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团活动的法学专业能力培养

2022-06-18 16:07罗一涵
高教学刊 2022年17期
关键词:第二课堂社团

DOI:10.19980/j.CN23-1593/G4.2022.17.036

摘  要:第二课堂是指教学计划安排的课堂教学或专业教学以外的文化娱乐、智能训练、知识竞赛、科技学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是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培养法科学生法学素质的最佳途径。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在开展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的过程中,将专业能力的培养与学生社团活动相结合,构建起知识、能力与素质并重的法科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模式,并通过专业化、学分化、项目化、团队化、激励化与系统化的改革,全方位加强第二课堂建设。

关键词:第二课堂;社团;专业能力培养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22)17-0143-04

Abstract: The Second Classroom refers to cultural entertainment, intelligent training, knowledge competitio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ademic, social practice and other activities other than classroom teaching or professional teaching arranged in the teaching plan. The Second Classroom practical education is the best approach to cultivate the professional ability of law students in the context of the reality of social life. In the process of carrying out the Second Classroom practical education, the Law School of Zhejiang University City College combines the cultivation of professional ability with the activities of student associations, constructs a second classroom practical education mode of law with equal emphasis on knowledge, ability and quality, and strengthens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Second Classroom in an all-round way through reforms focusing on the specialization, academic credits, project-oriented, team incentive and systematization.

Keywords: Second Classroom; student associations; cultivation of professional ability

第二课堂是指教学计划安排的课堂教学或专业教学以外的文化娱乐、智能训练、知识竞赛、科技学术、社会实践等活动。第二课堂作为大学生生活的重要组织部分,具有丰富性、趣味性、娱乐性、知识性、自主性等特点,帮助学生完善专业知识结构,形成对“第一课堂”的有效补充。特别是针对法科学生而言,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是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培养学生法学素质的重要途径。因此,法学院应重视第二课堂实践教育,通过学生社团活动这一平台载体,将专业能力和素质的培养与学生社团活动相结合,构建起知识、能力与素质并重的法科第二课堂教育模式。本文以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育为分析样本,总结法学院在促进学生专业能力素质培养与学生社团活动相结合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并进一步探讨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改革的新思路。

一、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的第二课堂实践教育

(一)法学KAQ教学模式与第二课堂实践教育

在高校扩招、法学院(系)大量设立、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压力日益增大的形势下,创新法学本科教学模式、提高法学本科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培养实用创新型法律专业人才,是独立学院法学本科教育面临的重大课题和解决学生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为此,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转变教育理念,始终坚持“职业为导向、学业为基础、创业为引领”的办学理念,注重对学生法学知识(Knowledge)、法学能力(Ability)和法学素质(Quality)三位一体的培养,不断提升学生的“辩、断、说、写、研、行”六字法科专业能力与素质。早在2003年,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就以职业导向为分类标准,在全国高校中首创政府法务、司法法务、市场法务、国际法務特色方向培养模式,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和形成法律思维。在特色方向的基础上,法学院又在浙江高校中首创了法律职业实训基地,通过“参与式”人才培养模式,切实地提高了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

(二)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助推人才培养初见成效

浙大城市学院法学研究会成立于2000年10月,是浙大城市学院最早成立的学生社团之一,多年来一直发挥学生社团的优势,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模拟法庭、法学沙龙、法律援助、法考交流等活动,既能作为第一课堂的延伸,帮助学生巩固法律知识,又能拓展法律运用的能力,将知识和能力与社会实际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最终达到提升法律素质的目的。同时,作为学生社团,本就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大舞台,社团活动覆盖面大、形式新颖、影响广泛,更有助于将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的成果落到实处。近年来,从法学研究会脱颖而出的优秀学子不计其数,他们又引领周边的同学一起进步,形成了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以学生科研成果为例,自2015年以来的历届浙江省法科大学生技能竞赛(法律征文赛)中,以法学研究会成员为主体的法学专业本科生撰写的六十余篇论文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法学研究会也在2010-2012年连续三年获得 “全国优秀社团”荣誉称号。

法律辩论赛是一项紧密结合“辩、断、说、写、研、行”六字法科专业能力,充分体现法科学生思辨素养与说写素养的综合性锻炼平台。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一直承办“在杭高校律师辩论赛”,该赛事每年由若干所在杭高校组队参加,影响广泛,深受法律业界好评。在以往的历届比赛中,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曾四次夺冠。自2015年以来,法学院辩论队在历届浙江省法科大学生技能竞赛(法律辩论赛)中获的一次二等奖和两次三等奖,充分展现了法学院专业能力与辩论口才训练的积极成果。

