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区”推动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效应研究

2022-07-25 09:25范瑞毛成刚
商业研究 2022年3期

范瑞 毛成刚

内容提要:选取2003-2018年109个资源型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剖析“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改革试验区”(简称“综改区”)试点政策对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渠道。研究发现:“综改区”设立促进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構高级化的发展,但抑制了产业结构多元化,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并不显著。进一步地,“综改区”设立通过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渠道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综改区”设立后,城市群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提升效应更大;“综改区”设立对资源依赖度较低城市的产业结构高级化产生更大的经济效应。

关键词:“综改区”设立;产业结构多元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双重差分法

中图分类号:F2931;F2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148X(2022)03-0036-13

收稿日期:2021-09-30

作者简介:范瑞(1988-),男,山西偏关人,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讲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金融理论与政策;毛成刚(1973-),男,山西襄汾人,山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山西票号与金融史、金融理论。

基金项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项目编号:2021W072;山西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培育项目,项目编号:2019SK024;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020ZD039;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重点调研课题,项目编号:2021DXXTZDDYKT014。

一、引言

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资源型地区虽凭借“资源红利”实现了短期的高速增长,但长期来看,由于对资源型产业的长期依赖而导致资源型地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降低[1],资源型产业长期对制造业、服务业挤出而造成产业结构单一[2],资源产品价格的周期性波动带来的经济增长的大幅波动[3]以及高污染、高耗能发展模式带来的生态环境持续恶化[4]。如何通过结构优化以规避“资源诅咒”的发展陷阱,成为资源型国家(地区)亟待解决的时代议题。

诸多学者从技术创新、环境规制和产业集聚等方面,探索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创新发展路径。部分学者聚焦于制度创新在推动资源型地区产业转型中的作用,其中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我国独特的制度创新,在推动区域绿色发展和产业结构多元化方面大有裨益。郭金花和郭淑芬[5]从省域层面分析了“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产业转型的影响,促进了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的提升,但对产业结构高级化影响并不显著。李玲娥等[6]从省域层面构建了评价山西省现代化经济的指标体系,2000-2016年经济现代化水平呈螺旋式上升的态势,其中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权重最大,而产业结构升级在资源型经济转型中作用凸出。但也有学者得出了相反的结论,郭淑芬和马宇红[7]研究发现,“综改区”设立后,山西省整体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但是可持续发展的六大子系统中产业转型能力仍在低位运行,产业结构相对单一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滞后的情况并未从根本扭转。综合来看,一方面,现有研究关于“综改区”的产业结构转型效应的结论尚未达成一致;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合理化和高级化并不能囊括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全部内涵;此外,省域层面和地市层面的产业转型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同时没有深入分析“综改区”设立影响产业结构转型的作用渠道。

山西省共有11个地级市,除省会太原外,其余10个城市均属于资源型城市。2010年11月,经过国务院批准,山西省设立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旨在推动山西省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发展体系,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目标。2012年9月,《山西省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出台,总方案明确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的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为2010-2015年,该阶段的目标是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体系和资源型产业改造取得明显成效等;第二阶段为2016-2020年,该阶段的目标是山西省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综合经济竞争力明显提升并力争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等。2013年,山西省政府颁布了《山西省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施方案(2013-2015年)》,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主要目标在于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接续替代产业占比显著提高以及多元化产业体系形成等。2017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对于山西省资源型城市形成产业结构多元化发展模式和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大有裨益。2017年山西省出台了《山西省区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从省、市、县三个层面进行经济转型考核,在考核指标设定方面,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权重最高,占比为50%,以考核“指挥棒”倒逼山西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综改区”设立已经十年有余,政策出台的初衷是否已经实现,是否有效推动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其具体的作用渠道如何?科学地研判上述问题对于丰富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的相关理论、助力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兼具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此,本文采用资源型城市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评估了“综改区”政策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因果效应,并系统分析“综改区”政策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升级的传导渠道和作用机理。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探讨资源型地区的产业结构转型有利于山西省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的建设,促进山西省由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转变,促进中国制造在全球产业链价值链中向高端攀升。

