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贵州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的环境研究

2022-06-07 07:21李晨
体育时空 2022年7期
关键词:发展环境贵州大数据

李晨

中图分类号:G811.4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9328(2022)04-001-03

摘  要  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当中,政府管理模式正由全能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进行转变。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重要方式,体育行业亦是如此。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贵州,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成为其快速发展的土壤,使贵州体育社会组织真正成长成为能够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

关键词  大数据  贵州  体育社会组织  发展环境

贵州省简称“黔”或“贵,是一个山川秀丽、气候宜人,资源富集、民族众多的内陆山区省份。贵州不仅是我国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贫困问题最突出的欠发达省份。2012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发〔2012〕2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贫穷和落后是贵州省的主要矛盾,加快发展是贵州省的主要任务。贵州省尽快实现富裕,是西部和欠发达地区与全国缩小差距的一个重要象征,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贵州省政府在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州省2020年度最后9个贫困县实现贫困退出新闻发布会”上,宣读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紫云等9个县退出贫困县序列的批复,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和3家第三方评估机构实地评估检查反馈,紫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沿河县、榕江县、从江县、晴隆县、望谟县9个贫困县符合国家贫困县退出标准。这意味着贵州全部66个贫困县全部实现贫困退出,也标志着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全國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已经完成。”

贵州山川秀美,气候宜人。在2013年7月份中国避暑城市排行榜排名,贵阳以第一名位居榜首,年平均气温15摄氏度,是中国最佳的人居环境和避暑胜地之一,被称为“爽爽的贵阳,避暑的天堂”。贵州省面积有17.6万平方千米,最高海拔达到2905米,平均海拔1100米,山地和丘陵占全省面积的92.5%,喀斯特地貌占全省面积的61.9%,是我国最大的喀斯特地貌分布区,同时也是世界上岩溶地貌发育最典型的地区之一。峰林、峡谷、天坑、石林、溶洞、湖泊遍布全省。贵州具有的独特的天然气候、喀斯特地貌、古朴浓郁的民族风袭以及悠远凝重的历史文化为贵州创造了独特的旅游资源环境。近十年来,贵州旅游收入平均年增长在30%以上,逐步成长为新的支柱产业。

一、相关法规政策的支持力度

虽然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文件中提及有关社会组织的改革,贵州省委省政府和各个厅局级职能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开展,但是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始比较早、发展比较成熟、成果比较突出的英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相关的法规文件不健全,制度性保障不充分。

(一)中央出台的法律法规

《社团管理条例》自1998年颁布后,在近二十年时间内一直是中国社团登记管理的基础性法规制度。不可否认,《条例》对社会组织的规范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经济和社会水平的飞速发展,公民理性觉醒,民众要求结社联合、表达自身诉求的意愿越发强烈,《条例》中的各种限制和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如对民众自发成立社团的门槛过高、活动限制性过强等等。民政部2000年颁布实施的《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的”或者“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都属于非法民间组织,应该取缔。根据相关规定,我国社会基层存在的大量、未登记的社会组织,均属于非法民间组织,但是其却是基层活动中最活跃的“组织细胞”,不适合取缔。

种种迹象表明社会组织现行相关条例内容模糊和缺乏操作性的特点,使社会组织的发展难以获得法律层面及政府层面的权威性支持和保障,无法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阻碍了社会组织正常的运转和健康发展。法律法规的限制与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非常态化”存在着必然的联系。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在2014年9月24日接受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为落实直接登记,民政部门正在协调国务院法制办修订出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规定,制定《四类直接登记社会组织认定标准》和《全国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暂行办法》,并积极推动地方开展的直接登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但是修订的行政法规修订至今还未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民政部从2013年开始,陆续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96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2015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等相关文件、《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民政部第68号令)、《政府购买服务办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这些文件的出台,说明政府行政部门充分认识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性,逐步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使其规范有序的开展起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二)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法规

虽然北京、上海和东部沿海地区社会组织发育较好,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开展较早,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制定,颁布相关的指导性意见,明确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原则、承接范围、转移和承接时限、承接标准、可承接的社会组织条件等等。但是规范性、指导性的文件对于政府行政部门难以起到强制性的规范和强有力的约束,缺乏权威性和法律依据。从合法性的角度来看,没有国家授权、认可或统筹部署的情况下,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事实上是违反法律法规,会使某些行政部门在转移自身职能的过程中存在着顾虑或者担忧,这样的状况使得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成了法律相对薄弱的领域。在社会组织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大环境下,作为发展相对滞后的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所面临的状况和困难则不言而喻。A994FED6-A6C1-432E-85EC-58668DDCE5D0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从2014年起贵州省陆续出台有关文件,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等方面做出了越来越明确的规定,积极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这一工作。从黔府办发[2014]39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到2016年贵州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编制的《2016年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明确了贵州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的目标任务、界定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对购买程序、资金管理和绩效管理做了严格要求,解决了“谁来买”“向谁买”“怎么买”“买什么”“用什么买”“买得值”等关键问题。

