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研究

2022-05-05 02:04徐怡婷曾彬
基础教育参考 2022年3期
关键词:家庭教育指导幼儿园

徐怡婷 曾彬

[摘   要]幼儿园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过程中存在指导工作管理与组织体系不完善、指导内容与家长需求不匹配、指导形式无法满足家长期望、专业指导人员匮乏等问题。对此,应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要求,通过搭建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平台,畅通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沟通渠道,完善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促进家庭教育指导者知识与能力专业化发展等方法,促进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家庭教育法;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

《2014中国城乡家庭教育现状白皮书》揭示了我国家庭教育的诸多问题,如33.36%的家庭是三代共同生活,52.58%的家庭主要由母亲承担育儿责任,仅有27.35%的家庭由父母双方协同承担子女的教养工作。此外,多数父亲缺乏教育意识,“父亲缺位”现象严重[1]。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迫在眉睫。

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应发挥重要作用。2010年印发的《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强调,学校应对家长进行相应的科学教养指导工作。2011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家长学校的性质、任务及其管理制度。2015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表明,应使学校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而2021年10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法》),进一步为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服务工作提供了方向与指引。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的主要场所,应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促进家长家庭教育能力的提升。然而,幼儿园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在组织与管理上体系不完善;在内容上缺少具有针对性的个案分析,与家长实际运用需求不匹配;在形式上缺少一对一指导工作,导致指导效果大打折扣;在人员方面,幼儿园专业家庭教育指导者稀缺,导致指导工作缺少专业性和科学性。

一、关于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

指导工作的研究分析

1.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研究视角

不同学者从不同研究角度对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进行的探讨,为幼儿园开展家长指导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等提出了建议,拓展了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开展途径。

一是基于家庭教育投入视角下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2]。例如,任晓玲探讨了家庭教育经济、时间以及文化投入对幼儿发展的影响,认为家庭教育的投入决定了家庭教育的质量,同时对幼儿园教育质量也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是基于供需关系视角下的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3]。例如,曾丽娜认为家庭教育是幼儿性格、行为以及智力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幼儿园相关工作的主要问题在于不同家长对家庭教育指导的需求与幼儿教师所能提供的指导服务之间存在矛盾。幼儿园应根据不同需求的家长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

三是基于社会支持视角下的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4]。许多家长已经意识到幼儿健康发展与科学的家庭教育密不可分,但由于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急需得到家庭教育指导。陈雨晴对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运行模式进行了探讨,认为家庭教育指导的完善应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要建构社会与幼儿园的联合力量。

以上学者的观点均强调社区、幼儿园与家长之间的交流,从家长基本观点与需求出发,提出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主要应以促进幼儿健康发展为宗旨,以满足家长期望,解决实际教育问题为主要目的,而社会与幼儿园将成为保障其目的实现的关键路径。

2.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要内容

王娟从幼儿健康教育角度出发,认为幼儿的身心健康不能只依靠幼儿园的养育,家庭与社会应同幼儿园形成一致性,幼儿园应发挥专业引领作用,培养家长的健康教育理念[5]。项杰云则认为,幼儿生命教育是幼儿了解生命存在与意义的起始阶段,不论是从生命教育的内容还是家庭对幼儿生命观念形成的重要性看,都应将生命教育作为指导的核心内容[6]。而王平芳则强调了对幼儿品格与品德教育的指导,认为幼儿园应建立家庭与幼儿园之间的互动机制,使家长的幼儿品格教育能力得到改善[7]。

梳理相关研究发现,学者们提出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内容多集中于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理论知识,忽视了家长教育理念、教养方法以及儿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3.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形式

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形式主要包括集中指导与个别指导两类。许月的调查研究表明,目前我国幼儿园开展频率与家长参与度较高的家长教育指导形式為集体指导,例如亲子活动、家长集体教育活动,此类活动家长参与度为68.36%,通过QQ或微信群等分享家庭教育知识的比例为52.71%;而更具针对性的个别指导,如电话指导与家访占比仅为15.82%与7.93%[8]。

4.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力

有研究者认为,我国家长在家庭教育基本知识、教育方法等方面仍然存在大量困惑,学校与幼儿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与服务体系必不可少,因此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应是我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主力军[9]。但当前,幼儿园教师自身相关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欠缺,成为我国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最大短板。

二、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存在的困境

通过剖析已有文献发现,幼儿园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时,存在幼儿园自身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体系不完善、相关指导内容不全面、指导形式单一以及缺乏相关领域专业指导者等问题。

1.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管理与组织体系不完善

当前,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管理与组织体系不完善。一是相关工作散落在如家长会、亲子游戏等短暂的日常家长工作当中,未确立系统的家长教育内容与完整的培养流程;二是园方与家长双向契合程度不高。家庭教育指导不应是幼儿园单方面的培养工作,而是与家长共同管理的双向建构,但大部分幼儿园未建立家长与教师分权管理制度,家长相关工作权利与范围模糊,导致家长与幼儿园之间契合程度不高。

2.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与家长需求不匹配

一方面,家庭教育指导的主要内容多来自网络或教育书籍,对于一些受教育程度较低的家长来说,无法将其运用于实际操作,使指导工作流于形式化。另一方面,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内容较为泛化。幼儿学龄阶段的差别、家庭结构的差异、文化水平的参差,使得家长对相关指导的需求也不同,泛化的指导显然无法满足家长的真正诉求。

3.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形式无法满足家长期望

在指导形式方面,多数幼儿园采用集体教育的形式开展相关工作,如家长会、家长讲座、社交软件等,以提高工作效率。但集体教育形式针对性弱,不具有广泛的可操作性,家长的教育期望常常无法得到满足。

