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玉器分析

2022-10-17 08:19崔岩勤
广西教育·D版 2022年9期
关键词:牛河梁形器玉镯

崔岩勤

(赤峰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内蒙古 赤峰 024000)

牛河梁遗址地处大凌河上游, 在朝阳市建平县、凌源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三地交界处,是集“女神庙”、积石冢、祭坛为一体的红山文化晚期大型祭祀遗址群。在牛河梁遗址发掘出土的红山文化遗物中,玉器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些玉器主要出自墓葬,是墓主的随葬品。 目前在牛河梁遗址第二地点、第三地点、第五地点、第十六地点共发掘墓葬97 座,有随葬品的48 座。 其中只随葬陶器的墓葬3 座,随葬玉器和陶器的1 座,随葬玉器和石器的1 座,只随葬玉器的43 座[1]。 对保存较好的56座墓葬中的63 例人骨进行性别鉴定后, 确定墓主性别为女性的21 例,疑似女性的1 例;确定墓主性别为男性的27 例,疑似男性的2 例;还有未成年女性、男性各1 例;其余10 例性别不详[2]。本文依据牛河梁遗址发掘报告及相关研究成果[3],对女性墓葬出土玉器进行分析,了解红山文化晚期女性墓葬随葬玉器的特点及女性墓主的身份地位,认识玉器在当时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一、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及随葬玉器出土状况

牛河梁遗址发掘的红山文化晚期女性墓葬分布在第二地点、第三地点和第十六地点,其中下层积石冢墓葬年代较早, 上层积石冢墓葬年代较晚。在第五地点有四座女性墓葬,年代不明,墓中均无随葬品。

(一)牛河梁遗址第二地点女性墓葬及出土玉器

第二地点(N2)共有六个单元(Z1—Z6),其中Z1、Z2、Z4、Z5 为积石冢,Z3 是祭坛,Z6 保存状况差,疑似积石冢。 在第二地点发现44 座墓葬,进行性别鉴定的人骨个体37 例,成年女性16 例,疑似女性1 例。 未成年女性1 例,14—15 岁。 成年男性17 例,未成年男性1 例,15 岁左右。 性别不详的1例。 女性墓葬分布在Z1、Z2、Z4 三个积石冢中。

第二地点一号冢(N2Z1)共25 座墓,均为上层积石冢墓葬。有女性的墓10 座[4],随葬玉器墓8 座。N2Z1M1 无圹砌石墓,墓主35—40 岁。 在墓主左颅骨顶部有1 件玉环 (图一,5)。 N2Z1M2 无圹砌石墓,墓主30—35 岁,墓内有1 件玉环残件。N2Z1M8无圹石匣墓,二次葬,墓主40 岁左右,人骨堆在墓室中部,墓室西南角出土玉环1 件。 N2Z1M14 无圹砌石墓,墓主45 岁左右,随葬3 件玉器。 勾云形器1 件,位于墓主胸前(图二,3),玉镯2 件(图一,2),套在双腕。 N2Z1M15 无圹砌石墓,墓主40—45 岁,随葬5 件玉器。 1 件斜口筒形器位于墓主颅骨顶部。 1 件玉璧位于左侧腰部(图二,6),玉璧下有1件玉环。 玉镯2 件,1 件位于左腕部,1 件位移至颈下。 N2Z1M17 无圹石匣墓, 二次葬, 墓主50—55岁。 墓主颅骨右下侧有1 件双人首梳背饰(图三,5),墓口处有滑石凤首1 件(图三,3)。 N2Z1M24 土阶砌石南北双室墓,北室葬一成年女性,随葬玉器2 件。勾云形器1 件(图二,4),位于墓主下腹部。玉镯1 件,戴在右腕部(图一,1)。 N2Z1M27 土阶砌石墓,是单人葬与二次葬的合葬墓。单人葬于主墓室,二次葬位于南侧小龛室。主墓室墓主30 岁左右,随葬2 件玉器。 勾云形器1 件(图二,5),位于头部左侧左肩以上。玉镯1 件(图一,4),套在左腕部。无随葬品墓3 座 (N2Z1M10、N2Z1M13、N2Z1M27 小龛室二次葬)。

