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脱贫攻坚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2022-04-22 22:23赖靖雷吴靖
关键词:政治经济学脱贫攻坚马克思

赖靖雷 吴靖

关键词:脱贫攻坚;政治经济学;马克思;分配理论

中图分类号:F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895X(2022)01?0059?06

DOI:10.13256/j.cnki.jusst.sse.2022.01.010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分配问题,多次强调健全分配机制、深化对按生产要素分配制度的探索与完善。在“十三五”规划中,又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2015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拉响了脱贫攻坚战的序幕。随着精准脱贫方针的提出,党中央将新时代脱贫攻坚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和重要抓手,而分配问题是化解新时代脱贫攻坚矛盾的关键。同时,分配问题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考察对象,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必修课”[1]。新时代脱贫攻坚的战略决策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创新发展[2],而马克思分配理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资本主义的长期研究中逐渐成型,它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分配的剖析,提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分配的构想,对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本文尝试从马克思的分配理论视角,对我国新时代脱贫攻坚理论作政治经济学分析,阐明新时代的脱贫攻坚是马克思分配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理论成果,是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承继和思考。

一、马克思分配理论基本内涵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是在阐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这一推动人类社会发展基本矛盾的基础上展开的。分配作为生产关系中的重要环节,一直以来都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重要的考察内容。分配是指社会的经济资源配置过程,主要是指劳动力、资金或资本、生产资料等资源的分配。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长期的深入研究,马克思的分配理论逐渐成型。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分配方式的剥削本质,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分配形式做出了构想。马克思的分配理论,从唯物史观出发,以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学说为基础,具有高度科学性,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分配理论的理论基础,可以成为我国解决分配问题、贫困问题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

(一)马克思分配理论的逻辑起点:生产决定分配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考察分配问题的重要方法。因此,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是马克思分配理论的逻辑起点。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分配关系本质上和这些生产关系是同一的,是生产关系的反面,所以二者共有同样的历史的暂时的性质”[3]。分配方式具有历史性,说明人类社会每个阶段的分配方式是不同的。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还提到“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4],这表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将社会分配问题置于社会生产过程中考察的。马克思认为分配方式具有历史性,它随着人类社会生产方式的改變而改变,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资本主义社会的分配方式的本质,是资本家通过私有制占有生产资料,压榨工人的劳动力,榨取工人的剩余价值,而工人的“工资”只是其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掩盖了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本质。如此一来,富者愈富,贫者愈贫,资本主义私有制成为社会贫富差距不断加大的罪魁祸首。因此马克思提出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必然走向灭亡,资本主义的分配方式也将被社会主义的分配方式所取代。

(二)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分配方式的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发现资本主义社会中,“商品包含的价值,等于制造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这个劳动的总和由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构成”[3]。资本家通过占有生产资料,从而占有工人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消费资料的分配,资本主义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是不可取的,应该用公有制替代,那么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中,消费资料的分配应该按照什么原则呢?马克思认为,商品价值决定于制造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分配方式应以按劳分配为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的方式,是对资本家“不劳而获”的按生产资料分配的否定,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劳动量是社会收入分配的唯一依据。

