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理论的中国化时代化

2022-06-17 16:33陈培凤
唯实 2022年5期
关键词:斗争党风廉政腐败

陈培凤

1921年至2021年,中国共产党走过了100年的奋斗历程。在这一百年中,从建党之初的50多人发展到9500多万人,中国共产党不断发展壮大,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们党能够历经磨难无往而不胜,得益于不断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并实现中国化时代化。

我们党在这100年实现了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性飞跃。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深刻地改变了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命运,也深刻地改变了世界和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深入研究和总结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理论的百年中国化之路,对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全党斗争本领和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腐败的认识

腐败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虽然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无产阶级治国理政的直接经验,但他们结合资本主义腐败的社会现象和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对腐败产生的根源及消除腐败的途径进行了科学的阐释。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腐败并非自人类社会产生之日起就有,而是随着国家与私有制的出现而出现的。也就是说,只要有私有制和国家机器,就存在滋生腐败的环境和土壤。在阶级社会中,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像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一样,资本主义社会的当权者支配和掌握着绝大多数的公共权力和物质财富,他们为自我阶层和阶级谋求最大利益,“把政治变成一种生意”,他们虽然“千方百计地想要摆脱这种已难忍受的桎梏,可是却在这个腐败的泥沼中越陷越深。”因此,资产阶级无法根除自己腐败的基因。

只有共产党领导下的无产阶级才能消除腐败。资产阶级革命无法根除腐败,只有无产阶级革命才能战胜资本主义,从根本上铲除腐败。一方面,无产阶级执政党是最先進的组织,具有与生俱来的先进性和优越性,共产党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能够吸引一切进步和优秀的马克思主义者,并能够联合一切广大人民群众,党具备领导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的先天优势;另一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只有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无产阶级才能发挥自己进行革命冲击的全部威力”,才能抵御资本主义的腐蚀,发挥自己的全部力量,赢得革命的最终胜利。

无产阶级政党潜藏着被腐化及腐败的危险。从客观上讲,无产阶级执政党是最先进的组织,具有其他政党所不具备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但是党是自愿的联盟,一方面会吸引众多优秀的马克思主义者加入这支队伍,另一方面无产阶级也“经常把某些不十分彻底的、不完全是纯粹马克思主义的、不十分正确的分子或流派吸收到自己党内来”,这些“乌七八糟”“不彻底”的人进入组织后难免会败坏党的风气、腐化政治的土壤。所以,无产阶级政党的纯洁性不是一劳永逸的,要始终保持其在思想上和政治上的独立性,保持严格的党性,就必须进行始终不渝、坚持不懈的斗争。从主观上讲,每位共产党员作为独立的个体,品行、学识、素养、格局等各不相同,每个人自身都或多或少存在着人性的弱点。“不论他的职务是什么,面前都有三大敌人……他们面前的三大敌人就是:(一)共产党员的狂妄自大,(二)文盲,(三)贪污受贿”。但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看,无产阶级政党不会对腐败的现象放任不管,而是会始终不渝、坚持不懈地与腐败做斗争,“光荣地摆脱腐败分子”,最终“纯净清白地从灾祸中脱身出来”,毕竟“气泡总有一天是要破灭的”。

二、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

马克思主义是发展着的理论,反腐败理论也是在认识—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中不断充实丰富着,并用于指导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消除腐败充满信心,一是源于对无产阶级执政党的性质、宗旨的高度认同,二是相信人民群众的选择。而这二者恰恰都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理论的立场。

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代表人民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讲的就是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为着无产阶级的最终目的和利益而斗争,他们没有一己私利,毛泽东将之概括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指出,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全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

共产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代表着整个运动的主要目的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想要达到反腐败的最终胜利,必须“认清自己的阶级利益,尽快采取自己独立政党的立场”。

