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舞曲在轻歌剧《蝙蝠》中的应用价值探究

2022-10-19 06:10李抒悦
音乐生活 2022年9期
关键词:小约翰施特劳斯圆舞曲

李抒悦 高 静

《蝙蝠》是小约翰·施特劳斯最负盛名的轻歌剧,亦是奥地利艺术家们“轻歌剧本土化”与“歌剧艺术流行化”的重要代表作之一。小约翰·施特劳斯的作品无一不展现了其“圆舞曲之王”的特点,《蝙蝠》自然也不例外。本文旨在探究《蝙蝠》中圆舞曲应用价值,以剖析作曲家如何将个人风格、地域风格与歌剧这一题材完美融合,创造属于奥地利民族乃至世界音乐界的“瑰宝”。

一、圆舞曲的起源、发展及应用特征概述

圆舞曲有别于贝多芬、海顿、勃拉姆斯等作曲家的严肃音乐,轻快的旋律及易于律动的三拍子节奏使其迅速风靡欧洲各国,成为宫廷贵族们竞相追逐、解放天性的“新音乐”。

(一)圆舞曲的起源与发展

圆舞曲的前身为奥地利北部的一种叫“兰德勒舞曲”的民间舞蹈。热烈、奔放的民间旋律为常在社交场合端庄恭顺的贵族们注入了新鲜血液,因此圆舞曲迅速在维也纳宫廷流行开来,并随之传遍了欧洲,成为百年来最受欢迎的舞曲类型。17—18 世纪,圆舞曲开始风靡于维也纳,这时它已发展成为一种快速的三拍子舞曲,故又称作“维也纳圆舞曲”。

18 世纪后半叶,圆舞曲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从形式上区分,可分为伴舞使用的实用性圆舞曲及音乐会使用的艺术性圆舞曲。著名的艺术性圆舞曲如莫扎特所作的40 余首具有浓郁民族风情的《德国舞曲》、贝多芬为穆勒所作的《降E 大调圆舞曲》。自19世纪起,浪漫派作曲家们广泛借鉴圆舞曲这一体裁,将其纳入了交响套曲、舞剧甚至歌剧中,如小约翰·施特劳斯所作的有“奥地利第二国歌”之称的《蓝色多瑙河》、柴可夫斯基所作的首部芭蕾舞剧《天鹅湖》中的《天鹅湖组曲》、莱哈尔所作轻歌剧《风流寡妇》中第一幕声乐圆舞曲《风流寡妇圆舞曲》等。

(二)圆舞曲的应用特征

因圆舞曲起源于奥地利北部的乡村,所以在十七八世纪启蒙运动的热潮下,奥地利资产阶级率先摈弃规整、严肃的小步舞曲,初步确立了圆舞曲在宫廷舞曲中的地位;继19 世纪大革命失败后,民众压抑于当时的政治环境,加之浪漫派作曲家追求“解放天性”的音乐与圆舞曲自由、奔放的风格不谋而合,圆舞曲得以蓬勃发展。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19 世纪的作曲家们开始冲破传统的束缚,在结构体裁上不断创新。如:著名的俄国“民族乐派”作曲家巴拉基列夫所作的《随想圆舞曲》采用了4/4 拍的节奏;被誉为“钢琴之王”的匈牙利作曲家李斯特在作品《第二梅菲斯特圆舞曲》中不仅以6/8 拍为起始节拍,还同时使用了变换2/4 拍来丰富作品织体。

二、“圆舞曲之王”的成长背景及与轻歌剧的溯源

作为“圆舞曲之王”,小约翰·施特劳斯在圆舞曲方向的造诣可谓无人能及。纵观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创作生涯,其作品类型颇丰,但圆舞曲在质量与数量上均占上风。

(一)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创作之路

1845 年,小约翰·施特劳斯被授予“第二维也纳公民团乐队指挥”的荣誉职位,这标志着其“圆舞曲之王”的地位获得了社会性认可。1847 年,小约翰·施特劳斯与维也纳男子合唱团开始进行长期合作,并在此期间先后为该团作了九首人声与管弦乐团合作的圆舞曲,其中包括著名的《蓝色多瑙河》(Op.314)。标志着小约翰·施特劳斯才华得到广泛认可的作品是1852 年的《爱之歌圆舞曲》(Op.114),这部作品受到了维也纳时代音乐评论家爱德华·汉斯里克的赞扬。维也纳剧院总报于1852 年5 月27 日发表了评价:“现在可以肯定的是,施特劳斯的父亲已经完全被施特劳斯的儿子取代了。”