(三)马克思分配理论的价值诉求: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马克思分配理论的终极诉求。公平正义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目标,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也以倡导公平正义为宗旨,但与西方自由主义分配原则所倡导的“作为公平的正义”不同,马克思从人类历史之维度,把握人的劳动生产正义性,洞察自由主义之谬误以及唯心主义的局限性。马克思认为,社会分配中所谓的“公平正义”不能停留于道德批判。“什么是‘公平的分配呢?难道资产者不是断言今天的分配是‘公平的吗?难道它事实上不是在现今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唯一‘公平的分配吗?难道经济关系是由法的关系来调节,而不是相反,从经济关系中产生出法的关系吗?难道各种社会主义宗派分子关于‘公平的分配不是也有各种极不相同的观念吗?”[4]那么,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公平正义与西方自由主义的公平正义有何区别呢?马克思指出,不能孤立地、片面地思考分配问题,分配不过是经济运行中的一个环节,而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辩证统一、相互关联的。对此,马克思有进一步解释:“照最浅薄的理解,分配表现为产品的分配,因此它离开生产很远,似乎对生产是独立的。但是,在分配是产品的分配之前,它是(1)生产工具的分配,(2)社会成员在各类生产之间的分配(个人从属于一定的生产关系)?这是同一关系的进一步规定。这种分配包含在生产过程本身中并且决定生产的结构,产品的分配显然只是这种分配的结果。”[5]因此,讨论分配的公平正义,不能只在分配范畴中进行窒息式讨论,应当将分配与生产方式联系起来思考,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研究方法。马克思认为,分配不仅局限于生产后的产品的分配,更包括了生产中的生产工具分配和生产资料分配,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少部分的人(即资本家)占有了大部分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而这种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分配是不合理的,只有将其社会生产方式进行改造,人类才能在分配正义的道路上更进一步。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倡导的分配正义理论,以超越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民社会为出发点,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用剩余价值论揭示资本主义对劳动工人的剥削本质,对古典政治经济学所谓“公平”的按资分配进行批判,对社会主义制度提出“按劳分配”的构想和“按需分配”的目标。值得注意的是,从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对拉萨尔主义空想的“公平正义”进行的批判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不是空想主义者,其分配正义理论亦不会走向空想。

马克思同时指出按劳分配所存在的局限性,以突出分配正义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甚至是社会主义社会,要实现‘公平分配劳动所得和‘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均是空想。”[6]因为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不同的,每个劳动者所需要的生活消费资料也是不同的(如家庭情况不同),所以每个人凭借其劳动所获得的分配,也不是充分体现“公平正义”,按劳分配存在的必然性和局限性凸显了出来。这时候,按劳分配的“公平正义”就需要国家政府来实现了。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社会财富源于社会劳动,为维持来年社会生产,每年需要在社会总产品中做三项扣除:第一,“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4]。这三项扣除,尤其是第三项,是对无劳动能力者的收入分配弥补,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在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的同时,亦有人性化的“公平正义”的价值彰显。

马克思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公有制较资本主义私有制无疑是历史的进步,但与共产主义全面公平正义仍有距离,“但是这些弊病,在经过长久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是不可避免的”[4]。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共产主义社会中,人类才能得到全面的解放,“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4]此时的分配正义才能得到完美的诠释。

(四)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制度基础:公有制

共享发展成果的公有制,是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制度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社会分配制度是受一定社会生产力条件下的经济结构制约的,经济结构应当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马克思提出剩余价值,揭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并在1848年《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消灭私有制”。虽然,“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无产阶级用暴力革命夺取政权后,消灭资产阶级私有制并建立国家公有制的主张,由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在三四十年后已不再强调了”[7],但是公有制依然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改革的终极目标。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是社会按劳分配的制度基础,是人类社会分配的制度升级,是共享发展的制度保障。

二、马克思分配理论视角下我国脱贫攻坚实践的理论内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将新时代脱贫攻坚纳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以之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着力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与难点就在“全面”二字,即建立一个惠及14亿人口的更高标准的小康社会,而脱贫攻坚战的胜利与否决定着小康社会是否“全面”。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8],“截至2019年,我国年均减少贫困人口1000多万,年均摘帽贫困县300多个,到2019年年末,按现行贫困标准确定的尚未脱贫的有551万人,尚未摘帽的贫困县有52个”[9]。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的全球性暴发,新时代脱贫攻坚的任务愈发艰巨。2020年5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0年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巩固脱贫成果,决胜脱贫攻坚,都离不开对脱贫攻坚理论的深刻认识和该理论的正确指导。