人民群众是铲除腐败的决定力量。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消灭私有制,可以铲除引起腐败的经济根源;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除去这个祸害的最坏方面”,可以消除滋生腐败的政治土壤。反对腐败,主要是把国家和国家机关的权力还给人民,建立“符合人民意志”的完备法律,并由人民来选举和撤换社会公仆,唤醒人民的主人翁意识,“使人们不要再总是过分客气地对待党内的官吏——自己的仆人,不要再总是把他们当作完美无缺的官僚,百依百顺地服从他们,而不进行批评”。

列宁认为清污纳新对于保持政党持久的生命力具有重要意义,他指出,要“极其严格地把‘混进来的人清除出我们党,同时尽力把工人和农民群众中的所有优秀分子吸收到党里来”。不追求党员数量的增加,而要注意党员质量的提高,及时清理驱除那些“混进党里来”、一心想捞取好处而不愿“肩负为共产主义忘我工作重担的人”,只让有觉悟的真正忠于共产主义的人留在党内。

对于肃清党内的不合格及堕落党员,必须依靠人民群众,“在揭露‘混进党的‘摆委员架子的‘官僚化的人的时候,非党无产阶级群众的意见以及在许多场合下非党农民群众的意见是极其宝贵的”。对于谁是忠诚老实的共产党员,谁是那些靠辛勤劳动过活、不使用特权的共产党员,谁是只会“讨好领导”蝇营狗苟、谋取私利的人,人民群众自有口碑或裁断。2D1A704B-E77D-4447-B087-0CA606A71966

马克思主义政党应该敢于发现和解决党内存在的腐败和弊病问题。恩格斯在《致马克思》中说:“当各种腐朽分子和好虚荣的分子可以毫无阻碍地大出风头的时候,就该抛弃掩饰和调和的政策,只要有必要,即使发生争论和吵闹也不怕。一个政党宁愿容忍任何一个蠢货在党内肆意地作威作福,而不敢公开拒绝承认他,这样的党是没有前途的。”对待党内存在的问题,一是敢于正视,二是敢于斗争。“一个政党对自己的错误所抱的态度,是衡量这个党是否郑重,是否真正履行它对本阶级和劳动群众所负义务的一个最重要最可靠的尺度”。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这才是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应该履行的义务。

对待腐败应该持续不断地采取一切手段并试验各种新的办法。马克思主义政党进行反腐败斗争和消除弊病没有现成的教材或办法。列宁认为要反对官僚主义,检举、揭发和驱逐混进党内来的分子,整治腐败或其他弊病,要做好长期战斗的准备;坚持不懈地进行这种斗争,不能一遭到失败就垂头丧气,而是要“一次又一次地从头开始,恢复中断的工作,试行能达到目的的各种办法”,所有这些办法,“都应当有步骤地、坚持不懈地、反复多次地加以试验、比较和研究”。

三、革命、建设、改革时期马克思主义

反腐败理论的中国化进程

一个民族若要站在科学之巅,就必须高度重视理论思维。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每一个时代的理论思维,包括我们这个时代的理论思维,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它在不同的时代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同时具有完全不同的内容。”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一直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在反腐败方面不仅与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理论体系一脉相承,還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败治理策略。

中国的反腐败理论与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的立场观点方法一致。在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针对国民党贪官污吏猖獗、人民群众敢怒不敢言的情形,指出,“每个革命的民众都有揭发苏维埃工作人员的错误缺点之权”,并鼓励倡导群众参与监督,“如果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些人员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决不姑息”。

在反对腐败、根治弊病方面,毛泽东始终认为,反腐败要依靠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他说:“经验告诉我们,凡属正确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群众要求相适合,都是联系群众的;凡属错误任务、政策和工作作风,都是和当时当地的群众要求不相适合,都是脱离群众的。”他认为,共产党员应该改正教条主义、命令主义、官僚主义、骄傲自大等严重脱离群众的工作态度,无论何时何地,都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邓小平认为党员干部要认清自己的职权职责,要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对于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等行为应坚决改正,否则干部队伍极易发生腐化。他在与几位中央负责同志谈话时指出,要做使人民满意的事情,“主要是两个方面,一个是更大胆地改革开放,一个是抓紧惩治腐败”。邓小平认为,对于腐败、贪污、受贿等行为,“要雷厉风行地抓,要公布于众,要按照法律办事。该受惩罚的,不管是谁,一律受惩罚”。反腐败的事情,要取信于民;若下不了手,就会丧失人心。