本文与以往研究的区别在于:(1)以“综改区”政策作为准自然实验,从地市层面剖析了“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的政策效果,丰富了试点政策在中观层面产业结构调整效应的研究。(2)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细分为产业结构多元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三个维度,揭示了“综改区”设立的产业结构升级效应。(3)从技术创新和人力资本两个方面,深入剖析了“综改区”设立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渠道,揭示了国家区域政策影响中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传导路径。(4)考察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资源依赖和城市等级存在差异的情况下,“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异质性影响,有助于为进一步完善“综改区”相关配套政策提供有益借鉴。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作为旨在助力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区域经济政策,“综改区”的设立,能够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促进山西省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以此助推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然而,资源型地区面临的突出问题是“资源诅咒”,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一个长周期的过程,资源型地区长期形成的路径依赖在短期内积重难返[8]。

(一)“综改区”设立与山西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综改区”设立促进产业结构升级。第一,优惠政策的助推效应。山西省“综改区”是针对山西省资源型经济发展的特点而设立的专题性综改试验区,享有“先行先试”的特权,其主要任务在于探索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的新路径。“综改区”作为一项制度创新,一般可以划分为制度输入、发展、成熟和输出四个阶段,四个阶段的动力主体分别是各级政府,企业和政府协同,企业占主导,政府推动和贯彻叠加市场辐射。因此,随着山西省“综改区”试点政策不断深入,起始阶段由各级政府驱动的产业结构转型会逐步演变为由企业和山西省各级政府共同驱动,再由企业主体驱动占主导,最后将转型经验向全国推广。伴随着推动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发展的动力由“外”向“内”转变,市场将逐步在产业转型中发挥决定作用,叠加各级政府在土地出让、税收、金融、营商环境和支持创新等方面主动作为,市场准入壁垒逐步消除,市场运行机制更加规范有序,微观企业的创新活力能够被充分激发出来,加速了山西省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最终推动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第二,对外开放的溢出效应。“综改区”设立后,一方面山西省通过对内制度解绑和制度开放,加快商品和要素的国内外流动,吸引人才、资金、数据和技术等创新要素向山西省集聚,推动山西省的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另一方面,山西省加快全面开放的步伐,主动对接京津冀一体化,积极参与“一带一路”,与国内其他省份和“一带一路”国家广泛开展各领域合作,真正融入到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以国内、国际消费市场升级为契机,倒逼全省产业结构向高级化迈进,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引导全省发展环保产业、绿色金融,有效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服务于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2.多种因素合力抑制了产业结构升级。相比于非资源型地区,资源型地区的经济发展更易形成路径依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一个长周期的过程,资源型地区长期形成的路径依赖短期内积重难返。资源依赖主要从产业、要素、经济主体三个层面产生了挤出效应[2],同时叠加体制机制的锁定效应[9],进而抑制資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第一,产业层面的挤出效应。具体是指资源型产业对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挤出。资源型产品价格具有明显的周期性,当经济周期处于复苏和繁荣阶段时,资源型产品价格飞涨,资源型产业的利润率远远高于非资源型部门,资源型产业对制造业、服务业的生产要素产生明显的虹吸效应,导致资源型地区制造业和服务业发展动力不足,抑制了非资源型产业竞争力的提升[2,10]。第二,要素层面的挤出效应。具体是指资本和资源对人力资本、技术创新的挤出。当资源型产品价格上升时,资本和资源要素能够有效推动资源型地区经济增长;而当资源型产品价格走低时,由于人力资本和技术进步等创新型生产要素数量有限,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动力不足[11]。第三,经济主体的挤出效应。具体是指大型、国有企业对中小、民营企业的挤出。资源开发所具有的规模效应决定了大型企业与资源型产业更匹配。资源型产业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支柱产业,其战略属性决定了国有经济的主导性,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资源型产业所具有的嵌入性和产业弱关联性特点抑制了中小企业的形成和发展[2]。第四,体制机制的锁定效应。“综改区”的设立并不能在短期内彻底破除掣肘山西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由于山西省长期依赖于资源型产业的发展,当地政府面临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生态环境改善和提升就业等方面的多重约束,同时叠加地方政府转型发展的激励机制匮乏[9]。因此,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在短期内无法实现重大突破的情况下,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的地方政府和资源型产业从业人员主动谋求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的动力不足,战略性支柱产业、创新型产业难以培育壮大,抑制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综合来看,“综改区”的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既有促进效应,多种因素也抑制了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那么对于“综改区”设立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净效应的科学研判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为山西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出雏形重要阶段性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及其他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借鉴。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1a:“综改区”的设立促进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假设1b:“综改区”的设立抑制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二)“综改区”设立影响山西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路径

