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法治乡村建设研究

2022-06-01 18:47黄卫波
科学与财富 2022年3期
关键词:完善乡村振兴

摘  要:法治乡村建设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证。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法治乡村建设仍存在一定的问题,这就影响了法治乡村建设的推进。基于此,本文分析了法治乡村建设的内涵,以四川泸州叙永县为例总结了法治乡村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最后针对性了探究了乡村振兴视域下法治乡村建设的完善对策,希望可以借此给法治乡村建设的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乡村振兴;法治乡村;完善

1 法治乡村建设的基本内涵

法治乡村建设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基础所在,也是推进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保障。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区域之间的发展并不均衡,城乡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作为我国社会结构的最小单元,乡村的法治发展不容忽视,而且法治乡村建设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根基所在,只有把握住乡村的阵地,才能全面的实现依法治国。另外,推进乡村的法治建设,也能促进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法治乡村建设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这是因为乡村振兴不仅包括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改善,还包括法治乡村的健全、村民幸福感的提升等。目前我国乡村层面的法治还有待完善,部分村民法治意识淡薄,这就限制了乡村战略的实施。因此只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才能加快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最终实现乡村振兴战略。

法治乡村建设也是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格局的重要内容,特别是随着乡村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维权意识显著提高,因此需要增强村民的法治思维,让村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各种纠纷与矛盾。在这一背景下,法治乡村的建设就显得尤为必要,它能将乡村的矛盾化解在基层,构建起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使基层的管理更加现代化与规范化。而且法治乡村建设还有利于推进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发展,促进乡村经济的繁荣,使社会更加和谐。

2 叙永县法治乡村建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叙永县当前常住人口为55.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约为35%,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约为65%。由此可见,乡村人口仍然占了较高的比重。另外,叙永县的城镇化率不高,各地发展不均衡。在这一背景下,叙永县法治乡村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但是从叙永县的实际情况来看,其法治乡村建设却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对法的认知水平相对较低

叙永县的乡村村民对法律的知晓并不多,而且了解的深度也明显不足。对于乡镇干部而言,他们更关注基本法律和宪法,而村干部则更为关注三农领域的法律制度,村民对各类法律的了解则更少,而且大多是劳动法、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等。因此从整体来看,乡村村民对法律的知晓程度处于较浅的层次,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治乡村的建设。另外,乡村村民对法的作用也有不同的认知,仍然有很多村民不认可法律的权威性,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对法律的需求和应用也不多,这使得农村法律法规的作用趋向于边缘化。

2.2纠纷解决仍以调解为主

在叙永县的乡村,调解是民间自治的主要手段,当村民遇到问题时,很少有人想到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大多是通过调解来私了,这就导致法治解决糾纷的作用不明显。另外,村民和村干部都是属于基层,因此当村民遇到各类问题时,首选都是让村干部进行调解。而且很多调解并没有完全按照法律条文的规定来解决,这就让法律在基层的实施中常常处于尴尬的境地。特别是对于部分历史遗留问题而言,纠纷的当事人缺乏相关证据意识,也无法拿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因此调解人在处理时也往往是让双方各让一步,虽然纠纷的解决更加简单和便捷,但是纠纷解决的公平性却得不到保障。

在乡村的各类纠纷解决中,村民更注重实际的利益。虽然在乡村发展的过程中,村民的法治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也越来越注重公平正义,但他们更加务实,往往不愿意浪费时间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更希望借助调节来获取自己期望的利益。除此之外,村干部在乡村的纠纷解决中有较大的认可度,村民遇到问题时更偏向于让村干部来进行调解。

2.3乡村法律服务滞后

结合叙永县的实际情况,律师在乡村发挥的作用并不大,虽然部分乡村有进村律师,但是很多村民并不了解这一情况。因此部分乡村的村务室虽然悬挂了进村律师的照片和联系方式,但是村民对其知晓程度并不高。另外,法律援助在乡村的开展也并不顺畅,这是因为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各类活动都有其成本,很多律师考虑到收益较低的问题,因此不愿意接农村法律援助的案件。这就导致法律服务对于很多老百姓而言属于奢侈品,如果通过诉讼来解决问题,他们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因此选择诉讼维权的人较少。

2.4乡村执法守法难

叙永县部分乡村还存在执法方式较为简单和粗暴,而且很多政府的行为并没有监督机制,这就导致村民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使政府的公信力受到破坏。另外,也有部分村干部滥用自身的权利,在集体资产管理、精准扶贫等领域侵害了农民的正当权益,形成了诸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种小微权力的腐败使基层群众的自治制度运行效果受到影响,民主监督也流于形式。

