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技术探讨

2022-07-05 07:12王特
南北桥 2022年7期
关键词:整治环境保护情况

[ 作者简介 ]

王特,男,湖南长沙人,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开福分局,研究方向:环境监测管理。

[ 摘要 ]

鉴于近些年城市居民数量不断增加,日常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量增加,城市水污染严重,不利于促进水环境良好发展。本文将着重分析城市水污染的情况,包括水污染的来源、水污染的诱因及水污染現状,进而结合案例来分析和探讨如何加强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保护综合整治。

[ 关键词 ]

城市;水污染控制;水环境保护;综合整治

中图分类号:X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0407.2022.07.055

水环境就是自然界中水的形成、分布及转化所处的空间环境。目前我国各地区地表水、地下水均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导致水环境发展状况不佳。对此,应当对城市水污染情况及诱因予以掌握,以此为切入点合理地规划并实施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切实有效地解决水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问题,努力构建环保型城市。

1 城市水污染情况分析

1.1 城市水污染的来源

1.1.1 生活污水

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数量持续攀升,加之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日常生活呈现出多元化特点,使用含有化学原料的物品增多,这就使得人们日常生活中所排放的生活污水普遍含有多种有机污染物,且随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污水排放量逐渐增大。这就给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带来较大的负担,如若超出水环境自净能力及污水厂污水处理能力,那么城市水污染因子将逐步累积,水环境污染程度将有所加剧。

1.1.2 工业染污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近些年工业行业发展态势良好,虽然我国高度重视并且落实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对工业废水、废气排放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日常工业生产的过程中依旧会排放较多的工业废水,如若废水处理不当,那么含有有害物质的污水排放到大自然之中,势必会给生态环境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进而阻碍城市生态化建设与发展。另外,工业废气、废物所产生的污染会有部分进入水环境之中,比如二氧化硫、石油类、重金属粉尘等,致使水环境不佳,给人类身体健康及生产生活带来一定的威胁。

1.2 城市水污染的诱因

为了能够切实有效地治理水环境,控制水污染,应当找出诱因,从根源上加以遏制,如此才能逐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良好建设与发展。具体来讲,城市水污染产生的诱因主要为:

城市建设与水环境保护不匹配。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我国各个城市均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党中央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应在城市建设的同时加强水环境保护。而立足于现实层面,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也要对实际情况予以分析,部分城市未能充分考虑当前河流保护实际情况及需求,并以此为切入点来优化调整城市建设方案。导致某些工程项目的建设投产,以及城市化进程建设给河流保护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致使水环境保护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地表水污染、黑臭水体产生、湖泊富营养化等。国家虽然在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但水环境质量下降的情况在很多地区仍然很普遍。

工业污水排放超标,排放总量不断加大。在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约束的情况下,工业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来处理和排放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工业废物等,避免给水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促进我国城市良好建设,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但部分工业企业为了能够降低经营成本,创造较高经济效益,在实际进行工业生产的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超总量排放工业废水,甚至偷排超标工业废水,导致当地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农业面源污染废水收集处置率低。农业面源污染废水是指在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含有化肥、农药、畜牧粪便等物质的废水,这种废水无法集中收集处置,随意排放会污染地表水环境。虽然近几年在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下,地方环保部门也加大了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管控,特别是农业废水管控。但受管控力度不强或受区域地理环境、经济环境、政府财力等情况的约束,农业生产生活废水集中收集处置的资源化利用程度低,部分收集处理后排放的尾水排也不能达到设计排放标准,经处理后的废水依旧含有较多的污染物,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

1.3 城市水污染现状

目前,虽然各地方政府加强了对水污染问题的整治,但依旧存在某些工业企业为了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而未能合理地设置污水处理系统,导致所处理的工业废水依旧达不到国家相关规定,相应的所排放的工业废水可能会污染河流、农作物种植等,间接危害人们的身体。使用受污染水源对人体的伤害十分巨大,污水成分复杂,其中的重金属、超标矿物质、有机物和微生物等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威胁,部分地区的自来水出现水质浑浊、有异味等问题。这充分说明了城市水污染控制还有待加强。