1989年,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指出:“共产党从来都是生根在群众中,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正是我们党的力量所在。”腐败现象蔓延,不仅严重破坏了党和群众的关系,而且成为国内外敌对势力颠覆我们的借口。他指出,同腐败现象、腐败分子进行斗争,必须密切党和群众的联系。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党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我们只有始终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全心全意服务于人民,才能经得起任何风浪的考验,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共产党对长期执政条件下滋生腐败的严重性和危险性有着一以贯之的清醒认识。胡锦涛同志在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的信任和支持”,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必须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他明确指出,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是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的立场上,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

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看待反腐败斗争,对腐败现象坚决严厉打击。1952年1月4日,毛泽东亲笔修改《人民日报》社论,在文章中指出,对于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等严重现象,如果不加以彻底肃清,它们就会腐蚀我们的党,腐蚀我们的政府,腐蚀我们的军队,腐蚀一切财政经济机构和一切革命的群众组织,使许多干部人员身败名裂,给党和国家造成极大的灾害,“一句话,这就有亡党、亡国、亡身的危险”。毛泽东强调,对于破坏政策、破坏法令、侵害人民利益、贪污赌博等现象,“必须严申纪律,轻者批评,重者处罚,绝不可对他们纵容”。

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党风问题提升到执政党生死存亡的高度。20世纪80年代,面对来势汹涌的经济犯罪,邓小平指出:“我们自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以来,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这股风来得很猛。”他强调,我们党对此歪风必须加以警惕,坚决刹住这股风,否则,党和国家将会发生“改变面貌”的问题。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中强调,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若不坚决地惩治腐败,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他指出:“党是任何敌人都压不倒、摧不垮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绝不能自己毁掉自己。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腐败现象是侵入我们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决不能掉以轻心、任其泛滥。2D1A704B-E77D-4447-B087-0CA606A71966

胡锦涛同志也在多种场合强调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如果不坚决防范和惩治腐败,任凭腐败现象滋生蔓延,那么最终将导致经济衰退、政治动荡、文化颓废、社会混乱的状况,导致共产党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无从发展。

在不同历史时期,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理论和实践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深化和提升。一是着重谋篇布局的战略性,搭建治理图景。面对黄炎培关于“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之问,毛泽东明确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他深刻揭示了只有人民积极支持参与才能建设“廉洁政府”,才能有效防治腐败的道理;唯有废除腐败制度,肃清贪官污吏,才有望建立“廉洁政治”。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同志,也将反腐败斗争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体系中,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强调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构成了改革开放40年来始终不渝反腐败斗争的总基调。

二是注重分析研判的预见性,提前预警防范。在革命取得胜利之后,毛泽东向全党敲响“两个务必”的警钟。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对打击经济犯罪活动,提出要做“长期的经常的斗争”的准备,认为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政策就有多久,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犯罪就有多久。进入新世纪,江泽民同志将反腐倡廉作为社会系统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并指出要将预防腐败现象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做到“存利去弊,完善决策,未雨绸缪,预防在先”。胡锦涛同志也指出,科学判断形势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必要前提,要从规律上和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解决问题。他将党的建设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概括为“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对当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三是秉持承前启后的延展性,铺就深厚基石。从建党之初,中国共产党就采取立规矩、设律法等措施对腐败现象予以严厉打击,党内第一部惩治贪腐的文件《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就严正指出,革命队伍中的“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必定使党陷于腐化,为群众厌弃,因此必须予以“坚决的清洗”。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依规治党、从严治党,为新时代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以及为党的建设实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累积了成功经验。

