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损与补偿:农村“三留守”群体情感需求问题研究
——以义乌市外地电商从业者家庭为例

2022-08-04 13:46张少侠
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群体电商家庭

□张少侠

(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 义乌 322000)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快,城乡差距逐渐缩小。然而,城乡一体化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在部分经济不发达的农村地区,传统意义上的农耕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家庭巨大的经济需求,有很多青壮年劳动力选择进城务工、创业等方式来改变家庭现状,留守家庭应运而生。目前,留守家庭成员主要以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后文简称为“三留守”群体)居多,“三留守”群体作为农村最弱势群体和主要被扶贫对象,需要解决生产生活、子女上学、老人养老、情感需求和社会安全等问题,而“情感需求”问题尤为突出。

被誉为“世界小商品之都”的义乌市,小商品专业市场经历了从“兴商建市”到“电商换市”的电子商务化进程。传统商业生态体系与电子商务模式的结合,为义乌商贸产业带来了新发展。义乌市最新人口统计显示,常住人口约为185.94万人,15~59岁人口约为141.09万人,占75.88%。电商群体作为贸易主体,衔接着供应链上游的生产企业与下游的消费者,电商群体集聚的“淘宝村”“电商园”以小微化的专业市场职能融入电商产业链中,成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而门槛低即投资成本低、学历要求低(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占比近50%)是义乌电商贸易行业的一个显著特征,从而吸引外地电商来义乌从业,外地从业者占比已超过六成。如此大规模的人口流动,为义乌市电商经济发展注入了新人才、新活力,但他们身后的“三留守”群体情感需求问题该如何解决,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2 研究方法与理论工具

2.1 研究方法

2021年11月~12月,团队成员在义乌市部分小微企业开展了为期2月左右的田野调查,通过实地观察、问卷调研、深度访谈等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对企业中外地电商从业者的“三留守”群体情感需求、生产生活、社会保险、子女教育和养老等问题开展全方面观察和描述。调研和访谈对象约1150人次,研究发现,90%的电商从业者都存在留守家庭现象,其中子女跟随父母在义乌上学占比不超过15%,“男出女留”和“夫妻外出工作、子女老人留守”现象最为严重。

2.2 理论工具

本文主要基于社会需求理论和社会支持理论开展研究,其中社会需求理论是指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将人的需求由低到高划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和归属需求、尊重需求、自我实现需求。基于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调研访谈后发现,农村“三留守”群体既存在生理上、安全上的需求,又存在情感和归属上的需求,也有少许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本文将以“三留守”群体情感需求为立足点和突破口,分析留守家庭中不同成员的个人、家庭和社会需求,并着重分析这些成员情感需求缺损的现状、原因及补偿方法。

社会支持理论(又称“社会支持网络”)指的是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通过接触得以维持社会身份,并获得情绪支持、物质援助和服务、信息与新的社会接触[1]。基于社会支持理论,“三留守”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享用越大,越能更好地处理和解决个人和社会问题,从而满足个人和家庭基本需求。调研访谈后发现,“三留守”群体的社会支持网络并非十分完善,他们获取社会支持程度较低,满足各种需求的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欠缺。因此,需要从家庭、社区和政府层面出发,强化社会网络干预力度,充分整合个人资源和社会资源,解决“三留守”群体的情感需求问题。

3 “三留守”群体情感需求缺损现状

3.1 “三留守”群体家庭的基本情况

3.1.1 调查概况及样本的基本情况

调查样本来自义乌市部分小微企业中外地电商从业者及其在义子女,其中以安徽、江西、贵州、河南等省份人数占比最多。调研和访谈对象共计1150人次,其中发放和回收有效问卷907份。基于已有的访谈和问卷数据分析可知:一方面,被访问和调研的对象主要从事内外贸业务、电子商务、物流、教育培训、淘宝客服、家政服务、快递、外卖等工作,经济收入主要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子女上学、养老和拓展业务等;另一方面,外地电商从业者家庭中“三留守”群体主要以单亲型、隔代型和三代型留守家庭为主[2]。通过观察“三留守”群体家庭人口总数与留守在家人数对照表(详见表1)发现,农村留守家庭中“三留守”现象非常普遍。家庭人口总数在4~6人左右占比最大,约为72.9%,而留守在家人数在3人及以下比例高达73.1%。

表1 “三留守”群体家庭人口总数与留守在家人数对照

通过个别访谈发现,目前留守家庭成员中以“三留守群体”居多,这些留守成员是农村地区最弱势群体,其中留守儿童中以学龄儿童占比最大,能跟随父母在义乌上学的占比不超过15%。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三留守”群体的情感关怀等问题亟待解决。