第二地点二号冢(N2Z2)5 座墓葬,均为上层积石冢墓葬。 女性墓1 座(N2Z2M5),无随葬品[5]。

第二地点四号冢(N2Z4)有10 座下层积石冢墓,6 座上层积石冢墓,其中女性墓7 座,随葬玉器的3 座[6]。N2Z4M9 为下层积石冢土圹墓,墓主20—25 岁, 头顶左侧出土1 件斜口筒形器 (图二,1)。N2Z4M2 上层积石冢土圹墓砌石墓, 墓主40—45岁,出土5 件玉器。斜口筒形器1 件(图二,2),位于右胸部。玉环2 件(图一,6),位于双膝下外侧。绿松石坠2 件(图三,1),1 件位于下颌骨处,1 件位于左侧颅骨下。 N2Z4M15 上层积石冢无圹砌石墓,墓主35—40 岁,随葬5 件玉器。 斜口筒形器2 件,位于墓主头顶部和右胸部。 玉环2 件,位于头骨上方和左肩处。长条状玉石1 件(图三,6),位于墓主足下。随葬陶器墓2 座, 均为下层积石冢墓葬。 N2Z4M5土圹嵌石墓,墓主25—30 岁,墓主足下葬1 件带盖彩陶瓮(罍)。 N2Z4M6 土圹嵌石墓,墓主疑似女性,50—55 岁,系迁出葬,墓内仅见少量胸椎骨。 墓主足下靠近墓圹处随葬1 件带盖彩陶瓮(罍), 已残碎。无随葬品墓2 座(N2Z4M1、N2Z4M3),分别为下层积石冢、上层积石冢墓葬。

(二)牛河梁遗址第三地点女性墓葬及出土玉器

在第三地点 (N3)共发现11 座墓(N3M2—N3M12),均属上层积石冢墓葬,均为长方形土圹砌石墓(先发现并发掘的M1,为红山文化石砌遗迹)。进行性别鉴定的人骨个体5 例,女性2 例,男性3例[7]。

第三地点女性墓2 座, 随葬玉器墓1 座(N3M3),为长方形土圹砌石墓,墓主25 岁左右,随葬玉器4 件。 玉璧1 件(图二,7),位于头骨左侧顶结节上。玉环1 件(图一,7),位于骨架右肱骨上。玉镯2 件(图一,3),位于右腕、左腕部,均已断裂。 无随葬品墓1 座(N3M2)。

图一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玉器

(三)牛河梁遗址第十六地点女性墓葬及出土玉器

在第十六地点(N16)发现12 座墓,下层遗存墓3 座,其余为上层墓葬。 进行性别鉴定的人骨个体11 例,女性3 例,男性5 例,倾向男性1 例,性别不详2 例[8]。

第十六地点女性墓3 座, 随葬玉器墓1 座(N16M13),属上层积石冢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主30 岁左右,为二次叠骨葬。 随葬玉器残件2 件(图三,2),是勾云形器的左右勾角,应属一件器物上残断的勾角。1 件位于石室南侧壁中部缺口处,1 件位于成束肢骨堆下。 随葬玉器和细石器墓1 座(N16M14), 属上层积石冢带二层台长方形土坑竖穴墓。 为二次叠骨葬,墓主30—35 岁。 出土玉器7件,细石器玉髓石刃1 件(N16M14:1)。 玉璧1 件(图二,8),立置于头骨和肢骨之间。 玉龙1 件(图三,4),立置于头骨东侧。 玉镯1 件,立置于肢骨堆北侧偏西。斜口筒形器1 件,位于玉镯东部。玉环3件,其中1 件斜置于人骨堆北部上面,保存完好;1件在人骨堆北下部,断成四段,为北壁立置石块内倾塌压所致;1 件断裂, 出土于人骨堆下中部地板上。 无随葬品墓1 座(N16M7),属下层墓葬。

