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转供电加价”乱象

2022-05-09 02:37冯杰
党员生活 2022年4期
关键词:乱象监管局楼宇

冯杰

“以前,门店每个月仅电费就要交7000元左右,压力还是很大的,现在电费居然降了一半多,有时只需交3000多元,这可省出了一大笔钱。”宜昌城区东辰二号菜市场“面包语录”门店经营者周鹏感叹道。做了这么多年生意,他实在没想到,电费居然能下调这么多。

实际上,国家电费标准曾6次降低,像周鵬这样的商户之所以没有感受到,全是“转供电加价”这一市场乱象造成的。

近年来,湖北省针对“转供电加价”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优化全省营商环境,让广大商户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

“现象”变“乱象”

何为转供电加价?为什么会对营商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在很多地区商业市场中,由于各类原因,供电公司并不能直接把电力输送给各商户,而是先把电供给一个中介——物业、园区或楼宇等管理方。中介安装变压器、电路,再面向商户提供电力,这便是“转供电”。

结算时,供电公司向中介收取电费,中介再收取各商户电费。由于电力在输送过程中存在损耗,并且安装变压器、维护设施都需要成本,很多中介便把这类费用以电费加价的形式均摊给每个商户,于是便有了“转供电加价”。

多年来,“转供电加价”存在于各类商业楼宇、市场、园区。这种看似合理却存在很大管理漏洞的“现象”慢慢变成“乱象”,破坏着本应阳光公平的营商环境。

“以前,很多地方仅一墙之隔,商户之间的电费标准就不一样,这边1.1元,那边可能1.5元。”宜昌市伍家岗区市场监管局价监科科长郑江山介绍,“国家制定的电费标准是一样的,但由于转供电主体自主的加价行为,让这个标准成了摆设。”

这种所谓自主定价的“权力”也会成为“寻租”的筹码。在同一个商圈中,有的商户可能利用某些手段得到相比其他商户更优惠的电价,由于用电规模不同,日积月累下,电费差距巨大。这其中,物业管理者与商家是否存在利益置换便不得而知。

除了影响公平、公正,国家电力方面的政策红利也被很多转供电主体挡在了门外。

据了解,2018年以来,湖北省一般工商业电价进行多达6次的下调,每度电电价标准从0.87元降至0.69元。“别小看这些降价,一般商户每月用电按1500度算,一年下来可以节约3000多元。”郑江山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而降价的红利却很难为商户享受。商户入驻园区或楼宇前,大部分会按照转供电主体所定电价签订相关合同或进行约定,因此,在电费下调中获得实惠便无从谈起。

为廓清市场环境,2019年以来,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在全国率先开展转供电收费清理规范工作,在全省多个地方展开试点推进。

刚柔并济破困局

宜昌市伍家岗区便是整治行动的探路者之一。

“这项工作并不容易做,难点很多。”郑江山介绍,“首先是涉及面广,商业楼宇、工业园区、各类综合体等都涉及转供电,整治工作必须围绕大量的市场主体进行调查取证;其次是取证困难,电费收取时间不一,有的2个月收一次,有的半年收一次,需要多次调查,很多商户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不愿提供证据;最后是执行困难,证据充分后,需要转供电主体整改,退收加价所得,并执行国家统一电价。这一点执行起来很困难。转供电主体的电路损耗及设备成本需要自行承担,思想上难以转过弯来。”

对于管理和查证,伍家岗区市场监管局用近3年时间仔细摸排,与各个部门联动合作,取得了成效。辖区122家转供电主体,40家5G基站均已被列入台账管理,12692家商户均走访到位。

在执行方面,柔性引导和刚性执法结合运用,彻底解决了困局。

在宜昌市伍家岗区万达商圈的开源国际物业公司,工程部杨清国经理告诉记者:“以前虽然是加价,但也就基本收回了电路损耗和设备成本。当时听说要整改,每个月十多万的成本都自行承担,确实有点想不通。”

但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讲道理、摆事实、说政策,终于让物业公司转变了观念,第一时间进行整改,退收30多万元。

“这其实就是思路的转化,就好比我们在小区租房子,顶灯坏了要维修,房东不可能因此涨房租是一个道理。商圈楼宇,电力损耗本身就是应该考虑的成本,均摊到电价里,不合理也不合法。”郑江山给记者打了个比喻。

在清理整改行动中,大部分转供电主体都能按照相关要求配合整改,也有一部分转供电主体意识和整改都不到位,最终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经过几年专项行动,伍家岗区基本杜绝了“同城不同价”“电价随便定”的转供电加价乱象,群众对此问题的举报也越来越少。截至目前,全区转供电主体单位清退金额488.7万余元,被处罚款21.65万余元,合计510.35万余元。

70余万用户受益

全省各地转供电加价的专项治理也如火如荼地进行。

在武汉市,2019年4月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出动千余人次,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场针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涉及一般工商业用电转供电主体加价收费问题的专项整治行动。近4个月的专项行动中,清退户数67990户,清退金额10796.95万元。立案121件,其中,硚口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武汉开发区均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罚没金额总计490775.4元。

在十堰市,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转供电收费专项整治,市局成立工作专班赴各县市区,对转供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重点督查。截至目前,已立案13件,发放《提醒告诫函》75份,组织清退86万元。

在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收费单位清、收费项目清、收费标准清、收费依据清、收费结果清”的五清目标,不断规范转供电收费单位行为。已建立转供电主体台账476家,查处转供电违规收费案件30起,责令清退427.49万元。

在宜昌市,市场监管局用3个月的时间分“两步走”,对宜昌转供电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各转供电主体开展自查自纠,按照政策要求进行清理核算;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转供电主体完成退费整改。目前,全市已完成自查自纠共计414家,应退价款627.48万元,清退率达到95.4%。

截至2021年底,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已累计检查供电单位(含转供电主体)28310家,已累计清退违规多收费用3.7089亿元,立案5731件,罚没款1789.44万元,惠及70多万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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