3.1.2 “三留守”群体家庭结构状况

“三留守”群体中,以单亲型和隔代型留守家庭为主,也有部分三代型留守家庭,再现了当前农村地区整体社会结构状况。根据访谈和调研发现,大部分“三留守”家庭中青壮年劳动力每年外出务工或创业时间长达十个月及以上,因近两年新冠疫情影响,在外工作时间还要延长。因此,农村地区“三留守”群体生产生活、子女教育、老人养老、情感需求等问题变得更严重。受男尊女卑传统思想影响,留守妇女既要居家照顾子女、老人,又要从事生产生活等工作,这无形中加重了妇女的身体和心理负担。对于单亲型和隔代型留守家庭而言,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人身安全问题、心理健康问题,留守老人疾病问题、情感关怀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生活在这种家庭结构中,容易引发角色自身的冲突,产生两代隔阂、心理疾病、情感问题等。

3.1.3 “三留守”群体家庭整体情感需求状况

根据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农村“三留守”群体也有其自身特点:有的仅仅满足了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堪忧;有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得到满足,但情感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从未被关注过;有的还想实现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

通过调研和访谈农村“三留守”群体家庭年收入与生活必需品月开支情况(详见表2)发现,对义乌市外地电商从业者的“三留守”家庭而言,家中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都选择来义乌市从事电商行业,入职门槛低,工作岗位多,每月都有固定经济来源。因此,在问及留守家庭成员年收入和生活必需品月支出情况时,大部分电商从业者表示基本生活开支没有任何问题。年收入在5万元~10万元之间占比最高,约为35.7%,年收入10万元~30万元约为22.9%,年收入30万元~50万元约为3.6%,年收入50万元以上约为5.4%。这部分人群子女教育和老人养老等费用也有着落,马斯洛层次需求理论中生理需求完全得以满足,并表示随着市场行情好转,电商从业者的经济收入还会不断增加,期待获取更多需求的满足。

表2 农村“三留守”群体家庭年收入与生活必需品月开支情况对照

虽然外地电商从业者的“三留守”家庭经济状况总体比较稳定,物质生活能够得到保障,但他们的情感需求、精神生活等缺损严重。对留守妇女而言,与在外工作的丈夫长期异地分居,生理(或爱情)需求难以满足,还要“独自承担农业生产、家务劳动、子女教育、老人照料及对外交往等各项责任,时间、精力的有限与家务劳作的繁琐常常使留守妇女处于角色紧张的失调状态”[3],外加平时可能会遭遇被骚扰、歧视等问题,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和尊重需求难以保障。对留守儿童而言,因缺少父(母)亲的陪伴和教育,个人安全问题、学习教育问题、情感缺损问题等经常被忽视。对留守老人而言,因缺少子女照顾,没有倾诉对象,还要从事繁重的家务劳动,从而其孤独感也不断增强。结合对“三留守”群体情感孤独情况(详见表3)调研结果,“三留守”群体在日常生活中都普遍存在情感需求问题,“偶尔感到孤独”和“经常感到孤独”综合占比高达68.7%。而对于“是否有不安全或害怕的感觉”中“偶尔感到”占比56.0%,这反映出“三留守”群体对外出工作的电商人员都存在情感依赖问题。

表3 “三留守”群体情感孤独情况

3.2 “三留守”群体情感需求缺损现状

根据走访调研电商从业者的“三留守”家庭真实生活状况,并对他们的情感需求进行分析后发现,“三留守”家庭成员的情感需求缺损现象比较普遍。究其原因,这种情感需求缺损可以从家庭内部、家庭之间以及家庭与社会之间等方面进行观察和分析。

3.2.1 “三留守”家庭内部各成员情感需求难以满足

首先,留守妇女情感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留守妇女是多重家庭角色的扮演者,在子女面前是母亲也是父亲,在公婆面前是儿媳也是儿子,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既主内又主外,基本承担了妻子和丈夫两人的责任与义务,还要及时做好角色更替工作。据电商从业者每年回家频率情况(详见表4)我们可以发现,多达61.6%的电商从业者半年才能回家一次,17.0%的从业者一年才能回家一次,1.5%的从业者一年以上才能回家一次,平日里主要以微信视频和电话联系为主。虽然视频和电话一定程度加强了夫妻二人之间的联系,但也难免出现情感危机,甚至“更多的人时刻担心丈夫的安全、害怕自己与丈夫的思想出现距离,期待在有生之年能有几年和丈夫生活在一起”[4]。因此,对留守家中的妻子而言,一切劳务和责任基本由她们一肩挑,还长期缺少丈夫的嘘寒问暖,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幸福指数比较低。

