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贵重阳冬贵腊, 不如寒食在春前”
——盛唐寒食节的兴盛及其成因

2022-05-09 05:53马荣良
唐都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寒食节开元寒食

马荣良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济南 250100;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济南 250100)

在我国寒食节的发展史上,唐代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时期,“寒食节莫尚于唐”[1]。在唐代,上自宫廷,下至民间均视寒食为重要节令,并围绕寒食节展开了一系列特色鲜明、格调突出的节令活动,其风俗隆盛一代(1)参见王赛时《唐代的寒食风俗》,载于《民俗研究》1990年第3期。,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术界对唐代寒食节日渐重视,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这些研究主要围绕唐代寒食节的地位与成因、节俗活动及其文化意蕴、时人特别是诗人群体的过节心态、寒食节假制度及其影响等方面展开(2)参见刘晓峰《寒食与山西》,载于《民族艺术》2007年第2期;景圣琪《“改火说”与唐代寒食诗的兴盛——中国古代民俗与文学关系的个案研究》,载于《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王赛时《唐代的寒食风俗》,载于《民俗研究》1990年第3期;罗时进《〈寒食即事〉》诗寓意辨误——兼论唐代寒食清明风俗及其文化意义》,载于《中州学刊》1991年第6期;唐川子《试论唐代诗人笔下的寒食节民俗》,载于《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增刊;戴怡《唐诗寒食考述》,载于《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年7期;刘晓峰《寒食不入日本考》,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3期;马荣良《唐代寒食节假制度及其影响》,载于《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5期。,但对之发展演变则关注较少。李唐王朝建国近三百年,这一期间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寒食节等节日的发展演变亦是如此。在综合考量节日的盛衰状况、节日活动内容、时人过节的心理以及统治者的态度等因素的基础上[2]71,笔者将唐代寒食节的发展大致划分为初唐(618—712)、盛唐(713—755)(3)本文所谓的盛唐主要指安史之乱爆发之前的唐玄宗统治时期。、中唐(756—820)、晚唐(821—907)四个阶段。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4)⑥ 参见马荣良《初唐寒食节的发展演变及成因——兼论统治阶级在节日发展中的作用》,载于《青岛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本文拟对盛唐寒食节的发展演变情况作进一步探讨。

纵观安史之乱爆发前的唐玄宗统治时期,社会安定,政治清明,经济空前繁荣,民族关系较为融洽,唐朝进入全盛时期。这一时期,唐代的节日生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繁盛景象,寒食节也臻于兴盛,迎来了其发展史上的高峰期。盛唐诗人王泠然《寒食篇》云:“天运四时成一年,八节相迎尽可怜。秋贵重阳冬贵腊,不如寒食在春前。”[3]10312较之此前,盛唐寒食节的地位可谓空前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寒食节首次被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目前所知,寒食节假日的设置始于唐玄宗时。据《唐会要》载,开元二十四年(736)二月十一日,唐玄宗颁布敕令:“寒食、清明四日为假”[4]1518(5)成书于开元二十七年(739)的《唐六典》亦云:“内外官吏则有假宁之节,……寒食通清明四日。”参见李林甫等《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35页。学术界一般认为,在唐代,清明节并非独立的节日,而是寒食节的一个组成部分。参见杨琳《中国传统节日文化》,宗教文化出版社2000年版,第216页;黄涛《清明节的起源、变迁与公假建议》,收入《节日文化论文集》,学苑出版社2006年版,第49页。,这是寒食节首次被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此后,盛唐统治者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开元二十五年(737)正月七日,唐玄宗下诏规定:“自今已后,百官每旬节休假,不入曹司。”[4]1518天宝五年(746)五月九日,唐玄宗又颁布敕令予以重申:“自今已后,每至旬节休假,中书门下及百官并不须入朝,外官等其日亦不须衙集。”[5]527(6)《唐会要》亦收录此敕令:“自今已后,每至旬假休假,中书门下及百官并不须入朝,亦不须衙集。”文字略有不同。又《唐会要》卷24载:“贞元十二年四月,御史中丞王颜奏:伏以国朝故事,开元以前,旬假节日,百官尽入朝。至天宝五载,始放旬节假日不入。”参见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1518-1519页,第466页。寒食节假日内外官不入朝、不理官务遂成惯例。上述制度设置对唐代乃至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自兹以降,迄于元代,寒食节假制度成为历代休假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这么说,唐代特别是盛唐时期奠定了其后各朝寒食休假制度的基本框架,后世的相关制度多是在其基础上的调整和变更[2]65。