1.技术创新渠道。技术创新是助力区域制造业升级、产业结构转型的重要推动器[12]。资源型地区的经济增长长期依赖于资源和资本的助推,而对技术进步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抑制了生产要素高级化和经济高质量发展[2]。“综改区”设立后,加速破解长期掣肘山西省技术创新的各种体制机制矛盾,通过税收优惠、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金融支持等多种方式有效激发微观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继而助力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技术创新需要经历一个较长的周期,“综改区”设立后,山西省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以及鼓励省内企业通过股权融资等多种方式支持传统煤炭产业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高碳发展模式向低碳发展模式转变、接续替代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中小企业是创新的主体,全国70%以上的技术创新由中小企业贡献,“综改区”设立后,山西省不断探索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各类政策,通过向高科技中小企业提供财政补贴、降低所得税税率等手段,一方面激励本地中小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另一方面吸引省外企业落户山西,有效弥补山西省创新要素不足的短板。“综改区”设立后,山西省以此为契机,大力破除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压缩企业创办时间、降低市场准入壁垒,2020年专门出台了《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营商环境的改善为企业创新和产业转型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2.人力资本渠道。人力资本是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和绿色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综改区”设立后,山西省政府和各地市政府纷纷出台各类引进人才政策①,一方面要留住本省现有的人才,另一方面派出专门的代表团到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双一流”高校举办人才政策推介会,吸引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来晋工作、生活,充分发挥人力资本的“干中学”效应,助力山西的转型发展。“综改区”设立后,山西省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社会资本引入后优化了劳动力资源跨部门配置,高科技部门能够吸纳更多的人力资本,削弱了资源产业发展对技术进步的挤出效应[13]。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2:“综改区”的设立,通过人力资本渠道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假设3:“综改区”的设立,通过技术创新渠道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

(三)异质性分析

1资源依赖异质性分析。资源依赖度是影响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的关键要素之一,“综改区”的设立可能对不同资源依赖度的城市产生异质性影响。资源型城市长期对资源型产业的路径依赖,对人力资本、技术创新等创新要素形成挤出[11],资源依赖度较高城市的产业发展更易形成路径依赖[14]。相比于资源依赖度较高的城市,资源依赖度较低的城市产业发展的路径依赖度相对较低。因此,当“综改区”设立后,能够充分利用政策红利的作用,加大对人力资本、技术进步等创新要素挤入,以创新发展牵引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能够产生更大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效应。

2城市等级异质性分析。不同于西方城市资源配置的市场自发形成模式,中国城市的资源配置自古以来形成了中央集权的独特发展模式。中国作为一个典型的中央集权国家,绝大部分重要资源是自上而下进行分配的,因此,不同城市等级享有的资源配置便利性存在差异。一般来说,城市等级越高,其享有的资源配置的便利性也越高[15]。2015年,山西省发布了《山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将山西的城市体系设定为“一核一圈三群”。一核即太原都市区,一圈为由太原都市区扩展而成的太原都市圈,三群为大同-朔州、长治-晋城、临汾-运城三个城镇群。山西省共有10个资源型城市,其中大同、朔州、长治、晋城、临汾和运城作为三个城镇群的中心城市,相比于其他非中心城市,中心城市能够得到山西省更多的政策优惠,在“综改区”设立之后,其中心城市的產业结构转型升级效果可能更好。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假设4:资源型城市的资源依赖度越低,“综改区”设立之后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效应越大。

假设5:资源型城市的等级越高,“综改区”设立之后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效应越大。

三、研究设计与变量选取

(一)样本选择与模型设计

国内外诸多学者采用双重差分法(DID)用于政策效果的评估。“综改区”的设立是一项惠及山西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经济政策,“综改区”的设立为本文运用双重差分法进行政策效应评估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准自然实验”。

