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资本与革命:马克思权力观的关键话语

2022-04-25 12:48缪燚晶
理论导刊 2022年4期
关键词:权力观

摘 要:权力观是研究人类解放课题不可或缺的维度。面对大工业社会的权力场景,马克思在细致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上对国家权力、资本权力予以唯物史观的科学审视和政治经济学的深度解析,并意图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完成科学社会主义的建构,形成了独特的权力观。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权力是权力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决定性形态,国家权力作为上层建筑是权力的主要形态,无产阶级革命是对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的超越,是通往自由人联合体的桥梁。

关键词:权力观;国家权力;资本权力;无产阶级革命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2)04-0093-07

基金项目:202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新时代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体制机制研究”(21BKS153)阶段性成果;2021年度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中国共产党百年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历史经验的新时代运用研究”(2021DXXTZDDYKT064)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缪燚晶(1992-),女,江西赣州人,华南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

在1847年撰写的《道德化的批判和批判的道德化》一文中,马克思驳斥卡尔·海因岑只看到权力统治财产的表象却未看到实质上“政治直接属于财产”,他明确指出:“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现代的资产阶级财产关系靠国家来‘维持’,资产阶级建立国家权力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关系。因此,哪里的政权落到资产阶级手里,哪里的无产者就必须将它推翻。无产者本身必须成为权力,而且首先是革命的权力。”[1]330-331马克思具体指出了财产权力、国家权力以及革命的权力。马克思认为其所处时代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克服资产阶级的权力支配所导致的与一切人的自由相悖的对抗性、分裂性矛盾。在他看来,资本主义酝酿出宰制人的资本权力,也正是资本权力从根源上造成人们丧失自由。国家权力是国家这一政治共同体具有的可以支配社会及其成员的力量,国家权力在阶级社会中是阶级压迫的暴力,同样和人的自由追求相悖。革命的权力则是将资产阶级权力推翻的另一种力量,是改变权力现状的主要手段。由此,运用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按照“批判—建构”和“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逻辑,可以在马克思的文本中提取出三个关于权力的关键话语:国家、资本和革命。如何把握国家权力、资本权力和革命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构成了马克思权力观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之思:权力审视的唯物史观聚焦

国家思想是马克思科学理论体系中的重要内容,通过对国家问题的深刻分析,马克思形成了指导无产阶级革命和指引人类解放的科学思想。在马克思的视野中,国家有时指物质国家,有时指政治社会,有时指国家制度及其政权机构。纵观马克思思想发展的整体脉络可以发现,其所说的国家产生、发展和消亡主要是指国家权力的产生、发展和消亡,而不是国家的制度、职能等的消亡,更不是权力本身的消亡。换言之,国家权力是国家的核心,是国家政治的集中体现,国家权力的存在状态决定国家的主要形态。对于国家权力,马克思给予了高度关注,他不仅前瞻性地设想出无产阶级国家权力的人民主权、民主监督等本质特征,还敏锐地察觉到资本主义国家权力的“恶本质”及其内在矛盾,探索出革除国家权力之恶的手段和方式,使国家权力释放其“善本质”。

