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图联《马拉喀什条约入门
——图书馆员指南》解析与启示

2022-10-24 06:56
河北科技图苑 2022年5期
关键词:马拉喀什阅读障碍馆员

李 鹏

(山东大学图书馆 山东 济南 250100)

0 引言

《关于为盲人、视力障碍者或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获得已出版作品提供便利的马拉喀什条约》(以下简称《马拉喀什条约》)是国际上首部版权领域的人权条约,它将受益人而不是权利人作为知识产权关注的核心,通过版权限制或例外丰富了对盲人、视力障碍者及其他印刷品阅读障碍者(以下简称“阅读障碍群体”)的无障碍信息资源提供。我国已正式实施该条约,图书馆作为全民阅读主要服务机构,应深入思考条约实践工作,提升为阅读障碍群体的服务实效,促进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马拉喀什条约》自签署以来,我国图书馆界始终对其呈欢迎态度,相关研究如缕不绝。学者们对条约中相关“受益人、作品及无障碍格式、被授权实体”等概念内容进行解析:认为条约赋予了图书馆无障碍格式资源的制作权、进口权及跨境交换权,这将在“管理机制、资源建设、 服务形式、共享机制”等方面,对图书馆无障碍阅读服务产生积极影响;可以通过“限制利用主体、利用形式、利用成果,引入商业可获得前置条款,建立馆际交换机制,增加无障碍阅读教育资料的法定许可”等措施,为图书馆无障碍资源建设提供版权便利;并提出对国内版权法修改建议,以此推动该条约在国内批准进程。但因《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通过时日不长,过往研究多处于理论研究阶段,即使是关于工作措施的论述,也多是框架概述类,对于如何将条约融入图书馆阅读服务工作,便于馆员实施推广的工作规范探讨较少。

国际图联作为图书馆界最具权威性及影响力的国际组织,始终关注《马拉喀什条约》在各国的施行情况,认为条约各签约国有义务进行国内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以确保条约真正发挥实效。国际图联多次更新此条约在各国实践的监测报告,并发布多语言多版本的《马拉喀什条约入门——图书馆员指南》(以下简称《馆员指南》),明确了图书馆员为阅读障碍群体提供阅读服务工作流程。本文拟从工作实际角度出发,通过探讨与分析国际图联公布的“服务指南”,了解《马拉喀什条约》推广实践规范,以期为应用此条约提供工作思路,完善我国图书馆为阅读障碍群体服务的工作机制。

1 《馆员指南》的解析与评价

1.1 《馆员指南》简介

国际图联认为,图书馆无障碍阅读服务开展是《马拉喀什条约》成功实施关键,图书馆员应在这一开创性条约的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馆员指南》的服务对象是各类型各规模的图书馆,包括既往为阅读障碍群体提供服务的专业图书馆,也囊括未来开展此项服务的其他类型图书馆。《馆员指南》内容以“一问一答”的问答体形式编排,通过自问自答引导图书馆员注意和思考问题,熟悉体会条约内容,从而能够充分利用条约赋予的权利为阅读障碍群体提供更好的服务。

《馆员指南》分为原始版与国家适应版。原始版是2018年8月,由多伦多大学士嘉堡分校图书馆馆长Victoria Owen 编辑,图书馆电子信息协会、世界盲人联合会、加拿大研究图书馆协会和多伦多大学联合制订,分别以英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匈牙利语等语言进行推广;国家适应版是在原始版基础上,适应本国法律对原始版部分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目前已有8个国家发布9个版本(加拿大有英语和法语两个版本),包括西班牙、立陶宛、巴西、瑞典、芬兰、克罗地亚、加拿大、美国等版本。

