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问题研究

2022-06-07 04:44周桔
新农民 2022年14期
关键词:乡村治理问题研究乡村振兴

周桔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治理;问题研究

“三农”问题是对我国经济建设有重大影响的问题,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一直高度重视“三农”问题,把其放在优先解决层面。党在十九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坚定不移地推行乡村振兴战略,将农业、农村放在发展的第一位,依照村风优良、环境宜居、生活富足、治理有效、产业繁荣的目标,构建完善城市与乡村协同发展体系,加快农村现代化发展步伐。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与重要保证,是我国治理体系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支撑,同时是我国百年奋进目标达成的保证。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应当将乡村治理作为着力点,明确农村发展的顽疾、提升对阻碍农村建设发展要素的关注,深入解析乡村治理存在的不足和成因,进而把农村治理、农业发展、农民致富的战略举措落到农村社会发展的所有层面、所有环节。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和实施,是社会治理工作的重点向基层转移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加快乡村治理现代化步伐的内在需求。

1 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的内在逻辑关系

1.1 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的本质要求与重要体现

乡村治理始终是乡村经济建设与乡村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在当今新农村建设的关键阶段,我国政府指出要把加强乡村民主政治发展、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划入新农村建设的总体战略布局中,加快乡村发展步伐。我国农业农村部于2013年正式拉开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序幕,通过历时两年的摸索,于2015年颁布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该文件立足于整体的维度,针对民主监管体系的健全、农村群众如何参与政治活动、乡村基层党组织如何加快发展等进行了具体论述。2017年,我国政府立足于尽早实现现代化的维度确定了乡村振兴的战略,提出要在乡村地区建立“三治结合”的治理体系。《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于2018年颁布,该文件明确了乡村治理途径、阶段性目标等问题。文件提到,截至2020年,将党组织作为主导的乡村基层组织发展显著增强,农村治理机制更加健全。至2035年确保乡村振兴目标的基本达成,農村治理机制更趋健全、成熟。由此可见,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政府早期提出的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规划在当今社会发展阶段的延续,而农村治理是始终不变的主题。立足于乡村治理的维度,乡村振兴战略在新农村建设开展效果的基础上分析治理措施的优势和不足,确定了更合理的目标机制,绘制了与现代治理观念更加契合的实现路径。在整体目标的引导下,农村群众规范参与政治活动、经济建设、文化发展,所享受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这正是第十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所确定的国家治理机制与治理水平现代化目标的实现方式。因此,健全乡村治理机制是乡村振兴必然包含的内容,是不能缺少的核心组成部分。

1.2 乡村振兴以实现乡村治理有效为目标导向和价值遵循

村风优良、环境宜居、生活富足、治理有效、产业繁荣是乡村振兴要实现的整体目标,具体而言,治理高效是根基,是确保乡村振兴各方面工作顺畅开展的基本保证。伴随我国经济建设的加快,农村现代化步伐的增快,乡村治理方面出现了诸多问题,比如群众自治主体缺乏、群众对乡规民约的认知不科学、人口净流入导致的收入和权益配置问题、人口数量减少导致的空心村问题等,这些问题都是国家治理机制现代化、治理水平提升的重要阻碍。为此,要推动乡村振兴实施,保证现代化目标在农村的顺利达成,一定要推动乡村治理由传统的“管控”方式转变为“治理”方式,这也是乡村振兴将治理有效当做整体要求的原因所在。对于我国数量众多的乡村而言,治理有效的涵义包括两个层面,其一改进乡村治理架构,健全乡村治理机制,挖掘乡村建设动力,进而为乡村振兴奠定牢固的机制基础。其二在党的领导下,结合每个乡村的实际情况,构建科学的治理体系,杜绝采用照搬、一刀切等盲目方式,进而提升治理目标的针对性、治理模式的恰当性、治理方式多元性。通过梳理近几年中央政府颁布的乡村振兴有关大政方针和治理有效相关的论述,基本上都是遵循了上述思路,为此立足于目标导向维度而言,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各项任务有序开展的根基,是“三农”问题妥善处理的科学途径。