图三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玉器

图二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玉器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随葬品有如下特点:第一,从随葬品种类看,在23 例女性墓主中,随葬玉器13 例,随葬玉器和细石器1 例,随葬玉器共41件。随葬陶器1 例,无随葬品8 例。疑似女性墓主随葬陶器1 例。 随葬品以玉器为主,有少量陶器和石器。第二,从随葬品年代看,年代较早的下层积石冢墓葬,随葬品主要是陶器,或同时随葬陶器、玉器,仅有一座墓(N2Z4M9)只随葬玉器。年代较晚的上层积石冢墓, 随葬品主要是玉器, 只有一座墓(N16M14)随葬玉器7 件、细石器1 件。这些随葬品是墓主生前佩戴、使用的器物,死后随葬墓中。在随葬品中,玉器数量大、种类多,具有“唯玉为葬”的葬俗特点[9]。说明红山文化晚期出现了玉崇拜,形成了尚玉、用玉理念,这是红山文化先民思想观念、原始宗教崇拜、丧葬习俗的反映。第三,从随葬玉器数量看,大型墓葬数量多,小型墓数量少。 这与墓主的身份、地位有关,墓主之间存在等级差别。 “唯玉为葬”“唯玉为礼”的葬俗,标志着红山文化晚期已形成玉礼制, 这是目前能够确认的中国最早的玉礼制系统[10]。牛河梁遗址红山文化墓葬中出土的玉器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 为认识红山文化玉器特点,了解中国北方史前玉文化发展状况,研究中华文明起源及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提供了实物资料。

二、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随葬玉器的种类及形制特点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玉器共41 件, 其中玉环11 件,玉环残件1 件,玉镯9 件,斜口筒形器6 件,勾云形器3 件,玉璧3 件,勾云形玉器残件2件,绿松石坠2 件,玉龙1 件,双人首玉梳背1 件,滑石凤首饰1 件,长条状玉石1 件。 使用的玉料以透闪石软玉为主,其中37 件使用透闪石软玉。其他材质的有蛇纹岩玉环1 件,滑石凤首饰1 件,绿松石坠饰2 件。依据使用功能,可将玉器分为装饰类、礼仪类。 总体上,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玉器形制多样,文化内涵丰富。

(一)装饰类玉器的种类及形制特点

装饰类玉器有玉镯9 件、玉环11 件,玉环残件1 件、绿松石坠饰2 件、勾云形器残件2 件,共计25件。 这类玉器在一次葬的墓葬中多数未被扰动,出土位置较明确,应为墓主生前佩戴的装饰品,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玉镯9 件。 3 座墓(N2Z1M14、N2Z1M15、N3M3)出土2 件,位于墓主左右腕部。 3 座墓各出土1 件,其中2 件(N2Z1M24:2、N2Z1M27:1)位于墓主右腕、左腕部,1 件(N16M14:4)立置于二次叠骨葬肢骨堆北侧偏西处。 玉镯应是墓主生前戴在腕部的佩饰,形制均为圆环形。 按镯体横截面形态分三型。Ⅰ型2 件, 横截面呈不规则三角形, 其中Ⅰa 型1 件(N2Z1M24:2),镯体上有一钻孔,淡绿色玉,外径7.7、孔径6.1、厚0.6 厘米(图一,1)。 Ⅰb 型1 件(N2Z1M27:1),镯体上无钻孔,淡绿色玉,外径6.3、孔径5.4—5.5、厚0.4 厘米(图一,4)。Ⅱ型玉镯3 件(N16M14:4、N3M3:3-4),横截面近三角形,其中2件(N3M3:3-4)残断。右腕部的断为三截(N3M3:3),在断茬两侧有三组六个小钻孔,穿细绳后可复原玉镯的形态。 玉镯外径6.2、孔径5.3、厚0.4 厘米(图一,3 左)。 左腕部的断为两截(N3M3:4),在一处断茬一侧有两个小孔, 另一处断茬两侧各有一小孔,穿细绳后可将玉镯固定为一个整体。 玉镯外径5.6—6、孔径4.6—5.1、厚0.4 厘米(图一,3 右)。 Ⅲ型4 件, 镯体横截面呈三角形。 N2Z1M14 出土2件,皆为淡绿色,可能为同一块料所制。右腕部玉镯(N2Z1M14:2)外径6.8、孔径5.7、厚0.5 厘米(图一,2 左),左腕部玉镯(N2Z1M14:3)外径7.2、孔径5.9、厚0.6厘米 (图 一,2 右)。 N2Z1M15 出 土2 件(N2Z1M15:2-3)与N2Z1M14 玉镯形制相同。