原始版的定位是各国行动指南的模板,希望各缔约国可以根据本国法律制订相应指南。适应版脱胎于原始版,它们在指南目录框架上基本相同,一般分为5个部分24条内容。(1)前言 :介绍条约制订背景、施行的意义,认为条约实施改善了阅读障碍群体的信息服务,带来了巨大了经济及社会效益。通过“注意事项”阐述指南制订的原则,希望其可被广泛使用。(2)基础知识:解释条约中诸如受益人、授权实体等基本概念,说明条约制订作用、适用目的及实施覆盖地区,此部分促进馆员熟悉条约基本内容。(3)条约在图书馆的应用:介绍条约框架下图书馆的权利及义务,说明依据条约,馆员在无障碍阅读服务中能够做的及应该做的工作。(4)可访问的图书服务:介绍可共享使用的图书资源路径,馆员如何依据条约分享资源及提供可访问格式服务。(5)延伸阅读:介绍无障碍格式文档制作技巧、其他组织机构制订的条约指南。

原始版作为一本国际指南,是据国际法对条约施行一般权利的解释,故在语言描述上具有概述性,而适应版因为是具体国家施行,会根据本国法律进一步细化工作规则。如,“如何找到其他图书馆可访问资源?”原始版声明,可以通过查找国际图联的“国家图书馆” “图书馆残疾人印刷品服务” “图书馆特殊需要服务”栏目,来帮助识别资源路径和联系图书馆,而适应版则是在此基础上,还另外给出本国可利用的图书馆资源链接。再如,针对“图书馆在制作无障碍版本前是否需要进行商业性检查?”问题,原始版描述为“取决于所属国家的法律规定”,而加拿大版直接回答为“需要”,美国版本为“不需要”。

《馆员指南》原始版与适应版虽然在具体实施的细节描述上略有差异,但仍是同一框架下的图书馆员工作规则,通过对条约必须适用的基本概念解释来引导馆员进行规范性工作,保障阅读障碍群体信息服务效益。

1.2 《馆员指南》内容解析

1.2.1 解释条约基本概念

了解条约内容是图书馆应用实践的前提,只有对条约的内容、目标有充分认识,才能从中寻找链接点关联图书馆无障碍阅读服务,才能意识到馆员实践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南用了大量篇幅来解说条约中诸如权利人、授权单位概念,条约制订的意义及目的,条约覆盖地区等基础内容,并说明条约框架下图书馆所享有的版权权利及应承担的版权义务。这样,即使是不熟悉条约的馆员也能通过指南认知条约与图书馆的关系,明确其可从事无障碍阅读服务工作范畴,为工作实践奠定思想及理论基础。

1.2.2 清晰馆员工作的法律边界

《馆员指南》表述中摒弃了繁琐复杂的专业术语,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条约要义细化分解,融入到馆员可从事的工作内容中,如“图书馆需支付版税吗?”“提供无障碍图书阅读收费吗?”通过具体的工作问题解答,加强条约法律内涵的理解度,有助于馆员在本国法律适用框架下,厘清条约应用的法律边界,在为阅读障碍群体开展阅读服务时防止作品的侵权风险。

1.2.3 重视馆员工作能力提升

《馆员指南》不仅要求馆员提高无障碍阅读服务意识,也通过工作细则及延伸服务来促进馆员工作技能的提升。如,指南给出了无障碍版本网上多种搜寻路径,但如何获取依然依赖于馆员的信息检索能力。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创建是无障碍阅读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指南提供了创建的方法及写作采集工具DAISY Consortium,但如何使用,需要馆员认真细致学习。指南还提供了《马拉喀什条约》相关适用或法律框架指南链接,希望馆员据此开阔视野,深入了解条约在其他领域应用,丰富图书馆无障碍阅读服务的工作认知。

1.2.4 馆员服务细则需进一步完善

《馆员指南》融合条约内容指导馆员实践工作,这在工作细节上做了很好引领,值得其他国家复制借鉴,但其在工作内容阐述上还是略有缺憾。如,《马拉喀什条约》服务阅读障碍群体主要方式为提供无障碍格式版本、国际交流、版权进口三种路径,但作为实现条约要义的《馆员指南》没有对“版权进口”进行解释及规划;再如《馆员指南》定义了阅读障碍群体“受益人”身份,但对如何确定其身份资格没有说明;另外,对于阅读障碍群体的隐私保护、版权限制的过度使用等问题阐述均较为简略,没有为馆员工作提供更实际指导。

