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举措

2022-06-07 04:44肖启雄
新农民 2022年14期
关键词:农民收入

肖启雄

关键词:一体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收入

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立国之本。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业组织经历了巨大的变迁。建国初期,我国实行了土地改革,引导农民成立互助组、初级社等形式,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迅速解放和发展了农业生产力。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我国农业进入人民公社时期,建立了以生产、供销、信用为主的“三大合作社”。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农村由家庭承包经营转向生产经营合作。自2007年7月1日我国《农业专业合作社法》正式颁布以来,我国农村合作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1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农民为了维护和改善自身的生活条件,以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为基础,以合作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联合起来从事特定经济活动形成的组织形式,又称“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以营利为目的,在经营期间、实行自负盈亏、独立进行经济核算。

(1)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是自愿组织起来的,对合作社的盈亏负有无限或有限责任。

(2)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平等互利的关系,实行民主管理,其工作人员可以聘任成员,也可以聘任非成员。

(3)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是由成员投资入股和经营积累所组成,具有独立性,实行合作占有。

(4)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产实行积累制,将一部分经营收入留作合作社的积累基金,用于扩大合作社,增加成员的利益。

(5)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盈利以成员和合作社的交易额分配为主。

2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及特点

我国农民群体是我国社会最弱势的群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成立有效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分担了政府与社会的职责,更促进了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目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三种类型:

2.1 集体经济组织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家庭分散经营和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是管理集体资产、组织生产服务、统筹资源开发、协调成员利益、提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财产所有权,承包经营权,收益分配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由于我国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堆是集体所有。因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一定行政特性,受到乡镇政府较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缺乏民主,农民不能自由进入和进出集体,管理水平较低,没有起到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作用。

2.2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在不改变现有生产方式和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前提下,从事同类产品生产经营的农户自愿组织起来,在技术、资金、信息、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实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按合作社原则组织起来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1]。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是不改变分配方式,不触及农民的财产,适合我国农村的现状和发展,是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创新。

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以下特点:(1)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改变农户自主经营权利;(2)专业性较强,以专业生产为基础,将生产某一类产品的农户组织起来;(3)以服务为宗旨,有针对性地帮助农户解决问题;(4)实行民主管理,入退自由;(5)灵活、独立的经营方式;(6)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2.3 股份合作社

股份合作社是在合作制的基础上,以劳动合作为基础,结合股份制的特点,使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有机结合形成的经济组织。股份合作社实行全员入股,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合资合劳,按劳分配的同时,还有入股的报酬,继承了合作制的优点,又融入了股份制的长处。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社具有以下特点:①农民既是出资者,又是劳动者,共同出资、共同劳动;②实行民主管理,最高权力是职工股东会,采取一人一票的投票决策制;③股东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不得退股;④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资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在国家的大力鼓励和支持下,我国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迅速。据农业农村部调查,截至2019年,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193万个,入社成员6682万人。但是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时间有限,运行模式并不成熟,在资源统筹,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滞后性,对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很大的影响[2]。

但是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效地推动了农村建设,推动了我国农业的发展。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将农村各个环节进行串联,扩大了生产规模,形成规模化经营模式。以本地区特色产品为核心,进行系统化,规模化的生产经营,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力。

农村合作经济組织的深入使得农业产业结构变化,提高了农民的劳动积极性,深入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提高了收入,优化了农业产业。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环节实行统一管理,扩大了生产规模和产能,降低了生产成本。通过一体化管理模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增加了农产品的产量,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提升了农产品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组成成员通过自主经营和统一管理,提升了组织成员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了组织成员的团结和协作能力,有效加强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工作效率。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合作化的方式将土地、技术、资金集中在一起,形成规模效应,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提高农业产业化,有利于我国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效地推动了农民向农业专业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统一管理,组织成员获得了专业的农业技术,实现了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成员的收入得到保证,有效缓解农村的经济问题。

4 农村合作經济组织发展的现实困境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具有非常明显的优势,但是在全国范围内仍发展有限,存在很多问题。

