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小我”之思考

2022-06-30 11:18谢庭浩
杂文选刊 2022年7期
关键词:责任感成就志愿

谢庭浩

前不久学校开大会时,一位同学的演讲主题是北京冬奥会,他说开幕式上科技如何闪光,志愿者如何心花怒放……颇为祖国而感到骄傲。但这位同学提到奥运志愿者时,用了一个流行的说法“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却令我有了一些不一样的思考。

首先,以我对“志愿者”这个词的粗浅理解,“志愿者”当是一类以助人为快乐之本,助人悦己,志愿为他人服务的人。现代社会越来越强调公共意识,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强调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个人担当,这也是个人价值的一种体现。志愿服务,我志愿,我成长,我快乐。我相信,冬奥会上的每位志愿者都是心甘情愿前来报名的。我的学校也有志愿者组织,同学们甘愿放弃个人的休息、娱乐时间,走到更需要关爱的社会群体中去,把爱与温暖、阳光和美带给那些有需要的人。这是一种思想觉悟的提升,但我相信,在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大家也在享受快乐,成就更完美的自我。志愿者的内心是充实的,没有委屈,没有抱怨,没人会觉得自己是被“牺牲”的。

所以,“牺牲小我”这个提法,可能是对志愿精神的一种误解吧。

鲁迅先生说过: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换个新一点儿的名词,就是“命运共同体”。陌生人的微笑也会带给我幸福。做志愿者,当是现代社会公民意识、公民责任的体现。

其次,生活中从来没有一个空虚的“大我”。“大我”一定是相对于无数个“小我”而言的。而每一个“小我”都应该是鲜活生动、无私奉献的。

我想起刚学过的课文《论语·侍坐章》,曾晳对理想生活的描绘:“莫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画面是如此打动人心。这个社会正该由无数个“小我”共同构成,只有保证每个人都有实现个人理想和价值的机会与可能,才能保证整个社会拥有源源不断的活力,才能构成一个国家的繁荣富强。理想社会应该既有综合国力的提升,更有无数个“小我”具体而鲜活的幸福。

在追求幸福这一点上,国家和个人的目标完全一致,国家和民众同等重要。所以,一般情况下,成就“大我”并不意味着必须牺牲“小我”,或者說,在成就“大我”的过程中,在为他人和集体奉献的过程中,我们也实在不必要产生“被牺牲”的感觉。

起码,我在电视上看到的志愿者们的笑容,都是真诚而美好的,他们应该并没有“被牺牲”的感觉。当我们有了社会责任感,有了为爱奉献的精神,做志愿者就肯定是幸福而快乐的事。

(作者系广州中山大学附属中学学生)

【原载《羊城晚报》,本刊有删改】

插图 / 争先恐后 / 姚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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