为了科学地对“综改区”设立的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和研判,本文根据《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中关于资源型城市的界定,将资源型城市分为矿业城市和森工城市两大类,其中地级行政区的资源型城市共126个,县级市和县级行政区的分别为62个和58个。鉴于地级行政区的资源型城市具有较好的代表性,本文选取了126个地级市作为研究对象。矿业城市和森工城市虽然都属于资源型城市,但是两类城市仍然存在本质的区别,矿业城市主要以矿产资源的开采加工为主,森工城市则主要开采和加工森林,因此本文将7个森工城市从样本中剔除。由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没有自治州的数据,因此剔除了9个自治州的数据,而毕节市在2011年之前为毕节专区,在2011年才升级为地级行政区,不满足双重差分模型的建模要求,故将毕节市从样本中剔除,最终样本为109个资源型城市。

基于2003-2018年109个资源型城市的面板数据,根据“综改区”设立所包含的山西省10个资源型城市,将全部样本划分为“处理组”和“对照组”。山西省10个资源型城市设定为“处理组”,赋值为1;剩余99个资源型城市设定为“对照组”,赋值为0。与此同时,依据“综改区”设立的时间设定时间虚拟变量time,2010年政策实施当年及以后年份的time赋值为1,2010年政策实施之前的time赋值为0。将样本城市分为四组:“综改区”设立之前的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组(treat=1,time=0)、“综改区”设立之前的非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组(treat=0,time=0)、“综改区”设立之后的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组(treat=1,time=1)、“综改区”设立之后的非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组(treat=0,time=1)。本文参考方慧和赵胜立[16]的做法将基准模型设定如下:

upindustryi,t=α0+α1timei,t×treati,t+α2timei+∑nk=3αkXi,t+μi+λt+εi,t(1)

其中,i和t分别表示时间和城市;upindustryit是被解释变量,表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timeit表示“综改区”设立前后的时间虚拟变量;treatit表示是否为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的虚拟变量;时间与地区的交互项timei,t×treati,t是核心解释变量,表示“综改区”设立的政策净效应;Xit表示一组控制变量,具体包括总人口、城市化水平、经济增长水平、对外开放水平、政府干预、金融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和基础设施水平;μi表征个体效应,λt表征时间效应;αi表示模型(1)的待估参数;εit表示随机扰动项。在模型(1)中,α1为核心估计参数,表示“综改区”设立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净效应,如果α1>0,表明“综改区”设立促进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反之则表明抑制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

(二)变量与数据说明

1被解释变量:产业结构转型升级(upindustryit)。本文借鉴孙祥栋等[17]、袁航和朱承亮[18]的研究,从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和产业结构多元化三个方面进行度量,产业结构高级化进一步细分为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发展与质的提高。

产业结构合理化采用泰尔指数(theili,t)进行测度。theili,t=∑3myi,m,t×ln(yi,m,t/li,m,t),其中,yi,m,t表示i地市第m产业在t时期占GDP的比重,li,m,t表征i地市第m产业在t时期从业人员在总从业人员中的占比。泰尔指数能够科学测度资源型城市三大产业的产值结构相对于三大产业人员就业结构的偏离情况,当theili,t=0时,表明产业结构处于均衡状态且合理,反之,则说明产业结构未处于均衡状态且不合理。

产业结构高级化反映了产业结构由低附加值、低加工度向高附加值、高加工度逐步递进的产业递进层面。用产业结构层次系数ais1i,t来表征产业高级化量的发展。ais1i,t=∑3myi,m,t×m,m=1,2,3,其中,yi,m,t表示i地市第m产业在t时期占GDP的比重,m表示第一(二、三)产业。

产业结构高级化(ais2i,t)质的提高具体计算公式如下,ais2i,t=∑3myi,m,t×lpi,m,t,其中lpi,m,t表征i地市第m产业在t时期的劳动生产率,lpi,m,t=Yi,m,t/Li,m,t;Yi,m,t表征i地市第m产业在t时期的产业增加值。Li,m,t表征i地市第m产业在t时期的从业人员,由于产业占比yi,m,t不存在量纲,而lpi,m,t存在量纲,二者无法直接相乘,因此采用均值化方法去除勞动生产率lpi,m,t的量纲。该指数越大反映出产业结构高级化质的发展水平越高。