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水环境的改善,对于当前城市水污染排放提出了严格的要求,要求地方政府能够基于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管理制度,组织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水污染控制工作,逐步改善水环境质量。而现实情况显示则是全国各大城市地下水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污染,而且城市污水治理比较困难,它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基于不同时期城市建设实际情况及水环境实际情况,制定可行的水污染控制措施,如此才能够逐渐消除负面影响,为促进城市良好建设与发展创造条件。所以,在近些年水环境有所改善的情况下依旧不能放松,需要正视水污染的控制实际存在的问题,持续投入大量精力、时间及资源行进管控和修复,逐渐提高对水污染控制力度,尽可能地改善现状,为促进城市生态化发展创造条件。

2 城市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保护综合整治技术研究

2.1 案例分析

响应国家政策要求,长沙市城区北部的开福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大了水污染防治力度,采取了一系列工程性措施和管理性措施。行政区域内湘江主要支流浏阳河、捞刀河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水环境质量改善趋势明显。但由于区域内水系复杂、大型城镇污水处理厂较多、捞刀河以北的区域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区域内污染物排放负荷较大等诸多原因,目前区域内水环境保护工作压力依然很大,个别区域和流域水环境问题非常突出,亟须稳步推动综合整治。

就以捞刀河水开福段为例,根据国控断面水质通报,2019年1~3月入湘江河口断面共3个月份的水质评价为Ⅳ类,超标因子为总磷;2020年5月、6月和8月共3个月份的水质评价为Ⅳ类(根据生态环境部相国控断面水质关评价方案,6月份的水质评价参照了5月份的评价数据,未进行实际手工采样检测),超标因子为CODcr(化学需氧量)。根据区相关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常规监测,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开福段流域各监控断面水质基本能达到Ⅲ类标准。在此基础上客观地分析捞刀河开福段水质的影响因素:

2.1.1 生态流量偏小。捞刀河生态流量基本应维持为5.2m3/s,但受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年均极不均衡。又因为捞刀河干支流全流域缺乏水利工程,所以不同月份生态流量变化较大,这就使得其存在季节性生态流量不足的问题。

2.1.2 全流域污染负荷较重。在捞刀河流域周边构建了9个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中区,日取水量较大、日污水排放量也较大。目前捞刀河水资源利用率已达到51.5 %,远超40 %的控制要求。工农业取水和污水排放量较大的问题客观造成了流域污染负荷重,水环境容量不足。

2.1.3 容易出现污染物累积的情况。因捞刀河与湘江交汇处水体流动性较差,自净能力有限,而捞刀河流域设置的工业园区较多,这就使得工业污水排放超过捞刀河自净能力,污染物容易在下游段积累,进而影响水质。

2.1.4 苏托垸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增加下游段污染负荷。于2020年9月建成的苏托垸污水处理厂虽然能够按照准Ⅳ类标准排水,对区域水环境治理有利,但其也会产生不利影响,比如纳污区域较大,会增加捞刀河最下游的污染负荷;尾水排口距离国控断面不到2 KM,准Ⅳ类水的排放标准低于断面达标管控的Ⅲ类标准的管控要求。

2.2 水污染控制的基本内容

伴随着城市人口数量的持续攀升,城市水资源需求增加,所产生的生活废水也有所增多,这就使得城市废水处理厂所承担的废水处理负荷增加,日处理生活废水、工业废水较多,容易出现超流域承受能力的污染总量情况,各种污染因子进入水环境,势必会加剧水环境污染物累积程度。而水污染控制则是以防治为主,对城市水环境发展实际情况及水污染发生情况予以掌握,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客观且全面地分析,进而科学合理地规划防治措施,加强城市水污染的预防及管控,逐渐改善水污染情况,使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3 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保护综合整治的做法