乡村的村民法治意识也较为淡薄,有很大一部分村民缺乏对法律权威性的认识,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而且跟风的思想也十分浓厚,这就导致基层的执法较为困难。很多村民看到他人违建,自己也跟着违建,而政府在违建拆除中又会受到大量的村民阻拦,使基层的执法出现诸多不顺。

3 法治乡村建设推进受阻的原因

3.1制度变迁的影响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中,资金、劳力和人才等向城市汇聚,乡村不断被边缘化,而且乡村的青壮年也大多选择到城市中务工,这就导致乡村出现了空心化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出台了多项政策来推进农村的发展,因此城市与农村的关系经历了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到城乡融合三个阶段,农村居民在认识上也经历了从不对等到对等的转变。政策的转变让乡村居民对未来充满了希望,但是很多政策仍然是在实践中持续完善,这种过渡期的等待使农村居民有了焦虑的情绪。FCF4CA3A-2477-4914-8547-4088B8F2C5AF

我国乡村并非是均衡化发展的,由于政策、资源等因素的影响,乡村与乡村之间的发展进度并不统一,在经济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差距也逐步拉大。因此,这也让很多村民在内心滋生了不满的情绪。一方面农村居民希望自己也能和其他地区一样活得更好的福利待遇,另一方面又无力改变现状,因此消极的对待各类法治问题,导致基层的法治建设受到诸多阻力。当然,最重要的是,由于乡村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不足,使法治乡村的建设缺少其必要的因素,这是影响法治乡村建设的重要原因之一。

3.2崇尚法治的理念缺乏

农村地区的市场经济并不发达,这是导致法治乡村建设缓慢的重要原因。很多农村居民没有形成与制度变迁匹配的法治理念,缺乏崇尚法治的思想,而且部分农村干部也不善于运用法律思维来解决问题,仍然以务实管用为准则,这就让法治乡村建设陷入瓶颈。

在乡村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村民对待法律的态度也较为复杂,一方面他们需要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他们也抗拒法律,不希望法律损害其利益。因此有很多村民将法律作为其谋利的工具,例如叙永就有少数的农村村民以上访为业,通过上访来谋取各类利益,这就严重地破坏了法治观念。除此之外,在乡村地区还存在血缘和宗族的影响,很多问题的解决并不以法律条款为准则。例如村民选择调解来解决纠纷,而且首选村干部为调解人,这很大原因就在于生活在乡村的居民仍然习惯用人际关系的思维来解决纠纷,进而影响了法治乡村的建设。

3.3三农法律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的三农法律在总体上还未形成完整的体系,这主要是因为三农涉及的范围较广,完全涵盖需要一定的时间。另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也缺乏配套的规定,例如农村的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文件在颁布后并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这就导致在具体的法律执行中可操作性不强,对于部分农村地区而言,相应的村规民约也缺乏针对性,整体的内容并没有贴合实际,也没有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由于相应的法律未形成体系,所以在具体的执行中会出现偏差,这影响了法律在乡村的权威性,使法治乡村建设受阻。

3.4执法体制不完善与司法服务机制不顺畅

如果法律没有被严格执行,就会严重影响其公信力。对于乡村地区而言,其执法资源并不充足,而且执法队伍相对分散,这就导致执法的力量薄弱,出现了运动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的问题,执法的成本相对較高。在这一问题的影响下,很多违反法规的村民并没有获得相应的惩罚,因此会有越来越多的村民效仿,从本质上来看这是因为违法成本较低造成的。除此之外,乡村地区的执法主体较为多元,各部门之间的执法资源也没有共享,因此在法律问题的解决上也会出现推诿扯皮的问题,使法律失去其威严,进而滋生更多不守法的现象。

乡村地区的司法服务机制也并不顺畅,首先基层司法服务较为欠缺,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司法服务少了公益性的色彩,更多的是以利益为主,这就让很多基层群众很难享受到司法服务。其次,律师进村也较为困难,这是因为律师会以自身利益为首要考虑,而热心公益的律师相对较少。除此之外,乡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提升也较为困难,在乡镇一级司法机构中存在人员较少和经费不足的问题,这就影响了基层的司法服务质量,对于法治乡村的建设有着消极的影响。