产业结构多元化借鉴孙祥栋等[17]的研究,采用各产业从业人员的赫芬达尔指数(HHI)的倒数进行测度,具体的计算如下,diveri,n,t=1HHIi,n,t=1∑n1(Ln,i/Li)2,n表示第n个产业部分,Ln,i表征i地市第n产业的从业人数,Li表征i地市的总从业人数②。

2核心解释变量:“综改区”设立与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的交互项timei,t×treati,t。

3控制变量。借鉴关于产业结构升级的相关研究[16],主要包括以下控制变量:(1)总人口(popi,t)。采用各地市户籍总人口进行表征,对总人口的数量取自然对数。(2)城市化水平(urbani,t)。采用非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进行表征。(3)经济增长水平(gdpi,t)。采用各地市的国内生产总值进行表征,对地市的国内生产总值取自然对数。(4)对外开放水平(openi,t)。采用该地区的实际使用外资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进行表征。(5)政府干预(govi,t)。采用地区公共预算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进行表征。(6)金融发展水平(financei,t)。采用地区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进行表征。(7)信息化水平(informi,t)。采用邮电业务总量与地区总人口总值的比值进行表征。(8)基础设施水平(infrastri,t)。采用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进行表征,人均城市道路面积由城市道路面积与地区城市非农人口的比值计算得到。

4中介变量。根据前文理论分析中关于“综改区”设立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作用机理的分析,选择人力资本(humani,t)和技术创新(techi,t)作为中介变量。人力资本采用高校在校总人数与地区总人口的比值进行表征。技术创新采用各地市规模以上的企业个数占所在省份的比重乘以该省份实用与创新专利授权数计算得到。

本文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各地市统计年鉴和统计公报、国家统计局和Wind数据库(见表1)。

四、实证结果及分析

(一)“综改区”影响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基准结果分析

为了评估2010年“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本文选取2003-2018年109个资源型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进行估计。由表2的基准回归结果可知,“综改区”设立显著提升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和产业高级化的质,抑制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的产业多元化,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为正但统计上并不显著。

具体而言:首先,“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影响系数为03159,且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综改区”设立可以推动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结构由第二产业占主导向第三产业占主导,进而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发展的方向转变。这主要得益于“综改区”设立后,国家给予山西省全方位、多领域的支持政策,为山西省转型出雏形、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发展助力颇多。进而验证了假说1a。其次,“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质的影响系数为00989,且在10%水平下显著。表明“综改区”设立促进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质的提升。2010年“综改区”设立后,2012年国务院批复了《山西省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2017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为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释放了更多的制度红利,有利于山西省资源型城市在转型发展中先行先试,引进、消化和吸收各类先进技术,大力引进各类高端人才,促进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质的提升,进而验证了假说1a。再次,“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多元化的影响系数为-05581,且在1%水平下显著。表明“综改区”设立抑制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多元化。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发展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1]。山西省作为典型的资源型省份,11个地市中有10个地市为资源型城市,其转型升级的难度不容小觑。2010年“综改区”设立后,2012年山西省政府颁布了《山西省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改革目标分两阶段实现,第一阶段为2011-2015年,旨在初步形成“以煤为基、多元发展”的产业体系;第二阶段为2016-2020年,旨在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提高等目标。研究表明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仅仅部分实现了当时设定的转型发展目标。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形成了路径依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进展缓慢,而新兴产业的培育在短期内难见成效,单一产业结构发展的情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综改区”设立的政策红利被已有的产业发展路径依赖抵消或者削弱,未能助力山西省资源型城市实现产业多元化的目标,进而验证了假说1b。最后,“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影响系数为00336,统计上并不显著。表明“综改区”设立后,并未根本扭转资源型地区普遍存在的科技进步和人力资本等创新要素被挤出的发展现状[2],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由第二产业主导向以第三产业主导转变还存在诸多体制机制障碍,弱化了“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的促进作用,进而验证了假说1b。