“律师进社区”活动是杭州市大力推动的一项促进基层“民主、和谐、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首批100家试点社区与杭城100名社区驻点律师、300名在杭法学院的学生律师助理完成结对。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与拱墅区对接,由法学院学生会负责组织,依据自身特色,采用“2+1”的模式,即每个社区搭配两名法学专业同学作为律师助理,一名行管专业同学作为社区行政助理开展工作。這极大地培养了学生处理社会问题的能力,提升了学生的法学素养,受到了老师、同学及社会各界的好评。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也因此被评为杭州市“律师进社区”项目先进集体。

二、第二课堂实践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经过多年的发展,无疑已成为法学院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重要平台,在全国同类高校的实践教育培养模式中也创出自己的品牌和特色,但是,随着法学院整体的不断发展与突破,尤其在杭州市特色专业和浙大城市学院品牌专业的建设中,对第二课堂实践教育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坚持以培养学生专业能力和素质为目标,构建“三位一体”的整合体系。对此,我们认为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

(一)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的影响与受益面有待扩大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的形式和载体也应多种多样,目前通过社团活动开展的辩论赛、模拟法庭、沙龙、讲座、法律服务等等都是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开展第二课堂的方式。但就目前看来,这些实践教育活动在学生中的受益面仍然有限,参与者主要还是一部分社团活动的积极分子,还不能做到学生“全民参与”,这对于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本身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如何将广大的同学都纳入到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的体系中来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内部还缺乏有效整合

通过学生社团开展第二课堂教育虽初见成效,但是各社团之间目前仍然缺乏有效的整合。开展第二课堂教育的各个主要社团在相当程度上仍是各自为政,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依托上述社团开展的实践教育活动还是割裂的、碎片化的、缺乏整体性安排的,活动与活动之间有时也存在重复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以整合,包括各社团之间的协调机制建设以及各项实践活动特别是类似活动之间的合并与整合。

(三)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的管理与资源保障仍需加强

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基于社团活动开展,主要活动由学生负责组织。由于学生经验方面的欠缺与工作能力上的某些局限,使得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亟需加以引导和管理。同时,课堂实践教育较第一课堂和实训基地,具有更开放性的特点,其教育手段丰富多彩,自身所需的软件和硬件要求也较高,因此必须要投入大量的人力与物质资源予以保障,否则活动很难开展,效果也难以保证。就目前情况看,鉴于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对于学生专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性,现有的资源投入恐怕仍需要加强。千万不能在乎朝夕的得失,还是要看长远的作用。

综上,目前的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模式无论教学时间还是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无法适应生动变化的社会生活对现代法学教育的要求。而学生大量的业余时间也还没有被利用起来,学生鲜活的社会生活没有被融合到实践教育中来,学生进行实践活动的主体性还没有被很好地激发出来。

三、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改革的理念、思路及措施

针对上述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对第二课堂实践教育进行了总结、反思与改革。改革的基本理念是要将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平台的受益面覆盖到法学专业全体学生,使其成为能力复合的校内外职业训练场所,与第一课堂和实训基地一起构建起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法科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学生的法律专业能力与素质;培养和锻炼学生自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服务社会的实践能力,寓教于实践,以实践带学,以实践促学,“教、学、实践”三合一,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律职业者。具体改革思路如下。

(一)改革思路

1. 坚持KAQ理念,以培养学生专业能力与素质为目标加强第二课堂建设

法律职业专业性较强,相应地,法学教育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第二课堂不是没有课堂的随意活动,以第二课堂为法学实践教学的载体,必须遵循法学教育的规律,针对法律运作的特点,以培养学生“辩、断、说、写、研、行”六字专业核心能力为目标,制定严密而科学的第二课堂实践活动,使之能有效地训练学生学会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法律,学会分析、查证事实,学会与各种人物和机构打交道,了解法律工作者的职业责任,增强社会责任感。

2. 进一步推动学生社团活动和专业能力与素质培养的有机结合

进一步将学生社团活动和学生专业能力与素质培养结合起来,依托社团活动加强学生培养。如法学会与辩论队开展模拟法庭、辩论比赛等活动,通过对实际案件的“演练”,训练学生运作法律条文的技能,训练学生的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律师进社区项目开展法律服务,学生在老师指导下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甚至可以考虑为弱势群体代理某件简单案件(如调解案件),以所学知识服务于社会,在社会服务中提高专业能力与素质。总之,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活动与专业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形成全面、深入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