器形完整的玉环11 件,玉环残件1 件。因出土位置不同, 部分玉环使用功能难以确定。 比如,N2Z1M1 出土1 件大玉环, 位于墓主左颅骨顶部。N2Z4M15 出土2 件玉环, 位于墓主头骨上方和左肩处。 N3M3 出土1 件玉环,位于墓主骨架右肱骨上。 N2Z1M15 出土1 件玉环,位于墓主左侧腰部。N2Z4M2 出土2 件玉环,位于双膝下外侧。 N16M14为二次葬,出土玉环3 件,2 件已断裂。 从出土位置看,有的玉环如果不是墓主生前佩戴的饰件,则是墓主死后作为随葬品陪葬于墓中, 属专门的葬玉。玉环形制与玉镯相似,均为圆环形。N2Z1M1 出土1件,器形较大,直径12 厘米,其余形制、大小与玉镯相似。 据环体横截面形态分两型。Ⅰ型玉环10 件,环体横截面呈三角形。 Ⅰa 型1 件(N2Z1M1:1),环体上有一个小钻孔,白色蛇纹岩,外径12、孔径9、厚0.7 厘米,是玉环中最大的一件(图一,5)。Ⅰb 型9 件(N2Z4M2:2-3、N2Z4M15:1、N2Z4M15:3、N16M14:6-8、N2Z1M8:1、N2Z1M15:5),环体上无钻孔。 其中N2Z4M2 出土2 件(N2Z4M2:2-3),均为淡绿色,两环质地、色泽、大小、形制相近,应为一块玉料,外径6.6、孔径5.4、厚0.5 厘米(图一,6)。 Ⅱ型玉环1 件(N3M3:2),横截面呈扁圆形,白色玉,外径4、孔径2.9、厚0.4 厘米,是最小的1 件玉环(图一,7)。

绿松石坠饰2 件,N2Z4M2 出土。1 件(图三,1)位于下颌骨处,1 件位于左侧颅骨下, 均在墓主头部附近,应为耳饰。绿松石坠形制大小相同,均为片雕半圆形,底部平齐,两端外凸,在上缘单面钻1 个小孔。 位于下颌骨处的(N2Z4M2:4)通长2.6、体高1.5、厚0.1 厘米,位于左侧颅骨下的(N2Z4M2:5)通长2.6、体高1.5、厚0.2 厘米。

勾云形玉器残件2 件,N16M13 出土 (图三,2),是勾云形器左右勾角,属一个个体。在上部近残断处钻1 钻孔, 是勾角从原器断裂脱落后钻成,可穿系,据此推断为佩饰。对残断玉器改制,以残件为随葬品,是否具有与勾云形器同等功能,有待进一步考证。 勾角残件正反面均雕瓦沟纹,正面纹饰较深。其中一件(N16M13:1-1)青绿色玉,器高4、残长3.7、厚0.5 厘米。 另一件(N16M13:1-2)淡绿色玉,器高3.9、残长3.4、厚0.5 厘米。

