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治理体系的构建逻辑与推进路径

2022-05-30 10:48曹留成
教育与职业(上) 2022年7期
关键词:学生发展高职院校

[摘要]文章从人才成长、职业发展和就业创业三个视角分析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治理体系构建需求,并从逻辑起点、主要目标、作用机理、运行机制四个方面梳理了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治理体系的构建逻辑。基于上述分析,提出了认同共同愿景、搭建信息管理平台、丰富实习内容、巩固育人共同体、加强政府治理、拓展实习结果应用等推进路径,以期构建基于高职生发展的实习治理体系,提升高职院校学生实习实际效果。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发展;实习治理体系

[作者简介]曹留成(1975- ),男,河南泌阳人,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河南  驻马店  46300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多模态数据驱动下的高职教学改革实践与支持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SJGLX865)、2018年河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人才成长规律与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82400410608)和2021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多模态数据驱动下的高职教学改革实践与支持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1ZDJGJG01)的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22)13-0053-07

学生实习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环节,加强学生实习治理是高职院校面对的重要挑战。近年来,一些高职院校受经济利益驱动,组织学生务工实习、强制实习、收费实习、实习专业不对口、安排加班和夜班,这种以实习为名的“管理”违背学生实习的本质要求,不仅妨碍实习活动的正常开展,而且阻碍学生的人力资本发展、职业发展和安全成长,值得警惕和反省。学生实习的本质、内涵与边界是什么?实习治理的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是什么?如何构建助力学生发展的实习治理体系?对于这些关涉学生实习及其治理的根本问题,应给予充分的关注和研究。

一、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治理体系的构建需求

学生实习的基本目标是促进学生发展,为其成为社会人才、企业职工奠定基础,为其自身职业生存奠定根基。实习治理是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治理的重要环节,完善的实习治理体系践行“实习育人”宗旨,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才观、提升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质量。

(一)人才成长的视角:有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人才观

高职教育肩负着培养技能技术人才的时代使命,理应在学生实习中通过实习治理引导学生树立技能技术型的人才理念,引导学生为成为高质量的技能技术人才而努力。对于处在人生成长期的高职学生而言,对人才价值、结构和自身发展的价值取向存在认识模糊、定位失当、好高骛远、脱离社会需要等问题,因而需要在实习活动中通过现身说教、榜样示范、反思反省、启发点拨等形式引导学生理解社会结构、人才结构和分层及其各类人才的价值意义,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企业需要确定合适的人才发展方向,合理规划自己的人生道路和职业生涯,在系统完成学业取得学业证书的同时,获得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成长为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相对于课堂理论教学中的抽象说教,实习活动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对学生人才成长的影响更为具体和深刻,科学的实习治理有助于调动学生参加实习的积极性,引导实习方向。

(二)职业发展的视角:有助于学生提升职业素養

现代社会,企业对劳动者职业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仅仅具有一定学历证书和理论知识的人难以胜任企业岗位需要,高职学生应具有相应的职业品格、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高职教育承担着培养合格劳动者的时代重任,理应在学生实习活动中通过实习治理帮助学生认识职业、体验职业,帮助学生提升职业素养。对于处于职业准备期的高职学生而言,对社会职业现状、意向职业和职业发展等存在认识偏颇、理解错误、角色定位不准和薪酬期望不当等问题,因而需要在实习活动中通过现场教学、岗位训练、过程参与、观察调研、工作交流等形式帮助学生逐步了解社会和职业、认清自己的社会位置、反思自己的素质不足,帮助学生逐步开阔视野、增长才干、提升职业素养、积累职业经验,努力为成为合格的职业人做好身体、心理和经验等方面的准备。相对于学校校园氛围、师生交往,实习活动提供的生产场域、实习管理要求、人际关系和实习经济待遇等实际环境对学生职业素养发展的影响更为直接和生动,科学的实习治理有助于保障学生参加专业对口的实习活动,增强学生对职业的认识、体验和经验积累。