1.3 《馆员指南》评价

1.3.1 开放性共享性便利了各国指南制订

国际图联的主要工作目标是加强国际图书馆界、信息界之间的交流、合作、研究与发展。《馆员指南》各个版本遵循知识共享署名4.0国际许可协议,可供任何组织或个人自由复制、分发、翻译、改编,甚至进行商业使用。各国组织或个人均可不受任何限制,在国际图联网站上获得各个版本的服务指南。《馆员指南》明确其定位是“一个起点,一个模板,可在每个施行《马拉喀什条约》的国家定制”。《马拉喀什条约》签约国的各类型图书馆在进行条约应用指南制订时,只需以原始版为模板,以适应版为借鉴,根据本国法律进行适度修改即可完成。国际图联的这种鼓励行动,方便了各缔约国图书馆条约实施工作,也督促尽可能多的图书馆参与及使用《马拉喀什条约》。

1.3.2 指南具有内容引领性及拓展性

原始版指南为适应版的制订确定了框架与条款内容,引导着各国图书馆根据本国法律完成指南的修改。而各国法律的不同,图书馆工作环境的差异,也使适应版内容的描述在原始版框架基础上进行了拓展,如根据本国法律明确细化原始版的一般性笼统性说明,或在原始版给出服务条件的基础上,再根据本国图书馆服务环境拓宽服务路径。同时,不仅不断加入的缔约国会对原始版内容进行修改发展,未来条约实施的环境或条件的改变也会促使指南的修改变化,正如《馆员指南》注意事项中明确表示,“本指南会不定时更新”。

1.3.3 指南具有工作规范性及指导性

国际图联版《馆员指南》关注各被授权实体合作交流,强调法律框架下的无障碍资源建设与分享利用,将条约要义有效融入图书馆无障碍服务中,通过统一遵循的工作原则、易推广实施的工作程序,规范及指导了馆员的实践工作。

(1)渐进式结构引导馆员掌握业务知识及技能。指南在内容结构上具有逻辑层次性,通过对条约内容的了解,进而明确图书馆在条约框架中的义务与权利,然后给出具体的可从事的工作内容,最后通过延伸条约理解范畴,力图进一步拓展工作深度。

(2)问答式条目设计便于馆员工作查询执行。指南以馆员在执行条约时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内容设计,采用提问对答叙述模式,通过简练语言将图书馆工作与条约内容相关联,解释技术措施,提出工作建议。这种简化的条目形式利于馆员在工作中按图索骥,快速找到问题应答,从而最大化地实现工作目标。

2 国际图联版《馆员指南》对图书馆工作的启示

我国业界对《马拉喀什条约》的理论研究成果丰硕,但规范化的工作规则尚未建立。条约的批准只是条约推广的起点,应用才是重点。通过对国际图联版《馆员指南》考量,并结合我国图书馆服务环境,可为无障碍阅读工作提供借鉴与启示,推动条约实质性内容在我国应用。

2.1 完善图书馆应用《马拉喀什条约》工作规范

(1)制订国内版《馆员指南》。《马拉喀什条约》作为版权法律协议,其内容带有一定专业性,在图书馆应用时需要对馆员予以相应指导。制订国内版《馆员指南》,将使馆员工作有规可依,规范图书馆无障碍服务的深入开展。

指南的规划与制订,不仅国际图联版的《馆员指南》可以提供模板,同时,我国现行的行业标准,如《图书馆视障人士服务规范》也可为应用规则建立提供参考。建议我国相关组织在国际图联原始版基础上,根据我国法律及实施环境制订相适应及内容更丰富的《馆员指南》,如内容增加受益人资格认定说明、跨境交换与版权进口规则等,引导及规范馆员的工作,促进《马拉喀什条约》在我国的贯彻执行;同时,也提交国际图联审核,在国际图联网站“版权与知识获取”栏目中公布,展现我国图书馆界在版权及人权领域的工作风貌及成效,提升国际影响力。