4 乡村振兴视域下法治乡村建设的完善对策

4.1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

在乡村制度变迁的过程中需重塑城乡关系,不断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这样才能有效打破农村地区的固有思维,使乡村的各要素更为活跃。在这个过程中还需推进乡村的经济、政治、文化体制改革,以此来为法治乡村的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当下农村社会的变革相对较多,其核心目的在于完善以家庭承包盈利为基础的经营体制,这种体质可激发农村的劳动力和土地要素,使农村居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权益。因此,为保障法治乡村的建设,要让村民共享改革的成果,推动农村地区的发展,以此来为法治乡村的建设提供基础要素。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发挥法律的作用,让它为各项改革提供保障。当然,也要结合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差异来适当的调整,因地制宜的激发群众的积极性。对于法治乡村建设而言,要充分发挥乡村居民的作用,让乡村居民成为法治乡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内在推动力。因此在立法方面要广开言路,细致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这样就能让相关的立法更容易被基层群众接受,在其执行的过程中阻力也会明显减少,以此来效推动法治乡村的建设。

4.2健全乡村法规制度体系

对于三农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要重视其实施的效果,一方面完善整体的法律体系,让各项条文的执行都有法可依,另一方面还要做好宣传和普及的工作,这样就能让相关法律法规在基层更容易被接受。当然,关于三农的法律条文较多,所以要针对性的梳理和归纳,在这方面就可借助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进行宣传,设置法律法规的专栏为基层群众的学习提供便利。

在农村地区,部分纠纷的解决采用的是非正式约束原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法规的空白,而且能够为乡村纠纷的解决提供制度供给,最为重要的是这种非正式约束规则在基层地区受到广泛的认可。这是因为非正式约束规则更多的是源自生活,在地区长久的沿袭,而且村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而且这种习惯较难改变。在这一背景下,就要重视民间习惯法的价值,强化习惯法的约束,这样也能有效推进法治乡村的建设。通常而言,习惯法主要是村民的民约,它是用于约束全体村民的行为规则。为了让其发挥作用,一方面在内容上要做出改进,使其更加贴近实际,另一方面在形式上也要更加通俗易懂。针对这一问题,可让村民参与制定,在不违反法律的基础上发挥群众的创新精神,形成干部权力清单,这样就能约束村干部的权力边界,推进民主监督的落实,为法治乡村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持。

4.3将民间习惯法纳入法律体系

法治乡村的建设要让乡村民众、社会与政府共同参与,这样就能让法治资源为法治乡村的建设奠定基础。在这方面,法治乡村并不单纯的是由政府主导,而要尊重实际,避免由于一味地强制推行而导致取得反向效果。FCF4CA3A-2477-4914-8547-4088B8F2C5AF

在法治乡村的建设过程中,要结合社会与民众的需求,处理好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治规定之间的关系。这是因为农村覆盖面积较广,而且各地区的情况也千差万别,再加上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使得乡村生活较为复杂和多样。因此法治乡村的建设要注重实际关注乡村传统因素和现实条件的变化,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综合考虑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同时将其风俗习惯的纳入到内,对多种资源要素进行整合,使民间习惯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发挥各自的特长。在这方面,国家法律法规更多的是处理重大复杂的利益调节,而且在刑事犯罪经济纠纷和社区纠纷的处理上也有较大的优势。而民间习惯法在小微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上有自身优势。因此可针对性的收集归纳整理民间法,并将其作为部分立法的参考,使民间习惯法纳入法律体系中,实现民间习惯法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这样就能让相关的法律更容易被基层所接受,以此来推进法治乡村的建设。

4.4加快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乡镇综合执法要加快改革,借助严格执法来树立法律在乡村的权威。这在方面要加快执法资源的整合,同时优化执法的权限和职责,这样就能有效提高执法的效率,对于基层执法人员而言,还要注重提升其综合素质,借助业务培训、学习进修等方式来保障执法人员可处理各项事务,这样就能有效提高执法的质量。当然,还要健全监督和约束的机制,对执法过程中的错案实施追究制度,这样就能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有效减少基层执法的阻力。

