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葩苗”传统婚姻习俗解读

2022-04-13 01:03陈显勋
民族文汇 2022年9期
关键词:解读

摘 要:每一个民族缔结婚姻的目的大都相同,而具体的形式却千差万别,呈现出各自特异的民俗事象。 苗族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苗族的先祖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海葩苗”作为苗族的一个支系,在其长期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婚姻模式和特定的规矩,在恋爱、婚礼上呈现出不同样式。这也给“海葩苗”传统婚姻习俗及爱情观赋予新的内容和含义。

关键词:海葩苗   传统婚姻习俗   解读

引   言

苗族是他族对整个苗族的族称。苗族的历史源远流长。史学家认为,黄帝是今天汉族的先民,而蚩尤则是现代苗族的先民。汉史与苗族史话均有记载:“蚩尤因与黄帝发生争战,后退出黄河流域,成为三苗集团的成员之一。三苗被禹击败后,苗族先民逐步西迁,最后大部分定居贵州”。“海葩苗”作为苗族的一个支系,主要生活在苗岭山脉中段今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的龙里、贵定、惠水3县接壤地区,是苗族支系中人口较少支系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海葩苗”目前在全国不足2万人。之所以被称为“海葩苗”(以下略去引号),是因其身上佩戴海贝而得名。苗语自称“蒙牂”,意为生活在大田坝地区的苗族,说明海葩苗从事农耕的历史非常悠久。各个民族的婚姻形态是地理环境、历史渊源、心理素质、宗教信仰、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1]苗族婚姻也如此。苗族婚姻是苗族男女两性结合而成的一种特定的社会生活组织形式,这种形式形成了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海葩苗在苗族婚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同样经历过血缘婚、对偶婚等制度。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其婚姻也逐步从对偶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1949年以前,海葩苗除了个别因妻不生育而娶小妾之外,基本上都实行一夫一妻制。由于历史、语言和生活习俗等障碍,海葩苗一般不与他族通婚。就是同一民族不同服饰的支系也少通婚或不通婚。严禁家族内通婚,但也存在姑表结亲的旧习俗。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科学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懂得姑舅结亲不科学后,逐渐改掉了姑表婚的旧习俗。本文通过对海葩苗“坐花场”等传统婚俗的解读,反映了海葩苗青年男女对婚恋自由的追求和向往。

奇特的坐花场

坐花场是海葩苗特有的一种民间习俗,也是苗族海葩苗支系一种奇特的婚恋形式,在海葩苗男女青年中传承久远,直至上世纪末期还很盛行。在海葩苗聚居区,每当大年初一到正月十五,男人们都会给辛苦了一年的女人“放假”(也有的“假期”一直延续到正月末)。这段“假期”内,家中所有的家务都由男人操持,年青姑娘和成年妇女们只管在寨子附近“坐花场”,又称“坐正月”。海葩苗坐花场,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离寨子较远的“姑娘花场”,活动规矩比较严格;一种是离寨子较近已婚妇女花场,这类花场一般建在寨子附近向阳当眼的地方,形状因地形而异。“姑娘花场”一般都用从山上砍来烧火取暧的柴棒围成圆圈或长方形,也有的用从山上砍来的整把整把的竹子编制成长方形的花场,还有的用石头堆砌成一个个“小城堡”。总之,围制花场所需材料都是就地取材。建花场所用的各种材料,都是姑娘或已婚妇女们邀约上山自己搜集而亲手建成的,既有利于防风避寒,又方便参与者们聚集交流。中老年妇女的花场离寨子较近,不太讲究。花场内一般能容纳二十人左右,有的可围坐三、四个火塘。而堆放在花场外供烧火取暖的柴火,一般够用一个月左右。