在作风建设方面,为给党员干部的思想打扫和洗涤灰尘,毛泽东确立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正确方针,形成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这些优良传统在此之后得到有效的继承和弘扬。我们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改革开放后,党中央将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作为大事来抓;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新时期党的建设提到“新的伟大工程”高度,将惩治腐败“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其他四大建设并列,使党建格局扩展为“五大建设”。还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持之以恒”“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反腐倡廉工作要逐步实现制度化、法制化”“深化改革和体制创新”“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等重要论断的提出,都为党的十八大之后开创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格局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理论的新飞跃

建党一百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理论有了深厚的积累,其实践也为党的十八大开启新征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马克思主义及中国共产党建党以来的反腐倡廉思想进行了继承、创新和发展,将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理论推向了历史新高度,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反腐败理论中国化进程的新飞跃。新时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理论和实践方面有了新突破新飞跃,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

稳:党中央谋篇布局,对整体形势进行分析,稳步推进反腐败斗争。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反腐败斗争都是根植于这个最本质特征和最大制度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復杂严峻的形势,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并取得了可喜的历史新成绩。从“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2015年1月),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2016年7月),再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2016年12月);从“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2017年10月),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2019年1月),再到“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2021年11月),可以说成果斐然,但是党中央时刻保持清醒冷静和坚韧执着,一再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并进一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

实: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促使正风反腐成果落地生根。“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的核心是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刻也不脱离群众。党中央一再强调:“腐败是党长期执政的最大威胁,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也决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十四亿人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大力纠正“四风”,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党中央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大力纠正“四风”,持之以恒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真刀实枪地解决了一些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攻克了一些司空见惯的顽瘴痼疾。2019年,全国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3.5万个,处理30.9万人;2020年,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4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1万人,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8万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万人,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可以说,正风反腐“打虎”“拍蝇”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人民群众也从中增强了获得感,反腐败斗争赢得了党心民心。2D1A704B-E77D-4447-B087-0CA606A71966

严:保持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有腐必反、有贪必肃。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外记者见面时郑重宣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念头”,我们党将“继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全党的强大正能量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打击腐败现象和纠正不正之风不再是“教育一阵风、雨过地皮湿”,而是将反腐败斗争工作常态化、法制化、制度化,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

深: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坚持一体推进“三不”战略目标,铲除影响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

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推进注重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一方面,刀刃向内、继续加大依规依纪依法严厉惩治腐败的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和震慑力;同时,坚持完善党纪法规制度的建设,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预防作用,发挥制度的激励约束作用。另一方面,加强思想道德政治建设和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形成不想腐的自律意识和思想道德防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标本兼治,坚持惩治并举,从根本上铲除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和滋生土壤。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总结和规律的认识。

广: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建设,实现巡视巡察全方位、全覆盖,实现全国一盘棋。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经过党长期以来的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总体框架基本形成,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党确保权力始终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提供了重要保障。

经过近年来不断实践和完善,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工作体系基本成型。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构建完善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2020年全国市县巡察覆盖6390个乡镇、6.6万个部门和企事业单位、18.9万个村级党组织。

党中央还加大国际追逃追赃的力度,推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框架下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腐败分子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腐败分子丢掉幻想。

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从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要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践行“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及早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治小疾于初萌,防大患于未然”。“四种形态”的充分运用,对于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具有重要作用,也有效促进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准:把握重点,聚焦关键,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层层推进,形成联动效应。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新时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聚焦核心,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紧抓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在回答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从中央做起,以上率下,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

建党一百年来,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的反腐败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取得了经过实践和人民检验的伟大历史成就,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道路。如今,我们立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发展新起点上,将继续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下一步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乘风破浪、扬帆远航。

(作者单位:中国方正出版社)

责任编辑:刘景昌2D1A704B-E77D-4447-B087-0CA606A71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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