第二,禁火寒食习俗第一次得到官方的明文认可,取得了合法地位。自两汉以降,迄于南北朝,禁火寒食之俗虽屡遭官方禁断,但却禁而不绝,甚至愈演愈烈。南北朝时,该俗已遍及黄河中下游地区并扩散至长江中游的荆楚一带(7)侯思孟《中世纪早期的寒食节》,载于《民俗曲艺》1996年;陈泳超《寒食缘起:从地方性到普泛化》,载于《民俗研究》2008年第2期;张勃《唐代以前寒食节的传播与变迁——主要基于移民角度的思考》,载于《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马荣良《隋代寒食节的传承与创新》,载于《节日研究》第16辑,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75-88页。。至初唐武则天当政时,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在王侯府邸乃至宫廷禁苑中也风行开来,但一直未得到官方的正式确认⑥。盛唐时,寒食禁火之俗在宫廷中愈加盛行,“从来禁火日,会接清明朝。……改木迎新燧,封田表旧烧。”[3]957-958皇宫禁苑如此,他处亦可想见。“忽逢青鸟使,邀我赤松家。丹灶初开火,仙桃正落花。”[3]1647(8)此诗作于开元八年(720)三月,孟浩然时在襄阳。参见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隋唐五代卷》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07页。道士等化外之人也须禁火冷食,足见其俗之盛。天宝十年(751)三月,唐玄宗敕云:“《礼》标纳火之禁,《语》有钻隧之文,所以燮理寒燠,节宣气候。自今以后,寒食并禁火三日。”[3]543至此,禁火寒食习俗第一次得到官方的明文认可,并以国家法令的形式予以确认。自此以降,迄于唐亡,寒食禁火三天遂成定制。中唐王建《寒食行》诗云“三日无火烧纸钱”[3]3367,另据圆仁《入唐求法巡礼行记》载:开成四年(839),“此三个日(指二月十四、十五、十六日)是寒[食]之日,此三日天下不出烟,总吃寒食”;开成五年(840),“寒食节,三日断火”[6],皆可为佐证。

第三,民间寒食上墓习俗首次被纳入国家礼典,获得合法性、合礼性。据《太平广记》卷171《苏无名》记载,唐高宗、武则天统治时期,寒食上墓之风已在洛阳、湖州等广大地区传播开来,初步形成了墓前设奠、哀哭、哭毕巡礼墓冢等一系列仪式、仪轨(9)参见李昉等《太平广记》,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258-1259页;张文昌《论唐宋礼典中的佛教与民俗因素及其影响》,收入《唐史论丛》第十辑,三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页。。受民间习俗影响,初唐时李唐(武周)皇家逐渐形成了公卿巡陵、陵寝上食、荐春衣等寒食节祭祀礼仪。盛唐时,公卿巡陵之举进一步完善,日益程式化、固定化。据开元二十年(732)成书颁行的《大唐开元礼》载:“每年二时,遣三公卿分行诸陵,太常卿为副。”[7]至此,唐玄宗又恢复了唐太宗时春秋仲月命使巡陵的旧制,包括寒食节在内的节日巡陵遂废而不存。天宝二年(743),遣宫人赴陵寝荐春衣之礼也由寒食节改为九月一日举行(10)天宝二年(743)二月,唐玄宗敕云:“自今以后,每至九月一日荐衣于陵寝。”参见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407页。。不过,盛唐时寒食节陵寝上食之礼仍得以沿袭和发展。开元二十三年(735)四月敕云:“献、昭、乾、定、桥、恭六陵,朔望上食,岁、冬至、寒食日,各设一祭。如节祭共朔望日相逢,依节祭料。桥陵除此日外,仍每日进半口羊食。”[4]507唐玄宗兼采太宗与中宗朝陵寝上食之制,对桥陵(唐睿宗陵)在内的诸陵仍旧实行朔望上食和节祭(仅限岁首、冬至、寒食节)。此外,桥陵尚另行每日上食之制,后者作为对皇考陵的祭食从此固定下来。皇陵的朔望或每日上食外,岁首、寒食、冬至等节日的祭祀也在规定之中,其中寒食编入国家祭典尤为前代所无(11)参见吴丽娱《唐宋之际的礼仪新秩序——以唐代的公卿巡陵和陵庙荐食为中心》,收入《唐研究》第11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33-268页。。尤值注意者,经过初唐近百年的发展演变,至唐玄宗时民间的寒食上墓活动“浸以成俗”,蔚为大观。此举虽“礼经无文”,但其存在又有一定的合理性。对于“不合庙享”者上墓祭祀先人、“以展孝思”的正当诉求(12)在唐代,职事官或散官五品以上之官员方有资格立家庙以祭祀先人,五品以下之官吏与庶人只能以祭寝或祭墓来表达孝亲追远之念。参见张文昌《论唐宋礼典中的佛教与民俗因素及其影响》,收入《唐史论丛》第十辑,三秦出版社2008年版,第26页。,一贯倡导以孝治天下的唐玄宗自然不能无视。开元二十年(732)四月,唐玄宗颁布制令,将寒食上墓“编入五礼”,并“永为恒式”(13)参见杜佑《通典》,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451页;王溥《唐会要》,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439页。。民间的寒食上墓之举第一次被纳入国家礼典,取得了合法、合礼地位,进而发展成为寒食节的又一大核心节俗。

