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的思考

2022-04-21 21:13陆成晨
时代金融 2022年4期
关键词:身份交易监管

陆成晨

金融科技极大助推了金融业发展,但金融科技的种种特性也为反洗钱工作带来新的风险与挑战。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特点出发,分析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反洗钱工作的新特点、新困难,并提出相应对策与建议。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极大的便利了金融交易,成本价降低的同时提升了效率,但互联网金融开放宽松的环境也易成为洗钱犯罪滋生的土壤。因此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中反洗钱工作要点,对做好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形势

互联网金融这一新兴业态的出现,因其普惠性迅速聚集起巨大的资金规模,同时助推金融创新,各种互联网金融业务推陈出新。但与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行业相比,该领域的反洗钱监管却较为滞后,现有针对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方法与新兴的互联网环境不相匹配,互联网金融成为反洗钱监管“洼地”,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洗钱犯罪的风险事件相继出现。作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一环,互联网金融中的洗钱风险不容忽视。

2018年10月,一行两会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建立了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反洗钱监管机制和对全行业实质有效的框架性监管规则,以规范互联网行业反洗钱和预防洗钱风险。《管理办法》中重点将互联网金融行业这一新兴业态纳入监管框架,对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反洗钱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将包括网络支付、网络借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贷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纳入监管范围,要求相应从业机构开始承担反洗钱工作义务,互联网金融业态不再成为洗钱犯罪的法外之地。《管理办法》的推出,为开展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搭建了顶层框架设计,但与发展迅速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相比,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反洗钱相关的体系构建远未完善,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反洗钱工作仍处在攻坚阶段。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反洗钱工作难点

互联网金融,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虽然互联网金融仍以金融为核心,但互联网技术的加入,极大的改变了金融业态,为金融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从反洗钱监管角度出发,这种新金融业态中互联网环境具备的一些特征容易催生出新的洗钱风险,亟待关注。

(一)互联网环境下的匿名性,给客户身份识别和尽职调查工作带来困难

匿名性是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交易的重要特征,相比传统业务的面对面柜台交易,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可以在交易过程中直观的了解客户身份,在互联网中进行资金交易时,则更多使用动态口令、密码等作为识别客户身份的手段,不需要留下影像、签名等个人信息即可发出交易指令,使犯罪分子更容易伪造或冒用他人身份进行资金交易,令监管机构、银行机构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在识别客户身份时变的极为被动且困难。而识别客户身份,了解你的客户(KYC)是国际反洗钱组织FATF最为强调的方法,互联网金融的匿名性,极大的削弱了这一手段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作用。

(二)互联网交易的瞬时高效性,增加了可疑交易监测的难度

通過互联网进行交易时,资金在短时间内可以实现反复、快速划转。当犯罪分子有意利用这一特性进行洗钱时,就会将交易拆分使其碎片化,进行一连串反复交易对非法所得收入进行洗白,导致信息分割,使资金交易来源和去向追踪困难。同时,可疑交易报告制度随着可疑报告数量增加时其边际效用递减,而互联网金融的高效性使得短时间大量交易成为可能,在降低监测效率的同时,推高了监测成本,对可疑交易的识别和及时处理造成困难。

(三)互联网的多主体参与性,割裂了资金交易过程

传统资金交易主要集中在银行机构之间,而在互联网金融下,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始参与到结算业务中来。通常来说,银行机构与出于保护客户隐私的原则,银行不会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账户信息,因此资金无法溯源;进行资金划转时,银行仅凭第三方支付机构指令完成相应操作,所以很难获知资金的具体去向和用途。这样来看,原本由银行机构掌握的完整资金链、信息链被割裂到多个不同机构中去,单凭银行机构很难还原交易过程全貌,而在对交易进行追踪过程中,势必要协调多个机构配合,加大了反洗钱监测工作的难度。