(三)就业创业的视角:有助于学生提升就业创业质量

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肩负着助力学生就业创业的时代任务,理应在学生实习中通过实习治理助力学生树立合理的就业创业取向、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意识和技能。对于处于职业预备期的高职生而言,对社会就业创业的形势、特征和个人就业创业的机遇、挑战等存在认识不正确、了解不准确、心理判断失误、能力准备不足等问题,因而在学生实习活动中通过参观访问、岗位体验、实际操作、座谈交流等形式助力学生了解社会就业创业趋势与动态、认清就业创业形势与困难、保持就业创业危机感,助力学生增强就业创业意识、捕捉就业创业机会与机遇、提升就业创业技能,努力为“毕业即就业创业”储备情感、知识和能力。相对于学校条件,实习活动中学生所接触的企业用人环境与氛围、社会失业与就业情况对学生就业创业的影响更为深刻和具体,科学的实习治理有助于保障实习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二、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治理体系的构建逻辑

逻辑起点、主要目标、作用机理和运行机制是学生实习治理体系构建的基本要素,高等职业学校应统筹考虑学生发展、学生实习和实习治理之间的耦合关系,解决好学生实习治理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在何处”、主要目标“是什么”、作用机理“为什么”、运行机制“靠什么”等关键问题。

(一)逻辑起点:围绕学生发展需求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的价值在企业发展的作用提升,逐渐取代物的价值成为企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需要明晰企业发展与技能技术型人才发展之间的聯系,进而探索职业学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架构,明确学生实习治理体系建构的核心定位。企业需要技能技术过硬的人才,高职学生的成长方向不是只会“动口”的理论型人才,而是能够下车间、进工地的应用型人才。企业是以输赢论英雄的市场主体,高职学生的发展方向是成为企业需要的、胜任企业生产与管理的高素质员工,只有学历证书而没有精湛技能与技术的员工最终会被企业所淘汰。高职学生的提升方向是成为具有竞争力的劳动者,具备与他人博弈的素质和能力的人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学生实习治理体系构建应具有明确的指向性,根据高职学生对实习的内在诉求,以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建立适合学生发展需要的学生实习治理体系。将学生的发展活力与企业的发展融合,促进学生实习的科学发展,形成一种积极的实习文化,既满足学生发展需要,又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实现学生实习治理体系的不断优化。

(二)主要目标:引导学生认识职业、体验职业

学生参加实习的动机在于将所学习的专业理论知识转化为技能技术,加深职业认识,体验职业活动,从而形成一定的职业观念、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一些学生对社会和企业了解不多,对自身价值和发展定位思考不多,不能正确理解实习的本质,存在轻松干活挣大钱、不劳而获、贪图享乐等错误思想。只有通过鲜活的、真正的实习活动,学生才能融入社会,改变错误的思想认识,才能在实习中增强对社会和企业的认识,形成付出与收获的正确认知,树立诚实劳动的价值观,锤炼意志品质;学生只有在实习中提前熟悉岗位,体验劳动的艰辛、工作的辛苦,体验真实的生产与管理情景,才能提升岗位胜任力,学会合作与协作,积累工作经验。企业在提供用户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基础上需要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因而不会给予实习生超过工作价值的工资。然而,正规的企业也不会靠“剥削”实习生的手段保障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企业给予实习生的不仅仅是实习工资,还是为实习生提供“学东西,长本事”、训练技术技能、积累职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的机会,这种认识职业、体验职业的实习机会比实习工资收入更加重要。

(三)作用机理:优化学生实习环境

学生实习与学生发展不是简单的直接联系,实习活动的无序、散漫和低效会阻碍学生的发展,只有借助实习治理手段优化实习环境,对学生进行引导,才能使学生在实习中实现发展。合格的实习单位需要学校出面联系和对接,学校有能力、有条件为学生寻找合适的实习单位和实习岗位,这对于社会关系简单、社会交往能力较低的学生来说尤为重要。只有借助于学校的力量,学生才能被安排到条件良好的实习单位,才有可能参加高质量的实习活动。并不是所有学生都具有参加实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学校的积极宣传、动员和引导可以改变学生消极的思想观念,赋予学生参加实习的动力和信心,激发学生体验职业的愿望和意志。实习活动不会一帆风顺,学生会遇到实习条件、生产过程、人际关系和企业管理等诸多的问题或困难,学校只有参与组织、协调和磋商,才能保障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学生作为实习中的弱势群体,会遇到违规收费、克扣实习工资、加班和上夜班等侵犯学生实习权益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和学校只有参与实习监管、问责和法律救济等,才能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实习权益。学生只有在严格的实习组织、周到的实习安排、科学的实习协调和规范的实习运行中才能提升实习质量,从而获得身心和谐发展,形成正确的人才观,提升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质量。

