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文物保护工作探究

2022-05-27 22:57廖金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2年6期
关键词:文物保护乡村振兴

廖金

摘 要:乡村文物是文化的传承、历史的见证,保护好乡村文物,不仅对弘扬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乡村振兴、提升乡村内涵的需要。但是,由于对乡村文物保护认识不足、文保专项经费投入短缺及文物价值开发不够等问题,多数乡村文物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需要通过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制定科学的乡村规划、保障各方面要素等,促进乡村文物的保护,助力乡村振兴。

关键词:乡村振兴;文物保护;古田县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2.06.046

古田县地处福建省中北部,位于闽江支流古田溪的中下游,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建县,原属福州都督府,曾为福州十邑之一,唐开成年间归属宁德地区。古田作为一个千年古县,历史悠久,积淀丰厚,文物古迹星罗棋布,主要有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井、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具有独特的区域文化特质,享有“文化之乡”的美誉。这些文物绝大多数分布在广大的乡村,是文化的传承、历史的见证,保护好这些文物,不仅对弘扬历史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乡村振兴、提升乡村内涵的需要。我们要因地制宜,结合乡村历史文化特点,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工作当中。

1 古田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

1.1 不可移动文物数量众多

古田历史悠久,文物众多,有记录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327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52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闽东北廊桥—田地桥、古田临水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3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275处。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杉洋镇);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村5个;中国传统村落27个,省级传统村落7个;另有历史建筑2478处。这些文化古迹不仅是古田县历史的精华和文明的结晶,更是古田历史文化的根脉和生命力所在。

1.2 文物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近年来共公布县级文物保护单位7批20处,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同时,积极争取文物项目资金完成文物修缮工作,指导推动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的文物修缮和历史建筑保护,先后完成了国家级文保单位田地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林耀华故居、圆瑛法师故居、联珠祠,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昌阁、岭里古戏台等多处文物修缮工作,古田临水宫修缮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出台文物认养方案,确认文物认养对象5处。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组织古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建立代表性项目名录,开展数字化管理;持续实施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培养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队伍,提升传承能力;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常态化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提供生动直观的非遗体验;稳定统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抓典型、强示范,保护工作扎实推进,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截至2021年,全县共有县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48项,其中国家级1项、省级5项、市级8项、县级34项,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49人,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3人、市级12人、县级33人。

1.4 红色文化资源用活用好

一是合理开发利用红色文化遗址。目前古田全县红色文化遗存有黄孝敏烈士故居、哈竹坑红军医院旧址、毗源溪苏维埃政府旧址等20余处,已经建成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黄孝敏烈士史料陈列馆),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4处(古田县圆瑛法师纪念堂、蓝田书院、“金翼之家”林耀华故居、古田县周炳耀事迹陈列馆),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处,建成黄孝敏烈士史料陈列馆、魏雪馨烈士纪念馆、杉洋镇白溪村革命史陈列馆、卓洋乡前洋村革命历史纪念馆等红色文化场馆4处,并对外免费开放,年均参观人数达4万人次。2019年以来,开展“古田革命历史展”“闽东革命主题展”和古田革命红色主题教育,累计参观人数达1万人,主题教育参与人员达2500人,参与团队20余支。二是打造红色文化品牌,推进文旅融合。依托乡村文化振兴契机,县级财政投资,分别对杉洋镇、卓洋乡、平湖镇等进行旅游项目建设。以四处红色文化场馆为支点,结合周边红色资源形成古田县红色文化带,将红色文化和旅游景点结合,打造红色旅游线路和红色文化名片。同时,县党工委牵头成立红色宣讲轻骑兵,深入各红色文化遗存向游客宣讲红色文化、红色历史、红色故事,以红色文化宣传带动红色旅游热潮,促进旅游发展。

1.5 文物建筑活化利用

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田临水宫为载体,开展一年一度的海峡论坛·陈靖姑文化节活动,连续举办了十二届。通过陈靖姑文化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古田与全国各地的文化交流,增进了两岸文化认同,密切了闽台同胞情意,深化了经贸合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09年、2014年、2019年三次金身巡游台湾,引发了台湾民众对“根”“源”“祖”“脉”文化的强烈认同,对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具有重要的意义。

2 乡村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乡村文物保护认识不足

一是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在乡村振兴背景下,部分干部对乡村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存在着“重经济建设、轻文物保护”的思想,有的地方一味追求现代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忽视了对历史文物建筑的保护。特别是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遗留在乡村的一些古桥、古宫庙等一般文物建筑被拆旧建新,致使原有的文物价值大大降低,甚至消失。二是文物管理力量薄弱。文物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的内容较广,文物工作者肩负着专业和执法的双重责任,任务繁重。目前雖然设置有博物馆和文保中心两个机构,但在编人员职数较少,文保中心才1名编制人员,文物保护的专业人才更为稀缺,成为制约乡村文物保护工作的瓶颈,对文物保护的研究、利用、开发等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2.2 乡村文物安全形势严峻

一是古田县不可移动文物327处,均分布在各乡镇、村居,点多、线长、面广,且多因地处偏远,基础设施相对滞后,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大多数文物建筑年久失修,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修缮;二是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建筑电线老化,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不到位,木质结构的文物建筑存在一定的消防安全隐患;三是文物守护力量薄弱,乡镇一级没有专门的文物管理人员,农村文化协管员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补贴更是低得可怜,其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造成大部分文物保护单位无专人管理。

