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怡欣,田 静
(云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云南 昆明 650500)
“角色”最早属于戏剧名词,后被引入社会学领域,成为社会学的基本理论之一。社会学中的角色指的是社会角色,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方式,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构成了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1]107社会角色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与一定的行为模式相联系,并根据社会和他人对角色的规定和期待进行行为调节和角色建构,通常需要外在强制要求与角色主体内部建构相结合。社会角色理论中的教师角色指教师表现出的由其特定社会地位所决定的符合社会对教师期望的行为模式[2]。幼儿教师作为幼儿教育的直接实施者,具有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承担着社会对幼儿教育的期待与要求。当今社会处于转型时期,价值观念复杂,幼儿教师在已形成的角色定势基础上面临更多样的角色期望和角色冲突。透过社会角色理论视角审视幼儿教师角色,既能丰富教师教育研究领域的内容,又能赋予幼儿教师角色更加丰富的内涵,帮助幼儿教师进行角色建构。
在社会学视野下,社会性是角色的首要属性,每个社会成员都需要承担某种社会角色,并根据角色的已定规范进行活动。如果角色主体不具备角色规定性,则被视为不合格或抗拒的表现。职业是社会分工的结果,社会需要在各种职业角色的推动下发展,幼儿教师作为众多职业的一种,国家和社会委托其担任幼儿教育的实施者,赋予其“幼儿教师”的职业角色,并在专业素养、身心条件、道德水平等方面提出相应要求,使幼儿教师在特定的社会条件和制度要求下执行他们的基本职能,进行复合社会价值取向的幼儿教育活动,实现社会功能的最大化。
由于教育的对象处于低龄阶段,社会经验缺乏、自理能力较弱,身心发展具有幼稚性、可塑性、迅速性的特点,所以相对于其他阶段的教师,幼儿教师的角色任务更为多样复杂。幼儿教师不仅需要完成基本教育活动,还需负责幼儿日常生活的管理和保障家园合作的有效开展,扮演养育者、教育者和管理者等多重角色。同时,幼儿教师角色的产生和发展是社会文化历史积淀和生产生活发展共同作用的结果,在承担本质角色责任的同时,还需应对时代发展、文化交替、价值观多元化等为角色扮演带来的挑战。伴随知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的时代发展背景,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得到社会的普遍认知,社会对幼儿教师的角色期待将更加多样,程度更高,促使其角色职能愈发精细和复杂,这些由外在期待赋予的理想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能推动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
社会角色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它是对社会地位的动态描述,因此社会角色的构成要素也需要从动态角度来加以理解[3]。相同的角色在不同的文化环境和时代背景中可能面临不同的角色期望。我国幼儿教师的角色变迁历程经历了从保育员、保教结合到专业化的幼儿教师,保育和教育的工作逐渐分离,其角色职能在不断变化,角色实践也受制于特定的文化环境。但社会系统中的角色是在互动中创造的,蕴含个体意愿而不只是被动地接受或承继。首先,幼儿教师角色是基于个体选择而产生的,个体需对其认可才愿意选择成为幼儿教师。其次,幼儿教师角色是一个自致角色,需要个体主动竞争,付出意志和行动努力,通过招聘考核才能得到。再次,幼儿教师在角色具体实践中需先发挥主观能动性对角色期望进行领悟和加工,且教育理念、教学经验、心理状态和性格特征的差异,其角色的具体实践往往带有主观色彩。