盛唐时,寒食节的节俗活动可谓异常丰富多彩,并呈现鼎盛之势。一方面,禁火寒食、上墓、斗鸡、荡秋千、馈赠、宴饮、踏青等诸多传统节俗均获得极大发展,无不盛极一时;另一方面,蹴鞠、打球等新型娱乐活动不断涌现,方兴未艾。

如前所述,这一时期,禁火寒食、上墓等风俗愈加流行,特别是得到官方明文认可、获得合法地位之后,发展更为迅猛。与此同时,寒食节斗鸡活动也发展至巅峰。“寒食春过半,……斗敌鸡殊胜。”[3]957-958寒食节,宫廷中通常都要进行精彩的斗鸡活动。另据陈鸿《东城老父传》载,李隆基“在藩邸时,乐民间清明斗鸡戏”,登基后便在两宫间修建鸡坊,选取长安“金毫铁距、高冠昂尾”的雄鸡上千只置于其中,并选派五百名六军小儿专门负责驯养,以贾昌为小儿长。每值“元会与清明节”,便在广场上举行精彩的斗鸡表演,盛况空前。“昌(指贾昌)冠雕翠金华冠,锦袖绣襦裤,执铎拂,导群鸡,叙立于广场,顾眄如神,指挥风生。树毛振翼,砺吻磨距,抑怒待胜。进退有期,随鞭指低昂,不失昌度。胜负既决,强者前,弱者后,随昌雁行,归于鸡坊。”“上之好之,民风尤甚”,流风所及,王公贵族、庶民百姓也竞相买鸡、养鸡,“诸王世家、外戚家、贵主家、侯家,倾帑破产市鸡,以偿鸡直。长安男女以弄鸡为事,贫者弄假鸡。”[8]3992-3993(14)据学者考证,唐玄宗之所以好斗鸡,与其十二辰信仰有关,也与社会传统的阴阳学说有关。参见唐刚卯《唐玄宗的斗鸡与开天朝政治——〈东城老父〉传读后之一》,收入《唐研究》第六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18页。不惟长安,在洛阳、襄阳等地,斗鸡活动也极为盛行。对此,盛唐诗人笔下多有描述,如孟浩然《上巳洛中寄王九迥》诗云:“卜洛成周地,浮杯上巳筵。斗鸡寒食下,走马射堂前。”[3]1639(15)此诗作于开元十七年(729)上巳节,孟浩然时在洛阳。参见刘文刚《孟浩然年谱》,人民文学出社1995年版,第43页。其《李少府与杨九再来》诗亦云:“烟火临寒食……喧喧斗鸡道。”[3]1647(16)此诗作于开元八年(720)年春,孟浩然时在襄阳。参见刘文刚《孟浩然年谱》,人民文学出社1995年版,第 23页。

早在开元年间,寒食节荡秋千之戏在宫廷中就颇为流行。开元十一年(723)三月,唐玄宗自河东归秦,途中恰逢寒食节,“佳人马上废秋千”,因不能像往常那样欣赏宫女们戏荡秋千,唐玄宗颇感遗憾,“今岁清明行已晚,明年寒食更相陪。”[3]29(17)此诗作于开元十一年(723)三月。参见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隋唐五代卷》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7页;陶敏等《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初盛唐卷》,辽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581页。另据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载,天宝年间,“宫中至寒食节,竞竖秋千,令宫嫔辈戏笑,以为宴乐。”宫女妃嫔们登上秋千,上下凌空,彩衣绣裙迎风飘扬,体态轻盈优美,宛若仙女从天飘飘而降。唐玄宗看得尽兴入迷,遂呼之为“半仙之戏”。“都中士民因而呼之”,竞相仿效,风靡一时[9]1732。在东都洛阳,“画阁盈盈出半天,依稀云里见秋千。来疑神女从云下,去似姮娥到月边。”[3]10312“半仙之戏”可谓名不虚传。在其他地区,寒食节“秋千竞出垂杨里”[3]1259的情形也不鲜见。