(四)运行机制:多元参与主体协同治理

学生发展中的实习治理是一个教育管理工程,需要持续获取和整合多维治理资源,教育、工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国资、市场监管、银保监等各部门应在实习治理中扮演中坚力量,通过政策设计、机制构建、资源投入、制度保障、监督实施等发挥作用,鼓励支持学校和实习单位加强学生实习管理,同时对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高职院校应在实习治理中扮演主导角色,明确选择实习单位的具体条件、组织审议并对外公开实习单位名单、加强实习教育与服务、分类管控实习突发事件、防范实习重大风险等。企业应在实习治理中扮演校企协同育人角色,参与学徒制培养、设立实习岗位、发布实习岗位信息、缴纳实习保险、规范实习指导等。学生应在实习治理中扮演被教育者角色,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完成实习任务、参加实习考核、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等。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实习治理中应扮演知情者角色,签署知情同意书、支持学生参加实习等。各实习治理主体的职责和任务有所不同,应基于明确的共同目标,各尽所能,相互调适,构建起合作、耦合、互补的协同治理体系,共同维护学生的教育和学习权、劳动保护权、劳动休息权、劳动报酬权和保险权等实习权益。

三、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治理体系构建的推进路径

(一)认同共同愿景:提升学生实习治理认知水平

一是认同学生实习的本质属性。基于事物本质属性的分析,学生实习属于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学生实习过程是将在学校中学到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实践技能的教学过程,是将专业知识转化为专业能力的教学过程,是认识职业、体验职业,进而形成职业能力的教学过程,是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人才观、增进学生职业适应力和就业创业竞争力的教学过程。尽管学生实习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能够为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利益,为自己创造一定的经济收入,然而这种经济属性不是学生实习的本质属性,而是附属于教育属性基础上的次要属性。当经济属性与教育属性发生冲突和对立时,必须坚持教育属性第一原则,坚决禁止没有教育属性的实习活动。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生家长、企业和政府等主体应树立正确的实习观,高度认同实习的教育属性。

二是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学生实习是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提升技能技术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因而学生实习应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和职业能力形成规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学生职业品质、技能水平和创新创造能力提升上下功夫,一切实习活动都应具有教育性,能够提升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专业能力;应将学生实习纳入学校重点工作、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计划,科学组织、规范实施、严格管理,努力提升实习质量,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高等职业学校应对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实习活动大声说“不”,不为“蝇头小利”而组织营利性的实习活动。企业不安排学生从事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不安排学生从事与其身心特征不相适应的实习。学校和企业应联合抵制中介机构的介入,对中介机构“代理、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的“有偿”活动不予合作。只有坚守实习育人初心,才能维护学生的实习权益,才能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才观、提升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质量。

(二)搭建信息管理平台:夯实学生实习治理基础

一是建立学生实习信息共享的管理平台。一些学校疏于实习教育,不统一组织学生进行集中的岗位实习,导致学生实际实习率不高、实习流于形式,这种“放羊式实习”难以达到应有的实践教学效果。为提升实习率,加强实习监控,有必要以省市为单位建立省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信息管理平台,对学生实习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信息管理,实现实习登记备案全覆盖、过程动态监管全覆盖。学校应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和App,与实习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所有学生的实习信息。借助信息管理共享平台,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和实习单位可以结合自身权限行使指导、督促、监控等不同治理职责,及时处理实习突发事件和安全稳定问题,对实习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干预和问责,增加实习治理的透明性。信息化的实习管理平台能够打破学生实习治理在时间、空间上的局限性,构建实时、泛在、便捷的学生实习治理环境,满足多样化、及时化和智能化的学生实习治理需要。