海葩苗花场,既是妇女们自制盛装和相互交流学习的场所,也是未婚女青年结交朋友谈情说爱的浪漫之地。从正月初一开始,姑娘们每天都盛装打扮,带着小板凳,糯米粑,刺绣用具等先后来到花场,在花场的火塘内燃起火堆,围着火塘一边挑花刺绣,一边说笑摆谈,等待着海葩苗支系的苗家小伙前来“玩花场”。在正月期间,来至各地的海葩苗小伙都会不约而同先后来到花场边,他们有的在花场外吹起动听的芦笙或口哨,以吸引姑娘的注意;有的则直接进入花场与姑娘们搭讪。不管来自什么地方的海葩苗小伙走进花场,坐花场的姑娘中总有1人会对来访者进行暗中观察,并与姐妹们私下耳语,议论某小伙可与某姑娘相配等。对象物色好后,则以劝说的口气去取下姑娘的银手镯、项圈、腰带、花头帕等递给相中的小伙为相识物证。小伙们拿到相识物证后,在花场内稍作逗留便借故离开。此时,被拿走相识物证的姑娘就会跟着走出花场,为拿走自己相识物证的小伙“送行”。在送行过程中,姑娘们与小伙们边走边谈,相互观察和了解对方情况。通过交谈,如果姑娘对小伙不满意,便会委婉地向对方索回自己的相识物证。如果双方互有好感,姑娘们不仅不要回自己的相识物证,还会深表爱慕之心,相约某月某日或某个赶集日再约会,然后将自己中意的小伙相送很远。自此,“相识物证”便成了姑娘与小伙进一步加深了解的“月老”,直至取得双方家长认可而实行婚配。

新中国成立前,受当地社会和其他民族习俗的影响,一些海葩苗青年的婚姻也往往掌握在父母手中,子女没有申诉选择权。因而,有些彼此相爱很深的姑娘小伙会因不忍相互被拆散,只好相约私奔或双双殉情,酿成了人间悲剧。而在花场交流送行过程中,如果未被姑娘相中而被要回“相识物证”的小伙,不得再返回原来的花场,会自觉地到别的寨子去玩花场,等待中意的姑娘出现。

从“坐花场”这一奇特的民俗事项,折射出海葩苗对其族群恋爱自由的一种包容和苗族青年男女对爱情的一种美好追求和向往。

独具一格的传统婚礼仪式

在海葩苗的传统婚姻习俗中,虽然苗家姑娘小伙们有一定的恋爱自由,但受千百年来封建制度和其他民族的影响,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内,仍有父母包办及媒约婚姻现象。在父母包办婚姻制度下,不管子女是幼年、少年或青年,只要父辈之间商定了儿女婚约,或经媒人介绍双方父母同意,即算给儿女定了终身。待到双方父母认为合适的时间,就要按海葩苗的规矩举行婚礼。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的发展,这种现象逐渐消失。

在海葩苗传统婚礼形式中,接娶的的不是新娘本人,而是接新娘亲手织制的背牌或服装。婚期由男方家请人到女方家商定,并交付一定的“彩礼钱” 。“彩礼钱”一般以一年十二个月计,数额根据当时的收入和物价而定。在海葩苗聚居区,结婚收彩礼只是一种象征性的习惯。当地苗家人认为,嫁姑娘如果一分彩礼不收,会被人认为女儿嫁不出去;而彩礼收高了,不仅无利于女儿女婿将来的发展,而且會被人耻笑是在“卖儿买女”,让女方家颜面扫地,在当地抬不起头。

传统的海葩苗接亲仪式,礼节规格为5人一行。即新郎家请族长1人(在族中有威望、品行端正、儿女双全和能说会道者)担任押礼先生,请未婚小伙1至2人为陪郎,另请2人抬礼品。押礼先生背一把红色的桐油伞,去时伞把方向朝天,回来时伞把朝地,也称“遮天遮地”,以护佑新郎、新娘平安;两位挑礼品者,其中一人抬一对箱盒,内装猪腿一支(约20斤),猪肉一方(约6至8斤),俗称“一方一肘”,大米数升,还有点心、香纸等。另一人抬酒一坛(10斤左右),公鸡一只等礼物,步行到女方家接亲。

接“新娘”的背牌或服装当天,“新娘”暂不去夫家。送亲那天,女方家办酒请客。俗称“要糯米饭”。送亲时,押礼先生、新郎和陪郎接来新娘的一块背牌或一件服装。押礼先生和新郎等返回时,女方家族妇女在大门口摆酒席拦路对唱酒歌。妇女们先准备好一水瓢自制米酒,一根用棕丝包着的木棒,对着押礼先生唱歌,唱完一首歌,妇女们立即倒水瓢的米酒给押礼先生喝,押礼先生喝酒时,妇女们边用木棒舂水瓢,边舂边说:“把酒糟舂出来!”意思是叫押礼先生交出男方家给的姨娘钱米,直到押礼先生喝不下酒,把姨娘钱米交出来方可放行。