(二)礼仪类玉器的种类及形制特点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的礼仪类玉器,主要有斜口筒形器6 件、勾云形器3 件、玉璧3 件、玉龙1 件、双人首玉梳背1 件、滑石凤首1 件、长条状玉石1 件,共计16 件。玉器形制多样,造型独特,具有宗教祭祀礼仪功能, 是红山文化原始宗教崇拜、祭祀礼仪的反映,也是墓主身份地位的象征。

斜口筒形器(也称箍形器)6 件。N2Z1M15 出土1 件,位于墓主颅骨顶部。 N2Z4M9 出土1 件,位于头顶左侧。N2Z4M2 出土1 件,位于右胸部。N2Z4M15出土2 件, 位于头顶部和右胸部。 N16M14 出土1件,位于二次葬肢骨堆北侧。 斜口筒形器均为扁圆筒形,一端平口,另一端斜口,口部边缘薄似刃状,器体通体磨光。 据平口边缘有无钻孔分两型。Ⅰ型2 件,在平口边缘无钻孔。 N2Z4M9 出 土1 件(N2Z4M9:1),深绿色玉,通长12.7、平口长径8、斜口最宽9、壁厚0.2—0.5 厘米(图二,1)。 N2Z4M15出土1 件(N2Z4M15:4),深绿色玉,通长9.9、平口长径6.7、斜口最宽8.4、壁厚0.1—0.5 厘米。 Ⅱ型4件, 在平口边缘有2 个单面钻孔。 在N2Z4M15、N2Z1M15、N2Z4M2、N16M14 各出土1 件。 其中最长的1 件(N2Z4M2:1),绿色玉,体长17.2、平口长径7.4、斜口最宽9.7、壁厚0.6—0.8 厘米(图二,2)。最短的1 件(N2Z4M15:2)深绿色玉,通长11.1、平口长径6.8、斜口最宽8.3、壁厚0.1—0.6 厘米。斜口筒形器形制独特,在墓中出土位置不同,其使用功能目前学术界没有统一的认识[11]:有的认为是束发器;有的认为是铲东西或撮东西的工具;有的认为是宗教祭祀礼器,具有贯通天地之意。 本文认为斜口筒形器是墓主生前使用的祭祀礼器,是权力和身份的象征。

勾云形器3 件。 N2Z1M14 出土1 件,位于墓主胸前。 N2Z1M24 北室出土1 件,位于墓主下腹部。N2Z1M27 主墓室出土1 件,在墓主头部左侧。 勾云形器均为片雕平板状。 据器体中部勾云数量分两型。 Ⅰ型2 件, 器体中部镂空1 个勾云,2 件均残断。 1 件(N2Z1M14:1)白色玉,长方形板状,器体外侧四角有卷勾。 正面磨出与卷勾走向相应的瓦勾纹,反面无纹饰(图二,3)。断为两块,残断处有两组钻孔, 可穿系细绳将玉器复原为一个整体。 器长15.8、宽6.9、厚0.6 厘米。 1 件(N2Z1M24:3)绿色玉泛黄,近方形平板状,器体外侧四角有卷勾,正面磨瓦沟纹,背面无纹饰,在长边一侧居中近边缘处对钻双孔(图二,4)。 残断为三块,断裂处有3 组单面钻孔, 可穿系细绳对玉器进行复原。 器长17.9、宽10.8、厚0.8 厘米。 Ⅰ型勾云形器为片雕龟的形态。器体中部镂空勾云形,刻划出龟首,器体外部四个角突为龟的四肢。 Ⅱ型勾云形器1 件(N2Z1M27:2),器体中部镂空2 个勾云,又称“带齿类兽面形器”(图二,5)。 绿色玉,器体呈圆角长方形,正面中部为一兽面,上边平直,下边有五个齿状突,似牙齿。在齿突上部对钻2 个小孔,似双眼。小孔上部镂空勾云,似眉毛。器体左右两侧有卷勾,上下卷勾之间有较窄的镂空。 器体正面随器形磨出瓦沟纹,背面瓦沟较浅。在上边中部有一小钻孔,可穿系。器体竖高9.8、横宽28.6、最厚0.5 厘米,是牛河梁遗址出土玉器中个体最大、雕琢技术难度较高的一件玉器。 Ⅱ型勾云形器题材应为兽面,器体中部似猪首或凤鸟面部,两侧是鬃毛或凤鸟的羽翼,造型抽象。目前学术界对勾云形器的题材及使用功能存在不同的认识[12]:有的认为勾云形器造型源于动物,是龙、凤、鹰、鸟、鹿角及猪獠牙、饕餮等局部或整体形象;或是云气纹、玫瑰花形态;或为旋目神面。 就其使用功能, 有的认为出土于胸部的是胸前的佩饰,在头部的是固定在帽子上或戴在头上的装饰物或帽徽; 还有的认为与手执斧钺或权杖礼器相似,是祭司沟通上天、神灵的法器。 本文认为勾云形器器体中部镂空单勾的是片雕龟形, 双勾的是兽面形。勾云形器应为祭祀礼器或族徽,是红山文化动物崇拜、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的反映,也是墓主身份地位的象征。