马克思起初接受西方传统道德国家的思想,认为国家权力是神圣化的权力。经历了《莱茵报》时期关于物质利益的难题困境和克罗茨纳赫时期论辩性文章撰写过程的思维洗礼,马克思的国家权力观发生了转变,他开始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来审视国家权力,并看到了市民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性作用。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基于市民社会中阶级对立的现状,发现无产阶级将要解放普遍人类的历史使命。《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扬弃异化路径的发现让马克思对国家权力的理解开拓出生产规律这一视角。到达布鲁塞尔之后,马克思先后撰写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哲学的贫困》《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并与恩格斯合著了《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等作品,这一时期马克思明确提出了新的历史观——唯物史观并对此进行了详细阐发。唯物史观的发现为马克思更加深入、精准地把握国家权力问题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理解框架。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如是写道:“当阶级差别在发展进程中已经消失而全部生产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共权力就失去政治性質。原来意义上的政治权力,是一个阶级用以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的暴力。”[2]53在马克思的话语情境中,政治权力是存在于阶级社会中的而非阶级差别出现之前的社会中的,是“原来意义上”的而非“未来意义上”即阶级差别消失后的,特指存在于阶级社会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阶级之间的统治、压迫、支配和被统治、被压迫、被支配的关系,国家权力的本质就是“阶级压迫的暴力”。1848年法国大革命后,革命席卷欧洲大陆,马克思也参与到政治革命之中,在法国大革命到第一国际创立的这段时期,马克思关于国家权力研究的主要代表作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在唯物史观的理论指导下开始对历史和现实进行分析,并对国家权力是统治阶级的工具这一属性作出清晰解释。马克思在其晚年时期的工作重点主要是组织和领导国际工人协会活动。这一时期马克思对国家权力的思考主要体现在《法兰西内战》《哥达纲领批判》《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等文献中,马克思意识到国家权力将回归社会并历史地呈现了国家权力的起源,这一时期马克思关于国家权力考察的补充和深化反过来又确证了唯物史观的科学性和革命性。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从现实出发的关于社会历史运动发展的理论解释系统[3]。其中存在着双层关联的解释框架,一层是以生产方式为中介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另一层是以交往形式为中介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在这一框架中,后一层解释更具完整性,既把社会理解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又将系统内部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区分开来。这一理论体系将经济系统视为基础,其他系统以此为基础发展起来并反作用于经济系统。就权力而言,其明显的支配特征最先也最明显地体现在国家这一有机体中,国家受制于经济基础和社会系统同时反作用于经济和社会。国家权力既表现为一种支配力量又表现为特殊组织形式,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权力是在历史中产生并终将在历史中消亡的事物。除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把握国家权力,马克思还对它作出一定的价值评价,认为国家权力主要代表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国家权力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工具,同时国家权力还兼具阶级矛盾调和的任务,维护着既定社会形态的秩序稳定。由上文分析可知,马克思主义的价值旨归在于实现全人类解放,其价值追求是自由、平等和民主。从国家权力建设来看,马克思主张国家权力的应然状态是立法权高于行政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得到最大化行使。当然,国家权力最主要是受经济基础和交往形式的制约,这决定了国家权力的消亡是渐进的和分阶段的。

二、资本之究:权力解析的政治经济学透视

如果说对国家权力的反思过程建构出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和理论武器,那么对资本权力的批判则是将这一武器锻造成淬火利刃,直插资本主义社会的要害。资本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普遍现象,是解开资本主义剥削之谜、探索人类解放之道的秘钥。因为马克思发现,不管是对现实物质利益的考察、对市民社会的解剖,还是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最终都将聚焦在“资本”这一核心范畴上。资本作为资产阶级一切问题的根源,是资本主义社会建构的内在原则,对资本及其内在逻辑的批判成为马克思研究的重中之重。马克思说:“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4]526“整个革命运动必然在私有财产运动中,即在经济的活动中,为自己既找到经验的基础,也找到理论的基础。”[4]186马克思将其一半以上的精力投入到对资本之谜的探索上,并从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事实中找寻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历史答案,进而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奠基。

从严格意义上讲,资本是经济学范畴的概念,关涉物质利益问题。起初,“物质利益”“市民社会”等问题还在马克思的思想视野之外,当他成为《莱茵报》的编辑并第一次遇到“物质利益”的难题时,马克思才意识到无论是国家的形式还是法的关系,都不是来源于人类的精神发展,而是来自人类的物质生活关系。“人类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即黑格尔所称谓的“市民社会”才是理解法的关系的关键,“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2]591。借此契机,马克思退回书斋,开启政治经济学研究之旅,并一发不可收拾地投入到对现实物质利益的深入考察中,发现了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本原理,这对于经济学及其他一切历史科学来说都具有革命性的意义和价值。

