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产权视角的北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分析

2022-06-01 14:43吴小莹
科学与财富 2022年3期
关键词:产权制度改革

吴小莹

摘  要:有效的产权制度是保证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我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全国农村开展了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北京市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先行者在改革过程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本文在产权理论的基础上对北京市产权制度改革措施进行了分析,尝试探讨现存制度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集体产权;产权制度;改革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地区经历了多种多样的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国情,最终确立了统分结合的经营模式,改革完成之后由于集体组织产权不明确、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率低下。北京市作为全国首都,在农村地区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集體经济组织中产权不明成为了一项阻碍其发展的重要问题。

一、北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背景

1.集体资产庞大,经营效率低

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北京市作为首都,其农村经济也迅速发展,资产总额不断增加,乡村集体资产总额庞大。集体资产中村组织资产居多,村企业资产较少。总体而言集体资产的经营效率较低,资产负债率较高,债务偿还能力较低,运营效率不高。

2.集体资产监管、运营问题突出

集体资产的所有权规定不明确导致了资产监管运营问题突出。在改革之前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个人不能对其使用配置,大部分集体资产由村干部管理控制,导致了个人侵占集体资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透明,集体组织成员没有办法对资产进行配置,同时也难以监管;集体资产的运营管理机制落后,操作不规范,管理人对资产专业知识不了解等问题也导致了资产运营效率的低下。

3.人员身份多元,集体成员界定模糊

北京市人口流动性大,人口构成复杂,农村地区人口数量不断增多,不同类型的户籍性质的居民的存在也增加了集体产权主体界定的难度,集体成员的边界不明,集体产权分配标准缺失,集体产权的排他性弱,同一个产权在实际中可能出现多个“所有者”,集体产权收益分配难以界定,这一切导致了集体产权纠纷增多,改革前居民不满情绪明显。

二、北京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

1. 明确农村集体产权的权利主体

产权明晰的第一步是确定明确的产权主体。北京市在20 世纪90年代初就对乡、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与名称、职能与任务、运行与管理以及社员权利与义务进行了规定,规定了村乡合作社的集体资产归该社所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合作社登记获得法人资格后是集体资产的所有者代表,能行使规定的所有者代表职能。

2.界定集体成员资格

确定集体资产归集体组织后,其组织成员的确定也需要明确的规定。北京市人口流动性大,作为我国政治经济中心每年人口流动巨大,其人口的户籍性质等也存在多种多样的形式,难以以一条规定简单解释某一位居民身份属性是否应当归属于集体,因此北京市多地区针对人口特殊状况制定了集体组织成员严格仔细的界定标准。

3.明晰股权,坚持多样化股权设置

北京市农村地区在探索股权分配过程中立足各个地区特点,进行了多样化的探索尝试,产生了多样化的股权设置模式。

总体而言股权分配坚持了民主的原则,股权分为个人股和集体股,具体比例由民主决策方式决定。个人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土地构成的基本股,一部分是劳动、工龄等构成的劳动贡献股。这一分配方式也尊重了每位村民的原始投入,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激励村民的积极性。

4.促进集体产权流转

北京市有大量农村集体资产,但是当资产暂时没有发挥作用的时候就会搁置在一边,因此,允许农村集体产权流转并且建立起集体资产交易市场至关重要。

2010年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成立,这是通过收集汇集信息,为资源流转提供专业的平台服务,促进资源信息的有效传递,推动要素的优化配置,引导市场参与进集体产权流转中来,促进城乡要素在市场中平等交易,大大推进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相关政策建议

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北京市应当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肯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在此基础之上,农村集体组织才能作为市场参与者进行市场化改革和发展应。应当尽快填补上农村集体组织法人地位的空缺,通过法人制度客观地反映当地集体经济组织的性质,将集体经济组织纳入管理范围内。

2.引进专业人才,完善集体资产法人治理结构

由于北京市不同地区经济水平、教育水平不一,集体组成成员的经营管理水平也有所差异。应当加强对于农村地区集体组织成员的培训,引导集体成员学习现代企业制度等常识内容,培养集体成员的主人意识。、

3.完善集体产权的权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北京市应当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的权能,特别是包括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在内的处置权的完善。完整的产权才能更好地发挥产权的激励作用、资源配置作用等。

4.政策性扶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鼓励其发展壮大

由于种种历史的现实的因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存在诸多困难和阻碍,在通过改革努力解决这些阻碍的同时也应当实施一些鼓励性政策措施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发展进行正向激励,如开展专项专家指导弥补其专业性的不足;对特定类型的企业进行税收减免;对特定经营项目进行补贴等,通过一些正向激励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良性发展。

到目前,北京市已经设立了众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由点及面逐步建立完善与市场接轨的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通过分析北京市改革的措施,总结其改革的经验和教训对于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方志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若干问题[J].中国农村经济,2014(07):4-14.

[2]方爱明,魏晓洁,王德海.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变迁对策——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J].农村经济,2012(05):127-129.

[3]苗新建,孟全省.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北京市昌平区为例[J].中国集体经济,2012(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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