(2)制订阅读障碍群体读者规则。《马拉喀什条约》通过多种渠道为阅读障碍群体带来知识盛宴,制订阅读规则将指导及规范其获取信息行为,既保障他们便捷阅读也防止侵权。首先,明确“阅读障碍群体”概念。国际图联版《馆员指南》将“阅读障碍群体”明确为三类人:盲人;视觉缺陷、知觉障碍或阅读障碍的人;不能持书、翻书,或目光不能集中或移动进行正常阅读的人。但笔者据中国知网文献调研及网络考察,发现我国图书馆并没有相应身份定义,对阅读困难(因经济贫困、身体残疾、年龄老幼等原因)或阅读障碍(神经系统疾病导致)人士的阅读工作研究及实践不多,更多的关注及探讨集中于视障人群(包括全盲或视力缺陷群体)。而在《马拉喀什条约》已正式实施的当下,我国图书馆开展无障碍阅读服务时,对于“阅读障碍群体”概念的理解应该与条约对此概念的界定一致。其次,明确阅读障碍群体根据条约内容获得版权解锁的权利,并细化获取各类资源的流程,如文献检索、本馆获取或文献传递、纸质文献借还、电子文献阅读、音视频文件使用等。最后,规则也应明确,阅读障碍群体在使用无障碍版本资源时,需符合条约及国内版权相关规定,如受益人身份认定;代理人要求;无障碍版本仅供个体使用禁止传播,不得营利等。

2.2 加强《马拉喀什条约》宣传

国际图联版《馆员指南》认为,对条约基础内容熟悉能促进实践应用。加强条约要义宣传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促进馆员对版权法、《马拉喀什条约》的熟悉了解。《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后的无障碍服务更多依据国内版权相关法律及条约法规,这在国际图联版《馆员指南》中已予以体现。但《馆员指南》虽描述详细的工作要点,却不能囊括所有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这就需要图书馆应通过培训、讲座、自学等形式,敦促馆员对相关法律要义进行通识性的理解,保证图书馆无障碍服务始终处于法律框架之中,警惕侵权风险。

(2) 加大对阅读障碍群体宣传力度。《马拉喀什条约》提升了阅读障碍群体的信息资源获取类型与范围,保障其阅读权实现。应通过条约内容及意义宣传,使他们认识到随着新版权法及《马拉喀什条约》实施,他们在无障碍版本获取上也有更多选择权。而《馆员指南》中“阅读障碍群体”的范围更为广泛,在宣传过程中要更多关注因疾病或肢体残缺等原因而产生阅读障碍的人群,从而吸纳更多阅读障碍人士参与到图书馆开展的各种无障碍阅读推广活动中,扩大图书馆无障碍服务的实际接受人群,推动社会公共文化服务公平性更好实现。

2.3 提升馆员无障碍阅读服务能力

(1)加强馆员为阅读障碍群体服务意识。阅读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是接受教育、增进知识、参与文化生活的重要路径,图书馆作为知识传播的重要场所,图书馆员均应秉持“平等服务”原则,将阅读障碍群体作为重要的服务对象,在资源分享、阅读指导等方面提供便利。

(2)提升馆员服务技能。无障碍格式版制作、分享,跨境版权的交换交流都对馆员的技能提出更高要求。馆员需要提升检索技能,发现已制作或可制作的资源;需要了解无障碍格式如DAISY、kindle等格式的制作技巧,不仅能制作及提供给相应需求的阅读障碍群体,也能有效保存及分享;需要提升跨境交换、版权进口的规则及流程认识。

