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类高校技术转移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

2022-08-12 00:44许为强孟庆臻
科教导刊 2022年16期
关键词:科研成果科技成果成果

许为强,孟庆臻,简 刚

(1.江苏科技大学科技处 江苏 镇江 212100 2.江苏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江苏 镇江 212100)

在宏观意义上,技术转移是指国家之间技术的流通,而高校与企业间的技术转移是高校实现技术产业化和商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形成具有竞争优势产品的必然选择。高校作为技术转移过程中的重要立足点,肩负科技创新、科教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尽管每年高校都研发出了众多的科技成果,然而成果转化率较低,是当前一个不争的事实。因此,研究校企成果转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9 年9 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以下简称《纲要》)。《纲要》要求,务必切实落实知识产权的示范与试点工作,在高校、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构建全面的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并提倡高校与科研机构成立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转移与转化部门。根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0 年度报告》,仅2019 年一年我国共有3400 余家高校和科研院所通过转让或许可的方式实现了技术成果的转化,签约合同数量较上年增长了20%。在成果转化数量迅速增长的背景下,如何将技术成果有效转化成实际生产应用是下一步将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国际造船市场的需求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造船工业的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在船舶行业盈利情况波动的大背景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创新技术转移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此背景下,本文以船舶类高校创新技术转移模式为研究对象,研究建立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效管理方案,丰富现有技术成果转化理论,培育技术转移人才。本文构建了船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框架,提出了船舶高校创新模式的技术转移新策略。主要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理清当前船舶类高校成果转化方面的发展状况;②探索影响船舶高校成果转化机制的关键因素;③提出建立现阶段船舶类高校成果转化机制的对策。

1 当前船舶类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的问题

高等学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遇到众多难题,如以高水平论文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政策上传下达方面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1.1 政策落实不到位

船舶类高校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时立足点不够高,具体表现在:高校管理者将科技成果转化当作一项常规工作,没有急国家之所急;未将成果转化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规划和工作计划;未将成果转化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相互融合。

1.2 成果转化信息对接不及时

作为成果转化的主要参与方,高校的成果信息和企业的需求信息都无法被对方所获取,高校成立的技术转移机构受体制、机制制约,没有将高校科技成果向企业推介,也没有对企业技术需求信息进行分析和向科研人员推送传达,未能真正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制约成果转化的参与方的信息沟通与交流,阻断成果转化进程。

1.3 专业队伍建设不力

科技成果转化涉及诸多方面,以船舶类高校为例,锚泊方面的专利不仅仅关注锚泊设计,更关系到其应用于整船设计的可行性。2015 年清华大学的研究数据显示,全国有45%以上的高校没有设立专门的成果转化机构,船舶类高校的这一比例更低。在建立了转移转化部门的高校中,配备相关专职工作人员的高校仅为个位数。

1.4 激励机制不规范

船舶类高校科技管理部门承担的主要是行政性质的工作,例如,科研立项审核管理、成果转化合同管理等,往往忽略合理有效的科研奖励机制在高校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的工作中。学校存在对不同学科成果一概而论的问题,忽略了专业之间的差距,从而对科研成果所有者缺乏高效的奖励与激励措施,这是转化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不规范的奖励机制,不但会降低科技工作者推动科技成果转移与转化的热情度与积极性,还将造成科技成果的质量偏低、成果转化成功率不高。

2 加强船舶类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对策

成果转化受到国家高度关注,国务院印发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国发〔2016〕16 号),为高校教师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应制订相关政策吸引科研领军人才参与成果转化工作管理队伍,组建专业科研成果转化机构,如成果孕育、成果可行性专业性验证评估、成果转化等,做到环环相扣。从高校成果转化管理的视角出发,针对高校成果转化存在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及对策建议,有利于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以船舶类高校为例,在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等方面做文章,在专业化上下功夫。

2.1 立足自身特色,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

在成果转化方面,船舶类高校要针对船舶产业发展,制订船舶工业及相关专利成果转化目录,对涉及目录相关成果转化提供政策支持,例如资金、企业对接等。学校要制订符合学校特色的成果转化办法,采用市场化的转移转化模式,激发广大科研人员参与产学研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积极性,提高科研质量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益;依托学校人才及科技资源优势,推动一批能支撑船舶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显著提升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

2.2 建立和完善技术转移体系,搭建高校成果转化信息平台

高校和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供需双方缺乏信息交流,使得高校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阻碍了高校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因此学校可搭建供需双方的成果转化信息交流平台,畅通高校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使科研成果可以在不同的企业、地区得以交流、利用,这又能为学校提供企业技术需求信息,为开展科学研究提供素材,使科学研究真正面向实体产业和民生需求。

2.3 组建专业化技术转移团队

高校应加强对技术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整合多部门的管理力量,建立高水平的技术转移人才团队,培养和打造一大批懂技术、会管理的技术转移人才,提高技术转移工作水平,简化工作流程(图1),提高工作效率,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手段,推进学校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转化。

图1 数字化技术转移流程

2.4 完善奖励机制

学校应建立更加高效与合理的成果转化奖励机制,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提升科技成果的转化效率与成效。根据造船类高等学校的真实现状,制订高效的科研成果指标体系,如论文的数量和质量、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广度与经济效益等,需根据科研团队从事的是基础性研究还是应用性研究区别对待,最大程度确保不同技术领域的科研人员得到正确与公平的评价。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中,学校应向在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做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有效激发科技工作者的主动性与积极性,避免产生科研成果外流的不利结果。

3 结语

船舶类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上要牢牢把握创新是技术转让的第一动力,克服以成果转化数量为主要考核目标、片面追求量化指标的局限性。高校应从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奖励机制等方面入手,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在“一带一路”倡议、制造强国战略、海洋强国战略的指引下,有效实施科技创新,增强高科技船舶的研发产出,推动造船工业的转型与升级,促进行业发展形态向可持续与精细化的方向转变,为有效提升我国船舶高等院校知识产权发展能力、构建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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