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美育教育背景下小学音乐课堂合唱教学之浅思

2022-09-28 15:00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 2022年14期
关键词:年段美育目标

王 丽

(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第二实验小学 江苏常州 213000)

一、分析课堂合唱教学在美育教育中的现状

所谓课堂合唱教学,是基于普通学校课堂授课制的前提下,通过国家规定的音乐课程中每周两节音乐课,结合相应教材内容在课堂上进行的合唱教学。

在《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中提出了关于合唱教学的相关的要求,在3~6年级的学段目标中明确提出要“增加合唱”的分量,增加“轮唱、合唱”的要求,在教材中出现了相应的教学题材与合唱内容。由此可见,合唱教学在小学阶段已经有了非常明确的目标与要求,在教学中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同时,以课堂为载体进行的课堂合唱教学,能保证教学的时间,能促使合唱学习更加系统化和科学化。因此,作为能全面培养学生学科核心素养、体现艺术教育中综合育人价值的课堂合唱教学,在美育教育中显得尤为重要且必要。但在现有的小学音乐课程体系中,还没有专门针对课堂合唱教学的系统指导方案或教材体系,还需要教师根据教材内容、《课程标准》要求拟定“因地制宜”的实施方案,构建适宜的教学目标、教材体系、教学策略以及评价方式,形成课程体系化[1]。

另外,由于课堂合唱教学面向的是普通教学班的学生,与一般的合唱团相比,其所面对的学生素养、关键能力、学生意趣都会有不同。同时,课堂合唱教学对教师的专业能力也提出较高的要求,如教师还未树立正确的合唱教学观念,依然用单一的教学方法进行枯燥的训练,将会导致课堂合唱教学存在着低效,无效甚至负效的现象。因此,课堂合唱教学在日常音乐课程教学中实施的效果亟待加强和提高。

二、厘清课堂合唱教学中美育实施的落脚点

在《意见》中提出,要“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因此,在音乐教育中,最终是要以核心素养培养为目标,形成音乐本质和音乐审美价值融合,使其在音乐学习过程中形成综合性、发展性和实践性的特征艺术教育目标。那么,通过课堂合唱教学,如何来实现学生音乐素养的提升,并使其成为以后继续学习音乐艺术的重要起点,甚至成为贯穿其一生的享受音乐艺术之美的方式,其落脚点还需进一步聚焦到学科关键能力[2]。

如图1所示,我们将核心素养聚焦在“审美感知”和“艺术表现”两个方面,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是不同的两个核心素养,但两者间并不是独立无关,而是相互融合的。因此,需要对这两个核心素养下的关键能力再一次进行分析与聚焦,将能力分别提炼为“音乐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演唱”“识读乐谱”以及“综合性艺术表演”五个项目,并以此为支点,通过课堂合唱教学中对音乐知识、技能的梳理与归纳,在不断体验和实践中,将双基内容转化为学科能力与素养的发展,从认知—了解—运用—内化的过程中,形成知识、技能与素养相互融合与促进的课堂合唱育人目标。这样也才能让音乐核心素养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落地实现。

图1 核心素养界域、核心特质的分析

三、探寻课堂合唱教学策略实现美育育人价值落地

1.构建课堂合唱教学年段目标实现美育教育能力目标

在分析课堂合唱教学现状中已经知悉,目前在小学义务教育阶段还未对课堂合唱教学的目标体系进行系统构建。在《课程标准》中,主要是对1~9年级分成3个学段(分别为1~2年级,3~6年级,7~9年级),对所有核心素养下的情感态度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目标进行明确的要求。因此,需要在《课程标准》的基础上进行课堂合唱教学目标的梳理与系统构建。

首先是学段的界域。本文所针对的学段主要是基础教育的学段部分:1~2年级、3~6年级两个年段。在这个基础上,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特点、接受规律、学习能力、思想实际等因素,以审美教育为主体,以“音乐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演唱”“识读乐谱”以及“综合性艺术表演”五个能力项目,将学段目标细化为年段目标(即每个年级的达成目标)。

