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与鸭绿江采木公司的创办

2022-05-15 12:16李雪瑞
现代商贸工业 2022年10期
关键词:中日关系

作者简介:李雪瑞(1995-),女,汉族,四川成都人,黑龙江大学,研究方向:中日关系史。

摘 要:19世纪末20世纪初,日本出于掠夺中国东北地区资源及与俄国争霸东北亚的目的出发对鸭绿江沿岸的森林资源进行了详尽的调查。日俄战争后,日本开始将掠夺鸭绿江沿岸的森林资源计划转入实施阶段。1905年,与清政府签订《中日合办东三省事宜条约》,日本获得在鸭绿江右岸建立木材厂的权利;1908年,成立了中日合办公司——鸭绿江采木公司。公司名义上是中日合办,实际上日本居主导,日本利用该公司大略掠夺鸭绿江中国侧的森林资源,是日本经济侵略中国东北的工具。

关键词:鸭绿江采木公司;中日关系;经济侵略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2.10.013

1 日俄争夺鸭绿江流域森林资源

鸭绿江右岸森林资源丰富,这与清朝的“封禁”政策有很大关系。清军入关之后东北地区被清政府视为“龙兴之地”,在鸭绿江流域实行“四禁”政策,即“禁渔猎,禁砍伐,禁采矿,禁农牧”,因此大量原始森林得以保留,同时鸭绿江沿岸森林区是中国与朝鲜的天然边界线。同治年间山东等地大旱,大量难民聚集到鸭绿江下游一带,他们为了生计大规模砍伐林木,政府无力制止,“封禁政策”受动摇。至1874年清政府宣布“东部地带全部开禁”。第二年,“东沟木税总局”在大东沟成立,标志着鸭绿江伐木业的全面开放;1903年,鸭绿江木材出产量达到全国木材供应量三成左右,鸭绿江伐木业的税收成为清政府及地方政府的重要税收之一。1878年,经东边观使陈海珊奏请弛禁收捐,鸭绿江木业乃兴。1902年,官商创办了资本为20万两的“东边道木植公司”。以东边道台为监督,贷借伐木资金,保护木把,监督木商,征收木税,甚得地方人民之信任,颇极一时之盛。鸭绿江中国侧的伐木业初具规模。后来公司官员欺压良民中饱私囊,招致不少当地商人民众怨恨,最终在日俄势力下逐渐衰落。

鸭绿江沿岸丰富的资源为日俄两国所觊觎,甲午战争后日俄两国将掠夺鸭绿江森林资源的计划付诸实施,其中日本将矛头指向了鸭绿江中国侧森林资源。中朝交界的鸭绿江重要的战略位置和沿岸丰富的森林资源为推行“远东政策”的俄国所觊觎。1896年,俄国与朝鲜签订森林条约,获得在鸭绿江流域朝鲜侧森林的采伐权。之后又在龙岩浦成立了东亚木材公司,公司股东都是俄国上层人士,具有明显的政治军事意义,而非普通商业木材公司。“三国干涉还辽”事件后,俄国同清政府签订一系列条约获得了在中国东北地区的修筑铁路及采伐铁路沿线森林的权利。俄国陆军中校马德利洛夫被派驻到浑江流域的通化负责组织俄国軍人砍伐鸭绿江右岸的木材,这引起日本的注意,为对抗俄国,日本在鸭绿江左岸成立由政府投资的“日清义盛采木公司”,与俄国争夺木材市场以及森林资源。后俄国又在鸭绿江中国一侧成立“鸭绿江森林公司”和“辽东木植公司”,打破之前“东边道木植公司”对当地木材的垄断。日俄在东北亚尤其是朝鲜半岛角逐背景下,日本日清义盛公司和俄国东亚木材公司在掠夺鸭绿江森林资源问题上竞争激烈,日俄两家木材公司表面上是争夺鸭绿江森林资源,背后实际是日俄两国在东北亚势力的角逐,鸭绿江森林问题称为日俄战争导火索之一。鸭绿江木材的集散地大东沟受两国材木业竞争的影响,木材贸易一度陷入停滞状态。日俄战争爆发后,宣布局外“中立”的朝鲜在日本的胁迫下签订《日韩协定书》,日本获得在朝鲜境内自由行动的权利,必要时征用军事所需战略物资,其中包括了鸭绿江左岸的木材以及其他森林资源。战争随着日军北进,战线推进到了鸭绿江沿岸。1904年5月,日本陆军司令官黑木为桢率领第一军渡过鸭绿江,占领了九连城,成立木材调查委员会来调查和管理鸭绿江流域的森林资源,木材调查委员会成立不久就没收了三道浪约1300余条竹筏,没收的竹筏来自俄国木材公司和中国木材公司。日军还封锁了流域内所有木材,禁止一切木材贸易,引起了渤海湾沿岸以天津为中心的木商的强烈抗议。1904年6月,日本陆军派中佐花田仲之助带人调查浑江沿岸森林资源,与当地林业人员发生冲突。日军在安东设立军政署,以军用名义征收流往下游漂流木的一半,从剩下的一半中拿出一成作为木税缴纳,并且以市场价格的一半以下强制收购剩余的木材,为此当地木商和木把停止木材流筏,暴动频发。1904年10月8日,日本外务省和军部制定了《鸭绿江下游木材处分法细则》,规定由日本安东军政署负责鸭绿江木材的买卖进出口贸易,垄断安东县的木材,确立了日军对鸭绿江木材的支配地位。为了缓解矛盾,日军又允许江岸一带个人自由买卖木材,但一切贸易行为必须有军政署颁发的许可证,如有擅自交易者,按照妨碍军事行动的军法处理。1905年11月,军政署改为“军用木材厂”,木材厂为军队提供木材,同时肩负管理鸭绿江中国侧的木材砍伐和销售业务。