(二)平行趋势及动态效应检验

采用动态面板模型验证“综改区”政策实施前的平行趋势,以及政策实施后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动态演变趋势。根据“综改区”政策实施的时间设置虚拟变量,验证政策实施前2年及后5年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政策效果。平行趋势及动态效应检验结果详见图1-图4。图1表示“综改区”政策影响山西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动态效应,图2表示“综改区”政策影响山西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动态效应,图3表示“综改区”政策影响山西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质的动态效应,图4表示“综改区”政策影响山西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多元化的动态效应。图中短竖线和原点分别表示置信区间和政策效应大小。首先,通过观察图1-图4,“综改区”政策实施前的2年,估计系数基本为0,而且在统计上并不具有显著性,表明“综改区”政策实施前,处理组和对照组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并不存在显著差异,即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其次,进一步考察了“综改区”政策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影响的动态效应。由图1-图4可知,“综改区”政策实施后,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动态效应并不显著,产业结构高级化的动态性显著为正,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随着时间的推移呈波动上升的趋势,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随着时间的推移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产业结构多元化随着时间的推移呈波动下降的趋势,表明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三)稳健性检验

1时间安慰剂检验。由基準模型的实证结果可知,“综改区”设立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推动作用并不显著,这可能与其他产业政策、国家发展战略有关。为进一步验证基准模型结果的稳健性,需要对“综改区”设立所产生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进行时间安慰剂检验,即考察未设立“综改区”时,处理组与政策时间的交互项treat×time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若交互项treat×time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不显著,表明“综改区”设立之前,“综改区”设立确实不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这意味着处理组和对照组并无其他系统性误差,验证了基准模型实证结果的可靠性,反之,则说明基准模型的实证结果并不可靠。因此,本文随机将“综改区”设立的时间提前2年,然后重新回归进行验证。由表3的实证结果可知,将“综改区”设立的时间提前之后,并未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产生显著影响,验证了基准模型实证结果的稳健性。

2PSM-DID检验。样本选择偏差是实证分析产生内生性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文采用PSM-DID方法来尽可能避免由样本选择偏差造成的内生性。具体来说,结合处理组与对照组的相关变量,选取总人口、城市化水平、经济增长水平、对外开放水平、政府干预、金融发展水平、信息化水平和基础设施水平作为特征变量,采用Logit模型得到倾向值得分,对“综改区”设立后包含的样本城市与未设立“综改区”的资源型样本城市进行1:1匹配,匹配成功的样本设定为处理组,然后对处理组重新进行回归分析,具体见表4。由表4的实证结果可知,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发展(ais1)和产业结构高级化质的提高(ais2)分别在1%和10%的水平下显著为正,产业多元化(diver)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产业结构合理化(theil)的系数为正但并不显著,与基本回归的结果基本吻合,说明本文研究结论的稳健性。

3缩尾处理的稳健性检验。本文采用缩尾处理的方法来确保实证结果的稳健性。在表1的描述性统计中,三个维度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指标标准差相对较大,样本中极端值的存在会影响实证结果的稳健性。为了确保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采用Winsorize方法对所有连续变量进行上下1%的缩尾处理,剔除了所有连续变量的极端值。缩尾处理的稳健性回归结果见表5,“综改区”设立之后,显著促进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质的提升,抑制了产业结构多元化,对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发展影响为正但并不显著,与基准回归结果相同,再次验证了基准结果的稳健性。

五、异质性与机制检验

(一)资源依赖度异质性检验

依据2018年山西省10个资源型城市资源依赖度的均值将处理组分为资源依赖度较高的城市与资源依赖度较低的城市。在山西省10个资源型城市中,资源依赖度位于2018年均值以上的定义为资源依赖度较高的城市,它们分别是大同、阳泉、长治、晋城和朔州,其余5个城市为资源依赖度较低的城市。具体的实证结果见表6和表7。

资源依赖度较高城市与资源依赖度较低城市的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的系数为正,且分别在5%和1%水平下显著,说明2010年“综改区”设立之后,明显提升了两类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且对于资源依赖度较低城市的效果更加明显,验证了假设4。该结论与郭淑芬和郭金花[19]关于“综改区”设立的高质量发展效应的结论恰恰相反,可能的原因在于,资源依赖度较低的城市对于人力资本、技术创新等创新性生产要素的挤出效应较低,当“综改区”设立之后,能够充分利用国家给予山西省的各项政策红利,大力度引进高端人才和先进技术,充分发挥高端人力资本的“干中学”效应和技术进步的动力源作用,助力其产业结构高级化质的发展。