表4 电商从业者每年回家频率

丈夫长期不在家,留守妇女会存在情感空虚、不安全感、生活压力增强等系列问题。主要表现:由于留守妇女情感空虚,长期与丈夫异地分居,容易增加夫妻双方相互猜疑,丈夫在外工作见多识广,逐渐与妻子情感淡漠,容易出现夫妻之间的情感危机;由于丈夫常年不在家,留守在家的妻子容易遭受异性骚扰,因受传统思想影响,妇女遭受异性骚扰又不敢对其他人言语,从而导致其不安全感增强;因留守妇女是多重角色的扮演者,家中农业生产劳动、子女教育、照顾老人、应对社会安全问题、个人情感问题等都落在她们一人肩上,生活压力倍增。

其次,留守儿童情感缺损较多。对于农村留守儿童而言,因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外出工作,家庭氛围冷清,自身缺少生活关怀和教育督导,孤独感和自卑感逐渐增多。一方面,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不在家,对留守儿童日常生活照料没有以前那么周到,良好的饮食健康习惯等难以得到保障,加上缺少父(母)亲的陪伴,心理方面容易产生不安全感。另一方面,在单亲型或隔代型家庭中,家庭成员容易忽视或难以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难题,致使其学习成绩下滑,逐渐产生挫败感和自卑感,甚至会选择辍学。在部分家庭中,还出现“读书无用论,一些孩子(甚至孩子的父母)认为,没有读多少书、没有掌握多少知识一样也能在城市里赚钱,甚至比农村的‘知识分子’们赚钱还要多,好像孩子读不读书、学习成绩如何并不重要”[5]。生活中不安全感、孤独感、自卑感等激增越多,留守儿童压力也会越多,越容易走向极端,甚至违法犯罪。访谈调研发现,留守儿童希望父母能定期回家陪伴和关心他们,对其学习教育等问题予以指导,重建他们的安全感和自信心。

最后,对留守老人的情感需求缺乏关注。留守老人本是在家养老享福的年纪,却因儿子(或儿子儿媳)外出工作而需承担更多的家庭任务,情感需求也容易被忽视。一方面,目前农村地区大部分留守家庭中,留守老人与儿媳妇关系只是表面比较和谐,平日里婆媳矛盾依然很多。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丈夫也难以处理婆媳矛盾,只能要求妻子尽可能顺从父母意愿,婆媳矛盾很难得到彻底解决。另一方面,留守老人有心事或情感需求时,没有诉说对象,生病时也不愿意麻烦在外工作的子女。访谈中发现老人主要以微信视频或电话形式与子女联系,但也只是彼此嘘寒问暖,谈及情感需求和生病时怎么办时,老人表示,“子女在外工作太忙,自己有空晒晒太阳、打打牌一天就过去了”,对于生病而言,“人老了,身体有点毛病很正常,不要让孩子操心……小病治不了,大病不用治”。

3.2.2 “三留守”家庭之间情感需求难以满足

当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在义乌从事电商类工作后,农村大后方基本转变为留守家庭,而留守家庭之间能否相互抱团取暖、情感需求能否得到一定程度解决也是外出从业者的心声。常言道“远亲不如近邻”,通常家庭遇到困难,会优先求助于关系较好的邻居,然后是亲朋好友,但农村地区目前的现状是大部分家庭都属于留守家庭,在解决重要问题时每个家庭能力都相差无几。此外,留守家庭成员中,女性比例相对较高,农村地区家长里短故事多,加上女性自身敏感和攀比嫉妒,邻里关系容易产生不必要的摩擦,有碍邻里关系和谐。即便有时候遇到小困难,邻居之间能相互扶持得以解决,但因抵抗风险能力降低,彼此支持程度也会大打折扣。通过对留守成员生活中遇到困难解决方法(详见表5)调查发现,“生活中遇到困难会找谁倾诉”时表示会找家人倾诉和解决的占比41.5%,而找邻居帮助解决比例较低,只有31.2%。大家表示找邻居帮忙能力有限,还不如直接找家人倾诉和解决问题。