其次是能力目标的具体构建。教学目标的设定是基于课堂合唱教学的最终目的,是以提高学生核心素养为初衷,因此以基础知识(识谱、节奏、力度、速度、音色等)、音乐技能(听觉、演唱、唱谱、整班演唱等)、音乐艺术表现力为具体目标线索,构建课堂合唱序列培养目标。建构适宜于不同年段特点的学习目标,目标构建的整个体系更系统、更有梯度,层次分明、纵横衔接,呈螺旋式上升的特点,对教学更具有针对性、目标性,能形成教学的前后衔接、逐段提进、完整有序的内在联系(图2)。

图2 1-2年段能力目标

通过年段教学目标的厘定,高度明确了学习的重点目标“是什么”,基于学生已有关键能力的基础提升点在哪里,形成课堂合唱教学培养序列体系、课程实施的有效路径,也是推动教、学、评一致性顺利开展的基础。

2.梳理基于小学年段目标的课堂合唱教学曲集

在能力目标已经确定的基础上,必须要有辅以相匹配的教学内容才能进行有效的梯度培养,才能达成核心素养提升的育人目标。而在日常实施过程中,课堂合唱教学是以现有的国家音乐教材作为教学内容,尽管教材中的教学内容有知识、能力的内在联系,但还需进一步提炼针对合唱能力与知识构建的教学内容。因此,为更有针对性地进行合唱关键能力及素养的梯度提升,根据不同年段的培养目标、能力发展的不同阶段,从关键能力出发,在对应核心素养下的关键能力维度进行教材的分析与整合,形成单元内知识、技能序列关系的衔接,以及单元与单元之间知识、技能的梯度提升,形成有效服务于能力培养及素养提升的教学歌曲集。

以苏教版小学音乐教材为例:1~2年段因年龄特点,曲目相对短小,主要以教材中现有的曲目进行整合,通过这些歌曲建立学生听觉能力、识谱能力、节奏能力、歌唱音色统一等关键能力,在2年级的教材中,可适当加入二声部的诵读,建立多声部的音乐体验与实践;3~4年段合唱歌曲数量逐渐增加,主要以轮唱及简单二声部旋律的合唱曲目为教学内容,逐步建立和声概念及多声部合作的能力,形成相对稳定的合唱体验;5~6年段以旋律二声部合唱曲目为主,培养学生稳定的合唱能力及艺术表现能力,同时,增强综合艺术表现力的训练与培养。曲目的整理需遵循单元整体教学规划、设计和课堂实践,以合唱的多元化体验为线索来组织单元整体学习活动。同时有能力、有课时的情况下,可结合教材外经典的、适合课堂合唱教学的素材进行整合、拓展,进一步助推学生合唱能力及核心素养的梯度培养。

3.探索小学课堂合唱教学课型框架模式

随着课程改革的推进,从理论的多元建构到实践的具体落实,在音乐教育教学中对于各类课型研究有着丰硕的成果,尤其在歌唱教学课型研究中已有了较为成熟的课型范式以及相应的教学策略。那么,如何在原有的歌唱教学课型范式以及教学策略的基础上,能在课堂中通过合唱教学实现学生能力及素养的提升,从而形成相应的课型框架及相应的教学策略,是需要大量的课堂实践及过程性研究的。

经过课堂教学实践与个案研究,在“实践—研究—再实践—再研究”的螺旋式行进过程中,形成课堂合唱教学的设计框架(图3),以五环节:基础训练、情境导入、课堂探究、合唱表演、拓展提升为课堂教学的五个板块;以五推进:能力渗透(主要以单科文本的能力点进行铺垫)、单声部教学、合唱教学、小组合作、整班表演五个步骤进行核心推进过程的教学模式,简称“五环五推进”课型框架模式。在这个框架中,我们可以看出,整个教学过程以能力点为线索,以具体的教材内容为育人情境,将学科能力与文本育人价值相融合,在双向促进的过程中,达成合唱能力的提升。经过一个年段以及几个年段的不断累积,学生在核心素养方面的提升将有质的突破。

