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草原生态治理修复对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2022-07-18 23:12黄子杰
新农业 2022年13期
关键词:生态治理修复草原

黄子杰

摘要:在畜牧业发展过程以及生态环境建设中,草原起到了重要的功能作用,同时也是以上两类发展的物质基础。草原还能够有效地阻挡沙尘对城市的侵襲破坏,因此,对草原生态环境应重点保护。但在实际保护过程中,草原的建设与保护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造成草原沙化的情况发生。

关键词:草原;生态治理;修复;环境保护

1.1 退化及沙化

草原退化主要表现在植被的覆盖度降低、优质牧草比例下降。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我国大部分草原牧草都为可食性牧草,产草量高,牧草优质。为牲畜的繁衍和栖息提供的优异的环境,为草食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近几年,草原过度的超载放牧,致使草原发生了退化,草原产草量的大幅下降,优质牧草比例逐年降低,畜牧业发展受到巨大影响。草原的退化也使狼毒、醉马草、棘豆等有毒有害的植物大量生长,有害生物虫害与鼠害泛滥成灾。最终形成恶性循环,以上情况导致了我国草原逐渐退化、沙化、盐碱化,甚至出现了沙丘以及带状沙群的情况。

1.2 自然与人为影响

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与此同时也对草原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无节制无计划的乱垦乱挖行为造成草原的面积不断缩减,现存的草原也不同程度地遭受到破坏。例如,阿坝州红原县月亮湾大草原慕名前来打卡的人越来越多,旅游人数激增,草原人为破坏日益严重。如果不加以限制和保护,长此以往,大草原就会逐渐沙化和消失,土地沙化会到过度吸收阳光造成地表温度升高,导致降雨量降低甚至是干旱的恶性循环后果,会直接和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活。

2.1 建设内容单一

现阶段,在进行保护建设过程中,所需要建设的内容安排相对单一,并且不具有系统性,导致相关部门无法从整体上进行草原建设工程的协调,不利于保护建设工作的开展。在进行草原建设的过程中,工作内容需要扩大覆盖面,其中包括对草场的大面积补播改良、封育围栏、治虫灭鼠、优质饲料基地的建设减轻草原压力、对草原进行实时的生态监测等诸多方面。

2.2 草原保护和牧民收入的矛盾

一直以来,进行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很多时候都会影响到牧民的经济收入,即使有着新的相关政策,也未能很好地解决这个矛盾。为此,需要在保护建设工作中重视牧民的收入因素,在保障牧民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工作。

2.3 控制牲畜数量和科学合理放牧

一些牧民为了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不断添加牲畜的养殖数量,一旦超出草原的承载力就会导致草原的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同时,要科学布局,划区轮牧、根据放牧时间合理计算载畜量,科学合理利用草场,使草场对畜牧业发展利益最大化。

3.1 大力宣传草原生态建设

在草原生态治理修复工作过程中,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与当地政府宣传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加强对生态草原的保护与建设的相关宣传,让当地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深刻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举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相关宣传讲座、发放有关草原生态建设的宣传单,并充分利用现阶段被人们广泛应用的信息技术,如电视、广播、互联网以及手机中的公众号等宣传形式,有效提升当地广大人民的草原生态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宣传部门应当及时为人民群众普及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人民群众对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视性以及约束性,针对一些恶意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人,应及时按照相关法律进行惩处,保证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实效性,实现草原生态环境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3.2 构建科学合理的草原畜牧业经济发展战略

从草原生态环境的实际出发,现阶段的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与当地的畜牧业发展,已经逐渐凸显出了两者相互矛盾的局面。由于畜牧业在日常发展中,一些牲畜饲养人员需要将家畜赶到草原上进食,对草原破坏力度较大,甚至草原中一些牧草在幼苗期间就被牛羊啃食掉,最终导致草原面积逐年萎缩,造成草原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因此,现阶段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迫切解决的是畜牧业良性发展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秉着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理念去发展畜牧业,并且根据畜牧业的发展现状,为其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方可有效保护草原的生态环境。

3.3 完善草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不断重视,现阶段有关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已经逐渐被制定出来。但在其实际的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法律漏洞,导致一些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来进行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活动。如现阶段的草原法在执行过程中,对违法的人民群众的惩罚手段与力度相对较轻,受到了当地人民的忽视,进而造成了一些法律条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流于表面的现象。因此,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针对在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进展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草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执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优化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规划工作。对于草原的占用、征用情况,应当进行一系列的严格审批,尽量降低草原面积被征用的频率与数量。使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开展中能够有法可依、依法治人,确保草原生态面积不被破坏。

3.4 加强相关部门执法力度

草原生态面积的减少以及被破坏的主要因素是人们自身的生态保护意识太低,且部分群众个体在其自身的思想中以利己主义为生活理念。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能力,加强对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查处力度。在实际执法环节中,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涉事案件的个性化差异,及时调整与完善现阶段的有关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一些比较典型的草原违法案例,应通过各大信息传播终端传播给广大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更够更加直观地感受到,该种违法乱纪行为对当地草原生态环境的巨大危害。最后,相关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为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执法形象,并且要求执法人员一定要深刻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其自身的执法能力。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在执法过程中坚守文明、公正的执法原则。

3.5 落实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

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中,相关部门应当创建相应的生态保护补贴或奖励相关政策。需要重点保护的地域中,如水资源保护区、草原生态重点保护区等,应当禁止开垦、放牧、滥采、滥挖等,对周边的生活人员按照相应政策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对于一些可辅助畜牧业发展的草原,相关人员应当根据草原生态环境现状、草原覆盖面积以及现阶段可承载的牲畜数量进行合理规划与控制,最终形成科学合理的草原生态建设体系。与此同时,应积极引导当地畜牧领域中的广大人民应当在草原上进行划区轮牧,为草原区域面积的草地恢复争取时间,从而形成长期有效的草原建设机制。

3.6 加大畜牧业科技投入

传统畜牧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草原生态环境破坏。因此,在进行草原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的基础上,应及时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将传统畜牧产业模式转化为现代化、科技化的畜牧产业,从根本上降低畜牧业对草原生态环境的破坏力度。因此,需对畜牧产业中的牲畜品种进行不断改良,并注重畜牧饲养领域内的草场培育工作,制定集约化的草场经营模式。确保在畜牧饲养区域内创建一系列饲养环节,创设高效的生产生活模式。在此基础上,相关部门应对畜牧产业领域中的喂养方式的改造给予一定资金与技术支持,如此既能够有效推动畜牧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亦有效创建了绿色草原生态示范基地,为当地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综上所述,根据草原生态环境的发展现状,不难得知,现阶段加强对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工作势在必行。因此,相关部门应给予此项工作充分重视,结合草原地带的气候环境以及当地人民生产生活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有高度可行性的草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保证草原生态环境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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