2.3.1 明确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

为了保证水环境综合整治获得良好效果,应当明确该项公众重点,进而有侧重性地规划和实施该项工作,如此才能保证所落实的各项整治措施与水环境污染实际情况相贴合,进而发挥整治作用,逐步改善水环境。基于此,应当对城市水环境发展的实际情况予以了解、城市水污染发生的情况予以明确,结合相关政策要求及法律法规,客观地分析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点:

2.3.1.1 制定关于城市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之际,应当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从保证生态环境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思考和探究如何有针对性地处理水污染、水景观及水生态,进而提高水环境整治成效。

2.3.1.2 在城市水环境整治规划之际,应当明确城市水环境的实际状况,客观分析此水环境污染的原因,以此为切入点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有效的治理对策,比如加强城市河道整治、加强污水处理管网建设等等,通过多种举措的同步落实,最大限度地改善水环境。

2.3.1.3 在具体落实污水处理工作之际,应当根据城区水库建设与使用情况,结合河流、湖泊的发展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污水防治措施,进而有效落实各项防治工作,尽可能地降低水污染。比如针对捞刀河污染实际情况,应当注意加强对捞刀河开福段所有排口、泵站的排水监管,实施排水的统一调度,避免在短时间内排渍泵站同时开启,减少污水集中排放,切实保障入湘江河口的断面水质;遵循相关规范要求,贯彻落实截污措施、淤泥清除措施及补充水资源措施等,改进捞刀河流域的实际状况,营造良好的水环境。

2.3.2 构建健全的、完善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体制

不同地区水环境发展情况及水污染发生情况均不尽相同,所以在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地方政府还应当基于本地区实际情况,从促进城市良好建设与发展、促进水环境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制定适合的、有效的、健全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体制,切实有效地约束和规范水环境整治工作,以便提高该项工作的有效性,逐步改善水环境。为了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应当详细了解国家颁布实施的相关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对以往所落实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客观地反映综合整治体制存在的不足,以此为切入点来科学合理地修订水环境综合整治体制,提高其适用性,如此势必能够指导和规范工作人员,制定适用性较高的整治措施,加强水污染的处理和控制。比如在捞刀河综合整治期间,强化捞刀河右岸区域黑臭水体管护,即加快截污管网建设,减少污水排放量;切实做好淤塞河道及渠道的清淤和水面垃圾的清理等常规管护工作,保持水体流动性,提高自净能力;切实加强对黑臭水体一体化治理设施的维护和监管,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达到收集和处理的效果,防止黑臭水体反弹,提高整体水环境质量。

3 規范排污整治标准及处理系统

城市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效展开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水污染实际情况及治理目标,制定适合本地区应用的政治标准及处理系统,进而标准化地处理废水,加强河流的治理与维护,如此才能够逐渐改善城市水环境,为促进城市良好建设与发展创造条件。当然,要想真正做到这一点,需要当地区政府制定合理的发展规划和准入制度,各部门各司其职。企业注重清洁生产,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尽可能地保证各个生产环节均能够合理利用水资源。比如制定完善的生产责任制,将具体的工作职责落实到人头,让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地操作生产工艺,真正做到清洁生产。提出生态化工业生产理念,积极推动管辖区内工业园区朝着生态化的方向迈进,也就是通过颁布相关政策,鼓励下游企业收集和利用上游企业生产废料来进行工业生产,如此即可延长生产链,减低生产成本及废料的产生,努力实现“零排放”的目标。

4 结束语

水环境的破坏比较容易,而水环境的维护和改善却是非常困难的。在我党和政府大力提倡节能环保的今天,为了能够促进各大城市生态化发展,应当正确认识到水环境维护的重要性,客观地审视当前城市水污染的实际情况,提出水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逐渐消除负面影响,改善水环境,为良好建设和发展城市、社会,乃至国家奠定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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