(一)新时代脱贫攻坚契合马克思分配理论之逻辑起点

新时代脱贫攻坚理论起点是马克思生产决定分配之论断,脱贫攻坚工作通过激活地区生产力,从而改善收入分配,实现脱贫。开发式扶贫一直以来是中国扶贫的基本方针,自1994年《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颁布以来,国家还先后颁布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这三份文件都以开发式扶贫为方针,旨在通过激活和发展贫困地区的生产力,提升改善贫困地区收入分配状况。习近平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分配决定于生产,又反作用于生产,‘而最能促進生产的是能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全面地发展、保持和施展自己能力的那种分配方式。”[1]生产决定分配,贫困的根源在于生产力不够发达。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表明新时代脱贫攻坚对贫困地区生产力发展的重视。发展贫困地区的生产力,从根源解决贫困地区收入低的问题,有助于解决我国现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目标的着力点。

(二)新时代脱贫攻坚契合马克思分配理论之分配原则

新时代脱贫攻坚遵循以劳动为主的原则。2015年10月16日,习近平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首次提出“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五个一批”是对扶贫方式和脱贫路径的归纳,包括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在“五个一批”的脱贫措施中,产业脱贫、易地搬迁扶贫、生态脱贫、教育脱贫这四项的本质,都是解放和发展贫困地区劳动力,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平台,提升贫困人口的劳动能力。劳动是价值的源泉,“扶贫先扶志”,“扶贫先扶智”,激发贫困人口的劳动力,让其自身拥有创造价值的能力,才能真正地脱离贫穷。

(三)新时代脱贫攻坚契合马克思分配正义之价值诉求

新时代脱贫攻坚体现中国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取向。习近平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为此,党中央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发布的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关于贫困地区,习近平进一步强调,农村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最艰巨、最繁重的地区,要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的全面小康[10]。新时代脱贫攻坚不仅使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逐渐摆脱环境与条件的约束和限制,更体现我国对公平正义、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同时,新时代脱贫攻坚的扶贫措施,是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观的践行。对于贫困地区存在的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群,新时代脱贫攻坚落实“社会兜底一批”,创新“光扶”“风扶”等扶贫措施,处处体现了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

(四)新时代脱贫攻坚契合社会主义共享发展的本质要求

新时代脱贫攻坚服务于共享发展,契合于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什么?“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党和全国人民集中海内外一切可动员力量,解放和发展中国的生产力。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获得飞速发展,所取得的发展成果举世瞩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成效显著。社会主义本质中的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已经取得丰硕成果。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享发展的本质要求得到重视,“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共享发展本质提上日程。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从“先富带动后富”到新时代脱贫攻坚,从实现温饱走向小康社会,并在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新战略目标。习近平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是要把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尽快补上,否则就会贻误全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在于农村还有7000多万贫困人口[10]。这表明新时代脱贫攻坚战已然成为实现战略目标重要底线,是党和政府行为的重要指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共享发展的本质要求。

三、马克思分配理论与新时代脱贫攻坚实践的内在逻辑

新时代脱贫攻坚,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创新成果。马克思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行动指南,新时代脱贫攻坚是中国共产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引,而分配又是实现脱贫的关键。对马克思主义分配理论与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内在逻辑作梳理,有助于厘清二者之间的联系,为实践的进一步深入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脱贫攻坚是对马克思分配理论的承继

脱贫攻坚继承了马克思“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的根本原则,将扶贫重点放在改善贫困地区生产方式,进而解决贫困地区社会分配问题上。矛盾抓主要,问题抓根本,马克思分配理论认为“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是考察社会分配问题的根本原则。以往的脱贫经验也告诉我们,对贫困户进行日常物资援助式的帮扶,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究其根源,是贫困地区生产方式存在问题,导致贫困地区生产力低下,所得社会成果总量分配低下。新时代脱贫攻坚承继马克思分配理论,抓住贫困问题发生的根本,通过开发扶贫、产业扶贫等政策定位,激活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发展贫困地区生产力。抓住了贫困问题的关键,生产问题得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脱贫攻坚继承了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社会分配方式的基本原则,也是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基本原则,是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的理论指导。新时代中国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这在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的实践推进中得到了充分体现。新时代脱贫重在精准扶贫,充分发挥各地特色,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创造就业机会,调动贫困地区劳动力,发展贫困地区生产力。在新时代脱贫攻坚政策中,产业扶贫、教育扶贫、生态扶贫、“扶贫先扶志”、“治贫先治愚”等脱贫措施和扶贫理念就是通过创造就业岗位或赋予贫困地区劳动者劳动技能的方式,解放贫困人口的劳动能力,提升贫困地区人口创造社会财富的能力,从而达到脱贫目的。贫困人口只有自己劳动创造出财富,才能永久地远离贫穷,走向富裕。以劳动为主,通过激活贫困地区劳动力潜能,发展贫困地区人口的生产力,实现贫困人口自主脱贫,改善生活,迈向小康,是新时代脱贫攻坚措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彰显出新时代脱贫攻坚实践是对马克思分配理论按劳分配原则的承继。