角色冲突是社会冲突在微观层面的具体表现,是角色主体在行为、认知、期待等方面产生不协调时的心理感受,主要包括两个及以上角色主体间的角色外冲突、单个角色主体同一角色内部的冲突和不同角色间的冲突[4]。幼儿教师的角色冲突多为单个主体的角色冲突。一方面,幼儿教师会由于角色本身所包含的内在矛盾造成角色内冲突。在角色扮演时幼儿教师需面对不同方向和程度的角色期望及相应的角色行为要求,当角色期望间发生矛盾、对立、抵触或理想角色、领悟角色与实际角色之间存在差距时,容易导致角色内冲突的情况。另一方面,根据角色丛理论来看,每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多重社会地位,需要充当多种角色[5]。不同角色间的冲突主要表现为作为社会成员、幼儿园成员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冲突,幼儿教师需要将三种角色进行融合组织,当两个角色对同一角色主体提出相反角色行为要求时,便会产生角色间冲突。在实际情况中,由于角色的多样性、高要求及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幼儿教师作为教师角色的实施已严重影响到其他角色的实施[6]。
个体对其所承担角色扮演的优与劣、水平高与低,很大程度上与角色距离有关。角色距离就是一个人的自身素质、能力、水平与他所要扮演的角色之间的差异现象[7]。由于幼儿教师主体呈现出的实际角色与社会期待中的理想角色间存在差距,且教师自身对角色内涵的领悟较为多元,难以与社会期待保持内在统一,使表现出的行为偏离外部期待的行为规范,造成角色距离偏差。“幼儿教育受人们价值观的支配和影响,价值观的变化反应社会文化的变化,也影响社会文化的变化。”[8]以往社会更强调幼儿园的保育职能,先保后教,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即可,对幼儿教师期望不高,其角色距离不易偏差。但社会发展提高了对学前教育质量的要求,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知识在幼儿教育领域全面渗透,相关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学方式、教学效果等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相对于社会对幼儿教师角色期望的提高,我国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和保障体系建设还有待完善,整体师资水平难以跟上角色期望的要求,造成角色距离偏差增加,影响社会对幼儿教师群体的满意度,使其陷入角色窘境。
角色不清是指社会大众或角色扮演者对于某一角色的行为标准不清楚[1]109。幼儿教师集多种角色于一身,权利义务不明确、社会期望含糊不清和社会地位低等问题容易给幼儿教师带来角色不清的困惑。一方面,社会对幼儿教师角色未达成清晰和稳定的认知。在部分群体认为幼儿教师的职责重点是照顾孩子,同时社会对幼儿教师的角色期望在提高,要求教师具有更高的专业化程度和更多元的角色内涵,对幼儿教师角色的定位模糊,导致社会常在实践忽视其权利的享有,影响教师自身教育理念和方法的运用,且仅给予其有限的经济和社会保障。角色不清造成幼儿教师群体存在高工作强度和低社会回报间的矛盾,不利于自我效能感和职业认同感的发展,影响整体专业素质的提升。另一方面,幼儿教师自身存在角色不清的情况。在幼儿园教育活动的组织中,幼儿教师需要兼顾权威者和支持者的角色。由于幼儿的身心条件处于弱势一方,需要服从教师的活动安排,幼儿教师需要主导教育活动。但在人本主义儿童观的影响下,儿童中心的教育理念受到大众推崇,强调幼儿教师转变观念,发挥幼儿的主体性,便造成幼儿教师角色不清的现象频发。特别是新入职的幼儿教师,由于存在缺少工作经验,对幼儿的了解有限和对自身角色认知不成熟等问题,其角色不清的情况更加明显。
角色建构是角色主体更好完成角色扮演,丰富角色内涵的过程,幼儿教师的角色建构主要受外部规约和内部加工的影响(图1),外部规约反映了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幼儿教师“应然”“理想”的角色。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幼儿教师主体内部的角色理解、个体能力和个性特征等是角色实践的基础,直接关系到能在多大程度上认同并践行角色的外部期望,最终代表了幼儿教师“实然”“领悟”的角色。
图1 幼儿教师角色建构图
环境因素的外在尺度生成人的角色主体性发展限度[9]。幼儿教师角色的建构是在社会实践中进行的,社会外部力量的规约与推动必不可少。
首先,国家应完善幼儿教师的相关管理体系。健全的制度有助于明晰幼儿教师的角色规范,引导大众建立合理的角色期望,是幼儿教师角色建构的基础。政策制定者应为幼儿教师的职前培养、聘用体系、教学管理、在职进修、待遇保障等提供政策依据,为幼儿教师的发展提供充足的经费和行政支持,督促落实对幼儿教师的管理工作。并对幼儿教师的角色失调问题采取相应的规范和矫治措施,如建立幼儿教师角色行为的监控机制、评价机制、奖惩措施、心理干预措施等,切实为幼儿教师的角色建构提供保障。
