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2-07-14 01:20高召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品牌研究 2022年19期
关键词:哈尔滨市农技农户

文/高召壮(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一、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现状

(一)农业科技服务转化应用成果丰硕

哈尔滨市围绕实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应用现代农业科技和大数据为丰收增添动力,围绕农业科技兴农,以完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重点,通过科技创新、技术推广、科技服务、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加快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举措,强化科技推广作用。哈尔滨市实施三大作物标准化栽培,玉米通透密植栽培技术,优质稻谷综合配套栽培技术,大豆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实施农业“三减”技术,以科学施肥和减农药、减除草剂为重点,全市推广测土施肥配方施肥面积。通过在示范田区域内实施航化作业,提高农药利用率,减少农药用量;改进施药方式,用水乳剂替代乳油,或农药混用助剂合理轮替使用农药,延缓抗性产生。应用现代植保机械,开展专业化防控,扩大飞防面积,提高农药利用率,进行耕地的绿色防控。

(二)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

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和机构众多,呈现以哈尔滨市农技推广总站为主导,以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科研单位、农业高校等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哈尔滨市农技推广总站对县、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进行培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等职能。承担全市农作物栽培、耕地保护、科学施肥、旱作节水、病虫草鼠防治、农药安全使用、蚕蜂养殖、水产养殖以及农作物、水生动植物优良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承担全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农作物良种繁育的相关服务工作;农民合作社做“精”农产品,做“深”产业链,提高农业规模效益,为农户提供农业生产中综合配套的农业科技服务。涉农企业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对接,开展技术承包、技术转让、技术培训等服务。市农业科学院通过院县合作的服务方式,主要以“五送五服务”(送政策、送技术、送信息、送知识、送经验)活动为依托,打造院(所)+合作社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新模式。通过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成果实验示范站,推动农业科技园区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农业项目研究,打造国家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对农户种植中面临的市场机遇、种植过程中专业技术知识及病虫害的防治方法进行指导,并深入田间现场指导农作物种植技术。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等知名院所,在农作物新品种研发、新技术应用等领域成果丰硕,通过校县合作,依托高校师资力量和科研成果,探索以大学为依托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

(三)依靠科技创新促进农业生产

哈尔滨市围绕农业主导产业与优势特色产业,依靠科技进步,对农业生产中农作物种植栽培技术、高效化肥农药技术、农业机械服务、农作物新品种等进行推广服务,在玉米种植中示范秸秆集条免耕还田、粉碎覆盖、翻埋还田模式等,在水稻种植中探索超早育苗钵育摆栽技术试验,实现优质水稻品种五优稻4号跨积温区种植,通过多种方式如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宣传解读农业政策,提供生产技术服务,通过“专家大院”、开展“科技惠农大讲堂”直播等方式进行技术指导以及农业政策信息、农作物市场价格波动的解读,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推动作用。

二、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科技服务产前、产后供给不足

农业科技服务的供给内容应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的服务,但从实际的服务过程来看,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是主要的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主要提供的是农业科技服务产中的需求如种子、化肥、农药等,而产前、产后的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如农产品市场营销、储运加工等力度不足,这不利于提升农业的生产效益,同时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积极性也会受到打击。当今社会,信息快速化发展的背景下,若未能得到准确的、及时的市场信息,则会影响到农产品的销售。所以,在农业科技服务生产过程中,要关注和寻找合理的解决办法。

(二)农技推广人员存在诸多问题

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主要是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农技推广人员是农业科技服务进村的服务主体,第一,农技推广人员总体存在着业务素养、专业技能良莠不齐等问题,农技推广人员创新能力不足,对新兴的专业知识了解有限,农业技术推广的内容相对滞后且推广的领域不够广泛。第二,一部分农技推广人员之前从事非农类工作,由于对农业了解不够透彻,无法高效完成农技推广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工作的开展。第三,农技推广人员队伍老龄化明显,年轻、学历高的农技推广人员较少。

(三)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能力差异较大

农业科技服务供给主体主要有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科研单位及高等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等,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的模式多样但是发展不平衡,主要是各供给主体的能力差异较大。第一,涉农企业所提供的农业科技服务,其主要是经济效益排在首位,所以涉农企业所提供的农业科技服务发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第二,农民合作社作为农户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能享受到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科技服务,其优势在于农户之间能通过合作社这个平台降低交易成本,能够获悉较新的农业政策信息和市场波动信息。第三,科研单位提供的院(所)+合作社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高等院校通过校县合作,依托高校师资力量和科研成果,探索以大学为依托的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但科研院所受到经费等的影响限制了其服务能力,科研院所的辐射范围不够大,异地科研院所的服务功能不能够完全发挥。高等院校提供的农业科技服务优势在于立足本地,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但是受到距离等影响限制其服务能力的发挥。

(四)农业科技服务经费不足

资金是进行农业科技服务的研发创新、推广应用的重要保障,充足的资金保障对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的未来发展有重要意义。哈尔滨市的农业科技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部门的财政支出。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经费不足主要表现在可用的发展资金少和资金来源单一。从表1可以看到,2019年哈尔滨市农林水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中占10.41%,在各项支出项目中排第八位,而用于发展农业科技服务的资金只是农林水支出的一部分,可见政府部门在农业科技服务方面的资金扶持比较匮乏。农业科技服务的经费大多用于粮补方面,在农业新技术的学习培养、智慧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农技推广人员的薪酬奖励等方面的资金扶持比较匮乏,农业科技服务的资金有效运用存在不明确的规划。