玉璧3 件。 1 件(N2Z1M15:4)位于墓主左侧腰部,1 件 (N3M3:1)位于头骨左侧顶结节上,1 件(N16M14:2)立置在二次叠骨葬头骨和肢骨之间。玉璧均为片雕平板状,中部有一圆孔,内外边缘薄似刃状。依据外廓形态分两型。Ⅰ型2 件,外廓呈方圆形,中部有一圆孔。 较大的一件(N2Z1M15:4),深绿色玉,外径12.3、圆孔直径4.6、厚0.6 厘米(图二,6)。在近长边中部有两个单面钻孔,孔上部边缘有两个残孔。 较小的一件(N3M3:1),淡绿色玉,长边中部近外缘处有一单面钻小孔, 外径长3.5—3.8、内径长1.6、厚0.3 厘米,孔径0.15—0.4 厘米(图二,7)。 方圆形玉璧似钺形器,在器体一侧边缘有钻孔,可穿系,属仪仗类玉器,是墓主权力和身份地位的象征。 Ⅱ型玉璧1 件,正圆形(N16M14:2),乳白色玉,直径10.9、孔径5.2、厚0.4 厘米(图二,8)。 圆形玉璧是祭天的礼器,也是墓主权力和身份地位的象征。

玉龙1 件(N16M14:3),淡绿色玉,龙首为猪首,体呈玦形,首尾断开。 龙首前额微凸,两立耳圆弧。 阴线刻圆眼,长圆形鼻孔及附近的皱褶,嘴紧闭。龙体光素,颈部有一对穿孔。体高9.6、宽7.6、中部孔径1.9—2.2、颈部孔径0.3—0.8、体厚2.6 厘米(图三,4)。玉龙头部为猪首,是龙崇拜的反映。墓中随葬玉龙,墓主应有较高的身份地位。

滑石凤首1 件(N2Z1:C8),呈淡黄色,半圆雕凤首形。 正面用粗阴线雕钩形喙,长圆形鼻,圆形眼,眼部四周阴刻波状、斜线、直线装饰,凤首顶部雕齿状冠。 器体背面磨平,中部有一组斜对钻孔。 器长3.1、最厚0.7 厘米(图三,3)。凤首形器是凤崇拜、图腾崇拜的反映,也是墓主身份地位的象征。