2 鸭绿江采木公司的成立

日俄战争后,俄国转让中国东北的一些权益让与日本。日本借此良机扩大在中国东北的侵略。在经济侵略方面,日本采用中日合办公司的方式。1905年,日本桂太郎内阁决定:同清政府交涉,并索取开埠通商、筑路、内河航行等一系列新的权利。10月21日,日本外相小村寿太郎作为全权大臣,与庆亲王奕劻在北京会晤,谈判伊始,小村寿太郎态度强硬,要求“业经向日本国允让之一切,概行允诺”。清政府表示愿意转让俄国在东北的权利,但不能给予日本新的权益。中日代表各执己见,谈判陷入僵局。最后,日本政府以占据东三省为筹码,强迫清政府答应了日本的大部分要求。其中关于采木公司的条约于11月29日第六次会议上议定。日方于第二天即11月30日由驻北京的小村寿太郎发给政府关于《提案第八确定条文的电报》中表示,清政府承诺成立日清合同截木公司,至于鸭绿江右岸地方森林砍伐以及其他地方,其他公司相关一切章程另作详细约定。12月22日,两国代表在北京签署《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日本称《满洲善后条约》),正约第一条就要求清政府承认《朴次茅斯和约》中有关东三省的规定。附约第十款,中国政府允许设一中日木材公司,至于范围和开办年限等另订详细合同。几天后条约内容经批准生效。1906年,日本驻华外交代表林权助提交拟定公司章程外务部,并请求约定时间,清政府认为“木植一项,关系商民生计,应由奉天将军北洋大臣详细查明审核后再议”。1907年,日本政府派代表与北洋大臣袁世凯在天津就鸭绿江森林资源问题举行会晤,会谈中双方就浑江是否划入公司问题和经营权等问题分歧严重,为此僵持不下,经多次磋商,最终签署《中日合办鸭绿江公司章程》。章程中提到“本公司是相对朝鲜新义州在南满州安东县安东街成立的营利性公司。这是我国日露战争以巨大牺牲换来的胜利果实之一,而且是日中两国合办事业之滥觞。公司背负维系两国亲密经济关系特殊使命的重要机关”。帝国主义强权争霸以牺牲中国利益为代价换取中日合办采木公司建立以及更多特权,“合办”公司是资本输出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日本对东北经济侵略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加强了日本对中国的经济侵略。

随后清政府派奉天将军探查鸭绿江沿岸的森林资源情况,经探查认识到鸭绿江流域森林繁茂,可供采伐二十年。清政府以“鸭江与浑江为两码事,不在合办之列”拒绝划出浑江流域。1908年,清外务部会办大臣那桐和日本特命全权公使男爵林权助在北京签订《日清合同木材公司章程》。5月14日,签订二十一条的《中日合办采木公司办事章程》及六条的《事务章程备考书》,依据这两份文件成立了中日合办的鸭绿江采木公司,将鸭绿江流域一半的权利划给了日本。比较可以看出,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日本在对外扩张方面能实行良性循环。通过对外发动侵略战争获得巨额赔款,将大量赔款投入到经济领域,通过经济扩张如对外投资建厂等方式向周边国家进行经济渗透,以此加速资本主义发展,进而加大对外侵略的步伐。反观中国,接连的割地赔款早已债台高垒,借新债还旧债使得经济发展迟缓,陷入恶性循环。

3 结语

鸭绿江采木公司的成立并非偶然,而是日本策划已久的北进满洲政策的一部分。采木公司成立前,日本就对中国东北森林资源进行调查,因担心引起俄国等国的不满,故调查是秘密和小范围进行的。日俄战争期间日军曾占领九连城,设置调查委员会着力调查鸭绿江流域的森林资源,为日后投资建厂获取森林资源做准备。之后日本政府又数名林务官和山林局技师对东北地区的森林进行调查,深入长白山林区进行“考察”,对鸭绿江流域的森林资源进行详细的调查。除此以外还包括俄国在东北势力范围和俄办工场等情况。清政府利用鸭绿江流域丰富的森林资源成立东边道木植公司,虽有一时之盛况,为当地政府提供重要税捐,但是公司内部腐朽,贿赂等现象不绝,再加上采伐方式落后,最终没能发挥管理和经营森林资源的作用,反招致民众及商人的反感。俄国借机成立木材公司,垄断当地木材市場,对民族企业造成巨大冲击。日俄矛盾在鸭绿江森林开发问题上得以体现,两国代表的两家木材公司冲突不断,祸及中国本地木把、木商以及木材市场,最终森林资源问题成为日俄战争爆发的导火线。

低廉的劳动力、免除税收等特权均是日本走上资本主义对外侵略扩张道路后,侵略中国主权的结果。清末外国人不得在通商口岸以外的内地设厂限制了日本的资本输出,日本通过“合办”的方式突破了这一防线。从鸭绿江采木公司的创办成立过程来看,清政府一直处于十分被动的状态,首先面对对外战争的巨额赔款不得不开禁开源;日俄通过各项不平等条约获取特权,用投资或合办的方式建立的外资企业,清政府只得贷款“合办”,另一方面外资企业也抑制了民族工业企业的发展;清政府被迫签订《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正约及附约》,承认日俄在中国东北地区利益的分配,成为资本主义列强宰割的对象。鸭绿江采木公司作为第一个中日合办的公司,打破了外国人不得在华建厂的规定,此后日本又陆续在华建立众多“合办”公司成立,成为日本经济侵略中国的重要方式。“九一八事变”前,日本通过合办、资本输出、借款等方式全面向中国东北地区进行经济渗透,通过满铁殖民机构控制铁路、矿产和林业等基础性行业。这也是“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东北地区迅速沦陷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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