马克思在对资本的探究过程中发现,随着社会由“以人的依赖性为基础”转变为“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资本在与权力抗衡的过程中赢得权力并将自身转化为一种权力——资本权力。马克思明确指出,资本权力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5]31-32。马克思对权力的分析深入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社会结构和人类历史之中,因而能够洞穿资本主义社会的“权力结构”。资本作为权力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购买力、支配力和权力场。关系性思维是马克思研究问题的基本思维方式,对于权力的考察,马克思依旧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把握。事实上,在马克思那里,资本权力不仅仅是经济权力,也是一种支配性的力量,体现了一种力量关系。因此,我们不仅要把资本理解为一种经济权力,也应该把它理解为一种支配一切的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在资本主义社会,所有权力都通过“资本”这个中介交织在一起,资本本身就是物化了的社会关系权力。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已经意识到资本的这种支配权力,他指出“资本是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资本家……的权力就是他的资本的那种不可抗拒的购买的权力”[4]130。马克思在此明确地揭示了权力行使者实际上是资本自身。也就是说,资本家对权力的所有只是一种表象,无论是劳动者、劳动产品还是资本家都受到资本的支配,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了独立性和个性,而人却丧失了这种独立性与个性。在对政治经济学深入的批判学习中,马克思进一步认识到资本增殖的秘密在于雇佣劳动力创造出的剩余价值,因此马克思又将资本对劳动和产品的支配力表述为“一定数量的无酬劳动的支配权”[6]611,也就是资本对剩余劳动的支配力量。在马克思看来,资本无需为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付费,且这些价值完全归资本占有、使用,在这个意义上,无酬劳动就是工人的剩余劳动。由于资本对无偿劳动的支配是在资本主义大工业中实现的,所以资本就在工厂中确立了自身的独断地位并通过“私人立法”建立起对工人的专政,进一步确证了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5]31-32。可以说,政治经济学是马克思权力观深化的重要部分,马克思对权力问题的探究随着其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深入而不断发展和转换。

从封建王权批判到资本权力批判,马克思经历了对权力批判的批判阶段,通过这种反思的批判,马克思建立了历史唯物主義世界观,论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思想,完成了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革命,马克思的理论成为力求改造世界和为历史服务的科学。

三、革命之察:权力建构的科学社会主义观照

毫无疑问,革命概念是马克思整个理论的核心范畴之一,这根源于马克思思想的主要目的不是解释世界,而是改变世界,“革命”被设定为改变世界的主要手段。马克思的朋友荣格曾经这样评说马克思:“虽然马克思是一位革命的魔鬼,但他更是我所认识的、最为敏锐的思想家之一。”[7]革命观几乎存在于马克思的一切著作中,马克思指出,革命是“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事物”,“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4]539。马克思不仅在其理论中表达出大量关于革命的思考,彰显革命的精神,他本人还通过革命行动与实践积极为革命代言。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始人,马克思在其早期作品《〈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就表达了彻底革命的信念,指出:“彻底的革命、全人类的解放,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4]14《共产党宣言》是对革命直接的宣传和呼吁。在讨论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以及巴黎公社等事件的政治小册子中,革命观成为最主要部分。他的主要著作《资本论》及经济学著作,在本质上也是“革命的政治经济学”[8],是对资本主义革命自我毁灭条件的探讨,可以说,《资本论》正是从革命立场出发、本质上是要实现革命与批判的著作。于是,科尔施认为革命意志贯穿于马克思思想的始终,且“在马克思著作的每一个句子中都是潜在的——然而是存在的,潜在于每一决定性的章节中,尤其是在《资本论》第一卷中一再地喷发出来”[9]。直至晚年,马克思仍未放弃革命信念,革命成为他和恩格斯与他人通信中最常见的话题,在马克思看来,通过政治革命开辟未来科学社会主义是科学的、正确的。面对具体国家的窘困状况,马克思同样强调:“要挽救俄国公社,就必须有俄国革命。”[4]582正如何中华教授所言,马克思的“思想不仅蕴含着革命的结论,而且充满了革命的精神。在马克思那里,学说同人格是内在一致的。这就使他成为一个红色的象征,以至于成为‘革命’的代名词”[10]。《资本论》在此基础上通过细致缜密的经济学分析,对无产阶级革命的兴起、发展及资产阶级社会的内在矛盾、消亡作出了深刻探讨和阐释。