目前所知,至迟于北齐时,寒食节馈赠之俗即已有之(18)《太平御览》引《时镜新书》云,北齐魏收“当寒食饷王元景粥”,元景与收书曰:“始知令节,须御麦粥,加之以糖,弥觉香冷。”这是目前所见关于寒食节馈赠习俗的最早记载。参见李昉《太平御览》第1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927页。。此俗为隋人所沿袭,“古之豪家,食称画卵。今代犹染蓝茜杂色,仍加雕镂。递相饷遗,或置盘俎。”[10]128在隋代寒食节,民众喜欢把鸡蛋染成“蓝茜杂色”,并加以雕镂,作为礼物馈赠亲朋好友。入唐后,这一风俗逐渐扩散至上层社会。据文献记载,自贞观以降,下迄景龙(唐中宗年号)之世,每值寒食节,王妃、公主等皇室宗亲便掀起一股进献镂鸡子等物品的热潮。此举虽屡遭禁断,但却禁而不绝,甚至愈演愈烈。初唐统治者中也不乏热衷于此者,“(中宗)寒食赐麦粥、帖彩毬、镂鸡子”[11],以示同乐与恩宠。在盛唐寒食节,唐玄宗也时常有赐物之举。“路上天心重豫游,御前恩赐特风流。便幕那能镂鸡子,行宫善巧帖毛球。”[3]934(19)此诗系开元十一年(723)三月,张说随唐玄宗自河东归秦途中作。参见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隋唐五代卷》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7页;陶敏等《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初盛唐卷》,辽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581页。开元十一年(723)春,张说随唐玄宗自河东归秦。途中恰逢寒食节,因行宫便幕中无法雕镂鸡子,所以唐玄宗不能像往常那样赏赐臣僚。盛唐时寒食节馈赠鸡鸭鹅子之风在民间更是盛行,“比来流俗之间,每至寒食日,皆以鸡鹅鸭子更相饷遗。”“朕(指唐玄宗)每思俭朴,深恶浮华,诸色雕镂等已令变革。”[5]518此举因失之奢靡,一度遭致官方禁断。开元二十六年(738),“二月甲辰,禁大寒食以鸡卵相馈送。”[12]

盛唐时,寒食节宴饮之风也颇为兴盛。“皇情爱嘉节,传宴与箫韶。”[3]958(20)唐玄宗《寒食作》诗已佚,仅存张说此和作,作年难以确考,约作于开元间。参见熊飞《张说集校注》,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57页。唐玄宗热衷过节,寒食节经常在宫中设筵作乐,款待臣僚。开元十一年春,张说随唐玄宗自河东归秦,途中适逢寒食节,君臣无法像往常一样聚宴欢饮,张说不禁心生遗憾:“今岁随宜过寒食,明年陪宴作清明。”[3]934流风所及,每逢寒食,王侯贵族们也多在府邸中设宴畅饮。寒食时节,春和景明,像祖咏一样,与二三同僚或好友赴私人别墅中宴饮,亦属常事。“霁日园林好,清明烟火新。以文长会友,唯德自成邻。池照窗阴晚,杯香药味春。檐前花覆地,竹外鸟窥人。”[3]1336与此同时,寒食节送别宴也蔚然成风。开元九年(721)寒食节,綦毋潜落第还乡,好友王维、卢象等人在长安设宴送别,并赋诗予以慰藉和劝勉(21)参见陈文新《中国文学编年史·隋唐五代卷》上册,湖南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10页;陶敏等《唐五代文学编年史·初盛唐卷》,辽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564页。。王维《送綦毋潜落第还乡》诗云:“江淮度寒食,京洛缝春衣。置酒临长安,同心与我违。”[3]1259卢象《送綦毋潜》诗云:“离筵对寒食,别雨乘春雷。”[3]1221李颀“斗酒对寒食,杂花宜晚晴”[3]1343,寒食节诗人堂叔离京赴襄阳另谋职事,李颀为其设宴饯行(22)此诗当作于天宝元年前,具体作年不详。参见隋秀玲《李颀集校注》,河南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43页。。