小约翰·施特劳斯所作圆舞曲吸收了奥地利民间音乐的精华,同时对其他音乐兼收并蓄。他笔下的音乐描绘了市井阶级热闹和谐的场景与奥地利本土风光。虽然当时的乐评家对其作品褒贬不一,认为小约翰·施特劳斯所创作的音乐是迎合资产阶级的低俗趣味,但是总的来说,其作品符合19 世纪民众对“人”的意识的觉醒,同时对维也纳音乐迈入世界舞台作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二)小约翰·施特劳斯与轻歌剧的“不解之缘”

作为时代的产物,轻歌剧在奥芬巴赫确立后以压倒性的优势替代了正歌剧,占领了欧洲的剧院。在第一任妻子特蕾芙斯的建议与维也纳歌剧导演们的邀请下,小约翰·施特劳斯于19 世纪60 年代中期开始尝试轻歌剧的创作。1871 年,其首度问世的《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受到了褒贬不一的评价。路德维希·斯皮德尔认为这首曲子“预示着对未来最美好的期望”,而汉斯里克认为这部作品是“为舞曲加入了歌词与角色”。

在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创作生涯中,《蝙蝠》《威尼斯之夜》与《吉普赛男爵》三部轻歌剧均在国际上占有重要地位。即使投入了轻歌剧的创作中,作曲家依旧将作品中的旋律改编成舞曲或管弦作品,以此保留其在舞池与音乐会中的一席之地,如《踢踏快速波尔卡》(Op.373)、《强盗伽洛普》(Op.378)、《南国玫瑰圆舞曲》(Op.388)、《亲吻圆舞曲》(Op.400)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同样提高了维也纳轻歌剧在世界上的知名度,促成了19 世纪末期音乐剧的诞生。

三、《蝙蝠》中圆舞曲的应用价值

19 世纪下半叶,西方音乐不再像巴洛克、古典主义时期那样可以将音乐归纳为一种具体的音乐风格,

它更多地表现为多样的音乐文化现象。《蝙蝠》作为小约翰·施特劳斯融合自身风格、地域环境与时代特征的产物,无疑是该现象的优秀代表。将圆舞曲应用于《蝙蝠》中的价值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奠定作品基调,刻画人物性格

小约翰·施特劳斯在《蝙蝠》中采用了大量的圆舞曲元素以填充框架,达到其“一箭双雕”的目的:《蝙蝠序曲》第二部分是整个序曲的中心部分,小约翰·施特劳斯采用3/4 拍圆舞曲节奏奠定了整部作品热闹、诙谐的基调;明朗欢快的G 大调同时暗示了作品“合家欢”的结局。

在第一幕中罗莎琳德与阿尔弗雷德偷情的场面中,罗莎琳德的咏叹调《先生,你将如何看待我》,采用了3/4 拍,分节歌形式,并在第二片段的第23—39小节插入圆舞曲节奏,既进一步刻画了这场“约会”的喜剧性,又展现了罗莎琳德害怕偷情之事败露故作喜悦与轻松的矛盾心理。

在第二幕阿黛拉的咏叹调《笑之歌》中,作曲家同样采用了G 大调,3/8 拍的圆舞曲风格,辅以轻巧的花腔与优美的旋律,体现了阿黛拉俏丽活泼的形象,同时又暗示了其轻佻、大胆的性格。

从上述曲目中不难看出,圆舞曲是《蝙蝠》的主要风格体现。整部作品以轻松幽默的基调展现了维也纳圆舞曲风格,是圆舞曲改革的成功典范,亦是维也纳轻歌剧的集大成之作。

(二)符合时代特征,贴合大众审美

从社会角度出发,自19 世纪后半叶,奥地利艺术家与资产阶级们的思想状态均被奥地利君主政体统治所左右。继大革命后,传统的政治观念开始被“天赋人权”所取代,民众在日益增长的“民主”“民族”意识与奥地利帝国的压制中产生矛盾与迷茫,这直接导致了“严肃音乐”走向衰退、“轻音乐”蓬勃发展的态势。作为民间音乐演变的舞曲

类型,圆舞曲曲风热烈,节奏轻快,其应用于轻歌剧《蝙蝠》中符合“音乐发展浅薄化”态势。

从经济角度出发,随着19 世纪中期维也纳工业化进程的发展,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消费水平提高,随之也开始进入舞厅及剧院。轻歌剧作为19 世纪流行的艺术形式之一,如何满足全民消费的需要成为作曲家与导演们的首要目的。圆舞曲作为既符合中下层阶级审美,又满足上层阶级需求的曲种,毫无疑问成为小约翰·施特劳斯的创作选择。