表1 2019年哈尔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农户对农业科技服务的接受程度低

在农技推广中,一般只是选择代表性的农户进行技术学习,无法覆盖全体农户,这就会导致传播效果不佳的问题。随着互联网信息的快速发展,一些农民由于年龄大、接收能力低,可能难以学习和理解农业科技服务的知识,这就无法实现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如果一个地区的农户没有得到充分的覆盖,其他地区的传播就会受到更多的制约。在实际的农业生产中,农户缺乏热情,难以完全接受新事物,思想观念停留在传统落后的生产观念上,对新技术、新成果了解不够,农技推广人员难以传播新技术,农业科技服务的推广力度不够。一方面,农户觉得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新技术他们以前没有接触过,如果轻率接受,一次风险就会毁掉他们全年的收入。有一部分原因是新技术需要大量的初始投资和较长的准备时间,投入和产出值波动很大,农作物产出值很容易受到自然环境变化的影响,会严重影响农民的收入。另一方面,有些家庭世代扎根农村,不了解市场发展,不了解农业科技服务的发展。随着中国经济和社会的蓬勃发展,许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城乡差距扩大,留在农村的大部分人员,主观能动性不足,这对农业科技服务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制约。

三、健全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的对策

(一)加大对农业科技服务的产前、产后供给

积极引导扶持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发展,开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的农业科技服务供给,满足农业经营者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1]。通过各供给主体来加大对农业科技服务产前、产后的供给,农产品市场的波动通常会造成农产品的过剩,农业政策的走向对农业上的生产发展影响重大,农业生产中会受到自然风险和经济风险双重约束,加强市场销售信息的服务力度,确保信息供给的及时性、准确性,向农业经营主体反映最新的价格走向,调动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拓宽农产品的销售渠道[2]。

(二)完善健全人才引进机制

农业人才的储备是发展农业科技服务的重要条件。解决哈尔滨市农业科技服务人才方面的问题,政府在占据主导地位的同时要吸引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3]。第一,设置相应的农业人才引进资金储备,鼓励优秀大学生人才事农、从农,吸引更多的人才落户哈尔滨,壮大农业科技服务的队伍,第二,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不仅要有理论的层次,更应投身基层,打造复合型人才[4]。第三,制定合理的激励政策与绩效考核制度。农业科技服务中创新解决实践问题要奖励,工作出现失误做出适当惩戒。第四,制定合理的晋升机制。注重晋升的平等和公开透明,和绩效考核进行挂钩。

(三)建立需求导向的农业科技服务

农技推广部门建立需求导向性的农业科技服务,根据实际满足不同类型农户需求[5]。根据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小农户的需要,提供其实际需要的农业科技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科技服务的要求,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首先,有关农业科技部门要抓好具体农业技术的培训工作。农业科技服务相关部门应组织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也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服务,如个人培训、集体培训等方式。第二,应建立农村地区信息技术应用的交流平台,提高农业经营主体获取市场信息的频率。第三,不同特征因素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不同,政府部门在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服务推广工作时,应根据不同特征的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程度,确定其需求结构,通过农业特派员、农技人员到基层一线倾听对目前提供的农业科技服务的意见并积极反馈到上级主管部门,以便准确了解各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科技服务需求的变化,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更好地为农业服务。

(四)加强农业科技服务资金管理,丰富资金来源

农业科技服务的研发创新、推广应用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农业科技服务资金投入不足也正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哈尔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对农业科技服务的资金管理进行加强,合理使用资金,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业科技服务中农业经营主体急需的技术服务的补贴力度,制定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并按时公布相应的账目[6]。因为政府管理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督,无法了解其账目是否合理,资金是否得到有效利用。这样,农民和农技人员就能了解当地农业科技的发展和走向,并能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资金的专用。第二,调整各大金融机构的信贷政策,降低贷款条件,切实解决农业产业融资难的问题。有关的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在保证稳定收益和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对一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组织等适当降低信贷标准。根据当前市场经济形势和农村地区农业科技服务发展规律的变化,采取政府、市场、金融机构三位一体共同担保的应用体系,进行相关创新和调整,以尽可能向一些农业企业或组织倾斜,使其经营活动有一定的资金保障。第三,制定科学完善的资金筹措制度。随着农业科技服务水平的提高,必须拓展筹资渠道,采取多种的筹资方式。社会上的非营利性推广机构,在政府承担一部分后,主要来自社会投资和社会捐赠,吸引金融机构和民间资本参与,大力推动相关企业的投入,建立多渠道融资,筹集更多资金,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有效发展。

(五)增强农户对农业科技服务认知,提高农户的素质

农民对农业科技服务认知不够,很多农民在获得农业科技服务方面受到阻碍,因此应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认知度和接受度。首先,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入户宣传的方式,对农业科技服务中的具体内容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进行培训和指导,切实帮助农户解决农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其次,利用互联网,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对农业科技服务进行宣传,对于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的农户,可以通过发放纸质资料等方式进行宣传。最后,开展农业科技服务相关培训,提高农民对农业科技服务在种植和粮食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的认识,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农业生产和经营。无论是农民接受新的生产方式和技术的积极性不高,还是自身学习能力不强,都必须加强对农民的农业科技服务能力和农业科技应用的培养,使其成为农业科技发展的推动力量。举办农民培训班,利用农业技术专业人员,根据各乡镇不同的环境特点和农业产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职业农民培训可以利用掌握的不同技术,承包小规模的土地作为试验田。对效果好、有推广和发展价值的项目,政府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在做好从种植到收获、销售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产业发展为主,以技术和管理为先导,达到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标准化种植面积、发挥土地利用价值的效果。以项目引导农业科技服务,以服务寻找项目实施的强大动力,促进农业科技服务取得真正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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