这一时期,寒食节踏青出游之风也极为盛行,社会各阶层无不热衷于此。“清明日,上(指唐玄宗)令宫妓踏青。”[13]盛唐宫廷画家谈皎《佳丽寒食图》所描绘的很可能就是宫妓踏青出游的情景。节日期间,长安城中的庙宇也是民众喜爱的出游之地,位于安定坊东南隅的千福寺即为其一,“昨者寒食,(韦崟)与二三子游于千福寺。”[8]3694寒食节,在河南淇水流域,“卫女红妆薄,王孙白马肥。相将踏青去,不解惜罗衣。”[3]2158(23)据考证,在天宝七载(748),约二十岁时李嘉祐中进士,随即被授予秘书省正字之职,继而又迁监察御史。期间,诗人少年得意,才子风流,过着裘马轻肥的日子,也写些纤绵绮靡的诗。参见蒋寅《大历诗人研究》上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8页。该诗极可能作于此时。地处长江流域的襄阳也不遑多让,“岁岁春草生,踏青二三月。王孙挟珠弹,游女矜罗袜。”[3]1654开元八年(720)寒食节,孟浩然因病未能与襄阳县尉李少府等人外出同游,颇感遗憾,“行乐羡朋从”[3]1653。

值得注意的是,盛唐寒食节还涌现出了蹴鞠、打马球等一些新兴娱乐活动,备受时人青睐。蹴鞠是我国一项十分古老的球类游戏,早在战国时就已流行开来,在汉代更是深受朝野官民喜爱,蔚成风气。南北朝时,由于战争频繁,蹴鞠曾一度衰落。至唐代,蹴鞠的用球、场地等有所改进,蹴鞠活动再度兴盛(24)参见王濂《中国体育》,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38-39页;闫艳《〈全唐诗〉名物词研究》,巴蜀书社2004年版,第74-84页。。早在初唐时,打马球就颇受统治阶级青睐,据《封氏闻见记》载,唐中宗景云年间,金城公主下嫁吐蕃王,吐蕃王派专使至长安迎亲。在宫廷中,吐蕃人与宫中的球队举行了一场友谊赛,“决数都,吐蕃皆胜”。唐中宗令临淄王李隆基与嗣虢王李邕、驸马杨慎交、武秀等四人,迎战吐蕃十人。在场上,李隆基“东西驱突,风回电激,所向无前”[14],大获全胜,中宗龙颜大悦。李隆基登基后兴趣不减,打马球在宫廷中更是风靡一时,寒食节也时常为之。盛唐时,蹴鞠活动与寒食节相结合,成为节日中重要的一项娱乐项目。“公子途中妨蹴鞠”[3]29“行宫善巧帖毛球”[3]934,张说《奉和圣制寒食作应制》诗中有“争球马绝调”句[3]957-978,即其佐证。蹴鞠不仅深受盛唐统治阶级的喜爱,在民间也极为流行,寒食节“蹴踘屡过飞鸟上”[3]1259的情形几乎随处可见。

学术界普遍认为,唐代节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向娱乐性方向迅速转变(25)参见韩养民等《中国古代节日风俗》,陕西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4页;万建中等《汉族风俗史:隋唐·五代宋元汉族风俗》,学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23页;张勃《唐代节日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45-50页。,此点在盛唐寒食节中体现得尤为突出。这一时期,在全国广大区域特别是长安、洛阳等地,“一进寒食,便有一股欢情的激流在朝野漫溢迸溅。”[15]上自皇帝贵戚,下至士庶百姓,无不热情高涨,积极参与到丰富多彩的节俗活动中去,打破日常生活的庸常和平凡,将节日的欢娱气氛一步步地推向高潮,同时也普遍享受着节日带来的欢乐。