4.1 法律法规不健全,政策不完善

目前,我国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上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仍然不够完善。无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和方式作出具体规定,也无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和功能等方面进行确认。注册、登记、税务、法人主体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无法得到有效地解决。

由于政策不够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无法得到政府的有效保障。农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收入不高,管理意识不够。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营者缺乏政府的有效保障和致辞,承担巨大的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当出现巨大的风险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承受风险的能力极低,将面临解体的风险。

4.2 缺乏足够的资金政策支持

目前,在我国大部分地区,对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还仍停留在口号上。由于政府扶持政策执行力度不足,导致很多、很好的扶持资金政策无法落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组织结构缺陷,无法满足银行贷款的要求。我国的金融政策更偏向于城市和工业,导致能够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的资金有限。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的实力不足,无法满足金融体系的支持要求,无法享受国家的金融优惠政策,导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受到严重的资金瓶颈。

4.3 人才匮乏,农民合作意识不足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主体是农民,其主要特征是文化程度不高,意识不足,小农思想极其严重。稍微的利益驱使,组织成员就会趋利忘义,做出偷偷使用禁止的农药和化肥等损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举动来,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带来巨大的损失,影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声誉。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主体是农民,决定了其人才匮乏,没有既懂得管理又懂得生产的人才。这是限制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

4.4 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人才匮乏,管理水平有限,导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混乱。一方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水平有限,无法聘请专业的管理者;另一方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设在农村,地域上也无法吸引专业的管理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水平低下是限制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4.5 信息化程度低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网络信息化程度较低,当前的市场信息无法及时获取,导致对目前市场了解不足,严重影响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没有有效的管理人才和信息技术人才,无法建立信息化管理平台,不能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和有效的市场预测,导致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无法为组织成员提供及时的技术服务和市场指导,致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受阻,影响组织的创收,影响组织成员的增收[3]。

5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举措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但是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过程中面临巨大的问题考验,严重阻碍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更是阻碍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需要采取有效的举措,保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可持续发展。

5.1 完善保证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相关政策

政府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的、科学的政策,并且保证政策的有效实施,有效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提供保障和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体系,取得农民的信任,提高农民的信心。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效手段。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借鉴国外的经验,建立健全我国的法律法规制度。在工商、税务、金融等方面,制定相关的规定,完善相关的举措,确保工商、税务、金融等方面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5.2 完善金融政策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作用,扩宽融资渠道

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是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最重要的金融保障。我国应当落实具体的金融政策,保障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支持。政府需要加强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担保作用,落实商业银行、保险、担保公司、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政策,降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获得资金的成本,扩宽融资渠道。更需要完善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资金使用规定,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的用处,切实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5.3 培养自身发展人才,落实人才管理政策

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由于自身条件受限,无法聘请外部专业的管理人才,应该从自身发展优秀的人才,落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核心人才培养。一方面,政府应加大人才培养的扶持力度,落实国家的大学生村官政策,培养优秀的大学生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去,保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另一方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应该加强内部人才的培养,构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选举优秀的人才到大学或培训机构、进修学校等机构进修和学习。与政府落实培训计划,邀请专家进行指导,完善自身的人才培养。

5.4 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机制

明确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各部门的权限,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保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高效的运行。

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规定,加强各部门的合作,加强会计管理,切实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

设立健全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评价体系。高效的评价体系能够有效地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部门和员工设立合理的评价标准,用合理的激励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全面的评价体系可以有效发现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善,保障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4]。

5.5 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信息化建设

我国应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信息化的建设,培养信息技术人才,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提供信息化服务和指导,利用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组织成员的收入。

6 结论

近年来,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蓬勃发展,但是在政策、人才培养、管理机制等方面存在不少的问题。我国有必要将国家政策落在实处,大力培养人才,完善管理机制,扩宽融资渠道,为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曹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法律思考[J].商业研究,2011(1):164-168.

[2] 王志.浅谈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的措施[J].中国市场,2019(22):27-28.

[3] 温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增收问题剖析[J].山西农经,2020(1):76-77.

[4] 王东鸣.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策略探析[J].中外企业家,2019(28):23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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