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思维下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创新研究

2022-07-02 15:06吴小涛
江苏广播电视报·新教育 2022年12期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

摘要:现当下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各行各业都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并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律师事务所应当积极改变自身的发展思维和管理模式,以此来适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本来主要探讨和分析在互联网思维基础上创新现有的律师事务管理模式,并提出具体的方法和策略,希望能够给当前律师事务所适应互联网发展态势,不断的创新和优化现有的管理模式,能够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和进步。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创新

引言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促使人们的生产生活得到了巨大的转变。而法律服务领域也受到互联网技术的影响,呈现出“互联网+法律”的发展态势。这一趋势要求能够运用互联网思维,将法律服务市场当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需求进行解决,这也就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创新自身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思维,不断的进行升级和转型,运用相对较低的运营成本和互联网管理方式,来优化现有的法律服务,促使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持续性的拓展,保障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但目前律师事务所在管理模式上还存在着缺乏专业化、个性化以及规模化等多种问题,其管理模式创新受到较大的阻碍。因此,通过应用互联网思维来创新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促使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实现进一步的优化,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也就更加专业。

一、基于互联网思维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创新价值

(一)能够有效拓展法律服务市场

律师事务所通过运用互联网思维来优化现有的管理模式,可以提高开拓案源的实际效率和质量,积极收集和应用互联网当中的相关信息,并采取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措施。同时,依托于相关的网络平台,利用该平台将客户的来源进行检索,查询案源的相关内容,并且对接业务。在优化管理模式后,能够较快的将目标客户关键词和信息进行筛选,促使客户能够与律所进行有效对接,而律所也能够为客户提供具有针对化和较强专业化的服务。

(二)优化律所管理,增强法律服务水平

在律所当中通过借助互联网可以有效的实现各个管理自动化。律所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处理的人事的问题占有较大的比例,这也导致在具体管理过程中有着较高的难度。需要律所能够借助互联网思维来有效提高律所的信息化水平,能够不断的将现有的服务实现了信息化。在律师事务所内部需要构建起具有完善化的网络管理系统,同时信息化建设要涉及到律所的品牌、团队、客户管理以及薪资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在该系统当中,律所当中的律师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流程归类不同的案件,并把案件当中的解决思路、情况、处理结果、法律文书、依据等文档进行归纳和总结,使得整个办案实录具备动态性和完整性的某种特点。保障律所管理者能够对整个案件流程及时掌握,同时也能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正和改进。这样一来提高案件处理效果和处理质量,使得律师之间能够相互学习和督促促进。还可以有效增强律师在法律服务方面的各项能力和质量,帮助律所在市场发展过程中取得较多的市场竞争力。

(三)进一步开拓远程法律服务业务

律师事务所通过借助互联网思维来创新现有的管理模式后,可以促使现有的管理实现转型。律师事务所当中的管理者需要对律所的网络化和信息化建设加强重视,并且能够对信息建设有更加深层次的理解和认知,使其得到深度的完善,不断的将律师事务所自身的品牌形象和整体竞争力持续性的增强。律所应当积极应用互联网思维实现法务对接、处理纠纷、项目交易以及客户委托等各方面的管理,既能够降低运营方面的成本,同时也能进一步拓展远程法律服务业务,使得一些距离相对较远的客户也能够对接律所当中的各项法律服务。

二、互联网思维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律师事务所门户网站管理运营流于形式。对于律师事务所来说,其各项业务的开展、管理运营受到互联网思维的影响非常深刻,这也就要求律师事务所积极转变现有的管理模式,以此来顺应互联网的发展态势。未来律师事务所在运营和发展业务过程中也要引入互联网思维,不断的增强律师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使得律师在具体的法律服务流程各方面更加规范和科学,保障律师的各项工作过程更加合理。而律师事务所的门户网站则是客户运用互联网技术最先接触律师事务所的途径,但是目前现有的律师事务所在运营和管理方面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主要是缺乏定期的运营管理和维护人员,而且管理者没有认识到维护和运营网站当中的必要价值,基本上在设置网站后很少会把信息内容发布至门户网站上,导致该门户网站的管理运营最终流于形式。其次是在管理过程中尚未建立起核心品牌,律师事务所所能够处理的业务范围并沒有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能力进行具体制定,无法形成具有具体性和有效性的核心竞争力。