“可怜寒食与清明,光辉并在长安道。”[3]29寒食节,在位于渭河两岸的长安、渭城等地,到处弥漫着节日的欢乐气氛。崔颢《渭城少年行》为我们描绘了一幅盛唐秦川寒食节的欢娱画卷:“洛阳三月梨花飞,秦地行人春忆归。扬鞭走马城南陌,朝逢驿使秦川客。驿使前日发章台,传道长安春早来。棠梨宫中燕初至,葡萄馆里花正开。念此使人归更早,三月便达长安道。长安道上春可怜,摇风荡日曲江边。万户楼台临渭水,五陵花柳满秦川。秦川寒食盛繁华,游子春来不见家。斗鸡下杜尘初合,走马章台日半斜。章台帝城称贵里,青楼日晚歌钟起。贵里豪家白马骄,五陵年少不相饶。双双挟弹来金市,两两鸣鞭上渭桥。渭城桥头酒新熟,金鞍白马谁家宿。可怜锦瑟筝琵琶,玉台清酒就倡家。小妇春来不解羞,娇歌一曲杨柳花。”[3]329(26)此诗似作于崔颢第一次游长安前后,时在开元六七年(718—719)。参见葛培岭《崔颢事迹述略》,收入《文学论丛》,河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4-46页。寒食时节,长安道上春色可怜,曲江两岸花柳媚人,秦川大地一派繁华。长安城中,贵族少年们争强逞能,竞相斗鸡、走马、挟弹鸣鞭;继之争先恐后纵马奔赴渭城桥头酒家,宴饮听曲,眠花宿柳,纵情游冶。宫廷禁苑中也洋溢着欢乐,“寒食春过半,花秾鸟复娇。从来禁火日,会接清明朝。斗敌鸡殊胜,争球马绝调。晴空数云点,香树百风摇。改木迎新燧,封田表旧烧。皇情爱嘉节,传曲(一作宴)与箫韶。”[3]957-958如前所述,寒食节唐玄宗时常在宫中设宴奏乐,款待臣僚。席间,君臣们一边赋诗酬唱,一边兴致勃勃地欣赏精彩激烈的斗鸡、打马球等表演。在京师的王侯府邸中,王公贵族们也热衷聚宴畅饮,吟诗唱和,一片欢声笑语。“今日清明宴,佳境惜芳菲。摇扬花杂下,娇啭莺乱飞。绿渚传歌榜,红桥度舞旂。和风偏应律,细雨不沾衣。承恩如改火,春去春来归。”[3]934(27)此诗似作于开元十八年(730)寒食节。是年春,唐玄宗命侍臣及百僚每旬暇日寻胜地燕乐,仍赐钱令所司供帐造食。参见熊飞《张说集校注》,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180页。“帝里重清明”,长安民众及宫女妃嫔们还喜欢踏青出游,届时城内外道路上车马喧阗,人声鼎沸。“车声上路合,柳色东城翠。花落草齐生,莺飞蝶双戏。”[3]1635城外郊野处,人们赏花追蝶,嬉戏取乐,成为节日中的一道靓丽风景。

巴赫金认为,中世纪欧洲的狂欢节是非官方的和非宗教的人民大众的节庆生活,是人民大众以诙谐因素组成的第二种生活。在这里,人们僭越的欲望可以得到暂时的表达和发泄,已确立的等级秩序被片刻地颠覆,被禁止的快乐可以暂时地放纵[16]。从巴赫金对狂欢文化的定义来看,盛唐寒食节无疑也具有类似的属性。在唐代前期,城市中的宵禁制度极为严格。寻常日夜鼓之后,市、坊闭门,百姓不许在街道上行动(31)参见李瑞《唐宋都城空间形态研究》,西安地图出版社2006年版,第153页;梅雪《唐代宵禁制度与唐传奇的时空构成》,收入《贵州师范大学文学院2016年硕博学术论文报告会论文集》,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第81-89页。。据《太平广记》载,天宝十二载(753)冬,住在长安布政坊的张无是“因行街中,夜鼓绝,门闭,遂趋桥下而跧(蜷)”,直到“鼓动”后夜禁解除,他才得以回家。张妻见丈夫不归,一晚上诵经不眠,担心他因“犯夜”被惩处[8]673。宵禁之严由此可见一斑。通常来说,一年中只有正月十五前后几夜,金吾弛禁,特许夜行(32)初唐诗人苏味道《正月十五夜》诗云:“金吾不禁夜,玉漏莫相催。”唐刘肃《大唐新语》载:“神龙之际,京城正月望日,盛饰灯彩之会。金吾弛禁,特许夜行。贵游戚属及下隶工贾无不夜游,车马骈阗,人不得顾。”皆为佐证。参见《全唐诗》,中华书局1999年版,第750页;《唐五代笔记小说大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第290页。。若违犯宵禁,就会受到一定的惩罚。《唐律疏议》“犯夜”条载,如果坊门皆闭,禁止夜行之后还强行外出,则“笞二十”[17]。但在盛唐寒食节,洛阳民众则全然不顾禁令,掀起了一股夜游热潮。“良辰更重宜三月,能成昼夜芳菲节。今夜无明月作灯,街衢游赏何曾歇。”寒食时节,百般红紫斗芳菲,良辰美景岂可辜负?洛阳民众白天赏玩犹觉不尽兴,遂以明月作灯,纷纷夜游街衢,以畅其怀、快其意。犹有甚者,乘车马出城、夜赴龙门游赏者也是络绎不绝,“南有龙门对洛城,车马倾都满路行。”“纵使遨游今日罢,明朝尚自有清明”[3]10312,一城狂欢如斯。