双人首玉梳背1 件(N2Z1M17:1),是梳子上的饰件。 白色玉,器体呈长条形,中间有三个大小相同、等距排列的圆形钻孔。 器体底部较薄,应为榫部,有三个对钻的小孔,固定齿部。人首位于左右两侧,面部朝外,头顶戴冠,阴线刻短斜线进行装饰。人首额部突出,面部稍内凹。 圆形眼,鼻突起,口微张,下颌长,稍外突。器体通长6.8、最宽3.1、厚0.6、大孔径1.5 厘米 (图三,5)。 玉梳背与梳齿组成一体,若佩戴在头部为冠状饰,似古代帝王的王冠或皇冠,具有礼仪功能,是墓主身份地位的象征。玉梳背以人首为题材,有祖先崇拜的寓意。

长条状玉石1 件(N2Z4M15:5),淡绿色玉,通体磨光。 长面平整,短面圆弧状。 通长19、宽10.3、厚7.2 厘米(图三,6)。 形似斜口筒形器坯料,是否具有与斜口筒形器相同的功能难以确定。因位于墓主足下,或为葬玉中的踏玉。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玉器形制多样,寓意深刻。 装饰类玉器玉镯、玉环、松石耳饰,为圆雕环形、片雕半圆形,光素无纹。 礼仪类玉器题材丰富,造型独特。玉璧为片雕圆形,是天的象征;斜口筒形器呈扁圆筒状,有贯通天地之意,是自然崇拜的反映。玉猪龙、滑石凤首、勾云形器、双人首玉梳背等,以动物、人物为题材,重点刻画动物、人物头部,神态威严庄重,与原始动物崇拜、图腾崇拜、自然崇拜、祖先崇拜有密切的关系,其中龙凤崇拜最具代表性。方圆形玉璧为钺形器,属仪仗类礼器,是权力的象征。女性墓主生前佩戴、使用这些玉器,死后埋在墓中随葬,她们应有较高的身份地位,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特权阶层。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的玉器,不仅对认识红山文化玉器的种类形制、使用功能、葬俗特点及原始宗教崇拜有重要价值,而且为研究中国古代礼仪制度、玉崇拜、龙凤崇拜的起源提供了重要资料。

三、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随葬玉器的雕琢工艺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随葬玉器器形丰富,造型独特,玉雕工艺多样,有圆雕、半圆雕、片雕、镂雕、阴线刻、瓦沟纹、钻孔、抛光等多种类型,雕琢技法达到较高水平。

圆雕玉器指的是具有三维立体造型特点的玉器,有玉猪龙和玉镯、玉环、斜口筒形器等。 玉龙整体呈玦形,圆雕猪首,双目圆睁,嘴紧闭,形态端庄。玉镯和玉环均为圆环形,器形规范,便于佩戴。斜口筒形器扁圆筒形,孔洞较深,形制独特。

半圆雕滑石凤首形饰,器体正面雕出凤头部形态,背面磨平无纹饰。

片雕玉器体薄呈平板状,有玉璧、勾云形器、勾云形器残件、绿松石坠等。片切割技法开料,难度较大。 其中Ⅱ型勾云形器(N2Z1M27:2)在器体中部有片切割的敲断痕,这件玉器是目前所知红山文化遗址出土玉器中器形最大、雕琢技术难度较高的一件玉器, 反映出红山文化玉雕技术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镂雕是依据器物造型需要,将没有物象部分剔除掏空的雕琢技法。 主要有勾云形器,在器体中部镂空单勾云和双勾云。其中单勾云突出龟的头部形象,双勾云突出兽面眉部形态,对器物造型起点睛作用。

阴线刻雕琢的玉器有玉猪龙、滑石凤首、双人首玉梳背等,主要是运用阴线刻画猪首、凤首和人首五官形象,纹饰线条简洁,造型生动。 动物、人物眼睛较大,均为圆形,炯炯有神,嘴部紧闭,神态威严凝重。