2.3 文保专项经费投入短缺

根据文物法律法规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县级以上政府需将文物保护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但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真正落实到位的县市并不多,县级及以下的文物修缮经费严重短缺,文保人员经济补贴基本没有,文物得不到有效保护和修缮,散落在乡村的可移动文物无法得到征集。且因多数县一级未成立独立的文物管理机构,文物保护的工作职责目前暂由县博物馆承担,没有专门的文物执法队伍和专职的执法人员,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不够,很难承担起文物执法的职责和有效地开展文物执法,文物执法在与文物违法的博弈过程中,往往处于劣势地位。资金的短缺严重影响了乡村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2.4 文物价值有待开发利用

文物的有效开发利用还比较欠缺,县级馆馆藏物品较少,无法宣传展示文物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意义;留在民间的一些未核定的但又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无法集中到博物馆展示,部分文物由于研究不足、宣传不够,知名度不高,未能形成一定的影响,同时也难以形成有效的旅游资源吸引游客。

3 乡村文物保护工作的探究

乡村文物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之一,也是民族历史文化和人们精神情感之根。在当前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过程中,做好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显得尤其重要。我们应当有紧迫感和忧患意识,切实做好乡村文物保护工作。

3.1 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政府、社会及个人都要转变观念,从人类历史文化传承的认知高度出发,重视并保护好文物,对历史负责,也对子孙后代负责。一是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事业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地的自然资源、人文环境、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等有关因素,统筹规划、逐步完善,要建立起长期有效、权责清晰的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要严格按已经划出的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保护工作,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在进行建设时,各有关部门要提高对这些历史文物的保护意识,抢救性地加以保护。二是要加大文物保护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公安、消防、建设规划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查处破坏文物的行为。各乡镇文化服务中心主任、各村文化协管员积极做好文物保护巡查工作,做好宣传辅导,最大限度地避免文物遭到破坏。三是要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做好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同时利用文物保护单位的活动场所,不定期举办各种文物图片展、讲座等,宣传《文物保护法》,让人们了解到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损毁文物是不道德的行为甚至构成违法犯罪,在全社会营造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意识深入人心。

3.2 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兼顾文物保护

文化古迹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乡村振兴建设固然重要,文物保护同样重要,二者必须兼顾。一是要加强乡村历史文物、历史建筑的保护。以“记得住乡愁”为主线,改善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传统村落保护水平;指导、推动乡镇(街道)修复修缮一批重要的乡村文物和历史建筑;提升一批乡村文物、文化遗址和历史建筑的文物保护级别。对涉及文物的建设改造项目,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对于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二是要划定乡村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线。乡村规划建设要长远、科学、和谐,不能只顾眼前。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要注意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要充分挖掘地方特色,坚持个性化塑造,注重人居环境改善,更要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3.3 文物保护的各项保障要素要到位

一是县、乡(镇)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的规定要求,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文物抢救、保护、管理所需经费。同时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濒危的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抢救性维修保护。除了政府投入外,还应积极鼓励和引導社会资金的投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方式,确保经费真正用到文物保护工作中。二是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各县文物保护机构,对全县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三是要有计划地招收文博专业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如各乡镇、村居中一些素质较高的退休干部、教师及散布在农村地区的民间艺人、文化能人、业余文物保护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和定期业务培训,为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和必要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这些“土”专家的作用,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建立一支既有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又能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的基层文物工作专业队伍,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四是要尽快按馆藏文物的标准对博物馆进行内部完善,面向社会征集文物,加强馆藏文物保护、维护,全面对外开放。

3.4 创新乡村文物利用模式

积极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动作、社会参与”的文物保护利用新路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建立健全文物建筑认养制度,为参与者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认养保护工作。培育一批彰显当地主题文化、发挥当地特色产业优势的乡村文物利用项目,加强乡村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古田文化旅游资源和古田特色产品相结合,在线上和线下推广“千年临水 健康古田”文旅特色品牌,做足“文物+”的功课,重点是要充分挖掘全县文物资源的内在价值,服务全县文物文化旅游业的发展,增强全县旅游业的文化内涵。例如:依托6.13陈靖姑文化节,推动以陈靖姑信俗文化为主题的衍生产业发展,进一步扩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陈靖姑信俗文化的影响力,增进两岸“人同宗、神同源”的认同感;围绕黄孝敏故居、圆瑛故里、魏雪馨烈士纪念馆,推动红色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历史文化名村前洋村入选2020年福建“金牌旅游村”;修缮后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林耀华故居以古田县金翼文化有限公司为平台,致力于将金翼文化发扬光大,真正把金翼村建设成以学术讨论、文化交流、民俗展示、观光旅游为主的文化休闲旅游胜地;在古村落的保护和开发过程中,可以通过转让部分使用权、经营权,按照“谁投入、谁受益”的原则,尝试走市场化运作道路,打造特色的乡村文化品牌。

“保护历史文物是国家法律赋予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为了谋取眼前或局部利益而破坏全社会和后代的利益。”对于乡村文物保护工作,要坚持保护与开发利用并重,充分挖掘古建筑的文化底蕴,发挥传统村落的文化价值,做好固态保护、活态传承、业态提升,将历史与现代生活方式相结合,让传统村落焕发新的生机,让文物活起来,带动乡村旅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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