在盛唐寒食节,民众上墓之余的宴饮作乐之举也呈现出浓郁的狂欢色彩。拜扫坟墓,祭奠先人,理应悲戚肃穆,但“一代唐人毕竟风流,他们并没有让拜扫祭洒的一阵悲恸冲散纵情享乐的兴会雅致,在普遍的意识中,仍将寒食清明看作愉快的节令、心底奔涌着欢乐的激流。”[18]早在初唐寒食节,民间上墓活动中就出现了“复为欢乐,坐对松槚,曾无戚容”的情况。此风愈演愈烈,至唐高宗时“积习日久,遂以为常”。龙朔二年(662),唐高宗颁布诏令予以禁断:“仍令州县捉搦,勿使更然。”[5]418但效果并不佳,依然无法阻止人们的娱乐热情。至盛唐时,此风愈加盛行,“又凡庶之中,情理多阙,……及寒食上墓之时,亦便为宴乐。在于风俗,岂成礼教!”[19]1776对于此种有悖礼教的做法,盛唐统治者自然也不能容忍,先后几次下诏予以禁断。开元二十年(732)四月,唐玄宗在允许寒食上墓的敕令中明确规定“不得作乐”[4]439。开元二十九年(741)正月丁酉(十五日),又颁布诏令予以重申:“自今已后,其缘葬事有不依礼法者,委所由州县并左右街使严加捉搦,一切禁断。其有犯者,官人殿黜;白身人所在决一顿。”[19]1776这一禁令可谓严苛,但其效果亦可想见。质言之,寒食上墓之余宴饮作乐这种“存在于官方文化和政治权威之外并与之相抗”,置“所有等级次序、特权、规范和禁忌”于不顾的行为,体现了典型的狂欢化特征[20]。

盛唐寒食节之兴盛已如上述,这种兴盛局面的形成,是多种因素交织作用的结果。

首先,盛唐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空前繁荣,为寒食节臻于兴盛奠定了坚实基础。唐玄宗继位后,“励精理道,铲革讹弊,不六七年,天下大治,河清海晏,物殷俗阜。安西诸国,悉平为郡县。自开远门西行,亘地万余里,入河湟之赋税。左右藏库,财物山积,不可胜较。四方丰稔,百姓殷富。管户一千余万,米一斗三四文,丁壮之人,不识兵器。路不拾遗,行者不囊粮。”[9]1223杜佑在《通典》中也曾描述过安史之乱爆发前盛唐社会的繁荣景象:“至(开元)十三年封泰山,米斗至十三文,青、齐谷斗至五文,自后天下无贵物。两京米斗不至二十文,面三十二文,绢一匹二百一十文。东至宋、汴,西至岐州,夹路列店肆待客。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十里,谓之驿驴。南诣荆襄,北至太原、范阳,西至蜀川、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远适数千里,不持寸刀。”(33)《新唐书·食货志》中亦有类似描述:“是时(指开元、天宝年间)海内富实,米斗之价钱十三,青、齐间斗才三钱,绢一匹钱二百。道路列肆,具酒食以待行人,店有驿驴,行千里不持尺兵。天下岁入之物,租钱二百余万缗,……布千三十五万余端。”参见欧阳修,等《新唐书》,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884页。[21]一方面,经济的繁荣、财富的充裕为寒食节等节日消费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定则为时人欢度节日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2]74。在此情势下,朝野内外有更多可供消费的物品,有更多闲暇时间,有更倾向于安逸享乐的心情过节欢娱,这是盛唐寒食节臻于兴盛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最高统治者的支持、倡导,盛唐社会各阶层的积极参与,对寒食节的发展兴盛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诚如论者所指出的,寒食节千余年的兴衰历史表明,节日的发展有其客观规律。一般来说,在没有官方力量的干预即官民双方力量不构成特定关系时,节日的发展只取决于民间力量的变化,与官方力量无关。但在二者构成特定关系的社会中,节日的兴衰与变迁主要取决于这两种力量之合力的方向和大小。同一时期,当二者的方向一致时,合力最大,表现出来就是节日的兴盛(34)参见张勃《论官方与民间合力对寒食习俗的影响》,载于《齐鲁学刊》2004年第2期。。盛唐寒食节之所以如此兴盛,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官民双重力量的共同作用。其中,统治阶级特别是最高统治者所起的作用尤为引人瞩目。作为最高统治者,唐玄宗颁布敕令设置寒食节假日,在休假政策上为百官提供了保障。不仅如此,他本人还热衷过节作乐,屡屡号召官员乃至民众都参与进来,普天同庆,共享太平。更有甚者,唐玄宗还允许官吏带薪休假,同时在物质上也提供不菲的赏赐。如开元十七年(729)三月,唐玄宗命侍臣及百僚“每旬暇日寻胜地宴乐,仍赐钱,令所司供帐造食”[19]1198。次年正月二十九日敕云:“百官不须入朝,听寻胜游宴。卫尉供帐,太常奏集,光禄造食。……自春末以来,每至假日,百司及朝集使任追游赏。”开元十九年(731)二月八日,又再次颁布敕令予以重申:“至春末以来,每至假日,宜准去年正月二十九日敕,赐钱造食,任逐游赏。”[4]540天宝八载(749)正月敕:“今朝廷无事,思与百辟同兹宴赏。其中书门下,及百官等,共赐绢二万匹。其外官取当处官物,量郡大小及官人多少,节级分赐。至春末以来,每旬日休假,任各追胜为乐。”[4]541天宝十载(751)正月十七日,更是发布敕令规定:“自今以后,非惟旬及节假,百官等曹务无事之后,任追游宴乐。”[4]540总之,作为最高统治者,唐玄宗在风俗流播方面的示范性以及以皇帝身份颁布政策、号召并动用资源积极营造节日气氛等,更有助于提升时人过节的热情,由此极大推动了寒食节的发展兴盛[2]74-75。