图3 课堂合唱教学的设计框架

4.建构课堂合唱“四位一体”的综合性评价体系

《意见》中提出,要着力推进评价改革,“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因此完善评价机制,是实现课堂合唱育人价值的重要环节,是作为检验教、学、评一致性背景下的重要步骤,也是检验教学目标设定是否完成的重要方式。

因此,基于学生课堂合唱关键能力及音乐核心素养为指标,结合学生艺术实践活动的参与和体验为参数,建构“四位一体”的综合性(基础知识、合唱关键能力、艺术实践、艺术创造)、导向性、发展性的评价体系。教学评价以学生过程性、综合性以及长程性发展为重心,强调学生个体与团体、个体与整体的学习动态生成的过程。所谓“四位一体”的评价体系,旨在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从基础知识、合唱关键能力、艺术实践、艺术创造四个维度对学生整体的音乐素养进行综合评价,注重过程性与目标性的并重[3]。

(1)“基础知识”“合唱关键能力”:主要以年段目标为参考,以单科文本的具体知识内容、关键能力为评价内容,以过程性的学习动机态度、过程性能级过关以及最终效果进行综合考量,以检测学生年段目标中的达成度为两项评价内容。同时,这两项评价内容在整个体系中尊重了学生发展目标以及发展特点,注重学生关键能力及审美素养动态提升的过程性、长期性。

(2)“艺术实践”:包括课堂内合唱艺术实践,以小组合作展示、整班合唱展示等方式,对其艺术表现力以及合唱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评,以检测其过程性以及年段测评中能力提升与艺术表现。当然,这不仅仅只限于课堂中的合唱艺术活动,参加校内外的合唱队、相关艺术竞赛,以及参加综合性的艺术活动都将纳入艺术实践的评价中,这也与《意见》中要立足于美育育人这一本质的要求相符合,让学生直面现实生活世界,以此联动多层面的艺术实践,积极调动和鼓励学生的审美旨趣和情感需求,也有助于丰富美育评价的内容与评价主体,为构建课堂合唱评价体系提供综合支撑,真正体现美育的育人功能性。

(3)“艺术创造”:学生掌握了音乐知识与技能,进行了艺术实践与活动,还需要激发他们的想象力,进行艺术的再创造,激发学生用个性的、丰富的、多元的方式来表达合唱,表现音乐艺术,提升学生的艺术思维、艺术创作能力、艺术表现能力。同时,在这个过程中,导向学生进行艺术合作和探索,发挥音乐艺术的育人功能,力求美育评价主体的多元化与美育评价内容的多样性,也为学生终身参与音乐、热爱音乐奠定基础。

而评价的导向性与发展性,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延展,对学生整个课堂合唱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深化与渗透,达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美育育人目标的闭环。

结语

在2020年的中国美育教育高峰论坛中,高建进教授提出“从音乐教育现状出发,针对当前中国中小学的音乐状况,我们应该明确提出‘回到歌唱去’”。“歌唱”在美育教育中,融合了审美、体验、综合性的美育教育的集中体现。而合唱更是以其协调、统一、和谐的音乐性以及丰富的艺术表现性、丰富性,展现了极强的美育功能,在提高人审美素养、促进民族精神文明建设、创建人类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而不可替代的作用。而从义务教育音乐阶段的小学开始,进行系统性、科学性的不断培养,将为学生建立终身参与音乐、热爱音乐,实现美育价值的重要方式。

当然,课堂合唱教学实现美育育人的目标只是美育教育中的一小部分,笔者将秉着实现这个目标而不断探索与研究,为真正实现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高级目标而不断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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