马克思的革命思想是丰富、多维的,在他看來,人类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场革命,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着革命,人们无论是改造自然界还是创造社会历史,无论是社会生产方式更新、社会关系改变,还是思想观念进步、科学技术变革等都可视作革命活动。然而,马克思生活在一个政治革命运动此起彼伏的年代,在其革命理论形成过程中,他积极投身政治实践并撰写了大量关于政治革命的著作和评论。这也得益于列宁有关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主要文章——《国家与革命》,没有人否认作为政治现象的“革命”在马克思革命观中的重要性。当然,以马克思本人的思维方式来看,政治革命仅仅是在革命过程的顶点发生的重大事件,对政治革命的强调并不能否定马克思对革命整体有机过程的重视,只是说在他的整个革命理论中政治革命理论居于核心地位。这也正是由于马克思的全部理论不仅是要精准描绘时代精神,更要在改变世界的任务中有所作为。对于无产阶级而言,政治革命正是推翻旧有社会秩序、改造世界的最重要手段。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明确表达了政治革命是阶级社会中实现社会进步与个人全面发展的必要过程的观点,并进一步指出,政治革命的方式只有在无阶级的社会中才会被摒弃。在每一次社会全盘更新的前夜,“不是战斗,就是死亡;不是血战,就是毁灭”[4]565。马克思恩格斯曾多次强调,任何真正的革命都是社会革命,政治革命只是社会革命在社会某一阶段的政治表现。所以,本文考察的革命以政治革命为起点,即从那种对立的阶级双方之间通过暴力方式进行的革命出发,革命指向的是社会革命,是共产主义的革命、无产阶级革命。

关于政治革命,马克思本人并未给出过明确的定义。列宁在对马克思的革命理论详细梳理和研究后得出马克思的政治革命是指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广大人民群众为主体的,通过暴力手段打碎旧有上层建筑,夺取政权以建立新的政治体系的革命活动。由此可知,革命内在地包含了破与立两个维度,是一种破旧立新的活动,其中不乏对落后阶级的统治、压迫和支配力量。具体而言,旧有阶级本身不会自动放弃权力,让出政治舞台,无产阶级要发挥自身的先进性,必须通过革命的途径,使用暴力手段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夺取政权。在夺取政权之后,无产阶级还需要利用革命的手段创造和改变现实经济、政治、社会等条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从而为解放生产力、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创造基础。

马克思在总结法国大革命经验时提出“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的科学论断,肯定了革命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可以说,社会基本矛盾解决的根本方法在于革命。所以,无论是推翻旧政权的破坏力量,还是建立新社会的建构力量,都统一于革命活动中。由于资本主义情境下资本权力和国家权力的一体化铸造的操控之网,“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4]11,革命这种现实力量就具备了解决权力困境的可能性和必然性。恩格斯在《论权威》中指出:“革命无疑是天下最权威的东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枪杆、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权威的手段强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11]换言之,恩格斯认为革命就是最大的权力。革命作为权力就是以革命的力量颠覆、置换和改造现存的权力,建立新的社会形态和权力形态,实现人类的最终解放。具体看来,革命的要求就是去除旧有的权力,无产阶级革命的要求就是要去除资产阶级的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去除掉那种既定的、已有的人际关系中的压迫性权力,去除掉对社会关系的异化性控制,建构一种服务型、无压迫型的“去权力”关系。