二是签订三方实习协议。一些学校法律意识不强,未让学生在参加岗位实习前签署实习协议,一些学生对自身应履行的有关条款认识不清,遵守实习纪律的意识不强,从而在出现实习纠纷、实习事故等时难以有效维护自身的实习权益。而学校、实习单位、學生签署三方实习协议,有助于规范学生岗位实习工作,提升技能技术人才培养质量,维护三方的合法权益。三方实习协议应以教育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在符合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等前提下订立具体协议,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三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议补充约定,也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签署实习协议,也是对学生进行实习动员和教育的过程,鼓励学生参加专业实习,要求学生遵守实习协议,认真实习,完成实习任务,并注重实习安全。

(三)丰富实习内容:形成引领学生发展的多层次实习内容体系

一是开展以参观、观摩和体验学习为主要内容的认识实习活动。一些低年级学生在校时间短,专业思想不牢固,专业认同度较低,对企业、职业和岗位的感性认识模糊,基于此,组织学生到实习单位参观、观摩和体验,可以使学生形成对实习单位和相关岗位的初步感性认识,从而达到巩固学生的专业思想、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热情的认识实习目标。科学地认识实习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认识和职业目标。作为专业认识实习,实习单位选择不宜过于单一,学生应接触规模、类型、层次、效益、技术含量不同的企业,以使学生形成对相关专业群和岗位群的全面了解,避免片面性认知。作为专业认识实习,实习内容应突出专业性,使学生了解实习单位在社会发展中的角色、价值和贡献度,了解实习单位的生产情况、技术情况和管理情况,了解实习单位的变革历史、改革现状和未来概况,从而使学生增强专业学习意识、立志成为合格的职业人。

二是开展专业对口、具有教育意义的岗位实习活动。跟岗学习和顶岗学习统称为岗位实习,是指学生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岗位工作的活动。岗位实习的基本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实际岗位工作能力,应坚持实习内容对口原则,不安排与专业无关的简单重复劳动、高强度劳动,实习内容应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安排实习。岗位实习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安排学生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实习,不安排学生加班和上夜班,不安排学生从事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四)巩固育人共同体:实施校企合作育人模式

一是学校加强对实习学生的指导。学生实习是按照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因而学生应由学校或者经学校批准自行到企业进行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实习活动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学校是学生实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管理者,因而学校应对学生实习的全过程进行教育管理,并提供保障与支持,在实习治理中发挥核心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职责。学校应加强实习思想教育,引导学生丰富实习认知,端正实习态度,提升安全实习意识,没有经过培训的学生不应安排实习任务。学校应拓展实习教育资源,选择实习条件良好、生产技术先进、管理手段规范的企业作为实习单位,并与实习单位建立和谐的合作关系,协同为学生安排合适的实习岗位和实习指导人员,引导学生与实习指导人员建立融洽的师徒关系,不能放弃实习管理的职责而放任学生“放羊式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应起到带队、现场协助指导、实习纪律管理、实习活动督导等作用,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生产指导等工作,引导学生遵守实习规章制度和企业生产管理要求、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切实履行实习职责,努力提升实习质量。

二是实习单位发挥校企协同育人角色。学生实习“校热企冷”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较为普遍,大型国有企业用人量大,但积极性不高;民营企业希望用“便宜人”,来了就打工;企业除了算经济账,也担心因为责权不清而带来“无限责任”。这种缺乏人才培养意识、企业权益保护不足的现象是制约目前实习质量不高的重要因素。因此,应采取政府支持、税收减免、协议约束等方式鼓励实习单位接收学生实习,激发企业参与协同育人的内在动力,完善校企合作中的企业权益保护。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协同育人职责,提供合适岗位,吸纳学生参加各种认识实习和岗位实习。企业给予学生的岗位应具有教育和学习价值,单纯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使用并不能促进学生技能技术水平的形成和提升,学生需要的是专业对口的岗位、“基本覆盖专业所对应岗位(群)的典型工作任务”的岗位以及在不同部门之间有计划轮换的工作岗位。实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学生适当的实习报酬,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范围应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提高学生实习期间的风险保障水平,投保费用应由学校和实习单位协议解决。