其次,领域专业人员应积极关注幼儿教师的角色建构。专业人员作为领域权威,具有最前沿的学识、经验和视野,特别是在社会变迁加剧、道德价值观多元且难以评判、专业规范笼统且不够健全的情况下,专业人员应致力于厘清幼儿教师角色发展的本质,适应当前幼儿教师的发展环境和幼儿教育运行环境的变化,根植于本土吸收借鉴最先进的幼儿教师的专业发展经验,为我国幼儿教师的角色建构提供专业性的支持。
再次,社会应为幼儿教师角色建构提出合理期望。社会期望是角色建构的依据和前提,目前社会对幼儿教师的角色期望五花八门,但集中强调教师的责任和付出,忽视其内在价值,导致社会大众对幼儿教师产生不合理的角色期望。因此,应引导大众正确认识幼儿教师角色的职能与价值,明晰角色规范,关注幼儿教师的内在需要,为其营造一个充满支持、尊重与和谐的社会环境。
外部规约赋予幼儿教师角色建构的依据与原则,但角色主体的认知、情感、态度等内部加工对角色构建的最终效果具有决定作用。角色主体内部建构的基础是形成角色意识,教师的角色意识是指教师对自身角色地位、相应角色行为规范及其角色扮演的觉察、认识、理解与体验[10]。幼儿教师的角色意识决定其角色观念的形成和角色行为的具体实践,对教师的专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首先,幼儿教师要通过角色学习明确角色定位,角色定位回答“我是谁”的问题,是角色意识发展是否正确的准则。而社会、他人和角色主体自身的角色期望是幼儿教师进行角色定位的依据,因此幼儿教师应根据角色期望进行角色学习,包括角色的义务、权利、规范等,并内化为支配个体行为的角色认知,以此明确自身角色定位,在此基础上完善自己的角色意识。
其次,保证角色意识的正向发展。角色意识受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影响,不同幼儿教师的角色意识会存在差异,既有正向的角色意识,也可能形成消极、歪曲的角色意识。幼儿教师应遵循社会赋予的角色期望,主动承担角色责任,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发展正向、积极的角色意识。
再次,幼儿教师应适时进行角色反思和调整。角色扮演的过程难免遇到挫折和阻碍,出现角色失调或定势角色意识难以应变的情况,影响幼儿的教师角色建构。而有意识地进行角色反思能及时调整角色行为,让幼儿教师对角色进行主动支配,增强角色适应性,以符合角色建构的不断变化的规范和要求,避免产生角色失调的现象。
角色实践素养决定个体在角色扮演中的实际形态,是角色承担者为履行角色义务所需要的道德、知识、技能、经验的总和。按照戈夫曼的观点,“个体在担任一定社会角色之前也要经过类似的教练和排演过程,具备了一定的能力以后,才能进入社会扮演特定的角色”[11]。角色实践素养是幼儿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其角色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角色扮演的质量。提高角色实践素养可以增加幼儿教师角色扮演的熟练度,在保证较高教育质量的前提下减少的其在角色扮演过程中花费的时间和精力。
幼儿教师的角色实践素养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首先,幼儿教师应强化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专业知识包括学科知识、实践知识和通识性知识等,既为教育工作积累智力资源,提升教学水平,保障其幼教工作的科学性和时效性,也为幼儿教师角色的建构提供知识基础。而必要的专业技能除了弹、唱、跳外,还包括教学科研能力、沟通组织能力、观察能力等,特别在知识快速迭代的时代,专业技能的发展能加强幼儿教师工作的胜任力,使其更好应对琐碎、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减少角色失调现象的产生,提高角色扮演水平。其次,幼儿教师应加强道德理论的学习,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态度,有意识地规范自身行为,使其角色扮演始终保持在积极正向的状态。再次,幼儿教师应掌握角色调整的能力,提高角色适应性。角色失调是角色建构中难以避免的客观现象,影响因素复杂多样,最终造成角色主体不协调的内心体验。幼儿教师面临角色失调的境况,且可能呈现长期性、普遍性的特征,影响教师个体的身心健康和工作质量,更对其角色的整体构建起阻碍作用。角色调整需要社会和教师的双方努力,但社会方面可变性小而个体方面可塑性大,因此教师的自身协调更为灵活可行。教师应树立正确的角色认知,调整对领悟角色的认识,明确自我角色期望,对所要承担的角色任务进行排列、取舍和替代,缓解角色冲突,并掌握一定的情绪调节能力,在角色失调与角色调整的双向互动中进行动态角色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