贵州省民政厅是贵州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每年能够运用到社会组织的财政投入是有限的,主要将有限的经费用于人员的培训以及购买等级评估上,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良性发展,促进规范化运作,完善治理结构,提高社会组织自身的综合能力。贵州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一方面从省级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拨出一定金额用于配套中央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人员培训项目,在6—10月举办4期培训班对全省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能力建设、财税制度、执法监察等方面的培训;另一方面从2009年开始要求贵州省成立两年以上(含两年)的社会组织均要参加每年一次的社会组织评估,并出台了《贵州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社会组织评估分为五个不同的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5A到1A,并给予相应的等级证书和牌匾,对评估中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勒令限期整改。每年对社会组织开展评估,有利于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化运作,鼓励其健康发展和积极发挥作用;有利于社会组织整体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提高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

贵州省民政厅积极培育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其他政府行政部门也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从2009年开始贵州税务部门每年均会对社会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工作,就社会组织中的各种税收问题、享受的税收政策等方面对贵州省社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与骨干人员进行业务指导。2015年贵州省民政厅和贵州省财政厅联合发文,下发《贵州省民政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社会组织目录的指导意见》,决定从2016年开始编制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全省性社会组织目录。通过编制此项目录,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条件、优先条件、申报程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当政府行政部门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时,须在列入目录的社会组织中选择承接主体。承接主体的具体条件,则是由购买主体同财政部门根据购买服务项目的性质和质量要求确定。这一目录的编制,使得社会组织的发展具有明确的方向性,激励社会组织之间进行良性竞争,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有效推进和规范化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笔者认为贵州省委省政府以及相关的政府行政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表明贵州省政府行政部门形成明确意识,即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未来的公共服务的发展方向,对这一工作的开展与推进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是对政府行政部门如何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财政投入,如何增加社会组织的收入和经费,税收政策、场地供应、监管评估等真正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问题则没有提及,可以说贵州社会组织建设任重道远。

二、体育行政部门的重视程度

近年来随着贵州山地户外运动的蓬勃发展,许多国际国内的户外赛事纷纷落户贵州。以2015年为例,首届国际山地旅游大会落户于贵州兴义,并带来了一系列具备国家规格、国际元素和国际水准的山地旅游活动项目;2015年梵净山登山大赛;2015年全国山地户外运动锦标赛;2015年中国贵州遵义·娄山关海龙屯供给山地户外运动挑战赛等等。贵州省省登山运动协会、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协会、无线电定向/测向运动协会积极参与国内国外的赛事,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性的服务。目前大部分的户外体育社会组织各自为战,处于小规模、分化的状态当中,与体育行政部门缺乏制度性沟通和协调机制,与其他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缺乏资源的整合,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的户外体育社团,承接更多样化的政府转移职能,为贵州户外运动的开展提供更优良的服务。

虽然体育行政部门和绝大多数的体育社会组织已经明确意识到,政府行政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今后群众体育,特别是全民健身活动开展的发展方向。但是从实践来看,绝大多数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这一工作的开展还任重道远。在对贵州体育行政部门官员访谈时发现:贵州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滞后,首先是由于职能中存在利益,部分体育行政部门和官员不愿意主动向体育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及其配套的资源和权利。体育行政部门既想让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参与社会管理,又舍不得转移拥有较大利益的职能。其次,部分官员明确表示,虽然十分清楚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是大势所趋,是发展方向,但是应该如何做、怎么做,不清楚,不了解,无法形成一致的意见,仍采取的是观望的角度。再次,稳定、安全是目前我国快速发展中的重要要求。体育行政部门作为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对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过程中存在监管责任,因而在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过程中体育社会组织是否能够真正承接的起、承接的住政府转移职能存在质疑,在选择承接主体时十分的小心谨慎,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和意外。

贵州部分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雏形早已出现,但是其承接程度各不相同,且尚无有关统计信息。目前贵州省没有出台相应的体育社团管理办法,也没有向北京、上海及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台明确的政策,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纳入财政预算,编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资格社的相关目录,对具体的购买内容、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的资质等尚缺乏足够详细的规定,对购买服务的流程也没有统一规范,缺乏较规范的采购、支付标准。与此同时,贵州体育还未形成一业多会、以公开竞标的模式承接体育活动赛事的格局,形成竞争态势的试点项目,往往是体育社团与企业之间形成竞争。一些发展较好的体育社会组织往往一家独大,在充分动员既有社会资源的同时也构成对“业內”的垄断。如果政府购买的对象单一,体育社会组织缺少竞争压力,就无法通过竞争保障公共服务提供的品质。

★基金项目:受贵阳市科技局贵阳学院专项资金[GYU-KY-〔2021〕]资助。

参考文献:

[1]廖小东,马敏.现代社会管理中的社会组织问题探析[J].长沙大学学报,2013,27(06):45-48.

[2]周结友.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体育学刊,2014(09):36-42.A994FED6-A6C1-432E-85EC-58668DDCE5D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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