(二)城市等级异质性检验

依据2015年山西省发布的《山西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将山西省10个资源型城市分为城市群中心城市和城市群非中心城市两组,前者包括大同、朔州、长治、晋城、临汾和运城,后者包括剩余4个城市,实证结果见表8和表9。“综改区”设立之后,无论是城市群中心城市,还是城市群非中心城市,其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都显著为正,且城市群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提升的效应明显优于城市群非中心城市。可能的解释在于山西省政府给予城市群中心城市更多的政策优惠,因此在“综改区”设立之后,其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能够得到更大程度的提升。“综改区”设立之后,城市群非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多元化与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发展在10%水平下显著,对城市群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多元化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产生了负向影响,但统计上并不显著,验证了假设5。

(三)“综改区”政策对资源型地区产业结构升级作用路径检验

前文基本回归的实证结果发现,“综改区”设立促进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发展和质的提升,抑制了产业结构多元化,对不同资源依赖程度和不同城市等级的产业结构转型产生了异质性影响。“综改区”设立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渠道如何?此问题仍需进一步探究。前文的理论分析表明,“综改区”设立通过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两个渠道影响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因此,本文根据理论分析结论建立以下中介效应模型:

mediumit=β0+β1timet×treati+β2timet+∑nk=3βkXit+μi+λt+νit(2)

upindustryi,t=α0+α1timei,t×treati,t+α2timei+α3mediumi,t+∑nk=4αkXi,t+μi+λt+εi,t(3)

其中,i和t分别表示时间和城市;mediumi,t表示中介变量,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本文选取人力资本(humani,t)和技术创新(techi,t)作为中介变量;Xit表示一组控制变量;μi表征个体效应,λt表征时间效应;αi和βi表示模型(2)和(3)的待估参数;νi,t和εi,t表示随机扰动项。

1.人力资本渠道的中介效应检验。在基本回归中,“综改区”设立后,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的系数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因此本部分只检验技术创新在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中是否发挥中介效应。

根据温忠麟和叶宝娟[20]关于中介效应的方法,本文首先通过依次检验法进行检验,结果详见表10。由于在模型(2)中,“综改区”设立与处理组交互项的系数并不显著。在此基础上,通过Bootstrap法进一步检验人力资本渠道在“综改区”设立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中介效应,通过Bootstrap法重复抽样1000次,检验结果见表11。“综改区”设立后,通过人力资本渠道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多元化的直接效应并不显著,而间接的遮掩效应显著。“综改区”设立后,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发展直接提高。“综改区”设立后,一方面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直接提高,另一方面通过人力资本渠道的“干中学”效应间接提高,验证了假设2。

2.技术创新渠道的中介效应检验。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技术创新是“综改区”设立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又一重要渠道,技术创新渠道的中介效应检验结果见表12和表13。在基本回归中,“综改区”设立后,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的系数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因此本部分只检验技术创新在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合理化、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中是否发挥中介效应。

按照温忠麟和叶宝娟[20]关于中介效应的方法,首先,使用依次检验法对技术创新渠道的中介效应检验。由表12实证结果可知,技术创新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多元化、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和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的影响在统计上并不显著。其次,运用Bootstrap法对技术创新渠道的中介效应进行进一步检验。由表13检验结果可知,技术创新并没有在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多元化过程中发挥中介效应。“综改区”设立后,通过技术创新渠道影响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和质,其直接效应的系数为正,间接效应的系数为负,两个系数恰好相反。说明“综改区”设立后,一方面直接促进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与产业结构高级化质的提高;另一方面,通过技术创新渠道提高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质,技术创新在此过程中发挥了遮掩效应,验证了假设3。