瓦沟纹是据器物形态在器表磨出的平整均匀的宽浅纹饰,似瓦沟状。主要刻画在勾云形器器表,纹饰宽简,隐约起伏,是红山文化玉器独特的装饰风格。

钻孔是在玉器上钻的孔洞。 由于玉器器形不同,钻孔位置、形态、功能及钻孔技法存在差别。 依据功能,将钻孔分为五种类型:一是具有造型功能的钻孔。 主要有玉猪龙、双人首玉梳背、玉璧、Ⅱ型勾云形器器体中部的钻孔。二是具有造型和佩戴双重功能的钻孔。主要是玉镯、玉环、斜口筒形器器体中部的大型钻孔。 三是用于佩戴穿系的钻孔。 主要有玉镯、玉环、玉龙、勾云形器、绿松石坠、玉璧、斜口筒形器等。这类钻孔,孔径较小,多数位于器体的边缘。最少的有1 个钻孔,最多的有3 个钻孔。有单面钻、双面对钻和斜对钻孔等。四是玉器残断后,为进行修复而钻的小孔。 利用钻孔穿系细绳,将残断部分固定为一个整体,可继续佩戴使用。 在Ⅰ型勾云形器(N2Z1M14:1、N2Z1M24:3)、Ⅱ型玉镯(N3M3:3-4)残断处的钻孔便具有此功能。五是玉器改制使用的钻孔。 改制是玉器残断后,将残断部分进行再加工, 改变其使用功能。 2 件勾云形器勾角残件(N16M13:1-2)属于改制玉器,在上部近残断处的钻孔,可穿系佩戴。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随葬玉器中出现的玉器修复、改制技术,为研究中国古代玉器修复、改制的历史及使用的技术和方法提供了宝贵资料。

抛光是在玉器雕琢成形后,在器表进行打磨的技术。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的玉器均进行打磨抛光,玉器器表光洁,玉质细腻温润。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出土的玉器由玉雕工匠精心设计和雕琢而成。玉雕技法多样,工艺成熟,辨玉用玉技术达到较高的水平,玉雕业已是红山文化重要的手工业部门。

四、结语

牛河梁遗址是红山文化晚期祭坛、“女神庙”、积石冢为一体的大型祭祀遗址群。在遗址中,“女神庙”是一个大的祭祀中心,出土的女性雕塑人像残件,应为公共祭祀的偶像。 每个地点的积石冢和祭坛应是一个较小规模独立的社会群体进行祭祀的地点, 埋葬在积石冢墓葬中的墓主是祭祀的对象。这些墓主以成年男性和成年女性为主,有极少数是未成年人。 墓葬中的随葬品主要是玉器。

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随葬玉器器形丰富,造型独特,工艺成熟,在红山文化晚期玉雕业发展到较高的水平。这些玉器反映出红山文化时期已产生玉崇拜、龙凤崇拜、祖先崇拜、自然崇拜等原始宗教信仰,形成“唯玉为葬”“唯玉为礼”的葬俗特点,为研究红山文化晚期社会形态,认识墓主的身份地位提供了重要资料[13]。 女性墓葬随葬品以玉器为主,这些玉器不是一般的装饰品,而是她们在部族行使宗教、祭祀、管理权的符节或权杖,是礼仪文明的象征。在祭祀遗址中埋葬的墓主生前应是红山文化宗教祭祀礼仪活动的主持者或管理者, 在女为巫,在男为覡,掌握着部族管理权,是凌驾于其他社会成员之上的特殊阶层。女性墓主生前为红山文化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所以她们死后被埋葬在牛河梁大型祭祀遗址的墓地中, 成为祭祀和崇拜的对象。

总之,牛河梁遗址女性墓葬随葬的玉器,是红山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为认识红山文化玉雕业的发展水平,了解红山文化的丧葬习俗、祭祀礼仪、原始宗教崇拜、女性墓主的身份地位提供了重要资料,而且对认识红山文化社会发展状况,研究中华礼仪文明起源具有重要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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