(四)互联网的无纸化特征,加大了信息溯源和线索收集的难度互联网交易无纸化

指的是交易过程不再以纸质凭证记录而是以数据方式保存,因此容易发生记录客户交易不真实和客户身份信息保存不当的问题。特别是一些中小型金融服务平台,内控管理不严格,容易发生实际交易与数据记录存在误差的情况。同时修改电子数据与修改纸质化凭证相比更为容易且不易留痕,若被犯罪分子利用,极易通过伪造、变造交易数据来掩盖洗钱犯罪行为,使实际可疑的交易无法被及时监测。此外,目前互联网金融业内尚未形成统一的数据留存标准,不同平台的数据保存格式、内容和期限呈现较大差异化,使相关监管部门在事后介入调查时调取、分析可疑交易数据存在障碍。

(五)互联网金融跨空间性,推高了协作打击洗钱犯罪的成本

与传统金融交易相比,互联网金融突破空间限制,只要有网络信号的地方就能便捷快速的进行资金交易,因此在互联网中进行跨地区、跨国的资金划转操作时,不再受地点、时间限制,交易可以随时随地发生,为多部门协作打击洗钱犯罪增加了困难。第一是关于洗钱犯罪的定义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标准不统一,犯罪行为认定困难,让一些打擦边球的洗钱犯罪有机可乘;二是一旦发生跨区域甚至跨国的洗钱活动,就要多地多部门共同参与,必定导致执法协调成本增加;三是有关部门在追踪打击跨国跨地区的洗钱犯罪时需赴异地进行调查取证,线索搜集成本提升。

(六)互联网金融的脱媒性,为犯罪分子洗钱提供新的手段

互联网基于信息技术构建,衍生出基于数据信息形式存在的虚拟商品,此类产品没有实体媒介,交易过程中难以核实交易真实性,且监管难度大,容易成为犯罪分子洗钱工具,例如,比特币就是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产生的虚拟货币中的一种典型代表。虚拟货币的使用者可以直接在网上与其他使用者进行货币交易,绕过传统跨国交易的基础设施,可将虚拟货币在交易所兑换成现金或直接使用虚拟货币进行实物购买、投资等活动。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信息高度加密、交易对手身份识别困难,且对于一般人有较高的进入门槛,这些特点被犯罪分子加以利用后,成为一种成本低廉且匿名性高的洗钱渠道。

(七)互联网环境助推创新,政策保障滞后易生监管真空

互联网为金融交易环境带来深刻变革,各类创新层出不穷,远远走在审慎监管之前。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在发展初期一直处于较宽松的监管环境且长期未被纳入反洗钱工作义务主体,因此大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机构反洗钱意识缺乏,相对宽松的监管环境和互联网平台在反洗钱工作中的不作为,使犯罪分子有机会利用互联网金融创新逃避监管。例如,曾经出现利用P2P平台、互联网保险等看似金融创新模式进行的洗钱犯罪,此类洗钱方式易于发起但甄别困难,洗钱风险敞口不容忽视。

三、“核心+环境”,两点发力做好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

在互联网金融日益发展的今天,传统反洗钱工作三项核心内容:可疑交易监测分析、客户身份识别和交易记录保存都受到互联网技术的影响,极大的提高了反洗钱工作的难度,传统的监管方法很难满足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因此要做好反洗钱工作仍要紧抓反洗钱工作的核心本质,兼具考虑互联网环境因素的特殊性,核心和环境两手抓,严控发生严重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可能。

(一)完善反洗钱工作监管体系设计,合理制度保障有序创新

互联网金融创新速度加快,监管很容易走在创新之后,因此构建完善的监管框架,增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政策环境保障尤为重要,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反洗钱监管工作的法外之地。

围绕《管理办法》提出的国家层面的反洗钱顶层框架设计,首先要出台更为详尽的具体监管措施,包括网上注册身份认证要求、信息记录保存标准等在内多项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其次,可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动员多行业联合,搭建与多部门可无缝对接以及快速查询的信息监测平台,实现交易记录及时、无障碍查询,使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碎片化、无纸化和瞬时发生的资金划转能被清晰的溯源追踪,保证反洗钱工作在完善的监管制度保障下顺利开展。

