绝不是初出茅庐的作品所能媲美的效果和体验,取得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

现代沉浸式戏剧的演出基本都会处在一个独立的不与传统戏剧作品交叉的演出空间,占地面积较大,房间设置丰富精致。这与它的叙事空间有着极强的联系。沉浸式戏剧演员表演没有语言,主要以肢体动作和表情为主,剧情演绎方式为并联的多线演绎。观众在广阔的空间中可以自主选择不同的剧情路线去探索追寻。戏剧《不眠之夜》是以莎士比亚的经典悲剧《麦克白》为戏剧内容,场景设置在五层楼的麦金侬酒店内,共90个房间,观众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不同的主线与支线人物观看,自由穿梭在整栋楼内。道具逼近真实,可以亲自触碰寻找细节,幸运的话可以和演员互动演出。这种在表演中可以自主选择的权利和互动时的体验感能够给观众强烈的参与感和耳目一新的感受,在传统戏剧中因为座位过于舒适或剧情不够有吸引力导致自己昏昏入眠的情形是不太可能出现的。值得一提的是,因为观众无法在同一个场次看到全部的人物和故事情节发展,巨大的神秘感引得很多观众数次观剧。

在演出正式开始前,会经历一系列的步骤,让人逐渐进入到它所设定的环境之中。一道完全黑暗的走廊,让受众提前适应里面的光感氛围[4]。在Manderley酒吧的等待,昏暗的灯光、现场的钢琴演奏、低度的酒精以及主持人富有磁性的嗓音,都能让观众慢慢进入放松状态。随后所有人的手机会由工作人员统一装入密封袋,只有工作人员才能打开,人们对于电子产品的依赖性在这里得到了很好的处理,沉浸式很大的影响要素是专注于某件事,所以这种设置在保证了受众观看的专注度的。同时,由于无法拍摄在自媒体等网络平台传播,赋予了此戏剧一定的神秘感,而如果只是通过语言的交流对于作品的感知过于局限,从而激发场外人的好奇心。

传统戏剧的演出场次是按舞台时间顺序线性表演,呈现的演出也是同一时间给全部的观众观看。场景设置在单一的舞台,人物表演是以语言为主,肢体动作和表情为辅,观众坐在台下的固定位置,演员演出完成才会适当地与观众进行简单的互动。沉浸式项目发展与不断演进的技术和传播手段密不可分。行业先驱李沁认为,新出现的媒介形态不仅具有独特的技术,本体、客体、过程、知识和意志等,也是媒介本身,这些具有使人沉浸的特征媒介都是“沉浸媒介”。由于“第四面墙”被打破,观众参与到表演中的自主性更强。道具作为某种沉浸媒介可以让每一位观众有更好的沉浸体验。每一个观众都需要带着相同的白色面具,面具在戏剧中被称之为“中性面具”。这时的自己已不再是“自己”,所有的观众都是一样分不清你我,更加放松地参与到其中,不用胆怯,大胆地近距离与演员互动,翻看一本日记或者欣赏一张旧作品,搜寻房间中的线索。

3 观众与舞台边界的模糊

沉浸式的活动以感觉虚拟与位移真实为特征,采用真实视觉、虚拟听觉、虚拟肤觉与真实空间位移相结合的呈现方式。

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强调了生存的空间性特质,沉浸式媒介这种基于空间知觉的“临场感”消弭了审美实践中主体与空间的距离,此时被营造出的虚拟空间是一种半开放式的“存在”,观众与舞台得直接交流更加直接。强调戏剧的当下性、即时性。传统戏剧中的戏服与演员使用的道具更加丰富,场景更加立体。德尼·狄德提出传统戏剧观演方式中存在着“第四面墙”的概念,传统舞台都是“矩形三壁式”的,即三面环墙,第四面空间是面向观众。然而,在大多数传统戏剧中,表演者为了塑造剧本氛围通常得假装看不到观众,由于台上台下不允许互动,使得演员与观众之间却有一道看不见的隔阂。

19世纪开始,人们发现破除第四面墙会起到强烈的戏剧效果,愈来愈多的艺术家选择在演出时直接与观众发生互动。沉浸式戏剧正是通过对演出空间的利用改变了观众与戏剧之间的关系。是受众的身体,在审美中的缺席到参与的一种改变过程。

美学家舒斯特曼说:“身体不仅是审美的客体,更是审美的主体,是具有主动性的一种与媒介与其他信息进行反应的载体。”审美活动中,身体与活动中的人物、道具等媒介发生互动时是参与其中的,身体位移时的感官体验相对于同一位置去调动的感官体验更为丰富,更能达到感官的释放。这是一种主、客体的相互渗透,参与活动中的感官愈多,所能体会到的审美认知也愈丰富。正如在钢琴的演奏中身体的律动带给倾听者的听觉感受,是不参与这种身体的律动时无法完全体会的[5]。身体的返场不仅是达成鲍德里亚口中“超真实”的关键路径,是我们确认自身位置、获得空间概念的重要方式,同时也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去进行审美实践的动力。沉浸式空间的搭建提供了一种审美的新视角,人们可以通过对空间的感知、空间中的实践和空间之间的切换来感知自身的存在,那么身体的返场其实正是对沉浸式空间审美范式的一种呼应。基于综合感官调动的身体知觉被空间放大的同时也被空间所规训,观察身体回归后的空间审美或许将成为分析和阐释人与媒介互动的另一个视角。

《不眠之夜》之中的互动行为打破了身份的界限,创造了一种在演员与观众之间进行适度合作的可能性,观众不再单纯作为受众接收来自创作者单向、线性的信息传递,而是介入创作过程中不断更新自我的审美体验[6]。自古以来,创作者一向在艺术作品中占主导地位,观众在审美体验中处于被动状态。或许从某种角度来说,解读作品需要客体的审美经验,但这并不能改变创作主体在进行创作时的初衷、过程与结局。

4 结语

沉浸感重打造了一系列互动性强、参与性高的活动,出于视听效果的震慑多数人会被吸引而愿意主动参与进来。《不眠之夜》同样作为戏剧,自纽约至上海,自首次展演至如今,热度依旧不减,除了它的独特体验感,审美上的视觉冲击和神秘感外,莎士比亚的经典著作也是其中吸引受众的一个方面。但是就实际情况而言,观看沉浸式戏剧的剧情内容似乎相比较传统戏剧来说显得并不占主要的观看目的,出现了一种审美的形式大于剧本内容的情况,甚至有华而不实的倾向。多数观众在看完演出后回味更多的是它给自己带来的审美享受和娱乐性。就目前而言,重环境、轻文本的演出形式更加得到了大众的喜爱。我们应当正视这种沉浸式体验所带给受众的内容与形式的平衡关系。■

引用

[1] [美]米哈里·契克森米哈赖.心流[M].张定绮,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

[2] 林依媛.观众体验视角下沉浸式戏剧制作研究——以上海版《不眠之夜》为个案[D].广州:星海音乐学院,2020:38-40.

[3] 江苏佳,郑雷,郑立波.沉浸感制造与沉浸人养成:从沉浸传播角度透视环球影城[J].新闻战线,2019(8):43-48.

[4] 王源,李芊芊.智能传播时代沉浸式媒介的审美体验转向[J].中国电视,2020(1):67-71.

[5] 李韵亭.互动演绎下的沉浸式戏剧——“剧本杀”中的沉浸感与交互性生成研究[D].昆明:云南师范大学,2021.

[6] 王天艺.虚拟现实技术应用下戏剧中的“审美沉浸”研究[J].美与时代,2017(10):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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