(二)新时代脱贫攻坚实践是马克思分配理论的时代彰显

脱贫攻坚实践彰显了马克思的分配正义观。首先,新时代脱贫攻坚本身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价值观的诠释。马克思分配理论在坚持按劳分配基本原则的同时,也通过阐释分配正义的价值理念对按劳分配原则进行补充。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原则下的社会主义,在社会总收入按照劳动的统一尺度进行分配前,要做三项扣除,其中包括对无劳动能力者的收入分配弥补,在以维护按劳分配原则下,体现社会收入分配公平正义。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的唯一标准是劳动,但由于自然环境等种种局限,贫困地区人口的劳动力得不到释放,因此无法获得“公平正义”的社会分配。党中央提出脱贫攻坚,本质上就是为了维护社会分配的公平正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收入分配。其次,在新时代脱贫攻坚的扶贫措施中,也彰显了马克思分配理论的正义观。新时代脱贫攻坚从以人为本的理念出发,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采用特殊的扶贫方式,提出“社会兜底一批”,并创新“光扶”“风扶”等扶贫措施,确保这些特殊的貧困人口也能在新时代脱贫攻坚中走向小康,一个也不落下。新时代脱贫攻坚在实践中诠释了按劳分配的公平正义,彰显了马克思分配理论的公平正义。

脱贫攻坚继承了马克思共享发展的分配理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新时代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依然不变,新时代脱贫攻坚工作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制度优势体现,是对马克思共享发展理念的承继。首先,新时代脱贫攻坚以消除贫困、改善收入分配差距为目的,践行共享发展的理念。改革开放加剧了我国社会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共享发展”理念中,“共享”与“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发展是共享的基础,共享是发展的动力。我国要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就必须改善地域发展不平衡、贫富差距扩大等问题,为此,党中央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旨在推动全社会共享改革发展的红利,改善民生,解决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其次,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实践措施,践行了马克思分配理论共享发展的理念。作为实现总目标的重要抓手,新时代脱贫攻坚以共享发展为出发点,以精准扶贫为基础,以改善贫困地区社会收入分配为目标,提出“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基本方略,使贫困地区人口共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展的巨大成果。推进脱贫攻坚,实现共同富裕,不仅仅是党和政府的责任,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脱贫攻坚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动员和凝聚全党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10]。

四、结束语

新时代脱贫攻坚是马克思分配理论在当代中国的伟大实践。第一,新时代脱贫攻坚牢牢抓住马克思分配理论“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的根本原则,从贫穷的根源出发,结合实际,对症下药,解决贫根。第二,新时代的脱贫工作重视劳动,以劳动为主,遵循社会主义按劳分配的基本原则,通过释放贫困人口的劳动力,使贫困地区人口通过自身劳动创造社会财富,实现终极脱贫。第三,针对无法劳动的特殊贫困群体,新时代脱贫攻坚以人为本,践行马克思的分配正义观,调动社会力量帮助特贫群体脱贫。最后,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实践,使贫困人口共享发展成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是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行动诠释。因此,归根结底,新时代脱贫攻坚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中国的实践成果,体现了马克思分配理论在中国的伟大实践,亦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伟大实践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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