(二)将客户身份识别作为最重要手段,严控源头降低风险

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工作最基本和核心的要求,通过全面了解客户做好反洗钱工作,是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监测得以发挥作用的基础,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就能实现从源头把控风险,打击洗钱犯罪。要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就要在资金交易的全阶段落实客户身份识别,防止互联网环境下仿冒、顶替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资金划转。在注册阶段,全面了解客户基本身份信息,详尽记录客户的姓名、年龄、职业、联系方式等背景资料,落实好金融账户实名制,防止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的情况;在交易过程中,谨慎对客户身份进行认证,尝试利用新技术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例如指纹、人脸识别等),提高客户身份识别水平的同时更好的保护客户隐私信息,防止密码被盗取后导致信息泄露。

在识别好一般客户身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重点名单监测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海量数据优势,利用大数据、数据挖掘技术,及时发现并将异常交易客户列入名单,对存在高危洗钱风险的账户进行重点監测。

(三)明确反洗钱主体义务,充分发挥金融交易机构作用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开展反洗钱工作存在监管边界无限性,这一特性就决定提供金融交易服务的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体,应承担反洗钱工作义务。鼓励金融机构完善风险内控机制,提高反洗钱意识,积极参与到反洗钱工作中来。其中银行作为传统金融机构,不论互联网背景下支付交易如何复杂,其支付交易结算终端的功能始终不变,因此要进一步严控资金的最初环节和最后环节,保证资金来源安全,流向明确。同时新兴的网络金融机构纳入监管体系后,敦促其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承担反洗钱义务,按要求对数据交易档案妥善保管,鼓励其充分发挥互联网科技平台的技术优势,在交易过程中提高客户身份识别准确性,提升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监测水平。

(四)建设专业人才队伍,为反洗钱工作开展提供保障

反洗钱工作环境日益复杂,各种洗钱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层出不穷。为了更好的将各种反洗钱工作落到实处,就需要一支专业素质过硬,反洗钱工作能力强的跨金融、互联网技术和法律等多学科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来更好完成反洗钱工作。特别是互联网环境下,传统的信息监测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兴环境下的反洗钱监测要求,在反洗钱工作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是未来趋势,复合型人才能更好的处理互联网环境下交易的追踪、查找,同时保持对异常交易的敏锐度,协力发挥现有监管制度效力,完成反洗钱工作。

(五)积极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同做好反洗钱工作

互联网跨时间、跨空间的特性让异地实时交易成为可能,今后反洗钱工作更加离不开国家、地区间的合作。国际上诸多国家也同样面临互联网金融给反洗钱工作带来的冲击,对于反洗钱监管也探索出一些办法,建议在防范互联网金融洗钱风险方面,多与国际反洗钱组织加强交流,对这一问题高度关注,共同分享控制和化解洗钱风险的经验与方法。此外,互联网将世界连接成整体,跨国跨地区的反洗钱犯罪愈加成为常态,要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反洗钱工作行政主体的作用,积极探讨全球范围内进行反洗钱跨区域合作监管及联合行动,以提高反洗钱工作效率。

四、结语

总之,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任重而道远。上文中总结了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反洗钱工作的难点,并就如何做好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可以为互联网金融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 吴培清.互联网金融时代反洗钱监管的难点与对策[J].福建金融,2015(12):31-33.

[2] 龙艺梅. 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下的反洗钱工作浅析[J]. 新金融世界, 2019 (5):115-116.

[3] 翟欣瑶. 新时代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监管工作面临的困境及对策建议[J]. 市场周刊,2020(5):123-124.

[4] 刘梦婷. 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反洗钱监管浅析[J]. 现代金融,2018(9):30-31.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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