三是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尽管学校组织开展学生实习得到了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然而在一些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或学校强制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的现象屡禁不止。这种强制实习的现象违背了学生的实习意志,剥夺了学生的实习选择权,损害了实习的社会形象。因此,应采取签署知情同意书等形式来保障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保障学生的实习自由和权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岗位实习均应取得学生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中应载明学生的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实习要求和联系方式,学生监护人或家长应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督促学生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配合校方工作。不同意学校统一组织的实习活动,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学校对此也应指派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实习管理。

(五)加强政府治理:强化实习监管与问责

一是构建多部门协调的政府治理体系。学生实习“碎片化”治理是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政府各部门之间没有建立密切的协同合作关系,也缺乏统一的行动目标和理念,各自为政,导致疏于治理、治理无为、乱治理等现象。因此,政府应建立健全由教育、工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多部门组成的行政治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学生实习监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区学生实习规划和实施,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内的学生实习监督管理,针对重点领域、关键时段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抽查,保障实践教育教学活动顺利进行。工业和信息管理部门应通过产业政策、项目引导、示范企业建设、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实习岗位。财政部门应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保障学校教育经费支出。税务部门应对“企业因接受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制定学生实习工伤保险办法。银保监部门应依法监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应急管理部门应督促实习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监管学生实习安全,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机制。国资部门应指导国有企业加强学生实习治理工作,设立实习岗位,表彰实习支持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应健全企业社会信用体系,对企业实习违规行为进行失信联合惩戒。

二是加强对违规违法行为的问责力度。一些学校和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而违规收取实习管理费、扣发或截留实习工资,一些中介机构参与学生实习管理、有偿代理、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而一些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部门缺乏有效的问责措施,有责不问、问责不严不实,这些乱象干扰了实习工作的顺利开展,侵犯了学生的实习权益。政府部门应完善问责标准,做到问责有依据,对中介机构违规参与实习管理、学校扣发或截留实习工资、实习单位违规收取实习管理费等行为进行详细界定,对“轻微问题、一般问题、严重问题、重大问题”等标准进一步予以明晰。政府部门应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原则,对自己管辖内的违规行为主动发现、调查和处理,更不能纵容包庇。

(六)拓展实习结果应用:强化供需关系的无缝对接

一是加强学生实习质量考核与评定。一些学校和企业的实习考核管理松懈,没有达成一致的、科学的考核标准,甚至在学生未能认真实习或未参加实习的情况下依然给予实习合格的评价,这种考核不严、松懈的做法导致实习质量不高,难以实现促进学生发展的效果。学生实习既不同于课堂教学,也不等同于企业生产活动,因而应遵循教育规律,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办法和形式,执行严格的考核程序。学校应将学生实习考核成绩纳入学业评价重要内容,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学校应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实习目标、实习岗位职责要求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既要注重学生实习中的形成性考核和发展性考核,也要注重实习结束后的总结性考核和增值度考核。学校应做好学生实习总结工作,及时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立卷归档,实习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主要包括实习协议、实习方案、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考核结果、学生实习日志、学生实习检查记录、学生实习总结及照片、音视频等有关佐证材料。

二是加强实习与就业的对接。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并不是只有付出而没有收获的行为,企业可以在学生实习中培养、物色和挑选敬业精神、综合素质、岗位素质高的学生,可以提升准职工的业务素质,可以储备具有技术和管理潜能的优秀人才。这种通过学生实习招聘人才的方式与社会招聘、参与学校毕业生招聘等方式相比,科学性、准确性更高,招聘过来的人才更适合企业生产与管理的实际需要,流失率更低。而学生通过实习,在与实习单位的接触中对企业生产与管理情况、企业文化和企业前景的了解更为全面、具体和深刻,对企业的文化认同度高,就业的指向性和成功率高。这种实习与招聘、就业无缝对接的模式对学校、学生和企业来说无疑是一种合作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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