2.4 加强无障碍版本共享资源建设

无障碍版本主要指阅读障碍群体可访问格式的盲文、大字印刷本、有声图书等。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图书馆无障碍信息服务,至2018年底,全国共建有省、市、县三级盲文及有声读物阅览室1 124个。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及智能手持设备的普及,数字阅读也逐渐成为视障者主要阅读方式,至今我国已先后建有5所无障碍数字图书馆。虽然近年来我国无障碍阅读资源建设有了长足发展,但囿于版权、财力等限制,纵观各类型图书馆中无障碍资源收藏,仍存在无障碍文献种类及数量较少,更新速度慢的窘状。如纸质文献上因盲文图书出版成本高,目前我国只有两家盲文书刊出版机构,出版能力有限;有声资源上视听软件格式匹配度不高,影响读屏应用;电子资源在馆际协作上也缺乏统一规划与管理,不利于传递共享。《马拉喀什条约》实施后,相关版权限制与例外将丰富阅读障碍群体可获取的资源,加强图书馆之间的资源流动。我国图书馆可以借助条约规则,进一步充实无障碍版本资源建设。

(1)加强已有资源联合共享。联合各界机构组织,建立合作协议,将我国各机构已有无障碍版本资源统一编目共享,统一格式共建;加强与国外被授权实体合作,实现无障碍版本编目共建,便于版权交流,并将可开展无障碍服务的图书馆及提供服务的资源链接写入本国版《馆员指南》。

(2)加强无障碍格式版本的制作与保存。图书馆借助条约规定版权限制与例外,能有效改善图书、音影像作品无障碍版本与正常版本发行的不同步问题,扩充无障碍格式版本资源建设。另外,图书馆在利用《马拉喀什条约》所赋予权利收藏及制作无障碍格式版本时,除了纸质版外,应更多关注易传播及保存电子版本,无论是声音的输出还是读屏软件的普及使用,电子版本将是未来资源利用主要方向。

2.5 拓展阅读推广形式

《馆员指南》指导着条约在图书馆的工作实践,而条约的实施应用也拓宽了图书馆可获取无障碍信息的领域,为相应阅读推广活动开展提供了丰富的物质基础。目前我国图书馆开展的无障碍阅读服务形式多样,既有类似“残障服务基地”的无障碍阅读空间的设立,也有无障碍电影、知识性讲座、面对面朗读、读书会、公益朗诵会演出等推广活动。但目前所开展的无障碍阅读服务受到阅读障碍群体的活动范围、馆藏资源内容与需求匹配度、资源类型与需求适应度、活动形式单一雷同等问题的影响,在活动的参与度与影响力方面还有待加强。

深化阅读推广工作建议:(1)通过调查了解阅读障碍群体的阅读需求,在无障碍资源内容与类型配置做到有的放矢。(2)加强移动设备、读屏软件、无障碍格式利用等技术方面宣传与培训,提高无障碍群体的检索及应用能力。(3)全媒体环境下加强线上阅读活动类型,推广电子阅读,扩大该群体活动半径,解决他们出行难不易参与线下活动问题。(4)无障碍阅读服务分群管理。我国图书馆应根据该群体中不同阅读障碍类型,分别设计活动形式,开展分类分群阅读,如视障人群与因肢体缺失、疾病而不能手持翻书人群的区分。(5)多机构联合提升工作效益。图书馆除了可加强与社会各非营利组织的合作交流外,商业组织同样可以成为无障碍服务重要的合作对象。图书馆应利用社会机构自身技术、资金、人力等资源优势,寻找合作角度积极联系,将能有效拓展无障碍服务广度及深度。如2020年12月,中国盲文图书馆、浙江大学、阿里巴巴共同发起“读光计划”,在设备升级、系统办公、资源建设等方面为视障人士提供服务。

3 结语

《马拉喀什条约》拓展了“阅读障碍”概念,图书馆通过版权限制及例外可提供更包容的无障碍阅读服务。但条约内容的责权实现是在版权法律框架下进行,图书馆据此开展工作需要专业性、规范性指导。而国际图联版《馆员指南》在很多国家已经推广实践,具有较强的开放性、适用性及实用性。其通过工作流程的完善,指引了图书馆实施条约路径,可为我国图书馆的条约应用提供借鉴,提升阅读障碍群体的知识技能,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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