3. 将第二课堂纳入教学培养计划作整体规划

应制定严密而科学的制度,使第二课堂在制度规范下进行。从走进学校开始,到毕业走出校门的全过程,都应该有辅助学生提高专业实践能力的第二课堂活动计划和培养目标。为此,应将第二课堂活动纳入正规的教学培养计划作整体规划,统筹安排,使第二课堂活动与基础课程、专业课程一样,作为学生总体培养目标来规划和实施。有经费、人员、场地、设备的保证,有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有一支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专业教师指导队伍。规范的制度是第二课堂在实践教学中得以开展的重要保证。

(二)改革措施

改革的主要措施,是根据上述改革思路,针对前述第二课堂现存的问题,推动实现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的“六化”,即专业化、学分化、项目化、团队化、激励化与系统化,全方位加强第二课堂建设。

1. 專业化与学分化:扩大第二课堂的影响与受益面

法律职业专业性较强,法学教育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第二课堂活动必须遵循法学教育的规律,针对法律运作的特点,以培养学生“辩、断、说、写、研、行”六字专业核心能力为目标。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的目的是力求在实践教育活动中提升学生专业能力与素质。故专业化是第二课堂的灵魂,使得第二课堂纳入教学培养计划作整体规划从而进一步扩大影响成为可能。第二课堂纳入教学培养计划,使之在法学院本科课程计划中量化为一定的学分,每个法学院的学生均必须修满第二课堂学分才能毕业。例如,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对法学研究会第二课堂学分化的初步构想见表1。

第二课堂学分化,是从制度上确保第二课堂扩大学生受益面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可以激励每个法科学生积极投入各项社团活动,另一方面也可以推动各社团在加强和巩固已有实践活动的同时,推出新的活动以吸纳更多的学生参与。

2. 项目化与团队化:加强第二课堂内部整合

第二课堂的改革要引进项目化与团队化管理,加强第二课堂内部各社团及其举办的各实践活动之间的整合。项目化要求社团的各项实践教育活动常态化,订立制度,确保各活动项目每学期或每学年定期举行,并作成记录材料存档,形成项目档案。团队化则要求各项实践教育活动由各社团组成专门的部门/团队负责组织和服务工作,以利专门团队积累经验,不断提升活动质量。就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而言,各社团现有的一些初见成效的实践教育活动均应实现项目化与团队化,如法学研究会的模拟法庭与法律义务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活动,辩论队的在杭高校律师辩论赛与律师/公诉人辩论赛,以及学生会的“律师进社区”项目等等。

3. 系统化与激励化:强化第二课堂的引导管理与资源保障

系统化,旨在对以学生为主体的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活动加强引导和管理,改变目前各社团各自为政的现象,使得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初步形成一个具有相当整合度的体系。系统化的主要措施有二:一是将第二课堂活动纳入正规的教学培养计划作统筹安排,使第二课堂活动有经费、人员、场地、设备的保证,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业教师和实务导师指导队伍。二是在法学院内部建立第二课堂指导机制,由相关负责老师组成一个工作小组,专门对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活动进行引导和管理,并提供保障服务,对第二课堂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以及必要的活动场地进行安排与调配。激励化,则是要创新评价机制,对两方面的人员进行激励,一是对各社团和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教育的学生进行激励,充分激发学生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对指导学生活动的专业教师和实务导师进行激励,促使他们更积极地为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活动提供指导,出谋划策。

四、结束语

上述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改革,在构建三位一体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和优化第二课堂培养学生专业能力和素质的作用,实现第一课堂教学、第二课堂实践教育与课外实训基地三者间的良好互动,创建全新的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同时,构建多元化、立体式的实践项目体系,提高覆盖面,实现各年级学生分段全方位参与;以高水平、稳定的教师团队为依托,推进专业教师和实务导师的参与深度和实践环节,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实践教师团队,最终实现提高法学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使学生不仅能够针对个案运用法律知识进行分析,而且有能力参与法律诉讼并服务于社会,成为高素质复合型的法律职业人才。

参考文献:

[1]陆岸.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机制再思考——以“第二课堂”学生工作手段创新为视角[J].河北法学,2014(9):110-116.

[2]潘云鹤.KQA模式与研究生教育[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1997(2):3-5.

[3]邱雪梅.法学本科学生“多元”KAQ培养模式的实践与完善[J].法制与社会,2020(1):185-187.

[4]邓建鹏.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实践能力及实现途径[J].当代法学,2012(6):153-159.

[5]李海霞,曹冰雪,杨宝嘉.第二课堂学分制在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中实施的可行性分析[J].玉溪师范学院学报,2012(1):68-70.

基金项目:本文系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校企共建‘法律职业工作坊’:基于卓越法治人才培养的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研究”(JG2018044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浙大城市学院校级教学改革项目“专业与社团融合:第二课堂推动法科学生专业能力与素质培养”(JG1334)的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罗一涵(1980-),男,汉族,浙江杭州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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