六、結论与启示

合理的政策设计有助于引导资源型城市破解“资源诅咒”、实现产业结构高质量转型发展。本研究以2010年“综改区”设立为准自然实验,选取2003-2018年109个资源型城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探究了“综改区”试点政策对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影响效应及作用渠道。研究发现:(1)“综改区”设立后,促进了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高级化量的发展与质的提高,但抑制了产业结构多元化,对产业结构合理化影响并不显著。(2)人力资本和技术创新在“综改区”试点政策助力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发挥了中介传导作用。(3)“综改区”设立后,城市群中心城市的产业结构合理化程度、产业结构高级化的提升效应明显优于城市群非中心城市,抑制了城市群非中心城市产业结构多元化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对城市群中心城市产业结构多元化与产业结构高级化的量影响并不显著。(4)“综改区”设立对资源依赖度较低城市的产业结构高级化产生更大的经济效应,抑制了资源依赖度较低城市的产业结构多元化,对资源依赖度较高城市的产业结构多元化影响并不显著。

为推动山西省资源型城市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破解山西省资源型城市“资源诅咒”的发展困局,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得到如下启示:(1)应该从中央、省、地市三个层面继续完善“综改区”试点的相关政策,构建三级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中央政府继续做好“综改区”试点政策的顶层设计,在财税、金融、土地和创新创业等方面给予山西省更多的政策倾斜;山西省政府应该以中央关于“综改区”试点政策为统领,继续完善“综改区”试点的配套政策,保障中央政策在山西省真正落地执行,完善地市经济转型升级的评价指标,为科学研判地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供“指挥棒”和“风向标”;山西省各资源型城市应该在充分利用中央和山西省各项政策红利的基础上,以“碳达峰”和“碳中和”为目标,大力发展当地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循环经济,切实推动山西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2)山西省各级政府应该以更开放、包容的态度和标准汇聚更多高端人才,不断提高山西省的人力资本水平;鼓励高等学校和各类企业攻克“卡脖子”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以助推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和山西省产业链在全球攀升。(3)“综改区”试点政策应该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提高试点政策的灵活性和包容性。山西省资源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的试点经验进一步推广过程中,切勿“一刀切”和盲目跟风,应该结合资源型城市的资源依赖度以及城市等级,构建符合各地发展特色的产业结构转型发展模式。

注释:

①2017年山西省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旨在人才引进的体制机制方面实现突破和创新,各地市也相继出台相关政策留住人才、引进人才。

②《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关于地级市产业结构的划分,具体包括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第二产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査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文化和公共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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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Establishmentofthe“ComprehensiveReformzone”PromotedtheTransformation

andUpgradingoftheIndustrialStructureofResource-basedRegions

——EmpiricalEvidenceFrom109Resource-basedCities

FANRui,MAOCheng-gang

(SchoolofFinance,ShanxiUniversityofFinanceandEconomics,Taiyuan030006,China)

Abstract:Selectingthepaneldataof109resource-basedcitiesfrom2003to2018,thispaperusesthedoubledifferencemethodtoanalyzetheeffectsandchannelsofthepilotpolicyofthe“ShanxiProvinceNationalResource-basedEconomicTransformationComprehensiveReformPilotZone”(hereinafterreferredtoasthe“ComprehensiveReformZone”)onthetransformationandupgradingoftheindustrialstructureofresource-basedcities.Thestudyfoundthattheestablishmentofthe“comprehensivereformzone”promotedthequantitydevelopmentandqualityimprovementoftheadvancedleveloftheindustrialstructureofresource-basedcitiesinShanxiProvince,butrestrainedthediversificationoftheindustrialstructure,andhadnosignificantimpactontherationalizationoftheindustrialstructure.Furthermore,theestablishmentofthe“comprehensivereformzone”influencesthetransformationandupgradingoftheindustrialstructureofresource-basedcitiesinShanxiProvincethroughhumancapitalandtechnologicalinnovationchannels.Aftertheestablishmentofthe“ComprehensiveReformZone”,thedegreeofrationalizationoftheindustrialstructureandthequalityimprovementofadvancedindustrialstructureofthecentralcitiesofurbanagglomerationsisgreater.Theestablishmentof“comprehensivereformzones”hasagreatereconomiceffectonthequalityoftheadvancedindustrialstructureofcitieswithlowresourcedependence.

Keywords:theestablishmentof“comprehensivereformzones”;thediversificationoftheindustrialstructure;therationalizationoftheindustrialstructure;difference-in-difference

(責任编辑: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