表5 留守成员生活中遇到困难解决方法

3.2.3 “三留守”家庭的社会情感需求难以满足

农村缺少相应的社会组织和社会支持体系,当留守家庭遇到困难寻求外部帮助时,村委会乃至乡镇也很难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三留守”均为社会弱势群体,应对能力差、知识储备弱、素质相对较低,不仅难以独自解决各种问题,还会因邻里关系和身份特性等产生更多矛盾冲突,加重社会负担。目前农村地区还未建立足够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村民娱乐休闲体系、村民矛盾调解困难帮扶体系,开始是某几个留守家庭的问题难以解决,最后可能给整个村子乃至乡镇的社会管理带来一定的压力,进而引发一些群体性、社会性的问题。

4 “三留守”群体情感需求的补偿:建构社会支持网络

基于社会支持理论,要满足“三留守”群体家庭的情感需求,就必须根据情感需求缺损现状建构全方位的社会支持网络进行补偿。基于调研访谈结果分析,笔者拟从政策体制层面、农村村委会层面和留守家庭层面出发,建构全方位的社会支持网络,以此解决情感需求缺损、农民收入低、公共服务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留守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系列问题。

4.1 加快经济发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

4.1.1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村家庭收入水平

访谈中发现,之所以近些年来义乌的外地电商从业者越来越多,主要原因除了电商类工作种类多、入职门槛低、收入稳定外,再就是农村经济来源单一、收入不稳定、靠天吃饭等现象较为突出。传统意义上的农村经济是第一产业为第二、三产业发展服务,第一产业是三农经济的基本保障。随着城镇化速度加快,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劳动。这引发一系列不良后果,如农村留守家庭多种困难、农田荒废、农业生产质量低。要改变这一现象,就必须深入调研分析农村特色产品经济,招商引资、鼓励农民回乡创业,政府层面给予一定政策、资金、技术支持,多层面、全方位提升农民经济收入,从而确保第一产业顺利发展和消除留守家庭存在的问题,调动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村经济从第一产业逐渐向第二、三产业过渡。

4.1.2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留守家庭享有公共服务

目前,部分农村地区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不完善,社会服务组织单一,对于“三留守”群体成员的求助也是无能为力,他们只能转而求助外出务工的家人,但却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因此,政府服务部门必须加大调研和服务力度,切实落实好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内部建立或对外引入社会服务组织,定期解决和回访村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从而提高农村的公共服务质量。需要强调的是,农村地区村庄分布较为分散,具有小聚居的特点,加上“三留守”群体队伍逐渐扩大,政府部门的社会服务如果全部投入各个村庄,又会出现资源浪费、分布不均等问题,此时可以在实地考察基础上进行合村并镇,优化资源配置,从而极大提高社会支持力度与效率。在农民返乡创业、农村经济收入提升、社会服务到位情况下,“三留守”群体情感需求会逐渐得以改善,留守现象也会慢慢消除。

4.1.3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降低“三留守”群体生存风险

虽然近年来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体系逐渐趋于完善,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越来越多,基本建立了全覆盖的农村医疗和养老保障体系,农民医疗健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但是,根据对留守家庭成员参加农村新型医保情况(详见表6)开展调研发现,约有46.4%家庭成员已全部参加农村医疗和养老保险,但仍有约占42.0%的家庭选择部分参加。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有“养老保险没必要参与”“医疗保险政府补贴太少,不划算,还不如自己购买商业保险”“面对重大疾病,医保作用太小”“在条件允许前提下会优先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等认知。由此可见,农村医疗保障水平与城市相比差距较大,农村家庭成员面对重大疾病和养老难题时,还是弱势群体。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深入调研了解农村居民实际医疗需求和难题,再统筹兼顾如何完善农村医保和养老保障体系,努力增强“三留守”群体抵御重大疾病风险能力,有效降低“三留守”家庭的生存风险。

表6 留守家庭成员参加农村新型医保情况

4.2 加强农村建设,优化农村环境

4.2.1 推动留守家庭互助,优化农村人文环境

通过对政府或者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家庭提供文化娱乐活动情况(详见表7)进行调研发现,目前大部分农村地区服务设施不到位,文化娱乐活动单一,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的社区关怀问题还是没能得到解决。农村是“三留守”群体活动最频繁的场所,各留守成员之间应该是互谅互助的关系,逐渐形成一个具有凝聚力、富有爱心的群体,以此改善情感需求难以得到满足的现象。因此,农村社区层面应通过各种文化活动、宣传教育倡导居民之间,尤其是“三留守”成员之间应相互帮助,建立村民互助、和谐社区新形式,营造良好的农村社会人文环境。

