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检察支持起诉解民忧

2022-04-15 02:15赵丽张宏羽摄影施韵
检察风云 2022年6期
关键词:肖某就业者阿妹

文/赵丽 本刊记者 张宏羽 摄影/施韵

《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将支持起诉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的关键着力点。2021年,该院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3件,涉及健康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高空抛物损害侵权责任纠纷等。

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赵丽告诉记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仍未实现最低维权目标,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不能或不敢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维护超龄劳动者权益

张阿妹是一位超龄就业者,曾在嘉定区某饭店从事后厨寿司制作师工作。一天中午,张阿妹在使用蒸箱制作寿司米饭时,左手被蒸汽烫伤。该饭店并未与张阿妹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事故发生后,张阿妹与饭店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之后,张阿妹向相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相关部门经审查后认为,张阿妹在入职及事发时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故对其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对这一决定,张阿妹自然不服,便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后,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张阿妹入职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用人单位未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故维持不予受理决定。

超龄就业者与适龄劳动者相比,身体素质偏弱、反应速度偏慢,其工作时所面临的安全隐患和发生工伤的风险相对较高。如果不能被认定工伤,像张阿妹这样的超龄就业者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吗?事实并非如此,张阿妹还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向饭店索赔。

然而,在起诉这条路上,张阿妹最开始是举步维艰。据了解,她是有起诉意愿的,但限于自身法律知识及维权手段欠缺,难以实现诉权。

一次偶然的机会,让张阿妹在迷茫中看到了希望。在一篇网络上的文章中,张阿妹知悉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之后,张阿妹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嘉定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

检察机关很快就受理了她的申请。承办检察官认为,本案系健康权纠纷案件,张阿妹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作为雇主的某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申请人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来沪务工人员,文化程度不高、经济条件不佳,为保障弱势超龄就业者的合法权益,决定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帮助张阿妹梳理法律关系、提供固证取证建议并厘清具体诉讼请求,有效弥补了该类弱势超龄就业者自身维权的短板,切实维护其劳动权益。2021年4月,在该起健康权纠纷庭审中,检察官依法宣读支持起诉书并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21年8月24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张阿妹要求饭店赔偿其受伤所致损失,于法有据,判决支持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张阿妹获赔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万余元。

“判决后,与张阿妹发生纠纷的饭店第一时间就付清了赔偿款,结局比较圆满。”赵丽向记者介绍道,本案纠纷得以顺利解决,检察机关不仅在诉讼环节发挥了支持起诉作用,还搭建交流平台,开展释法说理、消弭矛盾分歧,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不让受害人“流 血又流泪”

2020年6月9日凌晨,肖某骑电动车行驶时,遭受尾随而来的杨某强制猥亵。肖某伸手反抗,不料却因失去重心倒地受伤,致十级残疾。此后,杨某受到刑事追责,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肖某伤后失业在家,共花费医疗费用近6万元,生活陷入困顿。杨某未给予任何赔偿。

据了解,当时,肖某的家庭系四川省宜宾县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其家庭收入拮据,且治疗费用多为借款。最初,肖某申请了司法救助,经调查核实后,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启动了救助程序。仅仅7天,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宣布会,将司法救助决定书送到了肖某的手中,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帮助其解决生活面临的急迫困难。

司法救助金能够帮助肖某解决眼下的实际困难,但在肖某的内心,还是希望能够起诉杨某,获得赔偿。可对于缺乏法律知识、家庭生活困难的肖某来说,民事追偿之路怎么走下去呢?肖某犯了难。

承办检察官同张阿妹沟通交流

张阿妹向检察机关赠送锦旗

这时,肖某又想起了检察机关,于是便向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经过审查后,检察机关于2021年8月24日决定受理。承办检察官认为,申请人肖某因遭受杨某的不法侵害致伤并由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及《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应当得到相应的赔偿。肖某想要通过民事诉讼获得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失赔偿,于法有据,可予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还帮助肖某收集整理证据材料,提供诉讼相关的法律建议,并至法院就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沟通。庭审中,承办检察官到庭支持起诉。

2021年10月22日,法院作出判决,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肖某因杨某强制猥亵而摔倒受伤,故支持肖某要求杨某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判决杨某赔偿肖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衣物损失费、鉴定费等7万余元。

检察建议延伸办案触角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手段。提到检察建议,很多人最先想到的是公益诉讼。其实,检察建议是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的重要履职手段。

在支持起诉工作中,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延伸办案触角,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切实落实检察为民办实事。

工作人员在某小区进行绿化养护时,无端被高空坠落的料酒瓶砸中头部,事后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受害人也未获赔偿……在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与黄某、杨某等人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支持起诉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有些居民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高空抛物已入刑,直到案件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也尚未认识到此类行为的危害性;此外,小区摄像头设置点存在盲区,一旦有此类事件发生,无法第一时间锁定行为人及固定相关证据。

为了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防止类似案件再次发生,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向该小区居委会、物业公司提出检察建议。从强化居委会和物业服务的主体责任、加强小区内硬件设施的配置和修缮、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等方面督促居委会、物业公司积极整改,消除高空抛(坠)物隐患。

“大楼门厅、小区公告栏、电梯、楼道等醒目位置都张贴了相关的温馨提示、宣传海报和警示标贴,电子屏上也出现了禁止高空抛(坠)物的内容。”这是承办检察官再次走进该小区时,看到的一幕。收到检察建议后,居委会、物业公司就积极研究落实。在第一时间,居委会便督促协调物业公司落实“三防”体系,方便后期管理取证;物业公司也拿出高空抛(坠)物摄像头增设方案,并加强对物业企业员工的管理培训。

此外,在前文提到的张阿妹支持起诉案中,承办检察官发现饭店存在未与雇佣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等管理漏洞 问题,于是,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涉案企业加强用工场所及人员的安全防范。从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对用工环境的安全保障等多角度教育涉案企业消除侥幸心理、合法合理用工,加强法律意识,为受雇者提供基本的就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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