作为一种解构和建构权力关系的解放力量,革命本身具备了权力的向度。在这个意义上看,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既是一种权力的革命,也是一种革命的权力。恩格斯在马克思撰写的《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的导言中指出“革命权是唯一的真正的‘历史权利’”[12],明示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存在“革命权力”的意涵。其中,“权”是一种革命的资格、地位和势能,“力”是行使这种权所产生的实际效果以及革命作用力和功能的实现;“权”是指具备表达、言说和采取措施的合法性,“力”即是这种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实现,表达革命是一种物质力量。所以,在马克思看来,“革命权力”是一种话语权、行动权和采取解构和建构新制度的合法权力。革命的应然性、必然性和可能性赋予它的使命就是革命权。革命权是唯一的“历史权利”,要求我们用一种实际的行动批判旧社会、改造旧社会,“革命权力”作为最大的权力,是使受压迫阶级获得解放的唯一的途径。

当然,我们并不能断言马克思提出或使用过“革命权力”的词汇和概念,但在他的思想中确实存在不少关于“革命权力”的思考,我们或许可以把他关注革命的相关论题看作准革命权力论题。换言之,从揭露问题的角度看,马克思有一种革命权力观。事实上,针对权力的宏观与微观批判,马克思也需要一种“革命权力”的概念,问题在于在马克思的那个时代这一概念未能在当时的哲学中被构想出来。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找寻到马克思的革命观与权力观的勾连,“革命权力”不是一个严谨的权力概念,它表现出动态的、临时的、不完整的、过渡性的特点,它并不构成马克思权力观中的具体权力类型。同样,“无产阶级革命权力”也不是一种经验性的存在,而是一种解决现代权力困境的超越性力量,是马克思关于权力的一种主张,这一提法旨在说明革命对原有权力的冲破力、变革力和创制力。马克思把“无产阶级革命权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权力,第二阶段是从无产阶级专政走向无阶级社会,权力实现复归。

四、国家权力、资本权力和革命的逻辑关系及启示

人类实践活动的范围扩展、交往方式变化以及互动频率的增加深刻影响着国家权力、资本权力和革命的关系。在马克思的语境中,人类的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场革命,革命既表现为质的飞跃,又表现为新质在量上的扩张。可以说,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广义上的革命就一直存在,它表征着一种能量与意志的对比。更确切地说,革命是一种新的、进步的能量与旧的落后能量的对抗关系,革命权是唯一的“历史权利”。革命既是稳定的、持续的,也是动态的、临时的、过渡的。革命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主要表现为它始终代表一种先进、变革和超越的力量。从这个意义上看,国家权力、资本权力和“无产阶级革命权力”对于其要颠覆、置换的权力而言都具有革命的功效。革命的动态性、临时性、过渡性主要表现为暴动和不稳定只是短暂状态,革命的目标是达成稳定性和持久性,在革命取得胜利后,新的权力会以制度化、法律化、秩序化的方式固定下来。

马克思区分出来的财产权力和政治權力事实上就是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国家权力与资本权力不能单纯理解为类别关系,而应该从经济性和政治性,即根源性和形式性的关系中进行理解和把握,并且马克思要强调的是国家权力从属于资本权力。在他看来,政治权力与财产权力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政治权力是经济权力的产物。“政治权力只不过是经济权力的产物;迫使寡头政治让出经济权力的那个阶级,将来总会有一天也会夺得政治权力。”[13]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指出“对这一时代说来,货币是一切权力的权力”[6]825。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的国家权力也是为其财产权力服务的。“现代的资产阶级财产关系靠国家权力来‘维持’,资产阶级建立国家权力就是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关系。”[1]331