4.缺乏专业的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指导者

我国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者主要由幼儿教师担任,但往往存在伦理水平与专业水平发展不均衡等问题。调查发现,幼儿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的伦理水平普遍较好,但理论知识不够专业、全面,导致相关工作缺乏科学性。

三、基于《家庭教育法》的

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建议

1.积极搭建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平台

一是建立幼儿园家庭教育工作服务站点。《家庭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具备一定条件的中小学与幼儿园应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提供相应支持。[10]”幼儿园应为建立家庭教育服务站点提供支撑与保障,紧密联系社区与家长,展开全方位的家长需求调查工作,并依据调查结果展开指导服务,对家长的家庭教育问题有求必应、有问必答,使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有惑可解、有据可依。此外,还可以建立家庭教育资料室,并配置关于幼儿发展的教育科普类读物与理论书籍,同时对家长免费开放[11],确保所有家长能理解、能看懂、能运用。

二是建立家园合作委员会。当前,我国大部分幼儿园委员会成员全部由家长组成,其作用仅在于完成幼儿园的相关工作与家长任务。而家园合作委员会是以幼儿园领导、教师以及家长作为主体,以双方相互配合为基本条件,以促进幼儿健康发展为终极目标而建立的家园合作平台。其主要特点如下:一是从参与主体看,更能体现家园双向互动的过程,在其组织中必须有幼儿园与家长两方代表的共同参与。二是从领导构成来看,家长应作为家园合作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幼儿园领导与教师作为辅助者。三是从组织结构来看,应从下至上分班级、年级、幼儿园三个层次进行分层管理。因此,幼儿园应积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建立家园合作委员会,使家长从被管理者转变为管理者,深入幼儿园工作,同时及时收集各级各类家长的诉求,为幼儿园及时调整相应工作计划与内容提供依据。

三是建立幼儿园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法》第四十条指出:“中小学与幼儿园可以通过建立家长学校等方式,定期组织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与实践活动,并及时联系与督促儿童与青少年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参加。[12]”幼儿园可以认知特点为基础,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通过家园合作委员会成员的配合,为督促家长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提供保障,同时依据家长反馈,及时对指导工作进行调整,以满足不同情况的家长诉求。

2.畅通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的沟通渠道

一是开展线下家庭教育指导。线下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是传统家园联系的主要途径:家长会可以展现幼儿在园情况;家访可以为家长与幼儿园之间搭建相互深入了解的平台,全方位了解幼儿生活环境、亲子互动等基本情况,进而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问题为家长提供相应指导;线下讲座能为家长提供更具专业性与思想性的教育知识与方法;亲子游戏便于对家长的育儿模式以及与幼儿相处的模式展开观察,从而对家长的行为与观点展开指导。

二是开展线上家庭教育指导。QQ、微信等线上沟通平台相较于线下指导更加便捷、及时,可为幼儿园的指导工作提供高效的沟通渠道。家长能够通过线上交流及时了解幼儿在园情况,幼儿教师也能及时解决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的疑惑与问题。园方还可通过线上交流平台分享家庭教育专家的文章及讲座,以保障幼儿园家庭教育内容的丰富性、全面性与科学性。

3.完善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内容

《家庭教育法》第五条规定,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与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13]。

对此,幼儿园可从以下五個方面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一是对家长做好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科普工作,预防超前教育等问题出现。二是做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普及工作,使幼儿合法权益得到最大保障。三是设置教育理论课程,帮助家长获得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与方法,同时加强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视程度,引导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四是使家长认识到家园社共育的必要性,提升父母合作意识,为建立家园社三位一体的教养体系做好准备。五是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案例,增强家长解决家庭教育实际问题的能力。

4.促进幼儿园领导与教师家庭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化发展

《家庭教育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应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计划,作为教师业务培训内容。[14]”幼儿园领导与教师是幼儿园开展相关指导工作的主力军,应提高其家庭教育知识以保障指导工作的高效开展。为此,可以在学前教育专业培养中设置家庭教育课程,以保证幼师获得专业系统的知识,为幼儿园开展指导工作奠定基础;在幼儿园定期开展在职教师家庭教育内容培训,针对特殊情况家长问题展开集体讨论,针对疑难问题邀请家庭教育专家给予指导等。此外,幼儿教师自身还应贯彻终身学习思想,激发学习内驱力,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保证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性。

参考文献

[1]家庭教育成中国父母最大短板[J].上海教育科研,2015(01):52.

[2]任晓玲,严仲连.家庭教育投入对农村学前期儿童发展的影响[J].教育理论与实践,2020,40(05):15-18.

[3]曾丽娜.供需关系视角下幼儿教师对幼儿家庭教育指导的问题与对策研究[D].重庆:西南大学,2020.

[4]陈雨晴.社会支持视角下的幼儿园家庭教育指导研究[D].昆明:云南师范大学,2018.

[5]王娟.家园共育视角下幼儿健康教育的有效实施[J].中国教育学刊,2019(10):87-90.

[6]项洁云,张爱莲.幼儿园家庭生命教育指导的实践与思考[J].上海教育科研,2017(05):80-83.

[7]王平芳.幼儿园利用家园共育进行品格教育的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9.

[8]许月.3-6岁幼儿家长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现状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7.

[9]李洪曾,夏小红.幼儿园教师家庭教育指导专业自觉品质的调查报告[J].上海教育科研,2014(02):60-63.

[10][12][13][14]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N].人民日报,2021-10-25(013).

[11]朱永新.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J].人民教育,2020(Z3):45-50.

作者简介:徐怡婷,西华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E-mail:583325057@qq.com(四川南充,637000)

曾彬(通讯作者),西华师范大学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副教授,E-mail:1141349027@qq.com(四川南充,6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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