三、互联网思维下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创新策略

(一)互联网思维下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创新所需要遵循思路

1.建立完善化的平台战略

平台商业模式要求能够依托于互联网构建起具有强大发展潜能、具备较强完善性和独特性“生态圈”,并且在该“生态圈”范围内可以实现多个群体相互互动,把产业链当中多余的环节进行突破,以此来实现相互增长和共赢。这也就要求律师事务所在管理过程中需要借助互联网思维,来搭建起能够连接自身和客户的平台,并制定具有完善化和有效化的战略,依托于该平台,律师事务所能够提供优质化和针对化的法律服务,而客户也可以将自己存在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实现解决。

2.增强客户体验

律师事务所利用互联网思维来创新现有的管理模式最终是要提高客户在享受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体验感,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有效的推动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客户体验指的是客户在接受相关的服务或产品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感受。在互联网下,消费者购买任何服务和体验后,商业活动和相关行为仍在继续,其更加重视的是在销售过后所能够给客户带来的直观体验。客户在互联网之下能够从产品中感知具体的价值才能得到嗯,具体的体验。这也就要求律师事务所需要重视。用户的体验,借助互联网来持续性的增强客户在接受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体验感。

3.积极应用众筹思维

众筹最早源自于美国,其主要是能够帮助一些具有较强创造力和创新性的人,获得更多的资金。这样的模式将传统的融资模式进行突破,使得普通的人能够通过运用众筹的模式获得在开展各项活动过程中所需要耗费的资金,而并非只依赖于传统的风投机构。现当下众筹模式使得商业的传统模式进行了突破,并且转变了商业运营模式和思维,能够使得用户和服务与产品供给方直接对接,不断的降低现有的交易成本。对于律师行业来说,传统的律师业务来源主要是源自于自主寻找客人,所耗费的成本相对比较多,其中也囊括了各种不确定的因素。而通过运用众筹的模式,把律师事务所转变为将用户进行承接的平台,在该平台当中展示各项资源,不断的优化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

(二)互联网思维下律师事务所具体创新管理模式的策略

1.对平台式的体系和机制进行有效布局

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需要在品牌推广、行政管理等各个节点方面,借助平台进行多方面和多元化的展示,不断的将平台的效能进行充分发挥。另外,律师事务所在发展的过程中要避免过于独立发展,应当在大平台当中融入不同的团体,进一步将律所的发展空间进行拓展。在边际利益的推动,能够让专业团队、平台以及个体之间相互联动和沟通。平台能够帮助不同的个体和群体实现经营价值,同时也可以使得平台上到各个经营合伙人进行良性的发展和进步,平台进一步获得更多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而由于平台上的合伙人拥有较多的数量,这也使得平台所需要耗费的经营成本和运营资源不断的下降,最大化实现合作伙伴的利益。

要根据律师事务所自身的服务宗旨和服务策略,可以与第三方网络信息平台相合作,例如淘宝、大众点评、58同城等多个网站当中构建起绿色商城或者是律师事务所中介公司,把法律服务需求者和律所方面的信息进行总结和归纳,能够给二者在交换信息方面提供便利。同时还要开设用户点评和在线处理业务,能够使得历法律服务行业在开展服务过程中更加具备规范化和透明化。促使律所不断的增强自身的管理水准和服务水平,让消费者能够通过这些平台寻找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服务质量的律所;另外还要构建起就有创新性的律师服务网站。把上游律师事务所和下游客户等各项需求进行有效整合,促使法律服务市场能够按照一定的规章程序来有效运转,提高法律服务市场的知名度和需求度。