男方家接到背牌或服饰即在家办酒。将新娘家“打发”男方家的糯米煮成糯米饭,并用少量糯饭和酒水在堂屋祭祖,新郎向母舅爷和族长叩拜。余下的糯米饭,捏成一个个小圆团分给亲友吃,俗称“吃糯米饭”。这种礼节举行的婚礼,婚后在双方认为合适的年份春节期间,由男方家再请一男青年和两个女青年陪同新郎去接新娘。去时抬猪肉若干块(份数按女方家族亲属户数多少而定)、米1升、大糯米粑2个和点心等礼品,到女方家拜年,双日去,单日回来。新郎去拜年的当晚,新娘的伙伴们会前来向新郎要“拜年钱”。如不给拜年钱,姑娘们便暗中用手粘上锅烟偷偷往新郎脸上抹,俗称“打花猫”,直到新郎给拜年钱并“投降”,姑娘的伙伴们才会善罢甘休。第二天上午,“新姑爷”还要分别到新娘的家族中拜年。拜年完毕,新郎家请去的两位女青年即向新娘的父母道谢,请求接走新娘。新娘到夫家过年一天,第二天又返回娘家。此后,不分时间季节,接来送往,夫妻感情日深,直至身怀有孕才落夫家定居。自此,新媳妇才留长头发(当姑娘时头顶留长辫,不留鬓角,这也是海葩苗已婚妇女和未婚女孩的区别)。

结  语

像其他民族的许多风俗习惯一样,海葩苗的传统婚俗在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也在悄然发生着符合时代节拍的演变。自改革开放中百万民工奔沿海和国民教育大发展以来,在经济全球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浪潮的推动下,海葩苗的大批青少年纷纷走出大山,前往沿海和内地城镇务工、上学、就业,有了更多的交友择偶机会,不仅过去的父母包办和媒妁婚姻失去了生存的土壤和条件,而且婚恋和结婚形式也逐步走向“现代化”。以海葩苗男女青年传统的“坐花场”为例,外出务工、上学的年青人们每年春节期间回乡探亲访友的时间很短,不可能再有余暇参与筹建花场和玩花场等活动,“坐花场”就不再是年青人们自由恋爱的单一途径,而实现了物色对象渠道和途径的更加多元化。他们也会利用工作生活中的直接交往和现代社交软件、 QQ、陌陌和微信等,频繁地与认识不认识的异性联系,直至条件成熟而“私定终身”。由于民族团结意识的不断增强,选择配偶的范围已不再局限于苗族或海葩苗支系内部,异族通婚成为了普遍现象。至于结婚仪式,海葩的婚姻习俗包括接亲礼仪在内,并非来源于成文的判例或正式立法。它只是世世代代苗族先辈沉淀下来的历史遗存,体现出独特的地域性、民族性和时代性,不可能万古不变。现在,海葩苗青年男女谈婚论嫁的年龄都比过去长了许多,在符合法定婚龄的时段结婚,新娘没有必要(在外务工就业者也没有条件)再回娘家居住。婚禮仪式有的可以保留传统的原生性,有的则再保持一定民族特色和喜庆、朴实、简洁、方便的前提下进行了简化。即使是按过去的模式迎亲,男女双方委派的代表也不再步行和挑担,逐步改为了汽车组成的“花车队”迎亲,接送亲代表增加了不少,气氛更加喜庆隆重。这既是时代的进步,也保留了民族的风俗,值得留念,也应当发扬。

参考文献

[1]王学辉《从禁忌习惯到法起源运动》[M]。法律出版社,1998,9,P214。

作者简介:陈显勋  出生年月:1974年9月  性别:男  民族:苗族,籍贯:贵州龙里  学历:大学本科,职称: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民族文化    贵州省黔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州文化艺术研究所)副主任(副所长),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民族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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