从文化角度出发,圆舞曲作为起源于奥地利北部乡村的本土音乐,其发展之广、运用之繁,以至于今天学者们探究任何形式的圆舞曲体裁也不得不先对奥地利的音乐文化进行剖析。对维也纳人民而言,圆舞曲是民族音乐的象征,代表着奥地利音乐发展的新阶段,其应用范围之广——小到舞厅、大到剧院无一不充斥着圆舞曲的旋律。可以说,圆舞曲反映了19 世纪维也纳人民的生活状态。作为成功的音乐家及精明的商人,小约翰·施特劳斯自然抓住了圆舞曲受众广泛的特性,将其元素纳入《蝙蝠》的创作中,成就了维也纳轻歌剧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作品。

(三)强化个人风格,弘扬民族元素

圆舞曲作为一种拥有固定排列布局与浓厚民间特色的曲种,其19 世纪在奥地利的普及程度可见一斑。维也纳圆舞曲的基本结构是由老约翰·施特劳斯与兰纳扩展和正式化的。其最初形式是由七首或八首不相关的圆舞曲组成,无引入与尾声。随着时间的推移,作曲家们为其加入了描述性的引子与概括主题的尾声。小约翰·施特劳斯的改革在于将圆舞曲主题扩展,尾声拉长,为每部作品提供了更大的连贯性。年轻的约翰在父辈的基础上优化了圆舞曲结构,促使其成为一个时代的烙印。历史的长河证明其创作的英明——最终圆舞曲成为世界熟识奥地利音乐的重要媒介。

作为完善奥地利圆舞曲形制、使圆舞曲进入世界舞台的作曲家,小约翰·施特劳斯将其纳入《蝙蝠》的创作也就不足为奇。轻歌剧作为19 世纪颇受欢迎的歌剧类型,其受众亦是十分广泛——横向坐标囊括欧洲各国,纵向坐标包揽各个阶级。《蝙蝠》与圆舞曲的结合无论是从国家还是个人的角度均是十分成功的:于奥地利民族来看,此举推广了德奥传统音乐元素,使听众进一步了解维也纳圆舞曲,进而推动了德奥音乐迈入世界舞台的进程;于作曲家个人来看,小约翰·施特劳斯是圆舞曲的改革者,亦是奥地利轻歌剧的开拓者,将圆舞曲与《蝙蝠》结合无疑是进一步强化了个人风格,使作品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标签”。

四、结语

作为父亲音乐风格的承袭者,小约翰·施特劳斯的作品将父亲创作的音乐形式进行扩展与创新:一致性与连贯性并不占据《蝙蝠》的主导地位,随心所欲的乐思与跳跃的旋律变化给整部作品更添荒诞的色彩,与剧中人物古怪的性格与反常的做派相呼应。同时作为维也纳轻歌剧的开拓者,小约翰·施特劳斯也因时代的影响有一定的创作局限性:轻歌剧作为时代的产物,往往比喜歌剧多了批判意味,这也是喜歌剧与轻歌剧的区别之一。《蝙蝠》中人物轻佻怪诞的性格隐藏在变化无常的旋律与节奏中,使得整部作品的闹剧性大于讽刺性。正如德国音乐家格奥尔格所评价:“我们在他作品中所看到的,只是以温和可亲的讽刺来反映资产阶级世界,这是一种没有棱角、没有怨恨的批评,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没有目的性的批评。”

《蝙蝠》作为圆舞曲风格与轻歌剧结合的经典剧目是十分成功的。小约翰·施特劳斯与圆舞曲可谓互相成就:他打破了圆舞曲的传统,将其与多种音乐元素结合,符合时代特征,迎合大众审美,使维也纳轻歌剧开始享有世界地位。

[1]许林:《谈艺术性圆舞曲的节拍问题》,《乐器》1990 年第4 期,第32-35 页。

[2]吴泉青、杨柳成:《别出机杼 推陈出新——评瓦尔特·弗利什〈19 世纪的音乐〉》,《音乐生活》2022 年第4 期,第28-31 页。

[3]Phillips Michael C.. 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 Second Edition[J]. The Charleston Advisor,2001:2(4)。

[4]〔德〕格奥尔格·克内普勒著、王昭仁译:《19世纪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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