4.5加强法治乡村文化的建设

法治文化对于法治乡村的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这是因为法治文化体现了法治素养,能够有效破除人治和权力至上等思想,进而为法治乡村的推进营造相应的环境。加强法治乡村文化的建设首先要强化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这是因为他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着国家的形象,而且对村民的影响也最大。所以在法治乡村的建设中,要发挥基层干部的表率作用,加快其法律思维的培养,当遇到各类纠纷时要用法律思维来解决。其次,还要培养村民的法治意识,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开展针对性的法律宣传。特别是对于三农领域的法律制度,要重点的宣传。当然,在开展普法时还要进一步多元化宣传渠道,可借助电视栏、报纸杂志、微信、微博等渠道,还可在乡村设置橱窗标语,这样就能逐步扭转村民对法律的错误认知,以此来推进法治乡村的建设。

4.6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于把这乡村的建设也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乡村居民借助法律维权的重要渠道,能够帮助更多的乡村居民运用法律武器維护自身权益。因此,国家可整合基层的法律服务机构,拓宽法律援助的渠道,让更多家庭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这样就能避免由于诉讼成本较高而导致的村民放弃维权问题。另外,在乡村地区还要科学的设置乡镇法庭,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诉讼服务,采取各类措施来减免诉讼费,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在这方面可推广典型案例,用贴近群众的方式来实现普法宣传,让更多的人愿意通过乡镇法庭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此来加强乡村的地区的法治建设。

基层司法所建设也要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扩充司法人员,改变人员结构老龄化的问题,另一方面也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和纠纷解决方面的优势。当然,还可选择年轻的干部到基层锻炼,这样就能为乡村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对于乡村地区而言,还可培养法律服务队伍,在这方面重点以村干部、党员为对象,借助法律培训来建设一支行走在田间地头的法律服务者,让他们来解决乡村的矛盾和纠纷。除此之外,还可鼓励学者、律师、法学院学生等到基层服务,同时给予志愿者适当的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以此来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村民借助法律维权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样就能有效加强法治乡村的建设。

5 结语

法治乡村建设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所在。特别是随着近几年乡村的发展,基层群众对民主法治和公平正义有了越来越高的需求,因此要借助法治乡村建设来为乡村的发展提供新的助力。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法治乡村的建设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以叙永县为例分析了法治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为对法的认知水平相对较低、纠纷解决仍以调解为主、乡村法律服务之后、乡村执法守法难,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制度变迁的影响、崇尚法治的理念缺乏、三农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体制不完善与司法服务机制不顺畅。基于此,本文结合主要存在的问题从发挥法治的保障作用、健全乡村法规制度体系、将民间习惯法纳入法律体系、加快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法治乡村文化建设、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六个方面探究了乡村振兴视域下法治乡村建设的完善措施,希望可以借此给我国法治乡村的完善提供一定的参考。

参考文献

[1]赵媛.浅论克州法治乡村建设现状及对策[J].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21(04):81-83.

[2]冯艾琳.乡村振兴背景下法治乡村建设的实现路径[J].新长征(党建版),2022(02):32-33.

[3]李玲玲,李云滨.乡村振兴背景下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路径——以哈尔滨市为例[J].上海城市管理,2022,31(01):61-66.

[4]杨璐萌,刘田翔.论乡村振兴视域下法治乡村建设的困境及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2,33(01):244-246.

[5]潘长胜,季开云,郑红霞.加强法治乡村建设 夯实乡村治理根基——江苏省法治乡村建设路径探析[J].江苏农村经济,2022(01):19-22.

[6]周波.乡村生态振兴:内生逻辑、现实困境与实践路径[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22(01):101-108.DOI:10.16480/j.cnki.cn43-1326/c.2022.01.011.

[7]黄莉娜.论乡村振兴背景下法治乡村建设[J].南昌航空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3(04):52-56+114.

[8]陈海燕.高职院校法律类毕业生服务法治乡村建设的路径探索[J].中国多媒体与网络教学学报(中旬刊),2021(12):199-201.

[9]邓美玉,毛平.乡村振兴下法治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北农机,2021(12):113-114.DOI:10.15989/j.cnki.hbnjzzs.2021.12.055.

[10]张静.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法治乡村建设问题与完善措施[J].法治博览,2021(34):191-192.

[11]闫佳乐.法治护航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的探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J].现代农业研究,2021,27(11):71-72.DOI:10.19704/j.cnki.xdnyyj.2021.11.027.

作者简介:黄卫波(1969.02)男、汉族、法学高级讲师,大学本科。FCF4CA3A-2477-4914-8547-4088B8F2C5AF

猜你喜欢
完善乡村振兴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几个抓手
民建贵州省委携手中天金融集团推进“乡村振兴”贵州赫章县结构乡“扶志扶心扶智”项目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