2 目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1 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

对于乡村振兴战略而言,要想实现预期目标,就要采取各种举措,而乡村基层党组织是各项举措顺利推行的保障,为此基层党组织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当前,乡级政府不断加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发展力度,将战斗力不强、意志薄弱的党组织当做治理的重点。尽管目前基层党建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效,但依旧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比如,一些党支部组织活动仅停留在表面,未取得实质性效果;一些党组织成员观念落后、缺乏服务思想;一些基层共产党员素养低、能力差,难以起到引领示范作用;村级干部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乡村扶贫、低保等工作“不公平”现象突出等。若此些问题长时间得不到处理,必定会对村组织、村领导在群众中的形象产生重大影响,必定会妨碍乡村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得知,一些治理工作起步早、治理成效突出的村子,村干部大都是年轻人,他们有理想、有目标、有责任心,能够将模范带头作用全面展现出来。一些治理效果不理想的村子,村干部年龄较大,缺少干劲、缺乏变革能力,无法推动村子快速发展。

2.2 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不高

通常情况下,农村治理工作以“行政管理”方式为核心,也就是采用下发行政指令、开会传达上级指示、文件落实等形式将政府的意向进行落实。这仅是从上到下的指令传达,然而缺少从下到上的群众意愿的表达途径,致使上级政府部门不能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观点,也容易导致农村群众对基层组织开展工作持有不配合、不参与、不认同的态度。在乡村治理期间通常会产生干部积极工作、群众“观赏”的现象,并且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群众参与积极性低下,缺乏参与意识,致使乡村治理无法有效推进。通过走访获悉,在美丽乡村打造过程中,一些村子依托村民理事会激发了群众参与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其積极投身美丽村庄的构建活动中,村庄治理成效十分显著。然而大部分村子无法长期保持这种良好的局面。

2.3 技术人才支撑不足,返乡创业的氛围不浓

经过调查得知,大部分学历较高的农村青年都到城市打工,在村子中务农的大部分是中老年村民,掌握一定技术与专业知识、擅长运营的新生代职业农民十分有限,能够从事互联网社会背景下旅游行业、电子商业行业的综合型人才更是稀缺。政府选拔的大学生村官存在较高流动性,这些村官通常不会长期驻扎某个村庄,其大部分会依托借调、考试等渠道转向其他岗位。

2.4 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有待提升

自治是根基,法治是保证,德治是辅助,尽管在理论方面人们都对自治、法治、德治的作用有了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意识到了三者结合的必要性,然而当前乡村治理依旧存在法治思想薄弱、自治水平低下、文明建设滞后的问题。具体表现在群众自治组织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农村人口的大量外流致使村民自治主体不足以及自治水平低下,一些村子的村民理事会中吸收了退休教师、年龄较大的党员等成员,这样可以提升群众和理事会的联系,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然而因为“空心村“现象,大部分群众不在村中长期居住,为此参与的频次没有保障,自治成效自然不尽如人意;依法依规办事理想薄弱,因为农村社会是典型的熟人社会,遇到事情找熟人的思想根深蒂固,群众缺乏法制观念;不良风气依旧严重,婚丧嫁娶存在大操大办问题,另外赌博等不良行为未能有效禁止。乡村治理的现状和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具有较大差距,没有让群众的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无论是自治水平、法治水平还是德治水平,均有待于提高。

3 乡村治理有效推进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健全乡村党员发展体系,转变村庄共产党员近亲培养的现状,提升培养党员综合素养的关注度,为能力突出、有远大理想的村民提供加入党组织的平台。深化乡村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组织成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党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干部推动乡村经济建设的水平。健全村民对党支部的监督体系,构建党组织与村民互动交流渠道,打牢党的群众基础。拓展眼界,在党支部书记的选拔推举中,对于缺少高素质共产党员的村子,以有效措施吸引对乡村持有浓厚感情、能够推动农村发展的外出务工人员回到家乡,为群众提供服务,抑或尝试引入其他村庄有能力的人加入本村治理体系中,以妥善处理村庄大量人员流出导致的长远发展问题。