再次,盛唐寒食节的兴盛与寒食节假日的设置也有着重要关系。如所周知,唐代节日的时代特征之一便是节假日的普遍设置。而普遍地以节日为假日,是从唐玄宗时期开始的。节日普遍放假制度化,既是唐玄宗时期节日领域的一个重大变化,同时也是其时节日走向普遍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2]76。也正是在这一时期,寒食节被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此举既表明了官方对寒食节的认可和重视,同时也必然加深时人对寒食节的关注,或者说强化了时人以寒食为节的意识。不唯如此,寒食节假日的设置使得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官员群体有更多的私人时间和闲暇参与到节俗活动中去。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正是得益于寒食节假日的设置,各种节日游艺娱乐活动才能如此广泛而深入地开展,节日也才会呈现出普遍的热闹、欢快与繁荣。

最后,盛唐统治者关于寒食节起源的权威阐释,则为寒食节的兴盛奠定了理论基础。自两汉以降,寒食节之所以屡遭官方改易或禁断,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介子推说”使寒食禁火成为“不经之礼”,从而与历代统治者奉为圭臬的儒家礼构成了对抗(35)参见景圣琪《“改火说”与唐代寒食诗的兴盛——中国古代民俗与文学关系的个案研究》,载于《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罗恒宇《从儒家思想的影响看寒食节从汉到唐宋的兴衰》,载于《宜宾学院学报》2014年第8期。所谓“介子推说”,即认为寒食节起源于介子推割股、焚死的传说,寒食节是为了纪念春秋时被晋文公烧死的贤士介子推而设置的。在寒食节的早期发展史上,介子推传说及其信仰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介子推信仰主要是以民间信仰特别是淫祀的面目出现,与官方正祀(以儒家礼为圭臬)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和冲突,这是导致寒食节屡遭禁断的深层次原因。参见马荣良《正祀与淫祀关系视角下的寒食节禁断史研究》,收入《民俗研究》2021年第2期。。目前所知,最早对“介子推说”提出质疑的当属隋代的杜台卿,他指出,介子推“割股被燔之事”在《史记》《左传》等文献中均未见记载。杜公瞻进一步明确指出,寒食节起源于周代的禁火旧制:“案《周礼·司烜氏》:‘仲春,以木铎循火禁于国中。’注曰:‘为季春将出火也。’今寒食准节气是仲春之末,清明是三月之初,然则禁火盖周之旧制。”[22]隋人对“介子推说”的质疑,特别是溯源《周礼》另赋新说,对后世极具启迪意义。盛唐统治者即深受其影响,如前所述,天宝十载三月,唐玄宗援引儒家经典《周礼》《论语》,提出“禁火——改火说”(36)参见张小稳《从地区性的哀思到全民性的欢愉——寒食节的诠释史研究》,载于《民俗研究》2017年第6期。,从而摒弃了传统的“介子推说”,消除了该说所造成的寒食禁火与儒家礼的对抗,破解了长期困扰寒食节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为节日的发展兴盛奠定了理论基础。

综上所述,在安史之乱爆发之前的唐玄宗统治时期,社会安定,政治清明,经济空前繁荣,物质生活极大丰富,时人的精神面貌也大为改观,人性得到较自由的发挥和张扬,呈现出一种蓬勃向上的盛唐气象。在此背景下,经过社会各阶层的传承、创造和参与,特别是在最高统治者的支持和倡导下,寒食节获得极大发展,臻于兴盛,迎来了其发展史上的高峰期。较之前代,盛唐寒食节的地位空前提高,寒食节不仅首次被纳入国家法定节假日,而且禁火寒食、上墓等习俗也第一次得到官方的明文认可,获得合法地位;节俗活动异常丰富多彩,并呈现鼎盛之势;节日的欢娱气氛异常浓烈,且不乏狂欢色彩,在寒食节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对中晚唐乃至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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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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