最后,应用互联网构建法律电商管理模式。在互联网时代当中,传统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和方法已经没有办法顺应时代发展的趋势,满足法律服务市场的各项需求,这也就要求需要具备互联网思维,把握互联网技术和工具。利用互联网工具能够抓取、归纳以及总结一定地区范围内律师事务所当中的各项资料和信息,并通过对这些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和整合,对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创新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还需要依托于互联网思维来构建起具有完善化的法律电商模式,拓展现有的管理运营手段。通过这一模式构建起具有完善化和专业化的律师服务团队。能够根据当事人所委托的案件情况,来选择具有较高专业水准和能力的律师团队来开展相应的律师服务。改变过去律师事务所当中律师缺乏组织性和过于分散的不足之处;

2.优化客户体验,并构建长效机制

在互联网思维的推动下,应当注意不断的强化客户在接受法律服务方面的体验感。这是由于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为个体构建起相对完善的虚拟空间,通过对这一空间进行有效的开发,能够获得更多的经济利润。首先,律师事务所从事于法律服务行业,除了需要在线下进行经营和服务之外,还需要依托于门户网站来静心具体的服务。要积极运营门户网站,避免出现门户网站等经营管理流于形式,通过这样的方式来不断的提高用户的体验感。要聘请专业的设计人员和网络技术人员对门户网站进行精心设计,同时对门户网站实现定期的管理和维护,对于一些无法运用文字浏览的顾客还要给予语音介绍;在维护网站时,要做到及时更新和回复信息,避免出现无人应答的情况。而且,绝对不能敷衍了事,只有通过运用这些方式来提高服务的真实感和亲和力,使得客户增强自身的体验感;

另外要运用互联网技术构建起具有体系化和完善化的服务模式。目前律师事务所当中所开展的各项服务模式存在着部分的局限性,例如在进行具体的服务过程中会受到人员、时空限制相对较大,这对于律所持续性拓展案源和发展自我较为不利。因此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将不同领域当中的各项资料信息和数据进行有效的整理和归纳,并借助电商模式进行运营和实践,提高服务的有效性和系统性。

3.构建数据分析体系,提高律师事务所管理智能化

首先要根据律师事务所的发展特性来构建起具有完善化和有效化的数据分析體系。律师事务所在运营和发展过程中会涉及到人员、案子、当事人以及报价等各方面的数据,这些数据过于复杂,在管理方面难度较大。因此可以运用互联网技术将这些数据当中的关联和变化进行有效整理,并且构建起网上的数据库,借助该数据库来查询相应的资料。律师事务所的相关管理者需要聘请相应的管理人员来定期维护这些数据库,并开发相应的检索工具,能够为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提供帮助;其次,则是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来全面实现律师事务所管理智能化。需要借助大数据技术、互联网技术能够将律师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环节都实现智能化和数字化,能够保障律师的各项服务行为转化为数据,进而能够对这些数据进行分析,对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剖析,并采取有效化和针对化的措施加以解决。不断的优化律师事务所管理的效能和质量。

结论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促使律师事务所也在积极的转变自身管理理念,使得自身的经营手段和发展方向都能够符合现当下的发展趋势。在研究中发现,通过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能够提高法律服务市场的服务效果、进一步开拓远程的法律业务以及提高管理效果和价值;但是在应用互联网思维开展律所的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部分问题,例如门户网站管理流于形式,没有借助互联网来树立品牌形象和拓展知名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律师事务所需要构建起平台思维、众筹思维以及客户体验思维,并且在具体的创新管理模式过程中需要重视客户的体验、通过布局平台、构建数据分析体系等多种方式不断的优化现有的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最终能够促进律师事务所得到快速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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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吴小涛(1982年-)男,汉族,河北省邢台市,民建会员,菲律宾国立新怡诗夏科技大学硕士,主要研究:律师事务所公司化管理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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