3.2 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培养村民主体意识和参与能力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村干部是传播者、执行者、组织者、推动者,需要随时了解群众需求、掌握群众意愿,为群众排忧,解决他们所遇到的难题。健全群众自治组织的推举机制,对于不合规的选举行为进行严打,保证选举的“三公”。健全村庄事项决策体系,保证村庄事项的及时公示。明确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权限,保证自治组织践行自身职责,为群众利益着想,促进村庄快速发展。健全监督体系,避免村民自治组织权限过于宽泛,损害群众正当权益。另外,逐渐深化群众的主体认识,提升群众参与村庄事务的积极性。对于农村经济建设而言,群众是不可忽视的主体,应当采用恰当的举措激发群众参与的主观能动性。在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引导群众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对可行性建议加以奖励,提高其参与积极性。加大村民法制规章教育力度,让其了解自己所拥有的权益,提高其政治参与意识,与此同时为村中群众打造参与的渠道,防止群众产生“和自己无关”的思想。不断优化村民大会等各种村级机制。

3.3 大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乡村治理人才队伍

对于我国经济建设而言,农业是非常关键的产业,同时还是承载水平较低的产业,当今社会的发展要求降低农业生产从业者数量,要求掌握技术与专业知识的职业化新生代农民的出现。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青年是国家的期望,青年强大,国家才能强大。乡村建设同样需要青年,社会应当为青年打造适宜其发展的优良环境,为青年加入农业产业开辟途径,让具有推动乡村经济发展的奋斗目标的青年留在农村,持续增大对其的培养与扶持力度,使其成长为乡村建设的领军人物。

第一,有效利用农村现有各种人才的功能。第二,增大对乡村群众与领导干部的教培力度。第三,深挖乡村应用型人才。构建乡村高端人才引入激励体系,坚持因人设岗,将满足农村发展需求的应用型人才引入到乡村振兴领域,比如支持乡村应用型人才回乡创业,为回乡创业人员解决落户、子女上学等实际问题。第四,提高对回乡农民的关注度,引导其积极参与村庄发展和治理。第五,利用选派第一书记、选拔优秀大学生到村开展工作、吸引优秀人员返乡等举措,充实基层人才团队。

3.4 积极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有关乡村振兴战略,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增强乡村基层基础工作,不断优化、完善“三治融合”的农村治理机制。众多周知,村民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可缺少的构成内容,是保障农村群众正当权益,调动农村群众参与各项政治事务积极性的一项重要制度,促进了乡村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然而当前依旧存在诸多问题。近些年,伴随到城市打工人员将城市的法治思想、规则理念带到农村,村庄法治治理需求日益急切,依托宪法与法制规章对群众生活风俗等进行制约,使群众生活有可依据的法制、可遵循的章程,促使农村存在的问题依托法治得以妥善处理,这样才能够构建完善的乡村治理现代化体系。德治是村民和平共处、崇尚良好德行的基础,村干部如果具有较高的品德素养,会被群众所尊重,进而无形之中对群众的言语、行为产生影响。通过走访调研我们了解到,党支部书记品德高尚的村子,治理效果通常比较理想,并且村民关系、为人处世的素养都比较高。不可否认的是,农村在由熟人社会转变为陌生社会的历程中,德治的作用会不断减弱,为此应当建立“三治结合”的治理体系。

参考文献

[1] 王硕,周学锋.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31(13):277-278.

[2] 李娜.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智库时代,2019(34):2.

[3] 裘有度.“三治结合”乡村治理体系:内涵、意义与建设路径[J].西昌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31(01):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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