表7 政府或者社会组织为农村留守家庭提供文化娱乐活动情况

4.2.2 动员留守家庭成员,整合农村优质资源

调研中发现,江西、安徽等地区在解决农村留守家庭成员情感需求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他们积极倡导要发挥好留守妇女这部分优势力量,举办部分适合留守妇女的家庭社区类活动,提升她们的交际技能,缓解其情感需求压力,最终逐步形成适合农村自身特色的妇女自助自救组织。目前农村“三留守”群体中,留守妇女属于社区重要成员,社区相关组织应该积极吸纳这部分力量,对她们进行就业、创业培训,并吸纳进入家政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可极大提升她们的个人成就感,还可以利用学习到的技能实现自助和互助目标。同时,对于留守儿童教育难题,可从农村自身入手,挖掘社区留守家庭中的优质资源,有偿性开设“四点半”课堂,有效利用农村社区优质资源,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后教学辅导工作,一方面可以解决留守妇女或留守老人难以胜任辅导作业的难题,另一方面可以针对留守儿童学习问题,及时做到查漏补缺,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难题。

4.2.3 丰富留守家庭生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农村地区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受到重视,但相对于城市社区而言,农村地区这一块工作还是任重道远。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农村地区服务设施较缺乏,村卫生所、村小学等也十分落后,大部分适龄儿童都去镇上或跟随父母去外地读书,所以建立完善村一级基础服务设施迫在眉睫。首先,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农村地区服务、娱乐设施等,如村小学、村卫生所、村老年活动中心、村图书室、村儿童游戏室、村调解室等。有效提供这些服务设施可以一定程度解决“三留守”群体基本生活、学习、娱乐需求,还能极大地丰富他们的日常活动,缓解其情感孤独、缺乏安全等问题。目前农村居委会在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尤其部分居民反映,留守人员需要的村调解室,一直以来没能得到相关部门重视。留守人员中,会存在诸如婆媳关系、邻里不和等问题,如何做到不伤和气的情况下解决如上问题,最合适的方法就是有村调解室,这样通过调解员定期了解留守家庭内部和留守家庭之间的此类问题,积极开展相应调解工作,这样调解的效果将大大提升。

4.3 关注“三留守”家庭特殊需求,营造美好家庭氛围

4.3.1 关注“三留守”群体中妇女儿童的权益,防止妇女儿童权益受侵

妇女和儿童(尤其是女童)作为农村留守家庭中的弱势群体,最容易遭受外部(或意外)伤害。在调研访谈中发现,目前农村“三留守”群体的情感需求中,涉及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受损、遭受外部伤害的情况比较多,妇女在受到伤害后大多忍气吞声,尽可能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此外,对留守儿童而言,他们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不强,无论是入学前还是入学后,不同情况下都或多或少会遭受到他人的侵害和胁迫,因自尊心强、个性敏感,遇到这类问题时不会主动找人倾诉、寻求帮助。因此,政府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增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法律意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除此之外,政府部门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相应扶助政策,“为外出务工农民创造夫妻团圆的各种机会,推行探亲假等制度”,并“培育和孵化立足社区的社会组织……如留守妇女互助合作组织,农忙时可以互帮互助,减轻生产劳动的强度,平时生活上可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情感上可以相互依靠、相互倾诉”[6]。

4.3.2 关注“三留守”群体中老人的特殊需求,提高留守老人生活质量

“三留守”群体中留守老人的慢性疾病照料问题、内心孤独问题、婆媳矛盾问题等经常得不到有效解决。农村和相关组织应积极关注留守老人的特殊需求,及时动员社会力量重点扶助。针对留守老人的慢性疾病照料、内心孤独等问题,村委会可整合社区义工定期开展上门照料、陪伴、政策信息宣传活动;对于婆媳矛盾等问题,可联合农村社区或乡镇妇女组织定期开展政策宣讲、婆媳互动、情景再现等活动,逐渐消解婆媳内心的不愉快。同时,村委会可定期开展“老人如何有效使用现代通信工具”系列活动,提升留守老人的文化需求,从而降低其孤独感。此外,可结合留守老人实际情况,定期举办各类娱乐活动,如“希望之弈”象棋大赛、“书法大比拼”、“最佳歌手”、“我为时代剪影”等,充分调动留守老人活动积极性、发挥其才智技能、加强彼此交流、提升其生活质量、满足其情感需求。村委会还可吸纳并培养专业心理疏导员,定期为留守老人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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