国家权力是权力发挥作用的基本方式,资本权力是权力关系在经济领域中的体现,更是资本作为基础和决定作用的体现。国家权力与资本权力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从静态角度看,二者是同质依存关系。一方面,二者的起源相同。国家权力的产生是社会生活中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力量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并取得政治统治的结果。占统治地位的经济权力和占统治地位的政治权力从本质上看共同代表一个阶级的利益,是同一个阶级维护不同领域秩序的权力,二者归根结底都源自特定生产力发展阶段上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是特定的经济社会条件的产物。另一方面,二者所维护秩序的功能指向一致。经济生活秩序以所有制形式和生产关系为基础,是一定社会结构形式的动态表现;政治生活秩序是在一定社会结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或者说是经济生活秩序在政治领域的表现,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来自这些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宣布为必然规律和永恒规律的现代生产关系”[1]331。由此可见,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共同维护着统治阶级的秩序。

从动态角度看,二者是相互依存关系,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互为存在前提和基础。资本权力的强制性权威来自国家权力,在许多场合,统治阶级的意志需要借助国家权力来完成,而统治阶级的意志也必须借助资本权力在社会生活结构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国家意志透过利益达至每一个社会个体。总体来看,资本权力控制、决定和利用国家权力。换言之,资本权力是资本主义现代权力的最高形态,在资本主义现代权力架构中处于主导地位,决定整个资本主义现代权力架构的总体面貌和发展走向,规约着人们的生存状态与社会的运行状态。

在马克思唯物史观的视野中,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权力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社会关系的变化发展决定权力的具体内容会随社会历史的变化而变化,无论是国家权力还是资本权力都内在地包含了自我对抗和不断创新的内容。但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都不是人的本质的真正体现,二者对人而言仍然是一种支配力量,“一种相对于个人而独立的虚假共同体(国家、法)的传统权力,一种归根结底只有通过革命才能被打倒的权力”[4]576。并且两种权力都还不是人类所要追寻的真实解放之下的权力形态。马克思在革命实践过程中探寻到了颠覆和超越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的力量——“无产阶级革命权力”。这种权力具备了超越性的指向,它不仅是一种现代政治实践的手段,更是超越现代资产阶级权力和权力原始形态的未来性存在。这种权力指向的新社会形态从根本上是对资产阶级社会和原初共产主义形式的超越,它既是达到权力应然状态的手段,也是走向自由人联合体的过渡性权力形态。

综上所述,国家权力、资本权力和“无产阶级革命权力”都是在广义革命活动中形成和确立的。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并非单纯的类别关系,还存在着一定的根源性和形式性的关系;“无产阶级革命权力”与前两者权力也不构成并列关系,而是对前两者权力的超越。在资本主义现代权力架构中,资本权力是权力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决定性形态,国家权力是权力发挥作用的主要形态,无论是国家权力还是资本权力都不具备实现人的彻底解放的功能,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时,二者会充分暴露出各自发展的局限性并成为阻碍人的自由发展的桎梏。“无产阶级革命权力”既是对国家权力和资本权力的颠覆和超越,更是对现代权力架构的颠覆和超越,是实现人类整体解放和通往自由人联合体的桥梁。

通过对国家权力的反思、对资本权力的呈现以及对无产阶级革命的论证,马克思视域中的权力得到了基本呈现。在马克思看来,权力是在社会历史实践中产生并受物质第一性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的实然状态是支配与服从,应然状态是基于管理、协商和服务的自觉相互成就。新时代的中国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对机遇和挑战的应对都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的指导。马克思对权力的批判和建构所产生的价值,使当代中国的权力思辨和权力实践必须正视他的权力观。现代化背景下,中国逐渐融入全球化的浪潮。但社会主义中国的权力发展却不能效仿西方资本主义模式,必须坚持以马克思权力观为指导,立足本国国情,在中国道路上改革实践,把握国家权力、资本权力和革命的协同性、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使三种力量在当代中国既遵循自然、社会发展规律,又满足人的发展需求,真正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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